宫御浩失踪了。
没有人知道他是在那条小路上不见的。没有知道他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他遇到了什么人,没有人知道他几时才会回来。
在悄声无息了整整两天之后,他们才猛然发现了这个问题。可现在才发现宫御浩失踪,早已经迟了。
几乎所有暗处的人脉同时游走,用出的吃奶的劲调查,像是势必就算挖地三尺,也要将宫御浩找出来似的。
他们急得不行,那边对此事毫不知情的风莫忧却是正在为些新事烦恼了起来。她拨动了两下算盘,那椭圆的珠子在转了几圈之后安静下来,却是让风莫忧的眉头皱得更紧。
“你就没有其他事了么?伤快好了应该随意走动走动晒晒太阳。而不是站在这里跟雕塑似的。”
慕容轩自然知道风莫忧话里有话。可就算是话里有话,他也不会再介意的。“如何?我在这儿教你这些,也算是晒太阳了。都一样的。”
嘴贫!
风莫忧翻了个白眼。
她的医术是真的长进许多了,而也正是因为这个,慕容轩的伤势才好得极快。一天就醒了,三天就能下地了,现在的他甚至都能丢掉拄拐想跑就跑想跳就跳了。不时被她赶到街上去走走。
本是秉持着让他晒晒太阳,好恢复得更快一些的。却不想每次出门,都能听到众多少女的惊呼声。像是“好乖啊!”、“那位公子真是太帅了”、“他是不是受伤了?好可怜啊。”、“真是太可惜了,如果不是家父从小指腹为婚了,奴家还真想嫁给那位公子呢。”
……以此类推。
许是因为伤好了大半太闲吧,他竟然心血来潮的说要教风莫忧如何经商!而风莫忧也不知是怎么想得,竟还真答应了他要学。
许是刚开始的那次讲话,慕容轩说得太过激情澎湃了吧。毕竟他所说的,几乎每一条道都直接通往富可敌国。可……
“这么好的事情,你怎么不自己做?”风莫忧狐疑的看着慕容轩,敏锐得发现了他眼底的一丝无奈。
拜托,我就是皇子了。哪里还需要富可敌国。只要他开口,父皇什么不会给他?可这句话慕容轩是不可能说出来让风莫忧知道的。毕竟,虽然确实是这样,可他还是想瞒着风莫忧的。
“嘛,我这不是给你这个机会嘛,反正我的是你的,你的是我的。也没差就是。”慕容轩轻笑一声,有些淡然的捏了捏发丝末梢。“好了,问这些做什么。还想不想成首富了?还打不打算富可敌国了?这么大的年纪了连算盘都不会敲,我突然觉得你确实是有些笨呢。”
“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风莫忧耳根一红,立刻呛声过去。
毕竟谁也不想承认自己笨。可不论她如何认真吸收,想要把这东西学透来,也还是一点也不知道。“这是何年何代啊!你这样要求我学这些东西。看看大街上,你几时见过一个女子整日拿着算盘敲来敲去?”
“怎的没有?可不要为自己的笨找借口啊。”
“你!”
学了快有两个时辰了还掌握不住要领。就算她再怎么不想承认,也必须要认为自己是真的没有这方面天赋吧?
要她杀人,要她救人。她都能接受,都能掌握。可要她经商……
虽然回报可观,是个人都会动心。但在得到回报之前的付出,也不比其他两者来的容易。
“早知道这么不容易,我还不如把你的伤口割深些,叫你再也好不了,就这么臭在床上。”浅细的手指拨弄着那还有些小倒刺的圆珠,风莫忧叹了口气。强打起精神拍了拍自己的脸蛋叫自己死活也得学下去。
之后数十余天,风莫忧紧闭大门拒不见客,只是将家中所有书卷都翻了出来,一门心思的扑在了上面。
这股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冲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着,让人舍不得移开眼睛。慕容轩深吸了口气,微眯着眼睛,直觉得自己的脸正慢慢升温。“如何?”看她终于闭上了册子,这十几天一直在她身边替她答疑解惑的人便也该走了。
他只是单纯的觉得少了点什么,才认真的决定教她经商的。而今看她这样的成绩,说不宽慰是假,却又觉得是少了些什么的。
“莫忧,帮我倒杯水吧。”想来想去也想不出究竟是哪里少了些什么。找得渴了,他便下意识的开口。
这一开口,他才幡然醒悟,自己究竟遗忘了什么。这才几日啊,自己便对风莫忧的照顾产生了习惯。他瞪圆了双眼,实在是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幕。最后只得乖巧的等着看风莫忧会不会应了他的要求。一直没有消停过的嘴,也因为这一次的尴尬而闭上了。若是想再找一个更好些的小朋友,又不知道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嗯。”风莫忧轻“嗯”了一声后,才终于舍得将自己的眼睛从那本厚的都有慕容轩小臂一半厚实的古书,起身去给慕容轩倒水。
习惯真的是一种很可怕的词汇。就因为习惯,慕容轩可以轻描淡写的要求风莫忧给自己倒水,风莫忧也可以面色如常的给慕容轩倒。
若换作从前,这水究竟要谁倒的问题,估计是要争论个半天的。
手里抓着茶杯,身前多了个茶壶。慕容轩有些懵的望着风莫忧,后者却是无知无觉的摆了摆手道:“好了,喝吧。”
“……”
慕容轩眨了眨眼睛。
“莫忧,我们要学的是经商,不是让你去考取功名的。你不用魔怔了似的抱着这些书不放啊。”这便显得有些可怕了吧?明明只是一介女流,这背起书来,怕是能超过不少男流学弟。
风莫忧晃了晃脑袋,一双有些无神的眼睛从书册后面探出来。望着慕容轩脸上看似和气的笑容,不知为何竟有些底气不足了。
“经商者须上知天文,下懂地理。”
不单如此,在其他问题上,更要能满足客人的要求。至于要卖什么,要怎么卖,都是从一开始便确定好了的。
“话是这么说,可你这也有些太拼了。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我们不赶,只要想着,要开间什么东西卖些什么东西就好。”
“那些问题我自然是有考虑,这小镇虽然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可谓是什么都不少。”但偌大一个镇子,一共就只有两间店里卖胭脂水粉。
所以她才决定要开间胭脂店在路路中间。未来生意定是会不错的。
“很好,既然想好了,就去执行吧!”
慕容轩抬手想将风莫忧揽在怀里,又被她不留痕迹的躲过去。风莫忧叹息了一声,只觉得不太实际。
开什么店,在什么地方开,主要卖些什么。在学会用算盘的第二天,她就将这些研究个遍了。
之所以迟迟下不去手,不单是因为觉得自己突然从一个救死扶伤的医师变成了一个老板,有些不太实际。更是因为那家要卖的房子同时被许多人看上了。
别说花大价钱买了,就算是从那经过,都能感受到那里面的热火朝天。
短短一天不到,他们便已经将这地方炒到了50两银子。
50两银子啊!这足够一家三口人过一辈子不算太过得到。
手中捏着朵曼珠沙华,风莫忧慢慢的走进了“拍卖会”。
她是被慕容轩半鼓励半强迫的推到这来的,而今一见到这么多人,不由得身子微微一颤。
“诶!那孩子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不知道,好像是叫地狱花吧。”
“这是曼珠沙华,大多人喜欢称之为彼岸花。”耳尖的听到一边的好奇声,风莫忧闲着也是闲着,
叶入轮回时花开,花入轮回时叶盛。
世人说这曼珠沙华是彼岸花,花色如血,长盛彼岸桥边。
其实不然。
那花虽美,独立于山林杂草之中,却并不如传说的那般如血的红。
那红中是带樱的。像是等待连根叶的情妇。然后等到盛开了,等到枯竭了,等到死去了,才能见那叶抽枝而出。
这样可悲可泣的花,叶,当被世俗所永存。
风莫忧最终买下了这件屋子。以1两黄金的价格。
得亏还有慕容轩的帮助,要不,她定是比不过那些故意调笑,故意要让她出糗的人的。
“没事,买下来了就要好好真心对待他们了。至少还没输呢不是么?”这种话她当然是知道的。只是他现在全身心的,都在到处瞎搞乱搞,偶安全。
只可惜风莫忧的注意却还在那几个孩子包括自己。
嘲讽风莫忧不自量力、不懂检点的女人。几乎每一句话,都好死不死的撩动着她的底线。
是可忍孰不可忍。
更何况现在看来,她完全可以杀了他们。
没有人提醒杀人放火是错误的。一如没有人告诉她人这一辈子就该安安稳稳的过去一般。
手中把玩着小刀,风莫忧看着夜色。那明月似乎又大了几分,明晃晃亮堂堂的,像是要直接把大地都压塌似的。
而在这月光的照耀下,风莫忧望着脚下的三具尸体,便分外嫌弃的将手上的刀扔了出去。
对自己好的人要加倍对他好,欺负自己的人则一个也不准逃。这便是她风莫忧这辈子,唯一的行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