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默闻着桃花眼身上的味道,居然冒出来一句:“以后不需要“天香楼”的装扮了,自然就好。”
“啊?”桃花眼不知道这是主人愿意带着自己出门呢?还是不愿意呢?在桃花眼还没有揣摩出宣默的意思的时候,宣默早就消失的连影子也看不见了,不是他神速,而是他用了一些小小的手段,他,懒得跟桃花眼纠缠,但是,桃花眼的深情厚谊,他心里还是很清楚的。
宣默没有停下脚步,江南到楚王宫,至少需要一周的时间,那是用宣默的速度来衡量的,单人骑马的话,至少也要个十天半月的。
宣默的易容术不错,这次,他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先把自己易容成一个赶脚的老男人,除了身形还带着一点点年轻的样子,脸上已是布满沧桑,那一脸的老菊花,真是找不到一丝的差错啊。
宣默每到一处,都是找那些个比较便宜,又不是很脏的旅店落脚,这样的行踪,一般不会被人怀疑的。
宣默很聪明,但是,就算他这样精明的人,也没有想到,会被抓壮丁的人给顶上,那是楚王的另外一只暗卫的队伍,他们负责在各地寻找身强体健,又落单的男人,抓去以后,用药物祛除大脑里面关于以前的记忆,然后,将他们带到一个隐秘的地方,有的制造兵器,有的纯属干苦力,直到他们死了,家里也没有人去寻找,因为,根本就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他们自己也想到到,死了以后就直接被野狗给享用了。
宣默不是一般的人,也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个粗壮的汉子,后面有人跟踪自己,他早就发现了,不过呢,他也很好奇,自己都这样打扮了,居然还会遭人惦记,自己这幅打扮,有什么可以被惦记的啊?
宣默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现,自顾自地吃了一大碗面条,那个吃相,那个动作,简直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粗人,而且,是个有把子蛮力的粗人。
“头,我看这个人可以啊,什么时候动手。”一个侍卫很小心地伺候着黑脸的暗卫,这个暗卫也是楚王身边的红人,杀人就像切西瓜一样的随便,杀个侍卫什么的,那是家常便饭;老百姓只听说狼烟是杀人恶魔,没有人想到,一个楚王身边的暗卫还可以随心所欲地置人于死地。
“跟着,等他到房间再动手。”暗卫吩咐了一句,自己点了几个好菜,就等着宣默进房间以后,自己的属下动手将他打昏了,自己只要将那个什么药丸直接塞到宣默的嘴巴里面,那块黑布将宣默的眼睛蒙上,直接带走就行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啊,宣默早就将暗卫跟他属下的话,一字不差地听进去了,凭着宣默的武功,就算他们俩悄悄地说话,宣默想听到还是可以听到的。
这下子宣默觉得,做戏做全套算了,他又向掌柜的要了一盘花生米和一壶小酒,晃晃悠悠地往自己的房间走去,现在,外面已经麻麻黑了,这个路边打尖的小旅店本来就人少的很,掌柜的也习惯了,以为,这是宣默的爱好,赶路累了,喝完一壶酒好睡觉,只是,掌柜的发现,自己这边住宿的客人,出现过好几次,不辞而别的事情,有的甚至连行礼都没有带走,刚开始掌柜的失去报官了,官府只是询问了一下事情的原本,将那些个人留下的行礼给没收了,就再也没有下文了,现在,掌柜的已经习惯了。
掌柜的不知道,在自己这边住了很多次的人是楚王的暗卫,也不知道这些人每次出现,都会有人遭殃的,他开着这样一个小酒店,养活着一家老小,从早忙到晚,也挺不容易的。
宣默到了房间以后,故意搞出一点动静,然后,去关门、关窗,给人一种误导:我要休息了。
“头,我们可以动手了吗?”侍卫觉得,今天抓这个人应该很顺利的,抓完了说不定还能从他身上捞点银子买酒喝,你看,他刚才自己买酒的时候,银子掏的很爽快啊。
“先到房门口看看,尽量不要搞出声音来。”暗卫将一块肉塞进嘴里的时候,他的手下已经有点迫不及待地往宣默的房间走去。
宣默将自己的包袱放进被子里面,自己将外套脱下来,放在一边,然后,拿出一些易容的东西,自己在门后面等待着。
果然,这些人的胆子很大,窍门的动作也很熟练,几乎没有发出什么声音,人,已经被宣默给制住来了,这个侍卫刚想呼救,宣默一下子就敲晕了他,然后的然后就是,宣默跟这个人调换了身份,自己易容成了侍卫。
“头,成了。”宣默模仿着侍卫的声音。
那个暗卫“唿”地一下子就到了宣默的房间,看了看穿着衣服躺在床上的“宣默”,他将一颗药丸塞进这个“宣默”嘴里已经,对着假侍卫,真“宣默”说:“看上去体力还不错,带回去吧,我们这个月的任务完成了,剩下的时间去搜寻狼烟的踪迹,早日得到“将军令”的下落。”
假侍卫心里一阵惊喜,暗暗地自语:“麻蛋的楚王,魔抓真够多的啊。”
那个暗卫让假侍卫自己赶着马车,将人送过去,自己依然在店里喝着小酒,因为,他还有其它的心思,他看中了这个店铺掌柜的女儿,他还不想强抢民女,他有银子,他想光明正大地提一次亲。
假侍卫赶着马车,离开这个店铺很远的时候,他,翻身下马,把“宣默”给搞醒了。
“说,你们抢人干什么?”宣默懒得废话,直奔主题。
“啊?你是谁?这是哪里?”已经吃了药的“假宣默”完全没有记忆了。
宣默看着他的表情,不像似装出来的,他皱起眉头,想起刚才那个暗卫的动作和说过的话,他知道,要想知道真实的原因,就要活捉那个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