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嫣没想到还能再见到花牡丹。她来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她淋得湿透,正是初春峭寒,她穿的很单薄,只着一件褴褛棉裙。她最注重外表,尤其是在自己面前,这一身大概是她最狼狈的装束。
她没有以前那样咄咄逼人了,只是不停的发抖。平嫣烧了桶热水给她泡澡,又备了干净衣裙,正想问她发生了什么事?他却来了。
他提着食屉子,里面有几样点心,都是她家乡里有名的小吃糕饼,尤其是一味杏花春露水晶糕,在她们梅角镇,每逢过节,家家都会做。她很久没回去过了,听人说几年前北平战乱,那个小镇也未能幸免,又逢时疫,都死绝了。
她捡起一块吃了。明明这样甘甜软糯的口感,更像吞了一口苦水,在舌齿间翻来覆去,就是咽不下去,就像忘不掉的往事。娘做这个最好吃了,只是她小时候贪玩,从不肯学,却没想到成了一生的遗憾。她这一生,处处都是遗憾……
她有些动容,却紧咬着腮,泪大滴大滴的沁在眼眶里,像凝固的琥珀。
沈大少抚上她的背,“等这一仗打完了,我就陪你回家扫墓上香,好吗?”他相信她不是一块石头,只要他掏心掏肺,他们总有一天会亲密无间的贴合在一起。
她垂眼盖去一丝厌恶,复抬眼时满眸澈净,盈盈欲泣,“好,我等着你,钰痕。”
他松了口气,又有些悲哀。他能偷偷杀死挡在他们面前的所有人人,却独杀不死她心里的沈钰痕。可又有什么值得杞人忧天的呢?沈钰痕已经死了,他们这段姻缘已经走到了尽头,能陪她走过余生的,也只有他了,也只能是他。
他又觉得轻快,在这荒僻的小镇子上,他们之间横贯的鸿沟似乎也被填平了。接下来只需静待时日,他相信他不会比沈钰痕差,他从小就比他强。他拢她入怀,环顾四周道:“那个丫头呢,怎么不在你身边伺候着?”
她垂着眼,恬静顺服的靠在他怀里,浓睫卷翘着,如牛毛细的千道雨线,珊珊地定格住了,遮住她眼底的色泽,“我让她走了,我生怕哪天她和王婆婆一样,遭遇不测,死在我面前。我见惯了死亡,却越来越害怕死亡。我想要留住身边所有人,却都留不住,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索性都不留了,从不争取,也就没有伤痛了。”
他心头如有只小虫在啃,绵糯的身子,看似无害,用它细密尖利的啮齿,一圈一圈的啃下去,他整个心脏都像是被剥了层皮,那种痛楚温柔的层层递进,轻轻拍打着他每一根神经。他按在她腰间的手禁不住几抖。
身在乱世,身不由己,他做过许多亏心事,也杀过许多人,从不觉得害怕,鬼不敢半夜来敲门,因为他就是鬼。在这世道里,能在名利场中追逐存活的,又哪个不是手染鲜血的恶鬼?可她这几句话却让他从心底感到心虚惊恐。王婆婆是他杀的,他甚至预料到了自己亲弟弟的死亡,却还是没有阻止,还有白衡,若不是他以柳三春的身份要挟,早已是他枪下的亡魂了。其实不是她留不住身边的人,只是他不愿意让那些人留在她身边,他想要她的身边只有他一个,余生漫漫,只他独享。
她抬起头,眼睛里光色潋滟,凝视着他。他却一阵阵发凉,像在春寒薄雾里站得久了,全身上下都湿漉漉的。似乎周遭真的起了雾,她的笑也有些朦胧,隔着软纱,她是一枝开得极鲜妍的杏花,雪白的颜色,她望向他的眼神,也是雪白的,像相机的镁光灯,一一记录着他的罪行。
他推开她,兀自伏在桌子上喘了几口气,才发觉全身上下被冷汗淋了遍。他能直面枪林弹雨,却承接不住这样一个小女子,温柔到乃至妖异的目光。大概真的是太爱了吧,就这样不声不响,谨小慎微的爱死了她。他有的是手段逼迫她,留住她,然而都没有用,只是选择了最笨拙的一种,假扮成沈钰痕,期图慢慢走进她心里去。他还有一生的时间,他愿意耗着。
花牡丹已洗漱穿戴好了,从门外进来,看见沈大少也在,面露怯恐,迟疑着不动。平嫣自他怀里起身,将她牵进来,按在凳子上坐好,将点心推到她跟前去,“师姐还没吃饭吧,先吃些点心垫垫吧。”
花牡丹偷溜着他,见他并不看她,这才伸手抓糕,一手好几个,狼吞虎咽的塞起来。
他走时已是夜深了,雨势渐大,他也执意要走。这样也好,若真留下来,一夜相对,她倒还真苦于敷衍他。他不让她出门相送,说外面太冷,明日他还会来。她羞羞怯怯的颔首,依依不舍的放他走。他一走,整个屋子都清净了,也干净了,顺眼了不少。她站在窗边,掀开一角帘子,看他行至檐下,一个士兵提着油灯,打着伞飞奔过来替他撑着。花牡丹住在东一侧厢房里,正站在门边看雨,他没有立即走,反而朝东厢房走了几步,花牡丹看见他像看见鬼一样,忙扭身关紧了门。
他收回视线,走进夜里。雨柱磅礴,沿伞骨攒落,一川川飞流,那盏油灯越来越远了,糊黄的一团光,刺不透这夜风雨骤。
雨往窗户上劈里啪啦的砸,砸得稀碎透烂,渐渐地,像是一张人脸,在泪水中模糊,发白。
她猛地拉上窗帘,手指摸着脖间一点玉热,心里才慢慢安定下来。
她丢失了一段记忆,她想不起沈钰痕的脸……这些她都要找回来。
这一仗打了四个月,从早春二月到五月末,浮尸千万,血流成河,以至于今年清远镇六月初的杜鹃花开得漫山遍野,血淬如火,累累白骨是她们的养料,她们争先怒放,也懂得趋炎附势,审时度势,歌颂着成王功绩,败寇恶行。清远镇被收复了,青州也被收复了,岭南军攻克的华中各地也被收复了,一时间江北三省威名赫赫,天下也暂且安定了。仗打多了,谁都希望过一些太平日子。
据说他着人在南苑新建了一处房子,说要给她个惊喜,今日已修润好,是搬进去的好日子。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有七个多月大了,圆滚滚的,下怀尖,都觉得是个男孩。花牡丹在替她收拾行礼,她双脚肿得难以沾地,只好坐在一旁同她闲话,“你想去吗?以后就免不了常常见面了,你不必怕他,二少爷是个善良的人。”在一起住了四个半月,她们没见得变多亲密,总算也能平平和和的交谈了。
她手里的动作不停,一一将包袱打上结,“我无处可去,只有跟着你,你不嫌弃我,能给我一口饭吃,给我一张床睡,已是恩惠了。怕不怕我都要跟着你,你是我在这世间唯一还能说的上话的人了。”
自从白衡不知所踪后,她就变了很多,不爱穿鲜艳的衣服了,也不常打扮自己,不爱说话,时常呆滞无神,总喜欢将脖子缩在肩膀里,像蹲在枝上躲避大雨的雏鸟,走路也是窸窸窣窣的,做贼一样。她那副傲骨不见了,平嫣并不喜欢她那样的嚣张跋扈,却也感到怜惜,能磨尽一个人的性情,这该是怎样的打击?
平嫣又问,“你为什么怕他呢?”这个问题她已经问了好多遍了,连她自己也记不清。
花牡丹回过头,眉宇间淡淡的,像一捋无色无味的风,梭进庙堂,敲响红鱼青磬。她一次次回答,没有任何不耐烦,像一只古朴沧桑的木鱼在一停一顿,不急不缓的咚咚作响,“自从那日在茶楼里看到他拿枪对着师兄,我就开始怕他。”她总是说完这句,就又开始沉默了,末了却又加上一句,“如果当日他开枪把师兄打死了,倒还好了,这样我就能陪着他死。也比现在强,他不知在什么地方受苦,我看不见,摸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