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虚篇第十八
(东汉)王充2018-06-19 09:2736,999

  【题解】

  本篇类似《变虚篇》,在于驳斥天有意志能用灾异对君主进行赏善罚恶,君主能行善消除灾异的虚假说法,故篇名“异虚”。

  解释灾异者说,殷高宗时宫廷里长出二抱粗的桑树和穀树,是一种凶兆,象征天要惩罚高宗,由于高宗“修政改行”,结果桑树和穀树死了,远方诸侯来朝,而且,“享有百年之福”。王充则认为:“此虚言也”,于是他举出近十个例子,证明其对每件事,每种灾异都有吉凶两种不同的解说,简直“驳议不同”,自相矛盾。这些荒谬的说法,为什么会“传世不绝”,“到今不能实”呢?王充指出,是缺乏具有特殊才智的人的缘故。至于“桑穀俱生于朝”,王充也认为确实是一种奇异的预兆,而且一旦出现,就如黄河入海一样“不可禁”,“善祥出,国必兴,恶祥出,朝必亡”,是人力无法支配的。

  【原文】

  18·1殷高宗之时,桑穀俱生于朝(1),七日而大拱(2)。高宗召其相而问之(3),相曰:“吾虽知之,弗能言也。”问祖己(4),祖己曰:“夫桑穀者(5),野草也(6),而生于朝,意朝亡乎!”高宗恐骇,侧身而行道(7),思索先王之政,明养老之义(8),兴灭国,继绝世,举佚民(9)。桑穀亡。三年之后,诸侯以译来朝者六国,遂享百年之福。高宗,贤君也,而感桑穀生(10),而问祖己,行祖己之言(11),修政改行,桑穀之妖亡,诸侯朝而年长久。修善之义笃,故瑞应之福渥。此虚言也。

  【注释】

  (1)桑穀俱生于朝:参见7·5注(4)“桑穀之异”条。

  (2)拱:两手合围般粗细。参见《汉书·五行志》、《说苑·敬慎》。

  (3)相:商代官名,相当于后代的宰相。

  (4)祖己:殷高宗武丁时的贤臣。

  (5)穀:上下文皆言“桑穀”,故疑系“穀”字形近而误。

  (6)野草:这里泛指野生植物。

  (7)侧身:这里是形容小心谨慎。

  (8)明:阐明,弄清。

  (9)佚(y@易)民:隐居不做官的人。以上三句参见《论语·尧曰》。

  (10)而(n6ng能):通“能”。

  (11)行:用。

  【译文】

  殷高宗的时候,桑树穀树一齐在朝廷生长,七天就长成两手合围那样粗。高宗召见他的相来问,相说:“我虽然知道这件事,但不能说。”于是高宗问祖己,祖己说:“那桑树穀树,是野生的东西,而现在长在朝廷中,意味着王朝要灭亡了!”高宗感到恐惧、害怕,就小心谨慎地治理国家,思考求索前代圣王的政治措施,讲求敬养老人的道理,复兴频于灭亡的国家,延续中断了世袭权利的贵族世家,起用了隐居的人。于是桑树和穀树消失了。三年之后,远方诸侯通过翻译来朝拜殷高宗的有六国,他终于享受了百年的福分。殷高宗是个圣贤的君主,能感触到桑树和穀树生于朝廷的异常现象,而问祖己,按祖己的话,修改政治措施,改善操行,于是桑树与穀树生于朝的凶象消失,诸侯来朝,在位时间长久。修善的意思诚心,所以吉祥的福多。这是靠不住的话。

  【原文】

  18·2祖己之言,朝当亡哉!夫朝之当亡,犹人当死。人欲死,怪出;国欲亡,期尽。人死命终,死不复生,亡不复存。祖己之言政,何益于不亡?高宗之修行,何益于除祸?夫家人见凶修善(1),不能得吉;高宗见妖改政,安能除祸?除祸且不能,况能招致六国,延期至百年乎!故人之死生,在于命的夭寿,不在行之善恶;国之存亡,在期之长短,不在于政之得失(2)。案祖己之占,桑穀为亡之妖,亡象已见(3),虽修孝行(4),其何益哉!何以效之?

  【注释】

  (1)家人:指老百姓。

  (2)于:疑当在上句“期”之前。与上文“在于命之夭寿”文例相同,可证。

  (3)见(xi4n现):同“现”。

  (4)孝:疑“教”之坏字。上文言殷高宗修行改政,与“孝”无涉,故疑之。

  【译文】

  照祖己的说法,商朝应当灭亡!王朝该灭亡,如同人该死一样。人要死,凶象就会出现;国家将亡,是期数已到尽头。人死与国命终止,人死不能再活,国亡就不会再存在。祖己讲改善政治,对于避免商朝灭亡有什么好处呢?高宗修善操行,对消除灾祸又有什么帮助呢?老百姓出现凶象修养善行,不能得吉祥;殷高宗出现凶象改善政治,怎么就能消除灾祸呢?消除灾祸尚且不能,何况要招来六国朝拜,延年到百岁!所以人的死活,在于生命的早亡与长寿,不在操行的好坏;国家的存在与灭亡,在于期数的长短,不在政治的得失。考察祖己的预言,桑树和穀树在朝廷长出是商朝将亡的凶象,灭亡的预兆已出现,即使修政改行,又会有什么补益呢!用什么来证明?

  【原文】

  18·3鲁昭公之时,鸜鹆来巢。师己采文、成之世童谣之语(1),有鸜鹆之言,见今有来巢之验,则占谓之凶。其后,昭公为季氏所逐,出于齐,国果空虚,都有虚验(2)。故野鸟来巢,师己处之,祸意如占(3)。使昭公闻师己之言,修行改政为善,居高宗之操,终不能消。何则?鸜鹆之谣已兆,出奔之祸已成也。鸜鹆之兆,已出于文、成之世矣。根生,叶安得不茂;源发,流安得不广。此尚为近(4),未足以言之。夏将衰也,二龙战于庭,吐漦而去,夏王椟而藏之。夏亡,传于殷;殷亡,传于周,皆莫之发。至幽王之时(5),发而视之,漦流于庭,化为玄鼋(6),走入后宫,与妇人交,遂生褒姒。褒姒归周,厉王惑乱(7),国遂灭亡(8)。幽,厉王之去夏世,以为千数岁(9),二龙战时,幽、厉、褒姒等未为人也(10),周亡之妖,已出久矣。妖出,祸安得不就?瑞见,福安得不至?若二龙战时言曰:“余褒之二君也(11)。”是则褒姒当生之验也。龙称褒,褒姒不得不生,生则厉王不得不恶(12),恶则国不得不亡。征已见(13),虽五圣十贤相与却之(14),终不能消。善恶同实:善祥出,国必兴;恶祥见,朝必亡。谓恶异可以善行除,是谓善瑞可以恶政灭也。

  【注释】

  (1)师己:春秋时鲁国大夫。文:鲁文公,名兴,春秋时鲁国国君,公元前626~前609年在位。成:鲁成公,名黑肱,春秋时鲁国国君,公元前590~前573年在位。童谣之语:参见10·3注(6)。

  (2)都:都城。有:通“为”。虚:同“墟”。以上事参见《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3)意:根据文意,疑“竟”字形近而误。

  (4)近:指预言与灾祸应验相距的时间短。

  (5)幽王:《史记·周本纪》作“厉王”,可从。

  (6)玄:黑色。鼋(yu2n元):通“蚖(yu2n元)”,蜥蝎。

  (7)厉王:《史记·周本纪》作“幽王”,可从。

  (8)国遂灭亡:公元前771年,犬戎进攻西周,幽王被杀,西周灭亡。参见《史记·周本纪》。

  (9)以:通“已”。

  (10)未为人:未成为人,这里是还没有出生的意思。

  (11)余:我们。褒:古国名,也称有褒。姒姓。在今陕西省勉县东南。褒之二君:褒国的两位君主,即褒国姒氏的两位祖先。

  (12)厉王:《史记·周本纪》作“幽王”,可从。

  (13)根据文意,疑“征”前夺一“亡”字。上文“褒”、“生”、“恶”皆迭,可证。

  (14)五圣十贤:形容圣贤很多。却:这里是阻止的意思。

  【译文】

  鲁昭公的时候,八哥到鲁国筑窝。师己取鲁文公、鲁成公时童谣中的话,有关八哥的传言,见如今有八哥来筑窝的应验,就预测说是凶象。那之后,鲁昭公被季平子所驱逐,出走到齐国,国家果然空虚,都城成为废墟,应验了童谣。由于野鸟来鲁国筑窝,师己作出判断,灾祸竟同他预测的一样。假使鲁昭公听到师己的话,修善操行改良政治,具备了高宗的操行,也终究不能消除灾祸。为什么呢?因为有关八哥的童谣已是征兆,出奔他国的灾祸已经成就。可见八哥的征兆,已在鲁文公、鲁成公的时代出现了。根已长出,叶子怎么能不茂盛;水源已发掘,水流怎么能不广阔。这个预言和应验的时间还相距太近,不足以说明王朝的灭亡早就注定。夏朝快要衰亡,二条龙在宫庭中争斗,吐了口水就离开了,夏王用木柜藏起它。夏朝灭亡,传给殷商;殷商灭亡,传给周朝,都没有把它打开。到周厉王的时候,打开来看,龙的口水在宫庭中流淌,化作一只黑蜥蝎,跑进后宫,跟女人交合,终于生下褒姒。褒姒嫁给周幽王,使幽王迷惑混乱,国家终于灭亡。厉王、幽王距离夏代,已经有一千多年,二龙争斗的时候,周厉王、幽王、褒姒等还没有出生,周要灭亡的凶象,就已经出现很久了。凶象出现,灾祸怎么能不成就?吉兆出现,福分怎么能不到来?就像二龙争斗时说的:“我们是褒国姒氏的两位祖先。”这就是褒姒该出生的应验。龙说是褒国姒氏的祖先,所以褒姒不能不生下来,褒姒生下来那么幽王不得不作恶,周幽王作恶那么国家就不得不灭亡。灭亡征兆已经出现,即使许许多多圣贤来帮着阻止灾祸出现,始终不能消除。好坏都是同样的情况:好的征兆出现,国家肯定兴盛;坏的预兆出现,王朝必定灭亡。说凶兆特殊可以用好的操行来消除,这等于说吉兆也可以用坏的政治来消灭。

  【原文】

  18·4河源出于昆仑(1),其流播于九河(2)。使尧、禹却以善政(3),终不能还者,水势当然,人事不能禁也。河源不可禁,二龙不可除,则桑穀不可却也。王命之当兴也,犹春气之当为夏也。其当亡也,犹秋气之当为冬也。见春之微叶(4),知夏有茎叶。睹秋之零实,知冬之枯萃(5)。桑穀之生,其犹春叶秋实也,必然犹验之(6)。今详修政改行(7),何能除之?夫以周亡之祥,见于夏时,又何以知桑穀之生,不为纣亡出乎!或时祖己言之(8),信野草之占,失远近之实。高宗问祖己之后,侧身行道,六国诸侯偶朝而至,高宗之命自长未终,则谓起桑穀之问,改政修行,享百年之福矣。夫桑穀之生,殆为纣出。亦或时吉而不凶,故殷朝不亡,高宗寿长。祖己信野草之占,谓之当亡之征。

  【注释】

  (1)河:黄河。昆仑:昆仑山。古人认为黄河发源于昆仑山。

  (2)播:分散。九河:古代黄河从孟津向北便分为九条河道。

  (3)却:使退却,使倒退。

  (4)叶:根据文意,疑“芽”之误。下文“春叶秋实”之“叶”,亦“芽”之误。

  (5)萃(cu@脆):通“悴”,憔悴。

  (6)犹:根据文意,疑是衍文。

  (7)详:审慎。

  (8)言之:根据文意,疑是“之言”之误倒。

  【译文】

  黄河的源头出于昆仑山,它的流水向九条河道流散。即使尧、禹想用他们好的政治使河水倒流,也终究不可能返回的,河水的流势该这样,靠人的好政治是不能阻止的。黄河的源头不可能堵住,二龙不可能消除,那么桑树和穀树所预示的灾祸也是不能避免的。王朝命数该兴旺,就像春天应当顺变成夏天一样。它该灭亡,就像秋天应当顺变成冬天一样。看见春天小小的叶芽,就知道夏天它会具有粗茎茂叶,目睹秋天凋落的果实,就知道冬天它们会枯萎。桑树和穀树的生长,那就像春天出芽秋天结果一样,它所预兆的事情是必然要应验的。如今即使认真修改政治措施,改善操行,怎么能消除它呢?由于周朝灭亡的凶兆,在夏朝时候已出现,又凭什么知道桑树和穀树的生长,不是为预示商纣的灭亡而出现呢!也许祖己说的话,是相信了野生植物生于朝廷是王朝要灭亡的预兆,但在应验时间远近的事实上弄错了。殷高宗问祖己之后,小心谨慎地治理国家,远道的六国诸侯碰巧朝拜而来,高宗的生命本来就长不该寿终,就说成是由于高宗问起了桑穀生于朝的吉凶,于是修改政治措施,改善操行,享受百年的福分。可见桑树和穀树的生长,大概是为预示商纣命运而出现。也或许是吉兆而不是凶兆,所以殷朝没有灭亡,高宗长寿。祖己相信野生植物生于朝廷是王朝要灭亡的凶兆,就说它是商朝该灭亡的征兆。

  【原文】

  18·5汉孝武皇帝之时(1),获白麟(2),戴两角而共觝(3),使谒者终军议之(4)。军曰:“夫野兽而共一角,象天下合同为一也(5)。”麒麟野兽也,桑穀野草也,俱为野物,兽草何别,终军谓兽为吉(6),祖己谓野草为凶。高宗祭成汤之庙,有蜚雉升鼎而雊(7)。祖己以为远人将有来者(8),说《尚书》家谓雉凶,议驳不同。且从祖己之言,雉来吉也。雉伏于野草之中,草覆野鸟之形,若民人处草庐之中,可谓其人吉而庐凶乎?民人入都,不谓之凶;野草生朝,何故不吉?雉则民人之类。如谓含血者吉(9),长狄来至,是吉也,何故谓之凶?如以从夷狄来者不吉,介葛卢来朝(10),是凶也。如以草木者为凶,朱草蓂荚出(11),是不吉也。朱草蓂荚,皆草也,宜生于野而生于朝,是为不吉,何故谓之瑞?一野之物,来至或出,吉凶异议。朱草蓂荚善草,故为吉,则是以善恶为吉凶,不以都野为好丑也。周时天下太平,越尝献雉于周公(12),高宗得之而吉(13)。雉亦草野之物,何以为吉?如以雉所分有似于士(14),则麏亦仍有似君子(15),公孙术得白鹿(16),占何以凶?然则雉之吉凶未可知,则夫桑穀之善恶未可验也。桑穀或善物,象远方之士将皆立于高宗之庙(17),故高宗获吉福,亨长久也。

  【注释】

  (1)汉孝武皇帝:即西汉武帝刘彻(公元前156~前87年)。西汉景帝之子。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

  (2)麟:麒麟,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其状如鹿,独角,全身鳞甲,尾似牛。多作为吉祥的象征。

  (3)戴两角而共觝:疑作“一角戴肉而五趾”。本书《讲瑞篇》和《指瑞篇》均作“一角而五趾”,可一证。《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终军》言:“获白麟,一角而五蹄”,可二证。

  (4)谒(y8夜)者:参见9·15注(16)。终军(?~公元前112年):字子云,西汉济南(今属山东)人。十八岁被选为博士弟子,上书评论国事,武帝任为谒者给事中,迁谏大夫。后奉命赴南越(今两广地区),被杀。死时年仅二十多岁,时称“终童”。《汉书·艺文志》有《终军》八篇。

  (5)参见《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终军》。

  (6)上文:“麒麟野兽也,桑穀野草也”,下文:“祖己谓野草为凶”,故疑“兽”前夺一“野”字。

  (7)蜚(fei飞):通“飞”。雉(h@至):通称野鸡,又有叫山鸡的。《史记·殷本纪》、《汉书·郊祀志》“鼎”下均有“耳”字,可从。雊(g^u够):野鸡叫。

  (8)远人:这里指远方的使节。

  (9)含血者:有血气的东西。这里指人和其他动物。

  (10)介:春秋时的一个小国。地域在今山东省胶县西南。葛卢:介国君主的名字。介葛卢来朝:据《左传·僖公二十九年》记载,公元前631年介国君主葛卢二次到鲁国朝见,都受到很好的接待。

  (11)朱草、蓂(m0ng名)荚:古人认为是二种象征吉祥的草。

  (12)越尝:也作越裳,古代南方的一个民族。雉(h@志):野鸡。

  (13)高宗:此言周公得雉之吉,以证桑穀之祥,与高宗没有关系,故疑“高宗”是衍文。

  (14)所分:疑“耿介”形近而误。《仪礼·士相见礼》:“冬用雉。”郑注云:“士挚用雉者,取其耿介,交有时,别有伦也。”贾疏云:“士之义亦然,义取耿介不犯上也”,可证。耿介:正直。

  (15)麏(jun君):獐子。

  (16)公孙术:即公孙述(?~公元36年),字子阳,东汉初扶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东北)人。新莽时,做导江卒正(蜀郡太守)。后起兵,在益州称帝。汉光武帝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为汉军所破,被刘秀杀。鹿:据上文,疑“麏”之坏

  (17)庙(庙):疑“朝”抄误。人死才造庙,故与下文“高宗获吉福,享长久”之义相违,可证。

  【译文】

  汉武帝的时候,获得一只白麒鳞,头上长着一只肉角,每条腿有五个蹄,叫谒者终军来商议这事。终军说:“野兽的两角并成一角。象征着天下合为一统。”麒麟是野兽,桑穀是野草,都是野物,兽与草没有什么区别,终军说野兽是吉兆,祖已则说野草是凶兆。殷高宗祭祀成汤的宗庙里,有野鸡飞到鼎耳上鸣叫。祖己认为是远方的使节将要有来朝贡的,但解说《尚书》的人则认为野鸡飞入宗庙是凶兆,议论杂乱不一。按祖己的说法,野鸡飞到宗庙是吉兆。野鸡趴在野草中,草掩盖了野鸟的形体,就像人住在草屋中,能说人是吉兆而草屋是凶兆吗?人进都城,不能说是凶兆;野生植物长在朝廷中,为什么就不是吉兆?野鸡与人是一类。如果说有血气的是吉兆,那么高大的狄人到来,这该是吉兆,为什么要说是凶兆呢?如果认为从边远夷狄地方来的人不吉利,那么介国的葛卢来朝见,这该是凶事了,(为什么鲁君要以礼相待呢?)如果认为草木是凶兆,朱草,蓂荚长出,这该是不吉利的事。朱草、蓂荚都是草,宜长在野外却长在朝廷中,这该是不吉利的,为什么要说它吉祥呢?同是野生的东西,或到来,或长出,都有吉凶两种不同的议论。如果认为朱草、蓂荚是好的草,所以是吉利的,那这是以草的好坏作为吉凶的标准,而不是以草长在都城或野外作为区分好坏的标准。周的时候天下太平,越尝族献野鸡给周公,周公得到以为吉祥,野鸡也是草野之类东西,怎么就认为是吉祥呢?如果以为野鸡耿直有点像士,那么獐也依然有点像君子,公孙术得到白獐,占测怎么就认为是凶兆呢?这样看来野鸡的吉凶还不能知道,那么桑树与穀树的善恶也不可能验证。桑树与穀树或许是好东西,像远方的士将要在殷高宗的朝廷上站立,所以高宗得到吉祥福分,长期享受。

  【原文】

  18·6说灾异之家以为天有灾异者,所以谴告王者,信也。夫王者有过,异见于国;不改,灾见草木;不改,灾见于五谷;不改,灾至身。《左氏春秋传》曰(1):国之将亡,“鲜不五稔(2)”。灾见于五谷,五谷安得熟?不熟,将亡之征。灾亦有且亡五谷不熟之应(3)。天不熟(4),或为灾,或为福。祸福之实未可知,桑穀之言安可审?论说之家著于书记者皆云(5):“天雨谷者凶(6)。”书传曰(7):“苍颉作书,天雨谷,鬼夜哭(8)。”此方凶恶之应和者(9)。天何用成谷之道(10),从天降而和,且犹谓之善,况所成之谷从雨下乎!极论订之(11),何以为凶?夫阴阳和则谷稼成(12),不则被灾害(13)。阴阳和者,谷之道也,何以谓之凶?丝成帛,缕成布。赐人丝缕,犹为重厚,况遗人以成帛与织布乎(14)!夫丝缕犹阴阳,帛布犹成谷也。赐人帛,不谓之恶,天与之谷何故谓之凶?夫雨谷吉凶未可定,桑穀之言未可知也。

  【注释】

  (1)《左氏春秋传》:即《左传》,传说是春秋末鲁国左丘明撰。

  (2)鲜不五稔:据《左传·昭公元年》记载,秦国贵族后子对晋国大臣赵孟说,秦景公无道,但粮食还是丰收,这是上天的辅助,看来这种丰收少则五年。王充引用这句话,是想说明粮食丰收也可能是国家将亡的征兆。

  (3)不:根据文意,疑是衍文。

  (4)天:章录杨校宋本作“夫”,可从。

  (5)书记:泛指书籍。

  (6)参见《说苑·辩物》。

  (7)书传:疑“传书”之误倒。本书均作“传书”,可证。

  (8)引文参见《淮南子·本经训》。

  (9)方:比拟:说明。应和:感应。

  (10)何:文意是,天根据“成谷之道”,故疑“何”字是衍文。成谷之道:指谷物丰收需要风调雨顺的道理。

  (11)论:研究。订:考查。

  (12)阴阳和:这里指风调雨顺。

  (13)不(f%u否):同“否”。被:蒙受。

  (14)遗(w8i卫):送,给。

  【译文】

  解说灾异的人认为天会降灾祸,用来谴责、警告国王,是确信无疑的。

  国王有过错,灾害显现在国家;不改正,灾害显露在草木;再不改正,灾祸出现在五谷;还不改正,灾祸殃及自身。《左氏春秋传》上说:国家将要灭亡,“少有不连续五年粮食丰收的”。灾害在五谷上出现,五谷怎么能成熟呢?不成熟,是国家将要灭亡的征兆。可是,上面《左传》说的灾异也有国家将亡而五谷丰收作应验的。可见五谷不成熟,或许是灾祸,或许是福分。是祸是福的情况并不能知道,那么关于桑树穀树的说法怎么能断定呢?著书立说的人写在书上的都说:“天降谷子是凶兆。”传书上说:“苍颉创造文字,天降谷,鬼夜哭。”这是说明天降谷是坏事的感应。“成谷之道”,从天降下适合五谷生长的风雨,作为对人事的应和,尚且还说它是吉兆,何况现成的谷物随雨而降呢!极认真地研究考查一下,为什么是凶兆?风调雨顺就五谷庄稼成熟,否则遭受灾害。风调雨顺,是五谷丰收的道理,为什么说它是凶兆?丝织成帛,线织成麻布。赐人丝、线,尚且算厚重,何况是用织好的帛与织好的麻布赠送人呢!那丝线如同风雨,帛布就像成熟的五谷。赐给人帛不认为是凶兆,天给人谷子为什么就认为是凶兆呢?看来天降谷的吉凶不能够断定,那么关于桑树穀树的说法是否正确也不能知道。

  【原文】

  18·7使畅草生于周之时(1),天下太平,人来献畅草(2)。畅草亦草野之物也,与彼桑穀何异?如以夷狄献之则为吉,使畅草生于周家(3),肯谓之善乎(4)!夫畅草可以炽酿(5),芬香畅达者,将祭灌畅降神(6)。设自生于周朝,与嘉禾、朱草、蓂荚之类不殊矣。然则桑亦食蚕(7),蚕为丝,丝为帛,帛为衣,衣以入宗庙为朝服(8),与畅无异,何以谓之凶?卫献公太子至灵台(9),蛇绕左轮。御者曰:“太子下拜。吾闻国君之子,蛇绕车轮左者速得国。”太子遂不下,反乎舍。御人见太子,太子曰:“吾闻为人子者,尽和顺于君,不行私欲,共严承令(10),不逆君安(11)。今吾得国,是君失安也。见国之利而忘君安,非子道也。得国而拜,其非君欲。废子道者不孝。逆君欲则不忠,而欲我之行,殆吾欲国之危明也(12)。”投殿将死(13),其御止之不能禁,遂伏剑而死(14)。夫蛇绕左轮,审为太子速得国,太子宜不死,献公宜疾薨(15)。今献公不死,太子伏剑,御者之占,俗之虚言也。或时蛇为太子将死之妖,御者信俗之占,故失吉凶之实。夫桑穀之生,与蛇绕左轮相似类也。蛇至实凶,御者以为吉。桑穀实吉,祖己以为凶。

  【注释】

  (1)畅草:同“鬯(ch4ng畅)草”,指郁金草。古代酿造祭酒的佐料。

  (2)本书《恢国篇》:“倭人贡畅”,故疑“人”字前夺一“倭”字。倭(w#窝)人:古代称日本人。

  (3)周家:即周王朝廷。

  (4)根据文意,疑“善”前夺一“不”字。

  (5)炽(ch@斥):烹煮。炽酿:造酒。

  (6)灌:倒,洒。畅:指加进畅草后酿成的酒。参见《白虎通德论·考黜》。

  (7)食(s@饲):喂养。

  (8)参见《论语·乡党》皇疏。

  (9)卫献公:名衎(k4n看)。春秋时卫国君主,公元前576~前559年及公元前546~前544年在位。灵台:春秋时各国筑于都城附近的高台,用来观天象,测吉凶。

  (10)共(g#ng恭):通“恭”。

  (11)逆:这里是扰乱的意思。

  (12)吾欲:疑是“欲吾”之误倒。《新序·节士》作“殆欲吾国之危明矣”,可证。

  (13)投殿:下文有“伏剑而死”,故疑系“拔剑”之误。《新序·节士》作“拔剑将死”,可证。

  (14)以上事参见《新序·节士》。

  (15)疾:速。

  【译文】

  假使畅草长在周朝时候,天下太平,倭人来贡献畅草。但畅草也还是草野之类的东西,跟那桑树穀树有什么两样?如果以为夷狄贡献的就是吉利,那么假使畅草长在周王的朝廷中,能说它不好吗!畅草可以用来造酒,芬香畅达,要祭祀的时候把畅酒洒在地上,能求神降临。假设本来长在周朝,那与特别茁壮的禾、朱草、蓂荚之类没有区别。然而桑叶可以喂蚕,蚕吐丝,丝织成帛,帛做成衣,穿着它进入宗庙就成了朝服,这与畅酒没有区别,为什么认为它是凶兆呢?卫献公的太子去灵台,蛇缠绕他车子左边的车轮。驾车的人说:“太子赶快下拜。我听说国君的儿子遇到蛇绕在车的左轮上的,就很快要做国君。”太子始终不下车,直返回到住处。驾车的人遇见太子,太子说:“我们说做部下的,应该尽量对君主恭顺,不要搞私利,要恭顺严肃地接受君主的命令,不能扰乱君主的安宁。现在我要是做了君主,这国君就失去了安宁。只看见做君主的私利而忘掉国君安宁。这不是做儿子的道义。为了得到君位就下拜,这不是君主希望的事情。舍弃做儿子道义的不孝,背逆君主希望的则不忠,你想要我干这事,大概是希望我的国家发生危险已明显表现出来。”于是要拔剑自杀,那个驾车的赶忙阻止他却没有能制止住,终于用剑自杀而死。那蛇绕左边车轮,明明是为了太子赶快取得君。位,这样太子该不死,献公该早死。如今献公不死,反而太子用剑自杀,可见驾车人的预言,是庸俗的假话。或许蛇是太子要死的凶兆,驾车的相信了庸俗的预言,所以违背了吉凶的真实情况。看来桑树穀树长在朝廷上,与蛇绕左边车轮相类似。蛇的到来实际是凶兆,驾车的却认为是吉兆。桑树穀树的生长实际是吉兆,而祖己又认为是凶兆。

  【原文】

  18·8禹南济于江,有黄龙负舟,舟中之人,五色无主(1)。禹乃嘻笑而称曰:“我受命于天,竭力以劳万民。生,寄也;死,归也。死,归也,(2),何足以滑和(3)。视龙犹蝘蜒也(4)。”龙去而亡(5)。案古今龙至皆为吉,而禹独谓黄龙凶者,见其负舟,舟中之人恐也。夫以桑穀比于龙,吉凶虽反,盖相似。野草生于朝,尚为不吉(6),殆有若黄龙负舟之异。故为吉而殷朝不亡(7)。

  【注释】

  (1)五色无主:恐惧而神色不定。

  (2)死,归也:疑重文而衍。《淮南子·精神训》和《太平御览》卷九四六引《论衡》文,不重出“死归也”三字,可证。

  (3)滑(g(骨):乱。和:平静。滑和:使平静被搅乱。

  (4)蝘(y3n眼)蜒:也称“铜石龙子”,类似蜥蜴的爬行动物。生活在庭园内或郊野石缝、草丛间,捕食昆虫。

  (5)《太平御览》卷九四六引《论衡》文,“亡”下有“患”字,可从。以上事参见《吕氏春秋·知分》。

  (6)尚:同“倘”。

  (7)故:通“固”,本来。

  【译文】

  禹南渡长江,看见有黄龙驮着一只船,船中的人,惊恐得六神无主。禹却笑着自称说:“我从天那儿承受了命令,尽力为百姓操劳。活着,像寄身在外;死了,就像回到家里,有什么值得惊慌失措的。我看龙就同蝘蜒差不多。”于是龙离去而灾祸消除。考察从古到今有龙来都是吉兆,而禹独说黄龙是凶兆,是他看见那黄龙驮船,船中的人惊恐的缘故。拿桑树和穀树跟龙相比,对吉凶的看法虽然相反,但大概相类似。野生植物长在朝廷中,如果是凶兆的话,那大概有如把黄龙驮船是吉兆说成凶兆一样。看来桑树和穀树长在朝廷中,本来是吉兆,因而殷朝没有灭亡。

  【原文】

  18·9晋文公将与楚成王战于城濮(1),彗星出楚,楚操其柄(2),以问咎犯(3)。咎犯对曰:“以彗斗,倒之者胜(4)。”文公梦与成王搏,成王在上,盬其脑(5)。问咎犯,咎犯曰:“君得天而成王伏其罪,战必大胜。”文公从之,大破楚师(6)。向令文公问庸臣(7),必曰“不胜。”何则?彗星无吉,搏在上无凶也。夫桑穀之占,占为凶(8),犹晋当彗末(9),搏在下为不吉也。然而吉者,殆有若对彗见天之诡(10),故高宗长久,殷朝不亡。使文公不问咎犯,咎犯不明其吉,战以大胜,世人将曰:“文公以至贤之德,破楚之无道。天虽见妖,卧有凶梦,犹灭妖消凶以获福。”殷无咎犯之异知,而有祖己信常之占,故桑穀之文,传世不绝,转祸为福之言,到今不实。

  【注释】

  (1)楚成王:名熊恽,春秋时楚国君主。公元前671~前626年在位。城濮(p*仆):古地名。在今山东省鄄(ju4n绢)城西南临濮集,一说在今河南省开封县陈留附近。公元前632年晋文公和齐、宋、秦等国联军,在此战败楚国军队。

  (2)楚操其柄:楚国控制着彗星的柄。

  (3)咎犯:即狐偃,字子犯,春秋时晋国大夫,晋文公的舅舅,故又称舅犯。晋文公流亡期间,他是重要随从。晋文公宣信诸侯而霸天下,大多采自他的主张。

  (4)参见《说苑·权谋》、《淮南子·兵略训》。

  (5)盬(g(谷):吸饮。

  (6)以上事参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7)向:从前,往昔。令:假使。

  (8)占:疑重文而衍。

  (9)当:对着,面对。

  (10)对彗:是处于彗星尾端的意思。见天:是脸向上的意思。诡:奇异。

  【译文】

  晋文公快要与楚成王在城濮大战,彗星出现在楚国天空,彗星的柄在楚国一边,晋文公就这事询问咎犯。咎犯回答说:“用扫帚当武器去进行战斗,把它倒过来用的人得胜。”晋文公梦见跟楚成王搏斗,成王在上面吸他的脑髓。又以此事询问咎犯,咎犯说:“君王得到天的帮助,成王低头认罪,打仗肯定要大胜”。晋文公听从了他的话,大败楚军。那时要是晋文公去问平庸的臣子,肯定说:“打不赢。”为什么呢?因为彗星不是吉兆,而搏斗时处在上方也不是凶兆。对桑树和穀树出现的预言,是凶兆,就同晋国处于彗星尾端,晋文公与楚成王搏斗时被压在下边,认为是凶兆一样。然而桑树与穀树的出现是吉兆,大概就像处于彗星尾端,脸向上这种奇异的征兆一样,(表面看来是凶兆,其实是吉兆),所以殷高宗在位长久,殷朝没有灭亡。假使晋文公不去问咎犯,或者咎犯不明白那是吉兆,打仗能大胜,世人就会说:“晋文公以最贤良的德操,打败了楚国的无道之师。天上虽然出现凶兆,睡觉又做恶梦,尚且能泯灭凶象消除恶梦而得到福分。”殷朝没有咎犯那样具有特殊才智的人,而只有祖己这种相信一般占卜的人,所以关于桑树与穀树出现于朝廷的记载,一代一代相传不绝,于是变祸为福的说法,至今没有被确定下来。

  感虚篇第十九

  【题解】

  王充想在本篇中说明“精诚”至极能感动天地鬼神是虚妄的说法,故篇名称为“感虚”。

  汉代解释儒家经典的人,在传书里讲了诸如商汤遭大旱,以身为牲,自责祷雨,于是上天便为他降雨;杞梁妻因失夫向城痛哭,感动了城,城为此崩塌;山崩堵塞黄河三日不流,晋景公穿着丧服对河哭泣,河水便流通了等等故事,来说明“精诚”能感动天地鬼神,天人感应能相通。王充则不以为然,在本篇列举了十五个典型事例,逐一加以驳斥。他认为“天道自然无为”,自然界是无目的、无意识的。但又有着自身运动的规律:“日月行有常度”,“寒温自有时”,“雨雪皆由云气发于丘山”。而这种运动规律不因人的主观感情的“精诚”而改变:“天地之有水旱,犹人之有疾病也,疾病不可以自责除,水旱不可以祷谢去”;“城土也”,“安能为悲哭感恸而崩?使至诚之声能动城土,则其对林木哭,能折草破木乎?向水火而泣,能涌水灭火乎”?他明确指出,即使传书上说的事情是真的,顶多不过是人们的行动与自然变化偶然巧合而已,跟人的至诚毫不相干,决不是人们的“精诚”感动天地鬼神所造成。

  【原文】

  19·1儒者传书言:“尧之时,十日并出,万物燋枯。尧上射十日,九日去,一日常出。”此言虚也。夫人之射也,不过百步矢力尽矣。日之行也,行天星度(1)。天之去人,以万里数,尧上射之,安能得日?使尧之时,天地相近,不过百步,则尧射日,矢能及之;过百步,不能得也。假使尧时天地相近,尧射得之,犹不能伤日,伤日何肯去(2)?何则?日,火也。使在地之火附一把炬(3),人从旁射之,虽中,安能灭之?地火不为见射而灭,天火何为见射而去?此欲言尧以精诚射之,精诚所加,金石为亏(4),盖诚无坚,则亦无远矣。夫水与火,各一性也,能射火而灭之,则当射水而除之。洪水之时,流滥中国(5),为民大害,尧何不推精诚射而除之?尧能射日,使火不为害,不能射河,使水不为害。夫射水不能却水,则知射日之语虚非实也。

  【注释】

  (1)行:运行。

  (2)伤:疑衍文,是上句“伤日”之衍误。

  (3)附一把炬:附着在一个火把上,意思是点着一个火把。

  (4)亏:毁坏。

  (5)流:递修本作“泛”,可从。

  【译文】

  儒者的传书上说:“尧的时候,十个太阳同时升起,万物焦烂枯死。尧就举箭射十个太阳,九个太阳被除掉,一个太阳永久升起。”这话是假的。人射箭,不超过一百步箭的力量就完了。太阳运行,是按天上星宿一定的度数转动的。天离人,要用万里来计算,尧举箭向上射,怎么能够射着太阳呢?假使尧的时候,天地相隔很近,不超过一百步,那尧射太阳,箭就能射到太阳;超过一百步,就不能射到。假使尧的时候天地相隔很近,尧射着太阳,尚且不能伤害太阳,太阳怎么肯离开呢?为什么呢?因为太阳是火。假使在地上的火点着一个火把,人从一旁用箭射它,虽然射中,怎么能使它熄灭呢?地上的火不是被射中而熄灭,天上火(太阳)怎么是被射中而去掉呢?这是想说尧是用真心诚意去射太阳,凡是真心诚意达到的地方,金属和石头都会被毁坏,似乎在“精诚”面前没有坚硬的东西,那么也就没有远得达不到的地方了。水与火,分别具有同是物质实体的特性,能射中火而使它熄灭,那就应该能射中水而使它消除。洪水成灾的时候,泛滥中原各国,成为老百姓的大祸害,尧为什么不拿出真心诚意来射洪水而使它消除呢?尧能够射太阳,使火不成为灾害,却不能射河,使水不成为灾害。射水不能使水退却,那就知道尧能射太阳的话,是虚假不真实的。

  【原文】

  19·2或曰:“日,气也,射虽不及,精诚灭之”。夫天亦远,使其为气,则与日月同;使其为体,则与金石等。以尧之精诚灭日亏金石,上射日则能穿天乎(1)?世称桀、纣之恶,射天而殴地;誉高宗之德,政消桑穀。今尧不能以德灭十日,而必射之,是德不若高宗,恶与桀、纣同也,安能以精诚获天之应也?

  【注释】

  (1)日:根据文意,疑为“天”之误。

  【译文】

  有人说:“太阳是气,用箭射虽然达不到,但真心诚意能去掉它。”天特别远,如果它是气,那跟日月相同;如果它是物体,那跟金属、石头一样。用尧的真心诚意能去掉太阳毁坏金属、石头,那他举箭向上射天就能射穿天吗?社会上声称夏桀、商纣的罪恶,射天而打地;称赞殷高宗的德操,能用善政消除桑树穀树生于朝廷的凶象。如今尧不能用良好的德操来除掉十个太阳,而一定要射掉它,这是他的德操不如殷高宗,罪恶则与夏桀、商纣相同,如此,怎么能用精诚的心获得上天去掉九个太阳的报应呢?

  【原文】

  19·3传书言:“武王伐纣(1),渡孟津(2),阳侯之波(3),逆流而击,疾风晦冥(4),人马不见。于是武王左操黄钺,右执白旄,瞋目而麾之曰(5):‘余在,天下谁敢害吾意者(6)!’于是风霁波罢(7)。”此言虚也。武王渡孟津时,士众喜乐,前歌后舞,天人同应,人喜天怒(8),非实宜也。前歌后舞,未必其实;麾风而止之,迹近为虚。夫风者,气也,论者以为天地之号令也。武王诛纣是乎,天当安静以祐之;如诛纣非乎,而天风者,怒也。武王奉天令,求索己过(9),瞋目言曰:“余在,天下谁敢害吾者(10)?”重天怒,增己之恶也,风何肯止?父母怒,子不改过,瞋目大言,父母肯贳之乎(11)?如风天所为,祸气自然,是亦无知,不为瞋目麾之故止。夫风犹雨也,使武王瞋目以旄麾雨而止之乎?武王不能止雨,则亦不能止风。或时武王适麾之,风偶自止,世褒武王之德,则谓武王能止风矣。

  【注释】

  (1)武王伐纣:周武王十一年,武王以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与庸(地望在今湖北竹山)、蜀(地望在今川西、陕南)、羌(地望在今甘肃)、髳(地望在今山西平陆)、微(地望在今陕西眉县)、卢(地望在今湖北襄樊西南)、彭(地望在今湖北房县)、濮(地望在今川东、鄂西)等族联合讨伐商纣,战于牧野(在今河南淇县西南)。由于商奴隶阵前反戈,纣兵败自焚,商灭。

  (2)孟津:古渡口,在今河南省孟津县东。

  (3)阳侯:传说是古代陵阳国的诸侯,被水淹死后其神成为波涛之神。参见《淮南子·览冥训》高诱注。

  (4)晦冥(hu@m0ng会明):昏暗。

  (5)麾(hu9辉):通“挥”。

  (6)害:妨碍。

  (7)引文参见《淮南子·览冥训》。

  (8)参见《淮南子·天文训》、《后汉书·郎f传》。

  (9)求索:寻找。

  (10)根据上文原话,“者”前夺一“意”字。

  (11)贳(sh@世):赦免。

  【译文】

  传书上说:“周武王讨伐商纣,过孟津,碰到惊涛骇浪,逆流而上,大风刮得天昏地暗,人马都看不清楚。于是周武王左手拿着黄钺,右手握着白旄,瞪大眼睛挥动着它们,喊道:‘我在这里,天下有谁敢违反我意志的!’于是风停了波浪也平息了。”这个说法不真实。周武王过孟津的时候,将士们都欢喜快乐,前边的歌唱后边的舞蹈。照传书的说法,天和人是互相感应的,人欢喜而天发怒,这实在不合情理。前边的歌唱后边的舞蹈,未必有其事;手挥动风就停止,事情近乎是虚构,风是气,议论的人认为它是天地发出的号令。周武王讨伐商纣是对的,天就应当用安静的环境来保祐他;如果讨伐商纣是不对的,那么天刮风就是发怒。周武王没有遵奉天的命令,检查自己的罪过,却瞪着眼睛喊道;“我在这里,天下有谁敢违反我意志的!”这就加重了天的愤怒,增加了自己的罪恶,风怎么肯停止刮呢?就像父母亲发怒,儿子不肯改正过错,反而瞪着眼睛大喊,父母亲肯饶恕他吗?如果风是天自然而然刮的,那么水波逆流,疾风晦冥这些祸气就是自然形成的,可见这些也是无意识的,不会因为周武王瞪眼、挥旄的缘故而停止。风同雨一样,即使周武王瞪眼用旄挥动雨就会停止下吗?武王不能使雨停下,那么也不能使风停刮。或许是周武王正好挥动白旄,风碰巧自然停止,世人为了赞扬武王的圣德,就说武王能制止刮风。

  【原文】

  19·4传书言:“鲁襄公与韩战(1),战酣日暮,公援戈而麾之(2),日为之反三舍(3)。”此言虚也。凡人能以精诚感动天(4),专心一意,委务积神(5),精通于天(6),天为变动,然尚未可谓然。襄公志在战,为日暮一麾,安能令日反?使圣人麾日,日终不反,襄公何人,而使日反乎?《鸿范》曰(7):“星有好风(8),星有好雨(9)。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有风雨。”夫星与日月同精,日月不从星,星辄复变,明日月行有常度,不得从星之好恶也,安得从襄公之所欲(10)?星之在天也,为日月舍,犹地有邮亭(11),为长吏廨也(12)。二十八舍有分度(13),一舍十度,或增或减。言日反三舍,乃三十度也。日,日行一度。一麾之间,反三十日时所在度也。如谓舍为度,三度亦三日行也。一麾之间,今日却三日也。宋景公推诚,出三善言,荧惑徙三舍。实论者犹谓之虚。襄公争斗,恶日之暮,以此一戈麾,无诚心善言,日为之反,殆非其意哉(14)!且日,火也。圣人麾火,终不能却;襄公麾日,安能使反?或时战时日正卯(15),战迷,谓日之暮,麾之转左(16),曲道日若却(17)。世好神怪,因谓之反,不道所谓也。

  【注释】

  (1)襄:疑“阳”之误。本书《对作篇》有:“鲁阳战而日暮”,可一证。《太平御览》卷四引《论衡》文作“阳”,可二证。以下“鲁襄公”皆为“鲁阳公”。鲁阳公:春秋时楚国鲁县(在今河南省鲁山)县公,即鲁阳文子,楚平王孙司马子期之子。楚君自封为王,其守县的大夫都称公,故又称鲁阳公。韩:韩国。其地望在今山西省东南角和河南省中部。

  (2)援:执,持。

  (3)反:同“返”。

  (4)《太平御览》卷四引《论衡》文,“天”下有“者”字,可从。

  (5)积神:积蓄精神。

  (6)精通:感应的意思。

  (7)《鸿范》:即《洪范》,《尚书》中的一篇。

  (8)星有好风:古代有人认为,二十八宿中的箕星(东方苍龙七宿的未宿)好刮风。月亮靠近它就要起风。

  (9)星有好雨:古代有人认为,二十八宿中的毕宿(白虎七宿的第五宿)好下雨。月亮靠近毕宿就要下雨。

  (10)据上文,疑“襄”上脱一“鲁”字。下文亦同。

  (11)邮亭:古代供出巡官吏或传送文件的人途中食宿和休息的馆舍。

  (12)长吏:泛指地方官吏。廨(xi8泻):官吏办公的地方。

  (13)分度:我国古代天文学家把一周天分为365度多,二十八宿中,各占的度数有多有少,据《淮南子·天文训》载:“星分度;角十二,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四分一;斗二十六。牵牛八,须女十二,虚十,危十七,营室十六,东壁九;奎十六,娄十二,胃十四,昴十一,毕十六,觜巂二,参九;东井三十二,舆鬼四,柳十五,星七,张翼各十八,轸十七。”

  (14)意:疑“实”之误。“殆非其实”,本书常用语,可一证。与上文“犹谓之虚”相应为文,可二证。

  (15)卯:古人用十二地支表方位,卯表正东。

  (16)左:这里指东方。

  (17)曲:这里指歪曲,错误的意思。

  【译文】

  传书上说:“鲁阳公跟韩国打仗,打得正起劲太阳落山了,鲁阳公举戈一挥,太阳因此退了三舍。”这话是假的。凡是人能够以真心诚意感动上天的,都要专心一意,放弃一切事务,全神贯注,才能感应给天,天才会改变移动,但是还不能说就一定会使它如此。鲁阳公心思在打仗,因为太阳落山而挥了一下戈,怎么能使太阳退回呢?即使是圣人对着太阳挥戈,太阳也始终不会退回,鲁阳公是什么人,而能使太阳退回呢?《尚书·洪范》上说:“星宿有好刮风的,星宿有好下雨的。太阳与月亮运行,才有冬有夏。月亮靠近箕宿毕宿,就要刮风下雨。”星与太阳月亮同样是精气,太阳月亮不靠近星,星总是在反复变化,同样要刮风下雨。这表明太阳月亮的运行有一定的度数,不会随着星的好恶而靠近或离开星的,怎么会顺从鲁阳公的欲望而退三舍呢?星在天上,是太阳月亮休息停留的地方,就像地下有邮亭,作为地方官吏办公的地方。二十八舍划分得有度数,每舍大致十度,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说太阳退回三舍,就是三十度。太阳,每天运行一度。挥戈一下顷刻间,就退回到三十天前所在的地方。如果说一舍为一度,三度也就是太阳三天的行程。挥戈一下的瞬间,竟使太阳退回了三天的行程。宋景公发自诚心说了三句好话,火星就移动了三舍。实事求是的人尚且说这件事是假的。鲁阳公正在打仗,讨厌的太阳要落山,因此挥了一下戈,没有诚心,也没有说好话,太阳就为他退回,这大概不是事实吧!况且太阳是火。圣人向火挥动一下,始终不能使火退却;鲁阳公对着太阳挥动一下戈,怎么能使太阳返回呢?或许打仗的时候太阳正在东方,打迷糊了,以为太阳要落山,于是挥戈转向东方,就错误地说太阳好像倒退回去了。世人好谈神怪,在此就说太阳退回去了,而不讲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文】

  19·5传书言:“荆轲为燕太子谋刺秦王,白虹贯日(1)。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事(2),太白蚀昴(3)。”此言精感天(4),天为变动也。夫言白虹贯日,太白蚀昴,实也。言荆轲之谋,卫先生之画,感动皇天,故白虹贯日,太白蚀昴者,虚也。夫以箸撞钟,以筭击鼓(5),不能鸣者,所用撞击之者小也。今人之形不过七尺,以七尺形中精神,欲有所为,虽积锐意(6),犹箸撞钟、筭击鼓也,安能动天?精非不诚,所用动者小也。且所欲害者人也,人不动,天反动乎?问曰“人之害气,能相动乎?”曰(7):“不能(8)。”“豫让欲害赵襄子(9),襄子心动(10);贯高欲篡高祖(11),高祖亦心动(12)。二子怀精,故两主振感。”曰,祸变且至,身自有怪,非適人所能动也(13)。何以验之?时或遭狂人于途,以刃加己,狂人未必念害己身也,然而己身先时已有妖怪矣。由此言之,妖怪之至,祸变自凶之象,非欲害己者之所为也。且凶之人,卜得恶兆,筮得凶卦(14),出门不见吉,占危睹祸气(15),祸气见于面,犹白虹、太白见于天也。变见于天,妖出于人,上下适然,自相应也。

  【注释】

  (1)白虹贯日:古代有人认为,白虹象征兵器,太阳象征君主,白色长虹穿日而过象征君主要遭到凶杀。传说荆何去秦国时,天上出现过这种现象。

  (2)卫先生:战国时秦国人。画:谋画。长平:古城名。故址在今山西省高平县西北。长平之事:指公元前260年秦、赵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把四十多万赵国军队在长平围困46天,结果赵将赵括被箭射死,赵军全部被俘活埋。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事:白起在长平战胜赵军后,打算乘胜灭赵。这可能是卫先生出的主意,于是派卫先生向秦请求支援。传说这时天空出现太白蚀昴的星象。

  (3)太白:太白星,即金星。昂(m3o卯):二十八宿之一,白虎七宿的第四宿。有较亮的星7颗,俗称“七姊妹星团。”太白蚀昴:古代有人认为,太白是天将,在西方,象征秦。昴宿是赵国的分野。太白星侵蚀昴宿,象征秦将灭赵。引文参见《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4)本篇上文言:“精诚感动天”,故疑“精”后夺一“诚”字。

  (5)筭(su4n算):计算用的筹。《说文·竹部》:“筭长六寸,计历数者”。(6)锐意:这里是精诚的意思。

  (7)曰:这里是王充回答。

  (8)下文系责难之词,故疑此夺一“曰”字。

  (9)豫让:春秋与战国间晋国人。初为晋卿智瑶的家臣。赵、韩、魏共灭智氏,他改名换姓,躲藏厕所,用漆涂身,吞炭使哑,暗伏桥下,多次谋杀赵襄子,传说每次都因赵襄子事先心动察觉,未能成功。后被捕自杀。

  (10)以上事参见《战国策·赵策一》、《史记·刺客列传》。

  (11)贯高:西汉初人,赵王张敖的相。汉高祖经过赵,责骂了张敖,贯高不顾六十岁高龄要杀汉高祖为赵王报仇,因家人揭发,被捕。但却传说因刘邦事先心动察觉而未能成功。

  (12)以上事参见《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13)適(d@敌):通“敌”。

  (14)筮(sh@是):用蓍草来算卦,预测吉凶。

  (15)“危”与“矦”形近,“矦”是“候”的异体,故疑“危”系“候”之误。占候:根据天象变化来预测吉凶,这里指通过看人脸上的气色来预测吉凶。

  【译文】

  传书上说:“荆轲为燕太子谋杀秦王时,天空出现白色长虹穿过太阳。

  卫先生为秦国谋画长平之事时,天空出现金星侵蚀昴宿。”这话是说人用真心诚意感动上天,上天才会变化受打动。要说白色长虹穿过太阳,金星侵蚀昴宿,是事实。但说荆轲谋杀秦王,卫先生谋画长平之事,感动了上天,所以才有“白虹贯日,太白蚀昴”的事,这是假的。我们用筷子敲钟,用算筹来打鼓,之所以不能发出声音,是因为用来敲打的东西太小。如今人的形体不过七尺,凭人七尺形体中的精神,想有所作为,即使全神贯注真心诚意,也同用筷子敲钟、用算筹打鼓一样,怎么能感动上天呢?心不是不诚,而是用来感动上天的东西太小了。况且想杀害的是人,人还没有预感,天反而能预感到吗?有人问说:“人想谋害别人的气,能使人预感到吗?”我以为:“不能”。人又责难道:“那么豫让想谋害赵襄子,赵襄子却事先心动察觉;贯高想弑杀汉高祖,汉高祖也事先心动有所察觉。他二人怀有害人的精气,所以两位君主被震动而有感觉。”依我说:“祸害将要来,这人本身就会有作为预兆的奇怪现象出现,而并不是敌人害人的精气所能震动的。用什么来证明呢?有时会在路上碰到狂人,用刀砍他自己,狂人未必想伤自己的身体,然而自己身体先的时候却已经有作为预兆的奇怪现象发生。照这样说,奇怪现象的出现,是灾祸要到来的凶兆,而不是想害自己的人造成的。将要遭到灾祸的人,去占卜会得恶兆,去算卦会得凶卦,出门也会见到不吉利的事情,观天象占卜会见到祸气,祸气表现在脸上,就像白虹,金星在天空出现一样。灾变在天空呈现,奇异的预兆在人身上出现,天上地下的怪现象碰巧同时出现,这是自然的相互应和。

  【原文】

  19·6传书言:“燕太子丹朝于秦,不得去,从秦王求归。秦王执留之,与之誓曰:‘使日再中,天雨粟(1),令乌白头,马生角,厨门木象生肉足,乃得当。’当此之时,天地祐之,日为再中,天雨粟,乌白头,马生角,厨门木象生肉足(2)。秦王以为圣,乃归之。”此言虚也。燕太子丹何人,而能动天?圣人之拘,不能动天;太子丹贤者也,何能致此!夫天能祐太子(3),生诸瑞以免其身,则能和秦王之意,以解其难。见拘一事而易,生瑞五事而难。舍一事之易,为五事之难,何天之不惮劳也?汤困夏台(4),文王拘羑里,孔子厄陈、蔡(5)。三圣之困,天不能祐,使拘之者睹祐知圣,出而尊厚之。或曰:“拘三圣者不与三誓(6),三圣心不愿,故祐圣之瑞无因而至(7)。天之祐人,犹借人以物器矣,人不求索,则弗与也。”曰:“太子愿天下瑞之时,岂有语言乎?心愿而已。然汤闭于夏台、文王拘于羑里时,心亦愿出;孔子厄陈、蔡,心愿食。天何不令夏台、姜里关钥毁败(8),汤、文涉出(9);雨粟陈、蔡,孔子食饱乎?太史公曰:“世称太子丹之令天雨粟,马生角,太抵皆虚言也(10)。”太史公书汉世实事之人,而云“虚言”,近非实也。

  【注释】

  (1)粟:谷子,去皮后称小米。也有解释为粮食作物通称的。

  (2)以上事参见张华《博物志·史补》、《风俗通义·正失》。

  (3)上言“太子丹”,故疑“子”后脱一“丹”字。下同。

  (4)困:疑“囚”形近而误。本书《命义篇》作“囚”,可证。

  (5)厄(8饿):陷于穷困。

  (6)三:疑“之”行草书形近而误。上文“秦王执留之,与之誓”,文正相对,可证。

  (7)因:根据。

  (8)关:门闩。钥:锁。

  (9)涉:疑“步”形近而误。

  (10)引文参见《史记·刺客列传》。

  【译文】

  传书上说:“燕太子丹在秦国朝见,得不到离开,于是向秦王请求回国。秦王坚持要留下他,跟他发誓说‘除非偏西的太阳再回到正中来,天上降下谷子,使乌鸦白头,马长出角,厨门上的木象生出肉脚来,才能回去’。正当这个时候,天地保祐他,偏西的太阳则又回到正中,天上降下谷子,乌鸦白了头,马长出了角,厨门上的木象长出了肉脚。秦王认为他是圣人,就放他回去了。”这个说法是假的。燕太子丹是什么人,能感动上天?圣人被拘禁,没有能感动上天;太子丹是贤人,怎么能做到这样!上大能保祐燕太子丹,生出诸多吉祥的东西来以避免他的身体被困,那就应该能缓和秦王意图,以解除他的困境。要解决被拘禁一事很容易,要产生出吉祥的五件事来却是极困难的。抛开一件容易做的事,而去干五件困难的事,上天怎么就不怕辛苦呢?成汤被囚禁在夏台,周文王被拘留在羑里,孔子被困在陈国、蔡国。三个圣人受困,上天不能保祐他们,使拘留者看到上天的保祐而知道他们是圣人,释放并尊重、厚待他们。有人说:“拘留三圣人的人没有与他们立誓,三个圣人的心里就没有产生求天保祐的愿望,所以保祐三圣的吉祥物就无从出现。上天保祐人,就像拿器物借给人一样,别人不来求取,就不给他。”我的回答是:燕太子丹希望上天降吉祥的时候,那里会开口说话呢?只是心里希望罢了。然而成汤被关在夏台,周文王被囚在姜里的时候,心里也希望被释放;孔子被困在陈国、蔡国,心里是多么希望有饭吃。上天为什么不使夏台、羑里的门闩和锁毁坏,让成汤、文王走出来;降谷子在陈国和蔡国,让孔子吃饱呢?太史公说:“世人称赞燕太子丹能使天降谷,马生角,大都是假话。”太史公是记载汉代真实情况的人,却说是“假话”,可见上面的说法近似不真实了。

  【原文】

  19·7传书言:“杞梁氏之妻向城而哭(1),城为之崩(2)。”此言杞梁从军不还,其妻痛之,向城而哭,至诚悲痛,精气动城,故城为之崩也。夫言向城而哭者,实也;城为之崩者(3),虚也。夫人哭悲莫过雍门子(4)。雍门子哭对孟尝君,孟尝君为之於邑(5)。盖哭之精诚,故对向之者凄怆感恸也(6)。夫雍门子能动孟尝之心,不能感孟尝衣者,衣不知恻怛(7),不以人心相关通也。今城,土也。土犹衣也,无心腹之藏(8),安能为悲哭感恸而崩?使至诚之声能动城土,则其对林木哭(9),能折草破木乎?向水火而泣,能涌水灭火乎?夫草木水火与土无异,然妃梁之妻不能崩城,明矣。或时城适自崩,杞梁妻适哭。下世好虚,不原其实。故崩城之名,至今不灭。

  【注释】

  (1)杞(q!起)梁(?~公元前550年):杞一作芑。名殖(一作植),春秋时齐国大夫。杞梁氏之妻:即孟姜。姓姜,字孟。

  (2)城为之崩:齐庄公四年(公元前550年)杞梁随庄公攻莒(j(举),被俘而死。孟姜到郊外迎丧,庄公使人往郊吊唁,她认为违礼,庄公于是亲自往吊其家。《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并无哭城之说。至西汉始传说她哭夫十天,城崩塌,投淄水死。后人更附会把杞梁说成是秦朝人,称“范杞良”,并编成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事参见《列女传·贞顺》、《说苑·善说》。

  (3)根据文意,疑“城”前夺一“言”字。“言城为之崩者,虚也。”与上文相对为文,可证。

  (4)雍门子:姓雍门,名周。战国时齐国人。刘向《说苑·善说》记载他善鼓琴。此说他以善哭著称。

  (5)於(w&乌):同“呜”。於邑:呜咽。形容悲哀抽噎的样子。以上事参见《淮南子·览冥训》。

  (6)凄怆(chu4ng创):悲伤。感恸(t^ng痛):极度悲哀。

  (7)恻怛(c8d2测达):悲忧。

  (8)藏:同“脏”,五脏。

  (9)林:疑“草(艸)”形近而误。下文“折草破木”承此为文,可证。又下文云“向水火而泣”,故疑“哭”前夺一“而”字。

  【译文】

  传书上说:“杞梁的妻子对着城痛哭,城为此崩塌。”这是说杞梁随军打仗没有回来,他的妻子很悲哀,对着城痛哭,至诚的悲痛,精气感动了城,所以城墙为此崩塌。说杞梁妻子对着城痛哭,是事实;但说城为此而崩塌,是假的。人们哭声的悲哀没有超过雍门子的。雍门子向孟尝君哭诉,孟尝君也为此抽泣,大概哭得真诚,所以面对他的人也感到凄惨悲痛。雍门子能感动孟尝君的心,但不能感动孟尝君的衣服,因为衣服不知道忧伤,不与人的心相贯通。如今的城是土的。土就同衣服一样,没有五脏,怎么会为悲哀的哭声悲痛而崩塌呢?假使至诚的哭声能感动城的泥土,那她对着草木哭,就能使草折断使树裂开吗?对着水和火哭泣,能使水冒出来灭掉火吗?草木水火与泥土没有两样,那么杞梁妻的哭声,不能使城崩塌,是明明白白的了,或许是城正好要自己崩塌,而杞梁的妻子恰巧这时痛哭。后代喜欢随便说的人,不追究这事的真实情况,所以杞梁妻使城崩塌的名声,到今天也没有消失。

  【原文】

  19·8传书言:“邹衍无罪,见拘于燕,当夏五月,仰天而叹,天为陨霜(1)。”此与杞梁之妻哭而崩城,无以异也。言其无罪见拘,当夏仰天而叹,实也;言天为之雨霜(2),虚也。夫万人举口并解吁嗟(3),犹未能感天,邹衍一人冤而壹叹(4),安能下霜?邹衍之冤不过曾子、伯奇(5)。曾子见疑而吟,伯奇被逐而歌。疑与拘同(6),吟、歌与叹等。曾子、伯奇不能致寒,邹衍何人,独能雨霜(7)?被逐之冤,尚未足言。申生伏剑(8),子胥刎颈,实孝而赐死,诚忠而被诛。且临死时皆有声辞(9),声辞出口,与仰天叹无异。天不为二子感动(10),独为邹衍动,岂天痛见拘,不悲流血哉!伯奇冤痛相似而感动不同也(11)?夫熯一炬火爨一镬水(12),终日不能热也;倚一尺冰置庖厨中(13),终夜不能寒也。何则?微小之感不能动大巨也。今邹衍之叹,不过如一炬、尺冰,而皇天巨大,不徒镬水,庖厨之丑类也(14)。一仰天叹,天为陨霜,何天之易感,霜之易降也?夫哀与乐同,喜与怒均。衍兴怨痛,使天下霜,使衍蒙非望之赏,仰天而笑,能以冬时使天热乎?变复之家曰(15):“人君秋赏则温,复罚则寒。”寒不累时则霜不降,温不兼日则冰不释(16)。一夫冤而一叹,天辄下霜,何气之易变,时之易转也?寒温自有时,不合变复之家。且从变复之说,或时燕王好用刑(17),寒气应至;而衍囚拘而叹,叹时霜适自下。世见适叹而霜下,则谓邹衍叹之致也。

  【注释】

  (1)以上事参见《后汉书·刘瑜传》注引《淮南子》。

  (2)雨:此复述上文“仰天而叹,天为陨霜”。故疑“雨”是陨(霣)的残字。又下文“一仰天叹,天为陨霜”,可证。

  (3)解:这里是发出的意思。吁嗟(x&ji5虚接):叹气的声音。

  (4)壹:同“一”。

  (5)曾子:参见2·2注(18)。他以孝著称,但却经常受到父母的歧视和虐待。伯奇:参见2·5注(20)。

  (6)上文言“曾子见疑”、“伯奇被逐”,故疑本句“疑”字下夺一“逐”字。本句“疑、逐与拘同”和下句“吟、歌与叹等”正好对文,可证。

  (7)雨:疑作“陨”。详见注(2)。

  (8)申生:春秋时晋献公的太子。献公宠爱骊姬,而骊姬想立她的儿子奚齐,便诬陷申生,申生自杀。参见《史记·晋世家》。

  (9)参见《国语·晋语二》、《史记·吴太伯世家》。

  (10)动:疑是衍文。本句“不为二子感”,正好与下文“独为邹衍动”对文,可证。

  (11)伯奇:根据文意,疑“伯”为“何”之形误,“奇”为“其”之音误。

  (12)熯(h4n汗):焚烧。这里是点燃的意思,爨(c)an窜):用火煮东西。镬(hu^或):古时指无足的鼎,作用相当于今天的大锅。

  (13)倚:《白孔六帖》卷三引《论衡》文作“持”,可从。

  (14)丑:类似。

  (15)变复之家:指主张用祭祀祈祷来消除自然灾害和异常现象的人。

  (16)兼:这里是连续积累的意思。

  (17)燕王:指燕惠王。

  【译文】

  传书上说:“邹衍没有罪,却被燕王囚禁,正当夏天五月,仰天长叹,天因此降霜。”这跟杞梁妻痛哭使城崩塌,没有什么不同。说他没有罪被囚禁,正值夏天而仰天长叹,是事实;说上天为此而降霜,不是事实。万人张口一齐发出叹气声,尚且不能感动上天;邹衍一个人受冤枉叹一口气,怎么就会下霜呢?邹衍的冤枉不会超过曾子和伯奇。曾子被疑忌就低声哀吟,伯奇被放逐就高声悲歌。疑忌、放逐跟囚禁一样,哀吟、悲歌与叹气等同。曾子和伯奇不能招致寒冷,邹衍是什么人,唯独他能降霜?被放逐的冤枉,尚且不值得说。申生自杀,伍子胥割颈,一个忠心孝敬被赐死,一个真心效忠被诛杀。临死的时候他们都有话说,话说出口,与仰天长叹没有两样。上天不被他二人感动,唯独被邹衍感动,难道是上天痛心被囚禁,而不哀怜流血吗!为什么那冤屈悲痛相似而上天所感动不一样呢?点一个火把烧一大锅水,整天不会热;拿一尺冰放在厨房中,整夜不会冷。为什么呢?因为微弱的感触不能触动巨大的东西。现在邹衍的叹气,不过像一个火把、一尺冰,而上天的巨大,不只像一锅水及厨房一类东西。一仰天长叹,天就会降霜,是什么天这样容易感动,是什么霜这样容易降下?悲哀跟快乐相同,欢喜与愤怒一样。邹衍发出怨痛的声音,能使天降霜,那么假使邹衍受到意外的赏赐,仰天大笑,能在冬天使天变热吗?谈变复的人说:“人之君子秋天受赏则天气温暖,夏天被罚则天气寒冷。”寒气不累积多时则霜不会降,暖气不连续几天则冰不会化。一个人被冤枉而叹一口气,天就下霜,是什么气候这样容易改变,是什么时节这样容易转变?气候的寒冷与温暖自有一定时节,这与谈变复的人的说法是不相合的。姑且听从变复的说法,或许燕惠王好用刑,寒冷的气候应该来了;而邹衍被囚禁长叹,叹气时霜正好自己降下。世人看见正好在邹衍叹气的时候霜下起来了,就说是邹衍叹气所导致的。

  【原文】

  19·9传书言:“师旷奏《白雪》之曲(1),而神物下降,风雨暴至,平公因之癃病(2),晋国赤地(3)。”或言:“师旷《清角》之曲(4),一奏之,有云从西北起;再奏之,大风至,大雨随之,裂帷幕,破俎、豆(5),堕廊瓦(6),坐者散走。平公恐惧,伏乎廊室(7),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癃病(8)。”夫《白雪》与《清角》,或同曲而异名,其祸败同一实也。传书之家,载以为是,世俗观见,信以为然。原省其实,殆虚言也。夫《清角》,何音之声而致此(9)?“《清角》,木音也(10),故致风。而如木为风,雨与风俱。”三尺之木,数弦之声,感动天地,何其神也!此复一哭崩城,一叹下霜之类也。师旷能鼓《清角》,必有所受,非能质性生出之也。其初受学之时,宿昔习弄(11),非直一再奏也。审如传书之言,师旷学《清角》时,风雨当至也(12)。

  【注释】

  (1)《白雪》:古乐曲名。商调曲,传说为师旷所作。瑟谱最早见于《神奇秘谱》。解题称“《白雪》取凛然清洁,雪竹琳琅之音。”

  (2)平公:晋平公。名彪,春秋时晋国君主。公元前557~前532年在位。癃(l¥ng隆)病:一种手脚不灵活的病。

  (3)以上参见《淮南子·览冥训》。

  (4)《清角》:古曲调名。

  (5)俎((组):古代礼器。祭祀时用来装牛羊等祭品。豆:古代食器、礼器。祭祀时用来装肉食。

  (6)堕:落。廊:连于正堂两侧的低屋。

  (7)乎:《韩非子·十过》和《史记·乐书》均作“于”,可从。

  (8)以上事参见《韩非子·十过》。

  (9)前文“燕太子丹何人,而能动天”,与此句例同,故疑“而”后夺一“能”字。

  (10)“清角”以下十七字是王充回答上文的假设之词,故疑“清”上夺一“曰”字。《清角》,木音也:阴阳五行家将金木水火土五行,跟宫商角徵羽五音相配,认为角属木。

  (11)宿昔:素常,平素。

  (12)当():根据文意,疑是“常”形近而误。

  【译文】

  传书上说:“师旷演奏《白雪》曲,神物从天而降,风雨突然而来,晋平公因此得了手脚麻痹的病,晋国地上则寸草不生。”有人说:“师旷的《清角》曲,开始演奏,就有云从西北面升起;再次演奏,大风来,大雨随之而到,吹裂帷幕,砸坏俎、豆,把廊上的瓦刮了下来,坐着的人纷纷逃散。晋平公感到恐惧,趴在廊室里,接着晋国大旱,三年地上寸草不生,平公也得了手脚麻痹的病。看来《白雪》和《清角》也许是同曲异名,因为它们灾祸的情况相同。解释儒家经典的人,把它当作对的东西记载下来,社会上一般人看见,相信以为就是如此。要是研究考察一下它的实际情况,大概是句假话。那么《清角》是什么声音能导致它这样呢?要说“《清角》是木音,所以能招致风产生。如果木能招风,雨就会跟风一起来。”三尺长的一把木琴,几根弦发出的声音,就能感动天地,怎么这样神奇啊!这还是一哭就使城崩塌,一叹气就使天下霜之类。师旷能弹奏《清角》,肯定有传授的人,不可能是本性生就出来的。他开始接受学习的时候,经常练习,不只一次两次地弹奏过。考察一下,如果确实像传书所说的,那么师旷学奏《清角》时,风雨就一定会经常到来。

  【原文】

  19·10传书言:“瓠芭鼓瑟(1),渊鱼出听;师旷鼓琴(2),六马仰秣(3)。”或言:“师旷鼓《清角》(4),一奏之,有玄鹤二八,自南方来,集于廊门之危(5);再奏之而列;三奏之,延颈而鸣,舒翼而舞,音中宫商之声(6),声吁于天(7)。平公大悦,坐者皆喜(8)。”《尚书》曰:“击石拊石(9),百兽率舞。”此虽奇怪,然尚可信。何则?鸟兽好悲声(10),耳与人耳同也。禽兽见人欲食(11),亦欲食之;闻人之乐,何为不乐?然而鱼听、仰秣,玄鹤延颈,百兽率舞,盖且其实。风雨之至,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癃病,殆虚言也。或时奏《清角》时,天偶风雨,风雨之后,晋国适旱;平公好乐,喜笑过度,偶发癃病。传书之家信以为然,世人观见,遂以为实。实者乐声不能致此。何以验之?风雨暴至,是阴阳乱也。乐能乱阴阳,则亦能调阴阳也。王者何须修身正行,扩施善政?使鼓调阴阳之曲,和气自至,太平自立矣。

  【注释】

  (1)瓠(h)护)芭:传说是楚国人,善弹琴。瑟(s8色):古代一种像琴的多弦乐器。

  (2)师旷:据《荀子·劝学》、《淮南子·说山训》等书载,鼓琴使六马仰秣的是伯牙,非师旷。

  (3)六马:很多马。秣(m^末):这里是喂马吃饲料的意思。引文参见《荀子·劝学》、《淮南子·说山训》。

  (4)清角:疑作“清徵”。上文言奏“清角”,云起,风雨至。此言玄鹤来,与奏“清角”是两回事。《韩非子·十过》、《风俗通义·声音》均谓奏“清徵”之曲,有玄鹤来,可证。

  (5)危:屋脊。

  (6)宫商:这里以宫商代称宫、商、角、徵、羽五音。

  (7)吁:惊。

  (8)引文参见《韩非子·十过》。

  (9)石:即石磬(q@ng庆),一种石制的乐器。拊(f[抚):轻轻地敲击。

  (10)悲声:动听的声音。

  (11)欲:根据文意,疑“饮”形近而误。

  【译文】

  传书上说:“瓠芭弹瑟,深渊里的鱼会冒出水面来听;伯牙奏琴,正在吃料的马也抬起头来听。”有人说:“师旷弹奏《清徵》,开始演奏,有十六只黑鹤从南方飞来,在廊门的脊上停留;再演奏黑鹤就排成队;第三次演奏,黑鹤群便伸长脖子鸣叫,舒展翅膀起舞,乐音中符合五音的声音,响彻天空。晋平公很高兴,在坐的都欢喜。”《尚书·舜典》上说:“敲击着石磬,使各种兽类一齐起舞。”这虽然使人奇怪,然则尚且可信。为什么呢?因为鸟兽喜好动听的声音,它们的耳朵与人的耳朵一样。禽兽看见人的食物,也想吃;听到人的乐曲,为什么要不快乐呢?虽然鱼冒出水面来听,吃料的马抬着头听,黑鹤伸长脖子鸣叫,各种兽类一齐起舞,这些大概接近其真实。但狂风暴雨的到来,晋国大旱,地上三年寸草不长,晋平公得手脚麻痹的病,大概是假话。也许弹奏《清角》的时候,天正好要刮风下雨,风雨过后,晋国碰巧遭上大旱;晋平公喜欢听乐曲,喜笑过度,偶然得了手脚麻痹的病。解释儒家经典的人,相信认为是这样,世人看了,就更认为是事实了。事实上,乐声不可能招致这样。用什么来证明呢?风雨突然到来,这是阴阳错乱。乐声能使阴阳错乱,那么也能使阴阳调和。既然如此作君王的又何必要修养身心,端正操行,广泛施行善政呢?只要让人弹奏能调和阴阳的曲子,调和之气自然到来,太平景象自然就会呈现。

  【原文】

  19·11传书言:“汤遭七年旱,以身祷于桑林,自责以六过,天乃雨。”或言:“五年。”“祷辞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天以一人之不敏(1),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剪其发,丽其手(2),自以为牲(3),用祈福于上帝。上帝甚说(4),时雨乃至(5)。”言汤以身祷于桑林自责,若言剪发丽手,自以为牲,用祈福于帝者;实也。言雨至,为汤自责以身祷之故,殆虚言也。孔子疾病,子路请祷。孔子曰:“有诸(6)?”子路曰:“有之。诔曰(7):‘祷尔于上下神祗(8)。’”孔子曰:“丘之祷久矣(9)。”圣人修身正行,素祷之日久,天地鬼神知其无罪,故白“祷久矣”。《易》曰:“大人与天地合其德(10),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叙,与鬼神合其吉凶。”此言圣人与天地鬼神同德行也。即须祷以得福,是不同也。汤与孔子俱圣人也,皆素祷之日久。孔子不使子路祷以治病,汤何能以祷得雨?孔子素祷,身犹疾病。汤亦素祷,岁犹大旱。然则天地之有水旱,犹人之有疾病也。疾病不可以自责除,水旱不可以祷谢去,明矣。汤之致旱,以过乎?是不与天地同德也。今不以过致旱乎?自责祷谢,亦无益也。人形长七尺,形中有五常(11),有瘅热之病(12),深自克责,犹不能愈,况以广大之天,自有水旱之变,汤用七尺之形,形中之诚,自责祷谢,安能得雨邪?人在层台之上(13),人从层台下叩头,求请台上之物。台上之人闻其言,则怜而与之;如不闻其言,虽至诚区区(14),终无得也。夫天去人,非徒层台之高也,汤虽自责,天安能闻知而与之雨乎?夫旱,火变也;湛(15),水异也。尧遭洪水,可谓湛矣。尧不自责以身祷祈,必舜、禹治之,知水变必须治也。除湛不以祷祈,除旱亦宜如之。由此言之,汤之祷祈不能得雨。或时旱久,时当自雨,汤以旱久,亦适自责,世人见雨之下,随汤自责而至,则谓汤以祷祈得雨矣。

  【注释】

  (1)天:根据文意,疑是“无”形近而误。

  (2)丽:拴,系。

  (3)牲:牺牲,古代供祭祀用的牲畜。

  (4)说(yu8悦):通“悦”。

  (5)以上事参见《吕氏春秋·顺民》、《荀子·大略》。

  (6)诸:“之乎”的合音。

  (7)诔(l7i累):祭文。这里指向鬼神祈求的祷词。

  (8)祗(h9支):通“祇(q0其)”,地神。

  (9)引文参见《论语·述而》。

  (10)大人:这里指圣人。

  (11)五常:指五行。这里指人体的五脏。我国古代医学把五脏分别配属于五行:肝属木,心属火,脾属土,肺属金,肾属水。

  (12)瘅(d4n旦):古病名。疟疾的一种。

  (13)层:一层堆一层的意思。

  (14)区区:诚挚。

  (15)湛(y0n淫):同“霪”。久雨。

  【译文】

  传书上说:“汤遇上七年大旱,用自己做牺牲在桑山的树林里祷告,列举六项过失责备自己,天才下雨。”有人说:“大旱是五年。”“祷告说:‘我一个人有罪,不要涉及万民。万民有罪,罪在我一个人。不要因为我一个人的昏庸,就让上帝鬼神伤害万民的生命。’于是剪自己的头发,捆自己的手,把自己作为牺牲,以此向上帝请求降福。上帝很高兴,当时就下了雨。”说汤把自己当做牺牲在桑林祷告责备自己,以及说剪头发捆手,把自己当作牺牲,以此向上帝请求降福,这是事实。至于说天下雨,是因为汤责备自己,把自己当做牺牲向上帝祷告的缘故,大概是不符合事实的说法。孔子得病,子路请求为他祷告。孔子说:“有这样的事吗?”子路说:“有的。祷词上有:‘为你向天上的神和地下的神祈祷。’”孔子说:“我祈祷已经很久了。”圣人修养身心,端正操行,平常祷告的时间已经很久了,天地鬼神都知道他们没有罪过,所以说“祷告很久了”。《周易·乾卦·文言》上说:“圣人与天地同德行,与日月同光明,与春、夏、秋、冬四时变化同顺序,与鬼神同吉凶。”这是说圣人跟天地鬼神同德行。如果圣人一定要祈祷才能得福,这就是说他跟天地鬼神不同德行了。商汤和孔子都是圣人,平素祈祷的时间都很久。孔子不让子路祷告为他治病,商汤为什么要用祷告来得到雨水呢?孔子一向祈祷,身体尚且还生病。商汤也一向祈祷,整年还是大旱。既然如此,那么天地有水灾旱灾,就像人会生病一样。生病不可能因为责备自己而消除,水灾旱灾同样不可能因为祈祷而自动免除,这是明摆着的。商汤遭到旱灾,是因为犯了过错吗?这就是他不与天地同德行了。如果不是由于他的过错招致来的大旱,那么,责备自己向上天祷告谢罪,也没有什么用处。人的形体长七尺,身体中有五脏,会得疟疾,狠狠地责备自己,尚且不能痊愈。何况广阔的天,本来就有水灾和旱灾,汤用七尺长的身体,心中的诚挚,责备自己祷告谢罪,怎么能得到雨水呢?要是人在高台上,有人从高台下叩头,请求得到台上的东西。台上的人听见他的话,就会怜悯给他;如果听不见他的话,即使他诚恳到极点,最终还是得不到。天离人,不只高台那样高,商汤即使责备自己,天怎么能听见而给他雨水呢?那干旱,是火气造成的灾害,久雨,是水造成的灾异。尧遇到的洪水,可以说是大得很。尧并没有责备自己,用自己作牺牲来向上天祈祷,而是一定要舜、禹去治理它,因为他知道水灾必须靠治理才会消除。消除水患不能靠祈祷,消除旱灾也应该像这样。由此说来,商汤的祈祷不可能得到雨水。也许是干旱得太久了,该当是下雨的时候,商汤由于久旱,碰巧在责备自己,世人看雨下来,是随着汤责备自己而来的,就说汤是靠祈祷得到雨水的。

  【原文】

  19·12传书言:“仓颉作书,天雨粟、鬼夜哭(1)。”此言文章兴而乱渐见(2),故其妖变致天雨粟、鬼夜哭也。夫言天雨粟,鬼夜哭,实也。言其应仓颉作书,虚也。夫河出图(3),洛出书(4),圣帝明王之瑞应也。图书文章与仓颉所作字画何以异(5)?天地为图书,仓颉作文字,业与天地同,指与鬼神合(6),何非何恶,而致雨粟、神哭之怪(7)?使天地、鬼神恶人有书,则其出图书,非也;天不恶人有书,作书何非而致此怪?或时仓颉适作书,天适雨粟,鬼偶夜哭。而雨粟,鬼神哭(8),自有所为(9)。世见应书而至(10),则谓作书生乱败之象,应事而动也。天雨谷,论者谓之从天而下,变而生(11)。如以云雨论之,雨谷之变,不足怪也。何以验之?夫云雨出于丘山(12),降散则为雨矣。人见其从上而坠,则谓之天雨水也。夏日则雨水,冬日天寒则雨凝而为雪,皆由云气发于丘山,不从天上降集于地,明矣。夫谷之雨,犹复云布之亦从地起(13),因与疾风俱飘,参于天(14),集于地。人见其从天落也,则谓之“天雨谷”。建武三十一年中(15),陈留雨谷(16),谷下蔽地。案视谷形,若茨而黑(17),有似于稗实也。此或时夷狄之地,生出此谷。夷狄不粒食(18),此谷生于草野之中,成熟垂委于地(19),遭疾风暴起,吹扬与之俱飞,风衰谷集坠于中国。中国见之,谓之雨谷(20)。何以效之?野火燔山泽,山泽之中,草木皆烧,其叶为灰,疾风暴起,吹扬之,参天而飞,风衰叶下,集于道路,夫天雨谷者,草木叶烧飞而集之类也。而世以为雨谷,作传书者以变怪(21)。天主施气,地主产物。有叶实可啄食者,皆地所生,非天所为也。今谷非气所生,须土以成,虽云怪变,怪变因类,生地之物,更从天集(22);生天之物,可从地出乎?地之有万物,犹天之有列星也。星不更生于地,谷何独生于天乎?

  【注释】

  (1)引文参见《淮南子·本经训》。

  (2)文章:文字。见:同“现”。

  (3)河出图:参见16·16注(3)。

  (4)洛出书:传说夏禹治水时,有神龟负文于背在洛水中出现。“河出图,洛出书”这两句话始见于《周易·系辞上》。洛水:发源于陕西省,流入河南省西部。以上事参见《汉书·五行志上》。

  (5)字:疑衍文。画(■):疑“书(■)”形近而误。上文言“传书言,仓颉作书”,可一证。《太平御览》卷六一八引《论衡》文作“图书文章,与书何异”,可二证。

  (6)指:通“旨”。意思,意图。

  (7)神:上文言“天雨粟,鬼夜哭”,故疑是“鬼”之误。《太平御览》卷七四七引《论衡》文作“鬼哭”可证。又《太平御览》卷七四七引《论衡》文“怪”下有“哉”字,可从。

  (8)神:上文作“天雨粟,鬼夜哭”,故疑是衍文。

  (9)所为:这里表原因。

  (10)应:这里是跟随的意思。

  (11)《太平御览》卷八三七引《论衡》文,“变”字前有“应”字,可从。

  (12)雨:根据文意,疑是衍文。《太平御览》卷二七、卷八三七引《论衡》文,无“雨”字,可证。

  (13)布:上言“如以云雨论之”,此正其结论,故疑系“雨”之误。

  (14)参:耸立。

  (15)建武:东汉光武帝年号。建武三十一年:公元55年。中:《艺文类聚》卷八五、《太平御览》卷八三七引《论衡》文,均无此字,故疑是衍文。

  (16)陈留:郡名。西汉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置郡。郡治所在陈留(今河南省开封市东南)。辖境相当今河南省东至民权县、宁陵县,西至开封市、尉氏县,北至延津县,长垣县,南至杞县,睢县等地。

  (17)茨:即蒺藜。这里指蒺藜子。

  (18)粒食:以谷米为食。

  (19)垂:落下。委:丢弃,散落。

  (20)上文言“则谓之天雨谷”,故疑“之”后夺一“天”字。《太平御览》卷八三七引《论衡》文,“之”下有“天”字,可证。

  (21)以:认为。

  (22)从天集:即上文的“从天而下”。

  【译文】

  传书上说:“仓颉创造文字,天上降下谷米,鬼夜晚哭泣。”这是说文字产生而祸乱也随着出现,所以他创作文字的奇异现象导致了天降谷,鬼夜哭头。说天降谷,鬼夜哭,是事实,但说那是应验仓颉创造文字,则是假话。黄河中出现图,洛水中出现书,是圣帝明王吉兆的应验。图书文章跟仓颉创造文字有什么区别?天地作图书,仓颉创造文字,所从事的跟天地相同,意图与鬼神相合,有什么错,有什么罪,却招来天降谷、鬼夜哭的怪现象呢?如果天地、鬼神憎恨人有文字,那么黄河中出现图,洛水中出现书,就不对了;要是天不憎恨人有文字,创造文字又有什么错而会导致这样的怪现象呢?也许仓颉正好创造文字,天碰巧降谷,鬼偶尔夜哭。而天降谷,鬼夜哭,自有它的原因,世人看到它们是随着文字的出现而到来的,就说创造文字产生祸乱的现象,是跟随着仓颉的事业而发生的。天降谷,议论的人说它从天而降,是随着灾变而发生。如果用云雨来解说,降谷的怪现象,不足奇。用什么来证明呢?因为云是从山丘中产生,分散落下来就成为雨。人看见它从天上落下来,就说天下雨了。夏天则是雨水,冬天天冷,那雨就凝结成雪花,这都是由于云气在山丘中产生,而不是从天上产生降落在地上,道理是明明白白的。那谷雨,好比重复云雨一样,也是从地上产生,随着跟大风一起飘扬,高入云霄,然后再降集在地上。人们看见它从天上落下来,就说“天降谷米”。建武三十一年,陈留地方降谷米,谷米下来把地都遮盖了。察看谷米的形态,像蒺藜子但要黑些,有点类似于稗子。这或许是边远的夷狄地方,出产这种谷米,夷狄不用谷米作粮食,这谷子生于荒野中,成熟后散落在地上,碰到大风突然来,吹起飘扬跟着一起飞驰,等风势减弱谷子聚集在中原地区落下。中原地区的人看见,就说天降谷米。以什么来验证呢?野火烧山泽,山泽中草木都被烧光,树叶成了灰,大风突然来,吹起飘扬,高高在天上纷飞,风势减弱叶灰下落,堆集在路上。天降谷米,就像草木的叶子被烧成灰飞上天,然后降集在地上一样。而一般人便以为天降谷米,作传书的人就认为是灾变的怪现象。天主管散布气,地主管生产物。有叶子、有果实可以啄吃的东西,都是地上长出来的,不是上天所造的。这谷米不是气生成的。而必须有土才能长成,虽说天降谷是怪现象,但怪现象都源于同类事物。长在地上的东西,变成从天上降下来;那么产生在天上的东西,可以从地上长出来吗?地上有万物,就像天上有群星一样。群星不会改变从地上长出来,谷米为什么就能单独从天上产生呢?

  【原文】

  19·13传书又言:“伯益作井,龙登玄云(1),神栖昆仑(2)。”言龙井有害(3),故龙神为变也(4)。夫言龙登玄云,实也。言神栖昆仑,又言为作井之故,龙登神去,虚也。夫作井而饮,耕田而食,则一实也。伯益作井,致有变动,始为耕耘者(5),何故无变?神农之桡木为耒(6),教民耕耨(7),民始食谷,谷始播种,耕土以为田,凿地以为井。井出水以救渴,田出谷以拯饥,天地鬼神所欲为也,龙何故登玄云?神何故栖昆仑?夫龙之登玄云,古今有之,非始益作井而乃登也。方今盛夏,雷雨时至,龙多登云。云龙相应(8),龙乘云雨而行,物类相致,非有为也。尧时(9),五十之民击壤于涂(10)。观者曰:“大哉,尧之德也!”击壤者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尧何等力?”尧时已有井矣。唐、虞之时,豢龙御龙,龙常在朝。夏末政衰,龙乃隐伏。非益凿井,龙登云也。所谓神者,何神也?百神皆是。百神何故恶人为井?使神与人同,则亦宜有饮之欲。有饮之欲,憎井而去,非其实也。夫益殆不凿井,龙不为凿井登云,神不栖于昆仑,传书意妄(11),造生之也。

  【注释】

  (1)玄:深,厚。

  (2)引文参见《淮南子·本经训》。

  (3)龙:此言龙、神因作井有害而去,故疑“龙”系“作”之误。下文云“为作井之故,龙登神去”,可证。

  (4)变:害。

  (5)耕:种田。耘(y*n云):除草。

  (6)神农:神农氏。传说中农业和医药的发明者。相传远古人以采集渔猎为生,神农用木制成耒、耜,教其农业生产。又传他曾尝百草,发现药材,教人治病。一说神农氏即炎帝。桡(n2o挠)木:弯曲的木头。耒(l7i蕾):古代的一种农具,形状像木叉。

  (7)耨(n^u):用耨(古代一种锄草工具)来锄草。

  (8)《太平御览》卷二二引《论衡》文作“云雨与龙相应”,故疑“云”后夺“雨与”二字。

  (9)《昭明文选·七命》注引“尧时”下有“天下大和,百姓无事,有”九字,根据下文文意,可从。

  (10)击壤:相传尧时的一种游戏。壤是类似鞋底状的木板。游戏时,把一块壤放在地上,然后在三四十步外的地方,用另一块木壤去投掷它,投中的算赢。后用“击壤”为歌颂太平盛世之典。涂:通“途”,道路。

  (11)意妄:疑是“妄意”之误倒。《韩非子·用人》云:“云规矩而妄意度,”可一证。《庄子·胠箧》有“妄意室中之藏”,可二证。

  【译文】

  传书上又说:“因为伯益凿井,龙飞升到高高厚厚的云端,神隐居于昆仑山中。”这是说凿井有害,所以龙和神在作怪。要说龙飞升到高高的厚厚的云端,是事实。但要说神隐居昆仑山中,又说因为凿井的缘故,龙飞升神离开,那是假的。凿井有水喝,种田有饭吃,同是一种情况。伯益凿井,导致变化,开始有种田的人,怎么能说没有改变呢?神农把木头弄弯做成耒,教百姓种田锄草,百姓才开始以五谷为粮食,五谷才开始播种。改耕土成为田,凿地成为井。井出水能解渴,田产谷能救饥,这是天地鬼神想做的事,龙为什么要躲入高高的厚厚的云端去呢?神又为什么蔽居昆仑山呢?其实,龙升入高高的厚厚的云端,古今都有,并非始于伯益凿井才升入云端。如今盛夏,雷雨的季节到了,龙多数要飞升云里。云雨与龙相互应和,龙驾云雨而行,同类之物互相招致,这并非是有意的行为。尧的时候,天下很和睦,老百姓无事,有个五十岁的老人在路上玩击壤的游戏。围观的人说:“伟大啊,尧的德政!”玩击壤的人则说“我太阳升起就劳动,太阳下山才休息,凿井来喝水,种田来吃饭,这里边尧出了什么力呢?”可见,尧的时候已经有井了。唐尧、虞舜的时候,养龙驾龙,龙常在朝廷。夏朝末年政治衰败,龙才隐藏起来。并非伯益凿井,龙才飞入高高的厚厚的云端隐藏。所说的神,是什么神呢?各种各样的神都是。各种各样的神为什么要憎恨人凿井呢?假使神跟人一样,那也应该有喝水的欲望,有喝水的欲望。却要憎恨井而离开,这就不真实。要是伯益不凿井,龙就不会因为憎恨凿井而蔽入云端,神也不会因此而隐居昆仑,这是作传书的人胡乱揣测,编造出来的。

  【原文】

  19·14传书言:“梁山崩(1),壅河三日不流,晋君忧之(2)。晋伯宗以辇者之言(3),令景公素缟而哭之(4),河水为之流通(5)。”此虚言也。夫山崩壅河,犹人之有痈肿(6),血脉不通也。治痈肿者,可复以素服哭泣之声治乎?尧之时,洪水滔天,怀山襄陵(7)。帝尧吁嗟,博求贤者。水变甚于河壅,尧忧深于景公,不闻以素缟哭泣之声能厌胜之(8)。尧无贤人若辇者之术乎?将洪水变大,不可以声服除也?如素缟而哭,悔过自责也,尧、禹之治水以力役(9),不自责。梁山,尧时山也;所壅之河,尧时河也。山崩河壅,天雨水踊,二者之变无以殊也。尧、禹治洪水以力役,辇者治壅河用自责,变同而治异,人钧而应殊(10),殆非贤圣变复之实也。凡变复之道,所以能相感动者,以物类也。有寒则复之以温,温复解之以寒。故以龙致雨,以刑逐暑,皆缘五行之气用相感胜之。山崩壅河,素缟哭之,于道何意乎?此或时河壅之时,山初崩,土积聚,水未盛。三日之后,水盛土散,稍坏沮矣(11)。坏沮水流,竟注东去。遭伯宗得辇者之言,因素缟而哭,哭之因流(12),流时谓之河变起此而复(13)。其实非也。何以验之?使山恒自崩乎,素缟哭无益也。使其天变应之,宜改政治。素缟而哭,何政所改而天变复乎?

  【注释】

  (1)梁山:指吕梁山。在今山西省西部,黄河与汾河之间。

  (2)晋君:指晋景公。

  (3)伯宗:春秋时晋景公的大夫,贤而好直言。辇(ni3n碾):古代一种用人拉挽的车子。

  (4)缟(g3o搞):白绢。素缟:丧服。

  (5)引文参见《谷梁传·成公五年》。

  (6)痈(y#ng拥):一种毒疮,属急性化浓性疾病,多发于背部和颈部,疮面有许多脓泡,非常疼痛。

  (7)襄:水涨到高处。以上参见《尚书·尧典》。

  (8)厌:镇压妖邪。

  (9)役:劳役,劳力。

  (10)钧:相同。

  (11)沮(j(举):毁坏,败坏。

  (12)因:于是,就。

  (13)根据文意,疑“时”系“则”之误。

  【译文】

  传书上说:“吕梁山崩塌,堵塞了黄河三天没有流水,晋景公非常发愁。晋伯宗听从拉车人的话,叫晋景公穿着丧服哭泣,河水就会因此流通。”这是假话。山崩塌堵塞黄河,就像人生疮长脓,血脉不通。治毒疮的人,难道可以又重复用穿丧服,通过哭泣的声音来治病吗?尧的时候,洪水滔天,包围了高山,漫上了丘陵。帝尧叹息,广求贤能的人。洪水成灾比黄河堵塞更凶,尧为此发愁比晋景公厉害,但没有听见用穿丧服,通过哭泣声的手段能制服洪水的。这是因为尧的时候没有贤能的人像拉车人那样具有法术呢?还是洪水灾害太大,不能用哭泣声和穿丧服的办法来消除它呢?如果穿着丧服哭泣是在悔过和责备自己,那么尧和禹治水是用人力,而不靠责备自己。吕梁山,是尧时的山;堵塞的黄河,是尧时的黄河。山崩塌黄河堵塞,天下雨洪水猛涨,二者灾害没有区别。尧和禹治理洪水用人力,拉车人治理黄河堵塞靠责备自己,灾害一样而治理办法不同,同样是人而对付水灾的办法却不同,这大概不是圣贤消除灾祸恢复正常状态的实际情况。但凡能消除灾祸恢复正常状态的道理,是因为能互相感动,是同类事物的缘故。寒冷就用温暖去消除它,温暖就用寒冷去解除它。所以用龙招致下雨,用酷刑会带来严寒赶走暑气,这都是因为五行之气需要相互感应,相互克制的缘故。山崩塌堵塞黄河,就穿着丧服哭泣,在道理上是什么意思呢?这事或许是黄河被堵塞的时候,山刚崩塌,泥土聚积,河水没有兴起。三天以后,河水兴起泥土失散,逐渐毁坏。积土毁坏了河水开始流动,终于向东流去。碰巧伯宗听到拉车人的话,于是晋景公穿着丧服哭泣,一哭河水就流了。河水流了,人们就说黄河的灾害是由于哭泣才被消除并恢复正常状态的。事实并不是这样。用什么来证明呢?假使山经常自然崩塌,穿着丧服哭泣也没有用。如果山崩是天应和人事的一种灾变,那就应该改变政治才能消除。穿着丧服哭泣,是什么改革了政治而使天灾消除并恢复正常的呢?

  【原文】

  19·15传书言:“曾子之孝,与母同气。曾子出薪于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愿留,参方到。’即以右手扼其左臂。曾子左臂立痛,即驰至问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来欲去,吾扼臂以呼汝耳。’盖以至孝,与父母同气,体有疾病,精神辄感。”曰,此虚也。夫“孝悌之至(1),通于神明(2)”。乃谓德化至天地。俗人缘此而说,言孝悌之至,精气相动。如曾母臂痛,曾子臂亦辄痛。曾母病乎(3),曾子亦病(4)?曾母死,曾子辄死乎(5)?考事,曾母先死。曾子不死矣,此精气能小相动,不能大相感也。世称申喜夜闻其母歌(6)。心动,开关问歌者为谁,果其母(7)。盖闻母声,声音相感,心悲意动,开关而问,盖其实也。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不闻号呼之声,母小扼臂,安能动子?疑世人颂成(8),闻曾子之孝天下少双,则为空生母扼臂之说也。

  【注释】

  (1)孝:尽心奉养和顺从父母。悌(t@替):敬爱兄长。

  (2)神明:天神和地神。引文参见《孝经·感应》。

  (3)乎:疑衍文。递修本“病”后无“乎”字,可一证。下文“曾母死,曾子辄死乎?”句法一律,可二证。

  (4)递修本“病”后有“乎”字,根据文意,可从。下文“曾母死,曾子辄死乎?”句法一律,可证。又“亦辄痛”、“亦辄病”、“亦辄死”,语气相同,故疑“亦”后脱一“辄”字。

  (5)“辄”前疑夺一“亦”字。理由见上注。

  (6)申喜:春秋战国之际楚国人。

  (7)以上事参见《淮南子·说山训》、《吕氏春秋·精通》。

  (8)成:通:“诚”。

  【译文】

  传书上说:“由于曾子很孝顺,所以能跟母亲的气相同。曾子在野外去砍柴,有客人来找,见不在想走,曾母说:‘请留步,曾子马上就到。’立即用右手掐她自己的左臂。曾子的左臂立刻感到疼痛,就飞跑到家问母亲:‘我的左臂为什么会疼痛?’母亲说:‘现在有客人来访想要回去,我掐臂叫你回来。’就因为曾子非常孝顺,所以跟他父母的气相同,身体有疾病,精神上总是有感应。”我认为这话是假的。所谓“孝顺父母,尊重兄长到极点,能与天神地神相通。”是说德行可以感化天地。一般人由此解释说,孝顺父母,尊重兄长到极点,人与人之间精气就可以互相感动。像曾母左臂痛,曾子的左臂也就跟着痛。那曾母生病,曾子也跟着生病吗?曾母死,曾子也跟着死吗?考察事实,曾母先死,曾子没有死,这样说来,精气只能在小事上互相感动,而不能在大事上互相感应了。世人声称申喜晚上能听见他母亲唱歌,心有所感动,开门问唱歌的人是谁,果真会是他的母亲。这大概是听见他母亲的声音,声音相互感应,心里悲哀神情感动,开门而问,大约是事实。如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外,听不见叫喊的声音,母亲稍微掐一下左臂,怎么就能感动曾子呢?我怀疑是一般人为宣扬诚心,又听说曾子孝顺父母天下难找第二个,就为此凭空捏造了曾母掐臂的说法。

  【原文】

  19·16世称南阳卓公为缑氏令(1),蝗不入界。盖以贤明至诚,灾虫不入其县也。此又虚也。夫贤明至诚之化,通于同类,能相知心,然后慕服。蝗虫,闽虻之类也(2),何知何见而能知卓公之化?使贤者处深野之中,闽虻能不入其舍乎?闽虻不能避贤者之舍,蝗虫何能不入卓公之县?如谓蝗虫变,与闽虻异,夫寒温亦灾变也,使一郡皆寒,贤者长一县,一县之界能独温乎?夫寒温不能避贤者之县,蝗虫何能不入卓公之界?夫如是,蝗虫适不入界,卓公贤名称于世(3),世则谓之能却蝗虫矣。何以验之?夫蝗之集于野,非能普博尽蔽地也,往往积聚多少有处。非所积之地,则盗跖所居;所少之野,则伯夷所处也。集过有多少,则其过县有留去矣。多少不可以验善恶,有无安可以明贤不肖也?盖时蝗自过,不谓贤人界不入,明矣。

  【注释】

  (1)南阳:郡名。治所在宛县(今河南省南阳市)。汉时辖境相当于今河南省熊耳山以南叶县、内乡之间和湖北省大洪山以北应山县、郧(y*n云)县之间。卓公:卓茂(?~公元28年),字子康。西汉末年南阳郡宛县人。习《诗经》、《周礼》和历算。为人宽厚仁爱。平帝时为密县令。善教化,教化大行,道不拾遗。东汉光武帝时官至太傅,封褒德侯。缑(g#u勾)氏:古县名。治所在今河南省偃师县东南。南阳卓公为缑氏县令:《后汉书·卓茂传》云:“卓茂字子康,南阳宛人也。迁密令”,故疑王充记述有误,当为“南阳卓公为密县令”。《后汉·光武纪》云:“以前密令卓茂为太傅”,可一证。《水经注·洧水》有密县“今县城东门南侧,有汉密令卓茂祠”,可二证。密县:古县名。汉置。治所在今河南省密县东南三十里。令:参见9·15注(3)。

  (2)闽(w6n蚊):通“蚊”。虻:昆虫名。形似蝇较大,雌性食血。

  (3)根据文意,疑“名”后夺一“偶”字。“偶称于世”与上文“适不入界”语气相同,可一证。本书“偶”与“适”平列甚多,可二证。

  【译文】

  社会上称道南阳卓公做密县县令时,蝗虫不飞入他的县界。这大概是因为他贤明得极诚心,害虫不会进入他县境的缘故。这又不真实了。贤明极诚心使卓公德化,与同类相通,能互相知心,然后对他仰慕,信服。蝗虫是蚊虻之类,它们何时知道何时看见而能够晓得卓公德化?如果贤者住在茫茫荒野之中,蚊虻能不飞入他的房子里吗?蚊虻尚且不能避免飞进贤者的房舍,蝗虫怎么又能不飞入卓公的县境呢?发果说蝗虫是一种灾变,跟蚊虻不同,那寒冷与温暖也是一种灾变,假使一郡都寒冷,贤者做一县之长,一县之内能单独温暖吗?寒冷与温暖不能避开贤者的县,蝗虫又怎么能不飞入卓公的县界呢?要么是这样,蝗虫碰巧没有飞入县境,而卓公的贤名恰好在社会上被称颂,于是世人就说他能使蝗虫不入境。拿什么证明呢?蝗虫在野外降落,不可能完全都把地遮盖住,往往有的地方聚积得多些,有的少些。它们没有聚积的地方,只有盗跖住的地方;聚积少的野外,只有伯夷隐居的地方。降落和飞过的蝗虫有多有少,不可能把一个地方完全都遮盖住。蝗虫聚集的地方有多有少,它们飞过的县,有的停留,有的飞走。其降落的多少不可能证明谁善谁恶,那么有没有降落怎么能够用来说明谁贤谁不贤呢?大概当时蝗虫自己飞过,并不认为是贤人管理的县界就不飞进去,这是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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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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