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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音之起(1 )
——音乐以情感为中心「原文」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2 ),谓之音。比而乐之(3 ),及干戚羽旄(4 )。
谓之乐。
「注释〕
(1 )本节选自《乐记。乐本篇》。《乐记》是中国古代有关音乐和文艺理
论的专着,其中讨论了音乐和文艺的起源、效果、作用等重要问题。据传,《乐
记》原本有二十三篇,现在流传下来的只有十一篇。(2 )方:道这里指条理次
序。(3 )比:组合。乐:这里指演奏乐曲。本。(4 )干:盾牌。戚:一种斧
子。羽:野鸡羽毛。旄:牛尾。这些东西都是跳舞时用的道具。
「译文」
一切音乐的产生,都源于人的内心。人们的内心的活动,是受到外物影响的
结果。人心受到外物的影响而激动起来,因而通过声音表现出来。各种声音相互
应和,由此产生变化,由变化产生条理次序,就叫做音。将音组合起来进行演奏
和歌唱,配上道具舞蹈,就叫做乐。
「读解」
这一节着重说明音乐(其实也包括其他艺术)的起源,指出了两个重要因素
导致艺术的产生:外在的事物和内在的心灵。
外在事物是最县的诱因。我们今天在理解时,往往把这方面扩大成人们的社
会生活。风花雪月、日出月落、花草虫鱼等是外物,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等活动也
是外物进行选择。外物通过心灵折射出外物就已经不是它本来的面目了。
如果我们把这里的说法同西方人的观点作一个比较,就会发现我们的先圣实
际上很看心理在艺术产生过程中的作用。它在次序上后于外物,但在重要性上却
不逊于外物。西方传统中讲“模仿”,注重的是外物本来的、真实的面目。咱们
的传统观点似乎不大强调外物本来的真实性,而在爱心灵的感动,强调将这种感
动表达出俩,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情感。因此,音乐这种心灵的艺术,是以情
感为中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