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筝与沈枝楠分开,没多久便找到通往不夜城的车队,车队里大多人穿的比较好,因不夜城地处繁华,到来之人非富即贵,修者,也不下少数,指不定其中哪个普通人,便是宗门里有头有脸的人物。
同时,云筝又记起自己孤身一人,夜晚还得防贼,她必须守好这个钱袋,这可是她在这本小说里最重要的东西。
钱钱钱,有钱就是爷,没钱就是邪,云筝日夜提心吊胆,面上却还是一副镇定的样子,什么人过来问她,她便以笑脸相迎,虽不说交朋友,却也不与人结仇,十分圆滑。
而就是这副无懈可击的伪装,还是让旁人看出点什么。
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云筝终于迎来人生第一次盗窃,因她将钱袋藏在衣服最里层,窃贼寻了好长时间也找不到钱袋,房内烛光未散,窃贼的影子照在云筝脸上,她悠悠转醒,将小偷看个正着。
“有小偷!”云筝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
窃贼身着一袭夜行衣,半个头被蒙在黑布里,令云筝看不清他面貌。
“来人、抓贼啊!”云筝放声大喊,企图能像小说里一样,唤起所有人帮她抓小偷。
周围一片寂静,无人应答,云筝的声音很快散在月光里,一去不复返了。
云筝:“……”
一定是房间隔音太好了!她这样安慰自己。
“没人来帮你,小妞,快快交出钱袋!”窃贼拿出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朝云筝威胁道。
“把钱给你、我怎么过日子!”作为一名深得套路的二十一世纪的女青年,云筝是不会乖乖束手就擒的。
“嘿?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快把钱交出来!”窃贼扬起手中匕首,开始追逐云筝。
云筝第一时间先将床边火烛拿起,一把扔到床上,火遇了床被,马上开始燃起来,窃贼并未注意,只紧紧盯着云筝不放。
云筝一边抄起房内所有可移动物品,往贼身上砸,一边往门旁移动,这小偷力气不大,却十分灵巧,云筝闪躲不及,被他用匕首划出许多印子,云筝再勇敢,到底是一名女性,她心里有些害怕,仍强撑着与窃贼盘旋,终于,云筝得到机会,用尽吃奶的力气一脚踹开门,跑到过道上边开始疯喊。
“有客间起火了!大家快来救火啊!”云筝拼了命的大叫,怕不奏效,又添油加醋几句,“那火烧的好旺、马上就要过来了!大家快收拾东西起来啊!”
众人一听起火,纷纷起身收拾行李,有人忙开门查看火势,却见云筝身后追赶的黑衣人。
云筝一见有人出来,忙跑到他面前。
“好汉,我身后便是那纵火犯,城中有令,但凡捉到破坏政府公共设施、损害公民个人利益与人身安全之人,城主大有奖赏!”
云筝一通胡编,眼前的人听到‘城主奖赏’四字,眼中立即燃起斗志,他一把将云筝护在身后,抄起家伙便向小偷跑过去。
云筝并未停止,而是向所有开门的人重复一遍刚才的话,许多人一窝蜂涌出放,皆奔向孤零零的小偷。
俗话说得好,众人拾柴火焰高,不一会儿,小偷被捉住,火也被浇灭,众人架着小偷毅然朝城主住处走去,却吃了严严实实的闭门羹。
他们再想找到当初说有奖赏的人,云筝却已不知所踪。
她早就趁乱溜出客栈,来到距离城门最近的人家住下。
沈枝楠说的没错,云筝并不傻,相反,她十分聪慧,单身一人在凡间确实能保住性命。
可她此行去的是不夜城,哪里可不是凡人待得地方。
此时,沈枝楠正住在城中最好的酒楼,她于楼顶最高处打坐,此时乌云遮月,人间无光,街上黑漆漆的一片,十分寂静,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喧闹,沈枝楠睁开眼,只见有一些男人向城主府走过去,他们大肆谈论奖赏,浩浩汤汤,好不快乐,而客栈另一头,一道鬼祟的纤细身影正趁这会儿乱,向城门出发。
沈枝楠轻轻一笑,当云筝寻得住处,她才闭上眼继续打坐。
第二日,因挂念窃贼,云筝整夜没睡好,天边泛起鱼肚白便立即醒来,她两眼鳏鳏,脑中尚存几分睡意,半分迷离半分清醒,走路都是轻飘飘的。
与房屋主人草草打了招呼,云筝便晕乎乎的去寻车夫,等上了车,她也不敢放松,手仍紧紧环住怀里的钱袋,不敢松开半毫,马车开始移动,云筝望着窗外的风景,努力使双眼眼皮不打架,谁能想到,就在昨日,她还是沈枝楠身边吃香喝辣的小跟班,今日却变了光景,落得如此凄惨之地。
云筝又有些后悔,早知当初就不与沈枝楠斗嘴了,因那几句话,她现在做什么都得自己来,身边没有沈枝楠,她不能保证自身安全,昨晚有小偷光顾,她也不能将他怎么样,反而落得一身伤…
云筝看看手臂上还在作痛的伤口,对日凝望,欲哭无泪。
不作就不会死,这真是深痛的教训!
不过,能与沈枝楠斗嘴、又不被报复…她一定是第一个这样作死却活下来的人。
书里的女魔头唯她特殊对待,她还活的好好的,若换做别人,早被烧的连渣都不剩了,沈枝楠留她小命,定有她活着的价值。
这样想,云筝心里又有些莫名的自豪。
正当她飘飘然之时,同行一位粉衣女子上前,对她柔声道。
“姑娘,我见你身上有伤,不要紧的吧?”
云筝有两套一模一样的水蓝色衣裙,这是沈枝楠为她买的,云筝还保留二十一世纪的习惯,有事没事便会沐浴换洗衣物,即便是在赶路,衣物也十分干净,皮相也是白白净净,看着便叫人舒服。
“啊,不要紧的。”云筝回以一笑,从容道,“都是小伤,届时自会有人替我医治。”
果然,粉衣女子看她的眼光不一样了,云筝也无心与她再说什么客套话,粉衣女子有些不甘,却也只能闭上嘴。
云筝转过头,脸上立即变了表情。
天知道她刚才有多紧张,对着这种不怀好心的人撒谎、她还是有些不适应,里衣的钱袋仿佛像个烫手山芋,云筝看谁都像来偷她钱的人,等进了不夜城,与沈枝楠一起行动便不会有这种烦恼了…
云筝犹自烦扰,殊不知事实正如她所想一般,她确实是沈枝楠唯一特殊对待的人,但沈枝楠需要的并非朋友情谊,而是云筝对她的绝对服从,放她独自出行,也是为磨磨她的性子。
待到了不夜城,云筝必会乖乖听话。
只因那地方,不是普通人能想象的繁华。
两人虽能和平共处,心中所想却迥乎不同,至于谁能服从谁、谁又能影响谁,便要看后续了。
云筝一路省吃俭用,等到了不夜城,她几近花费身上所有的银钱。
马车在一处寂静之地停下,不远正是落日余晖,夕阳正好,红光照满天际,是血一般的红,另一边,一座喧闹之城笼罩在一片火光里,那是许多火烛一同发出的光,竟映得天边都是同一种颜色。
“前处便是不夜城,现太阳刚好落了山,姑娘可以好好欣赏城内风景了。”车夫笑的慈祥,他打量云筝几眼,又提醒道,“姑娘千万别忘了,进城切勿留恋繁景,先寻得友人,再游不夜城不晚呐。”
云筝只被眼前光景惊的说不出话来,哪里还顾及车夫的提醒。
“姑娘?”车夫察觉不对,忙问道,“你在城中真的有亲戚吗?”
“啊?”云筝才反应过来,“当然有,没有我就不过来了。”
“……”车夫欲言又止,最后只落下最后一句提醒,便驾车离去。
“姑娘,莫要被城里的光迷了眼,分不清人与妖。”
此时,云筝只顾着向城里走,一点也没将车夫的话放到心里。
从城外到城内,云筝仿佛置身幻境,一切都是那般不真实,城里火光漫天,足足有十层楼高的灯笼占据云筝所有视线,酒楼与酒楼间有万千黑丝相连,仔细一看,那竟是几名女子的长发,上面挂满铃铛与香囊丝帕,但凡有过路男人,便会朝他脸上丢去,云筝眨眨眼,好不容易从那长到看不见尽头的黑丝上移开,地上闪耀的各色花瓣令她如步花海,各色穿着暴露的男女走在街上,齐齐向她嬉笑,大红的薄纸写着一个个张扬肆意的‘酒’字,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将云筝熏的有些醉,她晕乎乎的朝香味源头看去,只见有几名身高十尺的大汉正捧着酒缸往嘴里灌酒,一旁有数十男女正在嬉闹,大汉双手一丢,酒缸便落在地上,碎成许多片碎屑。
“哈哈,谁可与我一战!”那几人张着鹰隼般的眼,向周围行人望去,与他对视之人纷纷做鸟兽状散开,无一不敢上前。
云筝眨眨眼,向前迈开迟疑的步伐,下一刻,眼前突然走来一人,眼看着就要往云筝身上扑去。
“你干什么啊!”云筝险险躲开,有些生气的说。
“嘿嘿,今朝有酒今朝醉。”那人扬扬手里的酒,露出一个放纵的笑。
“…真是疯了。”云筝轻声抱怨道。
不只是这些人,大街小巷,似乎每一人都在喝酒,饶是走在一旁的云筝,都仿佛有些醉了。
城墙上的灯笼发出橘红的光,不远处更有大片的花型花灯在空中上下移动,宛若夜幕下的明星,璀璨夺目。
这一切都远远超出云筝想象,她从未见过十层楼高的灯笼,也未见过,如此繁华之景,比她以往见到的城市霓虹要亮出许多、高出太多。
这是五光十色之景,这是光怪陆离之地。
一片喧闹声中,云筝睁大迷茫的眼,突然想起原著小说里形容不夜城那一句诗来。
来往人客皆酒醉,不醉不归不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