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为数不多的时候母亲提起父亲时说的话,可能是父亲的离世,让她太伤心了,所以她反而很少会在她面前提起父亲,可是她不只一次的见过,妈妈对着父亲的照片落泪。
可是,现在母亲却忘了父亲,忘了他们的爱情。
“妈妈,你记得他吗?”
于菲试探着问了一句,她希望这些照片可以唤醒妈妈的记忆,尤其是妈妈那样的爱着爸爸,说不定她会记得爸爸呢。
方兰沉默的看着照片。
她丝毫不怀疑于菲说的话,她觉得这就是她之前说过的话。
虽然只是照片,可是她看着这个男的心里就微微的激动,她想没有失忆前她肯定特别爱这个男的。
为什么会失忆呢?
为什么要失忆呢?
“还有其它这样的照片吗?”
“有,在家里,我把我们的照片全部都整理出来了,妈妈,等你回家了,我们一起去看那些照片,好吗?”
“好啊,菲菲,我可以叫你吧?”
“当然,你以前就是这样的,喊我菲菲。”
“那你可以跟我说说你的父亲吗?”
“爸爸他叫安华,华夏的华,是荣市下辖的一个县里的人,爸爸的父母去世的比较早,他还有一个哥哥叫安国,有一个女儿比我大一岁。”
“爸爸他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建筑工程师。妈妈,你和爸爸是大学同学呢,你给我说过,你们从大一的时候就互相钟情,谈起了恋爱。大学毕业之后都留在了荣市,一年之后,你们就结婚了。
“你以前还说本来你们打算,等在荣市稳定之后再要孩子,这样负担会轻一点。可是没想到我意外的闯入了你们的生活,你们就决定把我留下来。”
方兰听着听着也不由得微笑起来。原来这就是她的老公吗,他们是这样认识的,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孩。
“菲菲,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失忆吗?”
方兰清醒后,有两件事情一直困扰着她,一件就是她的过往是什么样的,一件就是她为什么会失忆?
于菲黯然的低下头,沉重的说道:“我上高二的时候,您出的车祸。”
她的眼睛移向窗外,看着那青郁的树冠,恍惚记得,母亲出事的时候,滨县还是这样,校园里,车路上都出都是绿色的树木,滨县是南方的一个小县城,那里四季常绿,秋天叶子也不会落下来,只是那种绿远不如春秋时的绿,充满了生机,那是一种死气沉沉的绿,生命流失,置身一张空有绿意的外皮。
她曾经见过一片文章上写,北方的秋天,叶子枯黄,纷纷落地,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苍山暮野,无尽荒凉。可是她却觉得北方的秋天一点都不寂寥,它热闹,它风轻云淡,反而是南方的秋天总是透着一股沉寂,即使你看到满山的绿色,你也不会觉得有生命的欣喜。
“我还记得那天是10月14号。那天晚上我正在上晚自习,突然接到老师通知,说你出车祸了……”
“等我赶到医院的时候,您已经被送进手术室了。您的伤情非常的严重,左腿骨折,头部受到严重损伤。
足足在医院里修养了三个月,您身上的外伤才好,可是头部的造成的损伤却无法弥补。从出车祸后,您就昏迷一直没有醒。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直到我昨天接到消息,妈妈,已经马上就四年了。”
可远远不止四年。
“你知道吗?我真害怕你永远都醒不过来。”
“那我为什么出车祸,你知道吗?”方兰拍了拍于菲的手,又问道。
“警察对我说,你是晚上下班路上过马路时,被一个喝醉酒的人开车撞到的。可是酒驾的那个人桃之夭夭,到现在也没有被抓住。”
“开始的时候,我还会经常去问,可是警察永远都是那个回答,所以后来我就慢慢不去了,”再加上被于家的人接走。
“妈妈都怪我,要不是因为我,你也不会那么晚了还在工作,如果你没有去做那个兼职的话,就不会出事了。”
“哪里能怪你呢?天有不测风云,世事无常罢了。”
砰砰砰——
“我去开门。”于菲站起来抹抹眼睛,快步过去,打开门,果然是阿盛。
“阿盛快进来。”
“妈妈。”赫连盛走过去喊道。
“这位是……”
方兰困惑的看着眼前这个高大俊朗出色的男子,他怎么也叫自己妈妈?难道她不是只有一个孩子吗?
“妈妈,他叫赫连盛,是我的未婚夫,我们刚订婚不久。”
“原来是这样。”方兰点点头,上下打量着赫连盛。
赫连盛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打量,和于菲订婚之前,去于家的时候,都没过这样的经历,且不说姜琳一直就认识赫连盛,只说他并没有把于菲放在心上,自然也不会用打量女婿的眼神去看赫连盛。
这样用被丈母娘用挑女婿的目光打量,赫连盛不由得有点窘迫。生怕自己哪里不合格?
于菲一在一旁,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赫连盛露出这样的囧态呢。他向来都是,沉稳,冷静的。
“妈妈,这次安排你来美国治疗,就是阿盛一手办的,你能清醒多亏了他为您找的医生。”
“真的谢谢你了,小伙子,我可以叫你阿盛吗?”
“当然。菲菲说的太客气了,我是她的未婚夫,也就是您的半个儿子。你只需要把我当成晚辈就可以了,不用客气,这都是我该做的。”赫连盛笑着说道。
他的一席话让方兰忍不住笑了起来,心想。菲菲挑的这个女婿还挺不错,
身姿挺拔,自信大方,沉稳有度,关键的是对女儿也好,能这样操心她这半个岳母,就说明他对菲菲很用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