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已停,花未谢,君娶我可好?
“沈宥辰!沈宥辰!”尉迟枫站在沈家门口,拼命地敲打着大门,草丛中的露珠被这狂暴的声响震落。
“大清早的,有事?”大门缓缓打开,可尉迟枫只听见声响,却不见人影。
“哇!这大门高级啊!不光能自动迎宾,还能说话?”尉迟枫好奇地走了进去,刚迈下第一步,就觉得脚底下软绵绵的,耳边好像还有一句骂声。尉迟枫刚要看看究竟,就见沈宥辰从楼梯上缓缓走下。
“怎么了?”由于喂给应月星鲜血的次数过于频繁,沈宥辰的嘴唇已经苍白,就像得了重病一样,脸色极其难看。
“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吧!这才几天不见啊,就变得这么沧桑?用肾过度?”尉迟枫被沈宥辰吸引,也忘记了脚下的东西,迅速地跑到楼梯口处。
“尉迟枫……我诅咒你一天没鞋穿。”雪忧脸朝地,整个身体像被卡车碾压过一样,呈现扁平的状态。
它好心好意地来给尉迟枫开门,谁晓得他根本对它视而不见。尉迟枫果然是目不斜视,也不怕脚底是个玻璃碴子扎死他。
“你是找到什么线索了吗?”沈宥辰走到沙发前,悠悠地坐了下来,对着愤怒的雪忧使着眼色。
雪忧明白,它这个样子绝对不能让凡人看到,不然一定会被当成怪物乱棍打死。被打死还好说,万一把它当成什么新奇物种,圈养在博物馆里,那可就悲催了。想到这,雪忧不得不强压着怒火,悄声息地飞回了房间。
“何止找到线索这么简单啊?这回我可是连人都帮你找到了!”
“这么厉害?”
“那是当然!”尉迟枫一脸得意的坐在沙发上翘着二朗腿,骄傲的嘴角高高上扬。
沈宥辰将找阿洛斯这个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交给了尉迟枫,这还不到三天,尉迟枫竟然说他找到了。如果是找到线索,沈宥辰还相信,可在茫茫人海中轻易地找一个平凡人,实在如大海捞针。这让沈宥辰不得不认为,尉迟枫可能是在吹牛。
“你这眼神是不信任我。”尉迟枫看透了沈宥辰的心思,撅起嘴表示抗议。
为了找阿洛斯,尉迟枫可是两天没合眼,没有夸赞就算了,沈宥辰竟然还质疑他。如果沈宥辰质疑他,那就是怀疑他对应月星的真心。
“说说过程。”
“结果最重要,你怎么废话这么多。”其实对尉迟枫来说,两天的努力是白费的,因为这两天他确实没有找到阿洛斯的下落。沈宥辰也会想到,幸运神宰一旦下凡,一定不会用他原先的名字。他可能姓百家姓中的任何一个,凭着姓名找到这个人,简直就是妄想。
就在昨天,尉迟枫在大街上百无聊赖地瞎逛的时候,一个陌生的神秘黑袍女人塞给他一张纸条。纸条上面写着的正是阿洛斯的住址。而至于那个女人是怎么知道他想法的,尉迟枫一点都不关心。这些事情当然不能告诉沈宥辰,不然尉迟枫万能无敌的形象一定会崩塌,这样他还怎样在应月星的面前树立高大伟岸的形象?
“我暂且信你一次。”
“等等!”就在沈宥辰起身准备出发的时候,尉迟枫突然拦住了他的去路,“怎么不见小星星啊?”
“你恶不恶心?”听到尉迟枫叫的那么亲切,沈宥辰的心中突然泛起一股醋意。
“哎呀,我好不容易来你家一趟,你不得让我见你妹妹一下啊?将来,她可是我的未婚妻,多见见好沟通沟通感情不是?”
“跟着我的步伐快滚。”尉迟枫一脸的谄媚,实在让沈宥辰作呕。明明长一个好看的皮囊,却偏偏用来犯贱。
飞驰的跑车在城乡间穿梭,沈宥辰和尉迟枫共乘一辆跑车向着纸条上写的地址进发。
“啊!”初生的朝阳照在人们的脸颊之上,温度刚刚好。尉迟枫惬意地下了车,却因地上莫名的液体摔倒在地。
“这什么东西,这么滑?倒霉。”奇异的液体在宽阔的大地上蔓延,又因为柏油马路而失去了它原本的颜色。
尉迟枫厌恶地撑着地面,刚要站起就见两只恶狗扑了上来。他本能的踹了它们两脚,谁晓得两只狗咬着他的鞋就跑。
“这个地方有毒啊!”狼狈的尉迟枫晃晃悠悠地站起身,袜子上沾满了油腻状物,他坐回车里,将脏掉的袜子迅速脱了下来。
“沈宥辰,你有多带的鞋子吗?”尉迟枫转过头,望着主驾驶的沈宥辰,及其的自然地抖了抖自己的脏袜子。他是好意思,沈宥辰都替他尴尬。
“没有,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出门把鞋子丢了的经历。”说着,沈宥辰一个漂移,将车子停到了路边。
“那你不会让我光着脚吧,很痛很脏的。就算我现在打电话,让他给我送新鞋,那也来不及啊!这荒郊野岭的地方,也没啥商场。”尉迟枫欲哭无泪,就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
沈宥辰向着周围张望,四周的情况真如尉迟枫所说的荒凉。
如果说这里是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那一点都不过分。方圆几里内,没有任何一个交通工具。这里就像是荒野丛林一样,只有他们面前的一栋精致别墅,可以证明这里有人烟存在。这当真让他们有一种一夜回到解放前……不,封建时代的感觉。
“要不你用塑料袋凑合凑合吧!”说着,沈宥辰从座位后掏出两个透明塑料袋。幸好他今天早上买饮料的时候,购物袋没有扔。不然的话,尉迟枫当真要光着脚生存。
“还有没有别的啊……这也太丢人了,怎么说我也是尉迟家的大少爷啊!不能连双穿的鞋都没有吧?”尉迟枫将袜子扔出窗外,他接过沈宥辰手中的塑料袋,一脸的嫌弃。
“你有四个选择:一、光着脚跟我走,让地上可能存在的玻璃碴子扎烂你的脚。二、在车上乖乖等着我。三、现在就去恶狗的口中夺回你自己的鞋。四、穿上塑料袋。”
“我还是选四吧,挺好的。”尉迟枫叹了一口气,极不情愿的将塑料袋穿到脚上。
沈宥辰列出的四个选择一个比一个难抉择。如果光着脚走,可能真会像沈宥辰说的,脚丫子非被扎烂不可。沈宥辰这次求着他来找阿洛斯这个人,那他一定有着什么及其重要的秘密,他若不听,就是错过了一个击败他的机会。第三个选择更不用说了,他还想多活两年呢,他可不想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和狗抢东西却被狗咬死的富家少爷。左右衡量来看,也就第四个选择还算有些人性化。
当然,尉迟枫绝对不会要求沈宥辰离开这个地方,带他买双新鞋后再回来。因为首先,沈宥辰没那么好心;其次,这个地方距离市区有半个小时的车程,看着沈宥辰找这个人的着急程度,沈宥辰肯定不会同意。
“叮咚。”沈宥辰走上前,摁下别墅的门铃,而穿着塑料袋的尉迟枫则畏畏缩缩的躲在沈宥辰的身后,生怕被别人看到。
“你好。”随着大门的打开,一个身着薄纱的年轻女子走了出来。那女子有着一头如丝缎般的黑发,细长的凤眉,一双眼睛如星辰如明月,玲珑的琼鼻,粉腮微晕,滴水樱桃般的朱唇,完美无瑕的瓜子脸娇羞含情,嫩滑的雪肌肤色奇美,身材轻盈,脱俗清雅。
“你们找谁?”女子微微一笑,情动万生。
“美女你好!”见到如此佳人,尉迟枫立刻忘记了自己的尴尬,他帅气地将沈宥辰推到一边,“不知道阿洛斯可住这里?”
“阿洛斯?”女人皱了皱眉,“你们是谁?”
“他叫什么无所谓,我叫尉迟枫,你好。”尉迟枫伸出手在空气中僵持了半分钟,女子望着他的手,像是有什么明知而不可说的事情,憋着笑尴尬不语。
这个时候尉迟枫才意识到,他刚刚的手刚摸完他的袜子,臭不臭另说,但他手脏是真的。见女人半天没反应,尉迟枫尴尬地收回手。
“我没听过你们,你们是怎么找来的?”
“您可知道应月星?”沈宥辰板着脸,和旁边嬉皮笑脸的尉迟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应月星?”女子先是一震,随后又恢复了平静,“你和她什么关系?”
“我……”沈宥辰是知道眼前这个女人的身份的,恶作剧之神随幸运神宰下凡,倘若阿洛斯真住在这里的话,这个满身灵气的女人就一定是应月星的母亲艾迪莉。
“那是她妹妹。”就在沈宥辰不知怎么解释的时候,尉迟枫竟然抢先回答。
“妹妹是吗?”艾迪莉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是怎样的妹妹啊?”
“就是……”
“没事,既然你们和月星认识,那就不是外人了,请进。”见沈宥辰有些为难,艾迪莉也没再追问下去。就像开了一场玩笑一样,笑笑略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