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遥慢慢的俯下身,恭敬的目送着霍衍渐渐远去的身影,眸光中闪过一丝悲凉。
他留她在身边,是因为她的模样和那位温小姐有几分相似吗?纵然她给他下毒,纵然她居心妥测,就凭这这张与温小姐有三分相似的脸,她便得到了他无条件的包容与青睐。她应该是幸运的吧,可为什么她却开心不起来呢?
因为她所得到的,不过源自于另一个女人的“恩惠”,她甚至无法拒绝这份恩惠。
女人总是渴望很多很多爱,可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做旁人的替身,看着爱的男人从她脸上看到另一个人的影子。
可她却要竭力成为一个更像温雪萝的影子,以此来换取阿宣的生机。
捧来凤冠霞帔的是宋慎,他到底还是对林遥有几分好感,见周子房那厢脸拉的跟长白山似的便自告奋勇将嫁衣送过来。本想劝一劝林遥,可话到嘴边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他的嘴一贯是最笨的,比不得老周那家伙能说会道。
林姑娘低垂着头,眉目间也看不出悲喜,只是一幅怔忪的模样。宋慎放下嫁衣转身欲走,想了想还是回头瞧了她一眼:“你……还是顺着他点……”
林遥仿佛刚刚意识到这儿多了个人,圆溜溜的杏眼愣愣的望着他。宋慎微微窘迫的搔了搔头:“其实王爷他不是坏人,只是性子冷傲了些。”
他家王爷其实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当初下令屠城也并非他嗜杀好战,只是艰难的权衡利弊,为了更多人不染上疫病罢了。外面的人对此却不理解,他家王爷也被扣上个“滥杀无辜”的罪名。
早知道让你们这群人通通染上瘟疫死了才好,宋慎很是为王爷不平。世人果然愚昧者居多,当今皇帝既无决断又天性软弱,却仗着一幅老好人的做派赢得了“任君”之名。魏王殿下明明天纵英才,精明强干,却被世人认定为嗜战好杀,野心勃勃,这些愚昧的人根本没半点脑子!
“你好好跟着他,他不是坏人,不会待你不好的。以前听说温姑娘的出身也不大好,王爷为了她还据理力争,坚持要立她为正妃呢,王爷是个情深义重的,只可惜红颜薄命啊。“宋慎叹了口气:”再说,就算为了你弟弟,你也该哄哄他。王爷其实很好哄的,他脾气不好你就迁就他些,反正……“
林遥自始至终都不说话,宋慎见她一幅油盐不进的模样,只好叹气道:“反正你好自为之吧。”
宋慎觉得自家王爷对林姑娘也够仁至义尽了,换做旁人对这下毒谋害自己的女人,不说杀了也断断不会继续留她在身边,还承诺替她寻到天下罕见的药治好她那个疯子弟弟。再看看这鲜红的嫁衣,上头大的晃眼的珠宝,还有那一百多箱的绫罗绸缎,金钗宝石,就是宫里头娶娘娘,最多也就这待遇了。听说王爷还答应了给她一个侧妃的位置,这女人就知足吧,任她嫁到哪家也比不上皇家的泼天富贵啊。
林遥垂着眸子一言不发,宋慎觉得再也说不出别的劝慰的话,扭头离开了营帐。临出门前他望了一眼林遥木然的模样,心道这女人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嫁的是王爷这种极品高富帅,还有个侧妃的名号。虽然是侧妃,后宅却只有她一个女人。以她这么低微的出身来说,简直是祖坟上冒青烟!要换他是个女儿身,梦里头都能笑醒了。可惜女人就是不知足,看林姑娘的神色之间没有半分高兴的模样,难不成她还真想做正妃?
还是跟时下某些女人一样,要求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
啧啧,要真是这样,那简直是疯了。当初王爷待温姑娘如何情深义重,温姑娘尚且没有要求王爷身边只有她一个,何况是林遥?
王爷是天潢贵胄,同平民百姓普通男子自然是不一样的。若是寻常男子,夫妻俩感情好的或许可以不让夫君纳妾。可天家至尊,要的便是开枝散叶才能永固霍家江山,王爷身边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女人呢?
成婚的那一日,林遥身着一袭瑰丽华美的嫁衣,头上戴着五彩宝石凤冠,长长的东珠垂帘遮住了她娇媚的面容。其富丽堂皇之处,让长街上围观的民众们啧啧称奇。林遥父母双亡,便由本地最高行政长官陇西节度使代父职引她出门。阿宣的疯病还没好,这种场合人太多怕吓着他,只能有陇西节度使的小公子代弟职背着林遥上轿。
一万军士齐齐护送新娘子入城,沿街烛火通明,人人都有二两银子的红包。为了热闹一些,长街上也摆满了流水宴,所有人都可以坐下吃。新娘子的车驾从节度使府邸出来,一直行到西北行辕的宅地理,一路上火炬点成了一条长长的火龙,道路旁边的槐树都被烤焦了。
民众们啧啧称赞,皇家就是皇家,娶个妾室都那么大的排场,真是梦里头都想不到。有那二两银子的红包在,人人都高兴的紧,也不在意火炬是不是烧到了自家种的树。
也不知是哪家的闺女能有这种福分嫁给王爷,那些只有儿子的民众羡慕的同时,看着身旁傻愣愣的半大小子又有些来气,一巴掌拍掉傻小子手上的苞米,训斥道:“吃吃吃,就知道吃!”
养儿子有什么用,除了吃就是吃,整个一头熊!
那些有女儿的民众们头一次与有荣焉,女儿可未必就是赔钱货,说不定将来全家都指望着她提携呢。尤其是那些女儿生的漂亮的父母们,瞧着自家闺女美丽的小脸蛋,仿佛看到自家闺女坐在轿子里风风光光嫁入王府的情形,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上了。
也不知道魏王殿下下次什么时候还纳妾?能不能把他家两个丫头一道送过去?
林遥坐在轿子里茫然的朝外头望去,隔着影影绰绰的珠帘,外头的一切都是模糊不清的。耳边响起震耳欲聋的鞭炮声,有人大声的笑,有人在拍手……这一切都宛如一场大梦,她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嫁给了他。
林遥的轿子进了府邸的大门,霍衍正和手下人拼着酒,百忙之中抽个空过来瞄了一眼,确定是这个女人就挥挥手让人送她先去洞房。
终于完成任务的陇西节度使长出了一口气,寻个借口带着自家小儿子脚底抹油先溜了。这一屋子都是不讲理的野蛮人,他离的越远越好。剩下霍衍继续跟那一群武夫们愉快的拼酒,拼到晕晕乎乎的才想起来洞房里还有个女人等着她。
他“霍”的站起身,丢下那一屋子的糙汉们歪歪扭扭朝洞房的方向去。进到房里就看到那女人端坐在榻上,两只素白的小手交叠在身前。他摇晃着走过去揭开她的盖头,林遥垂着头,芙蓉秀面上满是潮红,如雪后初霁,月上清霜,明艳不可方物。霍衍定定的望着她,突然伸手朝她脸上擦去,干嘛要画成这幅模样?明明素面朝天的模样才最好看。
任他粗糙的手掌将她面上肌肤摩撮的微微发痛,林遥只是默不作声。其实她倒是很喜欢自己微施粉黛的样子,可他喜欢她什么模样,她就必须是什么模样。
霍衍不一会便歪在榻上,迷迷瞪瞪的睡了过去。林遥慢慢起身,要了些热水将面上的脂粉一一洗去了,又用热水给霍衍擦了擦脸,然后脱掉这身沉重的喜服蜷缩在榻上的角落里慢慢闭上眼睛。
从今天起,他就是她的丈夫了。
黑暗中,身旁的那个人沉沉的睡着,她却久久难以入眠。想到那张冷峻的面孔,她心中有害怕,有失落也有感激,甚至还有一点点憧憬。
第二日清晨,霍衍浑浑噩噩的醒来,只觉得头痛的厉害。
他的手臂习惯性的朝一旁摸去,却落了个空。霍衍慢慢的起身,那道纤细的人影听到动静冲他浅浅一笑:“王爷。”
她已经梳洗收拾好了,原本垂下的秀发被松松的挽成一个望仙髻,上头只簪了一根玉簪。这是已婚妇人的发髻,倒让她显得比从前多了几分成熟。见他醒了,她微笑着上前服侍他穿衣净面,又取来青盐给他漱口。霍衍望着她良久,淡淡道:“以后,好好跟着我。”
林遥温顺的点头:“是,我会……”
我会好好做你的妻子,不,不是妻子,只是妾室。为了阿宣,我也会好好的跟在你身边,直到你厌倦的那一刻,或许我才能离开。
又或许,纵然你厌倦了,我也只能一辈子孤单的呆在你的后宅里,到死都是如此。
为人妾室只能仰仗着夫君的宠爱为生,这大约是天底下所有妾室的悲哀。所以母亲曾告诉她,宁做穷人妻,不为富人妾。然而命运又岂是掌握在她手中的?
她终究还是没有如双亲所愿,嫁一个平凡正直的少年,夫妇琴瑟和鸣恩爱一生。她终究,还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