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杀鸡这种事本来就是男人的活儿,你等着,我去院子帮你把鸡杀了,收拾好,在拿进来给你熬汤。”裴二郎看着小乔这副小媳妇的模样,有些好笑,心里一片柔软。
其实庄户人家的女人哪里有不会杀鸡的,只是小乔从小被家里娇宠着长大,平日里又善良,能干会挣钱,裴二郎心里隐隐觉得有些异样,但也没往深处想,只想着媳妇对家里人好,孝敬爹娘,就是嫁给他这个穷光蛋让她吃苦了。
离吃晚饭还有一段时间,但今晚要准备十几口人的饭菜,工作量还真挺大的,裴二郎脚伤已经好了七七八八了,不需要使用拐杖,而且解试在即,县里的学堂早就放了假,他现在不用去学堂上学,只需在家复习即可。
裴二郎从厨房把鸡抓出来,小乔跟在身后,给他拿了个凳子出来,放在墙根脚下,毕竟他的脚伤刚好,不适合长期蹲着,裴二郎坐下来,小乔进厨房准备了热水和刀具之类的放在一旁,便闷头进了厨房,准备做菜。
从橱柜里取了一块熏肉,一方瘦肉,一枚鸡蛋,几茎蒜苗,一块姜,还有大蒜和胡椒。
把一头乌黑的秀发拨到身后,利落将瘦肉洗净切丝,在用鸡蛋、腌盐入味,放油炒热、在加入肉丝,整个过程干净利落,如行云流水一般一气呵成,一股诱。人的香气飘散在院子里。
裴二郎坐在外面杀鸡,身边很快围了几个小罗卜头。
他抬头看了一眼厨房里小乔忙碌的身影,不由会心一笑,转头看向最小的侄女妞儿,只见她眼睛都不眨地盯着他手里头的鸡,裴二郎不由逗她,“妞儿,你不怕杀鸡啊?”
“不怕,鸡好吃。”妞儿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奶声奶气道,在她看来杀鸡就意味着有好吃的,旁边的几个男孩子也跟着点头,嘴里嚷嚷着“鸡肉好吃”。
裴二郎不由叹了口气,终归是家里太穷了,连一岁半的孩子都知道鸡肉好吃,平时肯定没少惦记那些肉食。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嘴上却夸道:“小妞妞真勇敢。”
这话说出口后,蓦地发现,这不是小乔平时的台词?不知不觉间竟被小乔传染了,喜欢夸赞孩子。
“二叔夸小妞妞了。”妞儿扭着身子抿嘴儿笑道,脸上的笑容像初夏的花蕊,好看的婶婶会夸自己,二叔也夸自己了,很高兴呢。
晚上的主食是炖鸡,一直老母鸡炖了满满一大锅香气四溢的鸡汤,顿好的鸡切成一块块,摆成一只鸡的模样,蘸酱吃。
“爹,娘,你们尝一下,这道菜名叫烟笋肉丝,特别好吃!”
大家齐齐伸长脖子往那道菜望去,只见桌上摆着一盘红白相间之物,香气四下飘散,裴老爹举箸夹起一块红色之物送入口中,细细咀嚼起来,“这菜名叫……”
小乔接道:“烟笋肉丝。”
“名好菜妙,真真是绝味,肉丝外焦里嫩,鲜咸爽口,辣中带麻,熏笋中有一股清香,小乔好手艺,好味道,可惜我带病在身,不能多吃辣的。”
其他人闻着空气中的香味,纷纷下筷,具是赞不绝口。
很快一盘烟笋肉丝被一扫而空,裴老爹只顾着说话,没想到他话刚说完,盘子里就仅剩下姜蒜葱之类的调料,顿时有些气闷,这些兔崽子有好吃的也不知道留点给长辈。
“爹,这是‘天下第一羹’最适合你这种带病在身的病人了,你尝尝。”小乔把一碗正散发着香气的汤羹推到裴老爹面前。
裴老爹护食般把一碗汤羹护在自己面前,“唔,鲜香爽滑,却是美味无比,乔老弟平时在家肯定没少享受。”
“呵呵`”小乔傻笑装傻。
裴二郎扭头看着小乔,她粉白的脸上,细细的绒毛在灯光下清晰可见,那笑容无比的温暖,让裴二郎心中不由得一荡。
坐在他另一边的裴三郎啃鸡腿啃得正欢,谁知无意识一撇,就看到裴二郎朝他侵倒过来的热腾腾鸡汤,顿时吓得大叫起来,“哎呀呀!二哥,你谋杀亲弟啊,一碗鸡汤都快淋到我身上了。”
裴二郎清咳一声,先声夺人道:“三郎你的餐桌礼仪越发不像样了,等会跟我去书房抄一遍《弟子规》。”
裴三郎脸色顿时一变,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急急忙忙向裴老爹求救,裴老爹吃完一碗‘天下第一羹’,好吃得他差点呻。吟出声,见到小儿子求救的眼神,虎目一瞪,“听你二哥的。”
裴三郎的功课一直都是裴二郎在教,裴老爹很少插手。
裴三郎顿时哀嚎起来,却不敢讨价还价,以往的经验告诉他,结果只会更惨。
三天后,第二批白糖终于提炼出来,蒸糕也在当天天际露白之时就已经被蒸好,为了保持白糖供应的连续性,裴家大院每天都在赶工,所以再过三天就会有第三批,第四批……
第一批白糖早已在宁波府东访市打出名气,所以,第二批,第三批白糖和蒸糕上市时,几乎眨眼就被抢个精光,甚至有些没买到的大户人家,一大早就派家仆在城门口守着,一见裴大郎他们推着车子进城,他们就会跑上来拦着车子买白糖。
贵族之间最喜欢攀比,别人家有的,而你家却没有,那你家可就落了下层了,所以白糖在世家贵胄和富贵人家之间非常抢手,而每天到菜市场买白糖的人实在太多,白糖的产量又不多,所以很多时候都抢不到。
现在去菜市场卖白糖的除了裴大郎、裴三郎兄弟和陈剑三人,还多了村里几个淳厚老实的庄稼汉,其实工作很轻松,白糖一拉到菜市场,马上就被哄抢而空,他们也就走个来回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