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伊里布因遣家人张喜,往来洋船,被参奏,革职遣戍。***至是,乃用他和耆英为全权大臣,和璞鼎查在江宁议和。订立条约十三款。时为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是为中国和外国订立条约之始。约文重要的:
(一)中国割香港与英。
(二)开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许英人携眷居住,英国派领事驻扎。
(三)英商得任意和华人贸易,无庸拘定额设行商。
(四)进出口税则,秉公议定,由部颁晓示。英商按例纳税后,
其货物得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除照估价则例加收若干分外,所过
税关,不得加重税则。
(五)英国驻在中国的总管大员,与京内外大臣,文书往来称照会,
属员称申陈,大臣批复称札行。两国属员往来,亦用照会,惟商贾上
达官宪仍称禀。
这一次条约,和英国巴里满所要求的,可以说是无大出入。总而之,是所以破前此(一)口岸任意开闭,(二)英人在陆上无根据地,(三)税额繁苛,(四)不许英官和中国平行之局的。
五口通商的条约,可说是中国人受了一个向来未有的打击。当时
的不通外,说起来真也可笑。当时英人进犯鸡笼,因触礁,有若干
人为中国所获。总兵达洪阿和兵备道姚莹奏闻。廷寄乃命其将“究竟
该国地方,周围几许?所属之国,共有若干?其最为强大,不受该国
统束者,共有若干人?英吉利至回疆各部,有无旱路可通?平素有无
往来?俄罗斯是否接壤?有无贸易相通?……”逐层密讯,译取明确
供词,据实具奏。在今日看起来,真正可笑而又可怜了。而内政的**,
尤可痛心。当时广东按察使王廷兰,写给人家的信,说:“各处调到的兵,纷扰喧呶,毫无纪律。互斗杀人,教场中死尸,不知凡几。”甚而至于“夷兵抢夺十三洋行,官兵杂入其中,肩挑担负,千百成群,竟行遁去。点兵册中,从不闻清查一二”。又说:从林则徐查办烟案以来,“兵怨之,夷怨之,私贩怨之,莠民亦怨之,反恐逆夷不胜,则前辙不能复蹈”。而刘韵坷给人家的信,亦说:“除寻常受雇,持刀放火各犯
外,其为逆主谋,以及荷戈相从者,何止万人?”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
这真可使人惊然警惧了。然而仅此区区,何能就惊醒中国人的迷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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