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惊讶
辉耀地狱2019-11-14 18:022,350

  “喵~”

  加肥看见自己的主人突然出现在眼前,甩着猫步走到周昊的脚下,柔软的脖子在裤脚下狠狠地蹭了一番。

  周昊立刻感受到了脚上的重量,便蹲下来挠着肥猫的后颈肉。

  猫咪发出享受的叫声:“喵~”

  对于加肥来说,它只是十几分钟没有见到主人了。但是对周昊来说,却是在平行时空足足待了两年。有种修仙道士在深山里修炼了百年以后下山,发现世界已不是自己所熟知的世界。山中不知岁月,世上已经千年。

  周昊现在就有这么一种感觉,这是一种对时间旅行诧异的不适应感。按他真实的年岁,现在他已经可以踏入社会了。

  但因为时空当铺的关系,恐怕以后他都是永远的十八岁。

  小小的感叹一番,便坐在属于自己的宝座之上,一手撸着猫,一手拿起日思夜想的手机。

  打开手机,登录聊天软件,并没有如同想象的一般,滴滴滴个不断,说来也是,对于主世界来说,他才消失了半个小时都没有。哪里会有那么多人来关心他,平时一整天也不见得有一条消息找他好伐……推送消息的得除外。

  看了半个钟头,便觉得聊聊无趣,半个小时能有什么重大的事情发生呢?

  “店长同学,我要下班咯,明天再见!”

  许久未见的猫娘装女仆店员结束了一天的辛苦,前来和自家老板打个招呼。

  “王晴同学!”

  “嗯?怎么啦?”

  王晴的脸上带着温柔的笑,不过出戏的大舌头依旧让周昊怀念。

  “没什么,就是你弟弟还好吧?”

  “嗯,虽然还差了点钱,但是和亲戚们借一下,已经不是问题了,我已经不是家里的负担啦。”

  王晴想了很多,想了种种自己未来的命运,向命运低头……辍学回家,被父亲早早嫁人,然后获得一笔彩礼钱给弟弟治病……

  或者辍学去打工……

  因此王晴很感谢周昊,能给她一个半工半读的机会,而且几乎是做慈善一样的帮助她,这个机会她很珍惜,即便每天穿着羞人的cos装,她也甘愿。

  周昊很好,像这种无私的为一个女孩子奉献,真的很容易让女孩以为这是一种喜欢。

  他喜欢我吗?

  这是王晴每天夜里都会想的一句话,每个夜晚脸蛋都会像发烧一样红。

  但是只要接触得多了,才会感受到自己这个店长同学内心的隔阂,是一种近乎冷漠的态度。周昊的好完全是出自于对美的欣赏,出自于对美好事物的珍惜。

  王晴有一种冲动,想要主动的去追求自己面前这位并不帅气的店长,因为他人很好,因为他很空洞。王晴想要用自己去填补他内心的缺失。

  心里的思绪翻滚……

  在周昊看来,面前的小女仆陷入了一种发呆的境界,而且眼光越来越温柔。

  *什么鬼,我只是两年没见可爱的同学打个招呼而已,怎么王晴看起来比我还要沧桑。

  “咳咳!”

  用咳嗽将王晴从发呆中振醒。

  “嗯。”王晴有点羞涩,毕竟在有好感的男生面前出糗了。

  “那个王晴同学,你明天可以不用穿cos装来上班了,换常服就行啦!”

  “嗯,为什么?难道是我出了什么问题吗?”虽然穿猫耳装什么的确实有点考验心理,但是突然让她不穿了,她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并没有,你做的很好!只是当初会让你穿cos装,完全是处于我的恶趣味。现在恶趣味没了,你做回你自己便好。”历经了两年的岁月,在那古代也沾染了不少人的鲜血,周昊已经将心中的那点中二病给治得差不多。也就没必要还折磨人家小姑娘了。

  “哦!”王晴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之前,周昊还好好的跑出去买药来着。

  然后现在突然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跟成熟了……同时更空洞了,仿佛置身在眼前的就是一个黑洞,让人不敢接近,或者说从来就没有人接近过。

  “好了,早点回去,回宿舍的路上不要走小路,注意安全。”

  “那个……”

  王晴扭扭捏捏。

  “你可以送我回去吗?送我到宿舍门口就好!”

  “不要,路那么远,你自己走大路回去,我可是住在二十三栋楼,和你隔着一头一尾的。”

  “^”

  王晴已经不知道要用什么表情去面对了。

  *这个呆瓜,都不知道送女孩子回家的含义吗?

  王晴心累,一步一个回头的走出咖啡店……

  周昊将手上的加菲猫放进猫窝里,锁上店门就回了宿舍。

  一夜韶光……

  “今天星期几来着?”在古代糊涂两年早就把世间给忘记了。

  “星期三?”

  “你睡蒙了,今天星期四。”

  “好像没课耶!”

  “真的挨。”

  “别吵我,我要再睡会儿。”

  这就是周昊的室友,不是一家不聚头,曾几何时他也是这么懒来着。当然现在也没好到哪里去。

  但是他睡不着了。

  穿好了衣物,带着钱包钥匙就出了门。

  走过长长的杏树大道,金黄的杏叶一片接着一片的落到地上,织成金色地毯。

  早晨的学校操场就已经有不少老人家和学生在晨跑锻炼。周昊在跑道边缘看了一会,就跟着加入晨跑的队伍。

  呼吸一张一弛,手脚要协同发力,要放开手脚大开大合让全身陷入自然的状态。

  这与刺客略微不同,自己的师父白孝作为秦皇身边的贴身守卫,对于刺客之道自然是精通的。

  行走时要做到对全身的掌控,控制全身的肌肉,这是极度费力的。而在奔跑时,脚步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一个脚掌,步子小迈步的频率就高,更方便于变向。作为刺客最为重要的一点便是减小与地面的接触面积,所以踮起脚后跟,用前脚掌奔跑是作为一名合格刺客的基本功,轻功也有异曲同工之妙,踮脚可以增加脚下的弹跳力。

  控制力、无声、速度、轻盈……

  就像……就像面前的白衣女孩一样。

  *我去,什么情况?这个世界还会有刺客?

  不是周昊在吐槽,而是以周昊的眼界可以看出在前面奔跑的女生绝对拥有扎实的刺客基础。

  不过遗憾的是,那个女生跑到操场门口的时候,脚步不停地就朝着食堂跑去了。

  而周昊也没有那么重的好奇心去尾随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女生。

  说到底,和他没有关系的都不值得他去关心。

继续阅读:第九十二章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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