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酒吧这地方
刘文华和林悦悦悠闲地喝完下午茶,就慢悠悠地回了学校,刘文华把乱七八糟的东西归拢好,问林悦悦:“你今晚要回家的吧?”
林悦悦如今已经算是把刘文华当做自己要好的小姐妹了,闻言眼睛都亮起来了:“听你的意思,如果我不回去,是不是有别的好玩的事要带上我?”她一边说,一边把自己买的衣服随手一放,像个树袋熊一样就挂在了刘文华身上。
说起来刘文华应当是讨厌这样的女孩子的,太粘人,可林悦悦这么做她却没觉得厌恶,尽管多少还是有些负担感,但总算没把她推开:“算是吧,想带你出去浪一圈。”说完,她状似无意地挣脱林悦悦的手,把她的衣服先收在了自己的柜子里:“你要是不回去,东西就先收在我这里,以防万一,可以吗?”
林悦悦连连点头,没有一丝不愿意。
两个人晚上又吃了顿好的,然后刘文华走在前面,林悦悦跟在后面,一个脚步沉稳,一个蹦蹦跳跳叽叽喳喳。刘文华额角跳了跳,忍住随时想要脱口而出的吐槽,问:“累吗?这边不太好打车,自行车又容易丢,只能走着了。”
“不累不累~”林悦悦摆了摆手,然后那只肉乎乎的小手就很自觉地抓住了刘文华的一只手,软软的,暖暖的,手心还有些热乎乎的湿气。
刘文华愣了一下,然后就恢复了面无表情,不过一直走到目的地也没有甩开她。
目的地是一家酒吧,大大的招牌上写着“STAMOS”。刘文华看着闪耀的灯光,凑近林悦悦说:“如果我没搞错的话,遇见就是在这里打工的,每晚都过来唱歌,收入好像还可以。我带你来瞧个新鲜。”
事实上,只是因为刘文华已经太久太久没到酒吧浪了,自己来也是可以的,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想把旁边的这只小白兔牵进狼群里看看,觉得这样可比自己过来疯要有趣的多。
这会儿已经九点多了,可是酒吧才开始营业没多久,人还不算很多,但刘文华和林悦悦这两个随便怎么看都是未成年的少女大喇喇地走进去,也 没有一个人来拦一拦。这样的情况在刘文华的意料之中,毕竟它还容许同样未成年的遇见来打工,那就自然不会阻止未成年进来玩。
酒吧里客人虽然不十分多,但仍然是热闹的,台上一群非主流贵族打扮的男男女女正弹着乐器唱着歌。也不用刘文华去指,林悦悦一眼就看到了舞台中间的遇见,她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只觉得眼前这个人真不像跟自己同桌了几个月的那人呢。
刘文华笑了笑,拖着她到角落的位置坐下,随便点了两杯酒,拿在手里也不喝,晃来晃去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悦悦还沉浸在某种莫名的兴奋中,她陶醉地听了一会儿歌,然后戳了戳刘文华:“哎!文华,你有没有看到弹贝斯的那个男孩子?他长得好帅哦!”说着她就一秒钟切换成了花痴脸,让刘文华也说不清她刚才到底是因为遇见的歌声陶醉,还是因为贝斯手的脸。
“快醒醒,那是人遇见的男朋友。”刘文华眼睛还看着自己手中的酒,她撇了撇嘴,有些嫌弃地把酒杯放下:“酒点来给你玩的,别喝,这酒看着就没少掺别的。”
林悦悦的注意力这才被扯了回来,她也端起酒杯看了看,当然什么都没看出来,但还是听话的把酒杯又放了八丈远,抬手托着腮继续看向舞台,解释道:“我又没有别的意思,长得好看不就是让人家看的?”
这话刘文华还真就没办法反驳,她是挺想说没觉得那个青田帅的,可是每个人的审美不一样,喜欢的类型也千差万别,所以抨击别人的眼光什么的,只要不牵涉到人品问题,她都觉得挺low的。不过如果是有人人品烂到爆还很多人喜欢,再没有一张好脸,她一定不会轻易放弃吐槽的。
林悦悦还在叽叽喳喳:“他那个黄色的头发……就像阳光一样唉,暖暖的,在灯光底下就跟天使一样!”
刘文华又翻了个白眼,依旧不开口。
“他的衣服也好酷哦!这属于什么类型,朋克风吗?文华你下周末可不可以陪着我也去买一套这样子的衣服穿啊,我觉得你如果这样穿的话,一定要比遇见好看的多!”林悦悦终于舍得把视线移了回来,说的话却让刘文华心肝脾肺肾一起疼。
“那衣服不是什么人都适合穿的,反正我就不喜欢。”刘文华当着林悦悦的面又翻了一个白眼。一边露出大大的眼白,她一边在心里想:她现在跟以前真的是不一样了呢,从前曾小鱼小姐可从来不会管衣服适合不适合,只要她觉得好的,就一定要买一套甚至几套好好穿个过瘾,还被好多同学同事之类的吐槽,说她愣是把打牌穿成了淘宝风。
她拒绝得虽然不算是硬邦邦的,但也不算迂回,若是一般的小女孩,哪怕不生气,心里肯定也是要有疙瘩的,可林悦悦是真的完全不在意,她拉起刘文华的手晃了晃,撒娇道:“哎呀~你不穿我穿嘛!不好看我也认了,就是想试一试!”
刘文华对她没办法,只好同意,然后另起了一个话题,问道:“你只对遇见她男朋友感兴趣吗?难道不想对遇见的歌声发表一下看法?”
这也是她的目的之一,让她想想,原文中是怎么描述遇见的歌声来着?
“该怎样去形容那种歌声呢?像是突然夜色中腾起了千万只飞鸟,在看不见的黑暗中有力地扇动着翅膀。并不是很清亮的嗓音可是却很高亢嘹亮,像是带着朝阳般的生命力朝着苍穹生长。”刘文华都觉得奇怪,自己怎么会莫名想起了这段描写,明明她在看书的时候,遇到这种酸不拉几的句子都是直接跳过的呀。
然后她就暗挫挫地带着林悦悦来听遇见唱歌了,除了无聊找乐子之外,更多的缘由就是因为她真的很好奇,在外人的眼里,遇见的歌声是不是真的那么有感染力。
林悦悦胡乱点头:“应该是很好的吧,不然那些人怎么会那么疯狂……不过我听不懂啦,就是觉得有点吵……”
刘文华没忍住,“噗嗤”一声笑起来。她第一次对着这个世界的外人做出如此亲昵的动作——抬手揉了揉林悦悦的狗头,成功地利用静电效应把她的狗毛揉成了鸡窝——然后才万分慈爱(?)地说:“傻子!酒吧不吵哪里吵?想静静喝酒思考人生的话,下次我找个环境好的清吧带你去。”
至于那些疯狂的人……只要有音乐,有酒精,那些人就能疯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所以说,刘文华默默叹息,果然她和主要剧情人物们的脑回路,相差还是比较大的,或者也可以说,她这个人是注定成不了文青的,不会随便听了一段音乐或者歌声之后就能随随便便说出几千字的感想。
刘文华继续揉着林悦悦的狗头,觉得手感实在很不错,软软绒绒的,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她一边揉一边想: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当她还是曾小鱼的时候,什么“我是个受”啦、“中国好凉茶”啦、“中国好观众”“啦、“中国比惨王”啦之类之类的电视节目看的太多了些,给陶冶得再也不会因为一首歌而心生欢喜甚至震撼到得到灵魂的洗涤了。
想到这里,刘文华有些索然无味起来。她没事儿人一样撤回手,好似没有看到已经被搞得一团糟的林悦悦的发型:“好了,热闹瞧过了,帅哥也给你看了,咱回吧。”
林悦悦乖巧地点头,小肉手主动去牵刘文华,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头发被刘文华糟蹋成了什么鬼样子。酒端上来的时候就买了单,两个人走出去也没遇到什么不长眼的惹事的人,不过刘文华还是一边走一边跟林悦悦交代:“没有我带着的情况下,你可不许大晚上的往这边跑。有些人看起来人模狗样的,人皮下面不一定是个什么玩意儿呢!听见了没有!”
林悦悦吐了吐舌头,乖巧又俏皮:“我知道的,文华你放心好了,我绝对不会抛下你一个人出来玩的~”
好嘛!刘文华就知道,这小丫头片子一定以为自己是在危言耸听。但有些话说过一遍就够了,大不了以后她多看着一点,也免得等出了问题之后有负罪感。
没错,刘文华就这样轻轻松松地给自己对林悦悦的特殊做了定性,连她自己都没有觉察都自己对着这个女孩子情绪的改变。不过估计哪怕她感觉出来了,也只会以为是寂寞太久,需要慰藉吧。
已经五月了,夜风并不会让人觉得寒凉,反而舒服得很。如今污染还没有那么严重,至少不会有这个霾那个灰的,两个女孩子一路走得惬意极了。
这一路上自然不可能安安静静的,没有故事的女同学注定不可能成为我故事的女主角(泥垢→_→),是以两个女孩子就遇到了小说里面描写的经典桥段——路遇流氓。
这事儿的根源说起来还能跟遇见挂上点关系,因为拦了路的不是别人,正是那天在校门口跟遇见站在一起,然后被刘文华教育了的“非主流贵族”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