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红妆
公子工一2019-05-28 19:083,666

  男人半信半疑拿着那一小撮“药材”下了山,我目送他消失在山脚,确定再也看不到那蓝布褂后才转身,回到那株被男人用血喂足99天的芍血百日红面前,盯着娇不胜力的最低级的同类,轻轻打了个响指。

  那素白胜雪的「神花」就化为扬尘消散在风中。

  此事过去二天后,我才再一次在苍穹山森林里见到他。此刻,他的精神好像与之前相比,变得好一点了,双眼开始隐隐有闪亮的光,老远就能看到。

  他在林间左顾右盼,一抬头,发现我坐在一块青岩上晃着腿直直地看着他,脸上露出欣喜,“姑娘!温某可算找到你了!”

  温公子兴奋地对我讲述了我赠予他的那药是多么多么神奇,回去后,他遵守我的叮嘱将薄片泡了一盅茶,母亲服用后,不出三天,竟然能下地走路了。他又惊又奇怪,甚是不放心,于是请来郎中复诊,得到的回答是“恭贺令郎,老夫人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了。”

  “这两天,听闻此事的邻里乡亲都纷纷前来我家询问打听,一时有些接待不过来,所以温某迟了这么久才来找你……”

  “没关系,你母亲康复了就好。”我担心被爹爹看到我与人类待在一起,赶紧打断他,匆匆跳下岩石扭身就跑,突然,温公子在我身后大声喊道,“姑娘!等等!可……可否告知温某芳名!”

  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到那个瘦瘦白白的蓝布褂男人站在森林中心,沐浴在阳光里,朝我的方向前倾,微微伸长手一脸焦急的傻样子,不禁噗嗤笑出声,停下来,转过身一字一句说:“我叫螺娘。”

  “「青螺饨鞭笋,虹娘戏斑虎。」”温公子听后,脱口而出一句诗典,连连点头,赞许地说:“姑娘好名字!”

  之后,我便瞒着爹爹和娘亲,在白天族人都熟睡的时候,偷偷跑出洞穴去森林等他。几乎天天都能在苍穹山和温公子见到面,每次我到达时,他早就等候多时了,听到身后的动静,笑眯眯地回头朝我招手。

  阳光下的他很俊朗,会发光,就像仙人一样。

  一来二去,渐渐了解到他是一个老老实实的读书人,在晋安城的私塾里做教书先生,之前母亲病重,即使天资聪颖,年纪轻轻就高中举人,却为了照顾母亲而放弃进京赶考。

  现在母亲病好,他也了去了一桩牵挂,笑着告诉我他会重新备考,总有一天金榜题名,出人头地,然后带着老母亲去都城秦川生活。

  我撑着下巴,认认真真听他滔滔不绝讲述他的那些远大抱负,男人描绘着他心中那个闪闪发光的未来时,双眼璀亮,容光焕发,和我第一次见他时,那满脸痛苦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大部分时候,他会告诉我一些山下发生的人间故事,或者在修岚大陆各地发生的奇闻异事,绘声绘色的,总能令我听得痴迷。

  过了不久,有一日,我照例在老地方等他上山,却见他紧皱眉头,低着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脚步迟缓,有一下没一下拖着,于是主动上前,拍了他一下肩膀,“你怎么了?”

  温公子见我来了,有些犹豫不决,好半天才开口轻声问,“螺姑娘……最近有一位江湖游医找到我,将你给我的那片药材讨去看了,他说……他说这药是千年人参的鳞须……温某不信,这种传说中的仙人药怎么会出现在此……”

  我沉默了很久,抬头,冷静地告诉他,“温公子,那游医说的没错。”

  “我给你的确实是千年人参。”

  温公子瞪大了眼睛,愣在原地半天回不过神来,嘴里喃喃,“这么贵重的药……温某,温某何德何能,能受姑娘如此救助……”说完就要撩起长褂下跪,被我一把拦住,“你不用如此介怀,鳞须本就是我自愿给你的。”

  我双袖下是紧紧攒住的手心,却故作轻松,扬起明媚的笑脸问他,“温公子,我俩也认识这么久了,螺娘想问你,为何就如此想要考取功名?”

  温公子听后,不好意思的脸嘭一下红了,他抬手摸着后脑勺,一边傻笑着,一边温声细语解释,“因为,因为温某家穷,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唯有拼命读书,才能抓住那瞬息而现的机会改变命运。”

  “温某只想过上和普通人一样,体面的生活。不求大富大贵,只要能让母亲不跟着自己受苦,能吃饱就行。”

  呲啦——

  我双手背在身后,藏在长袖里的手指暗自用劲,听见皮肉发出一声微不可闻的脆响,从手臂上又揭下一枚带着淡淡血迹的鳞须。

  若无其事从袖中伸出手,举起那片小小鳞须对他笑,“温公子你看,这千年人参的鳞须,我这不是还有么。”

  我拉过他的手,将那原本属于我身体一部分的,小小鳞须,郑重托付到他手心里,还不忘替他想法子,“你把它拿到集市上去拍卖,谁出的钱最多,多到你认为足可以过上体面生活了……你才可以卖。”

  我皱了皱眉头,继而补充道,“不过我不清楚普通人的体面生活是怎样的生活……要是不够,你再上山找我拿。”

  “我还是一如既往在老地方等你。”

  后来,温公子还是和往常一样上山和我见面,还是和往常一样和我愉快的聊天,只是唯一不同的是,每次他要回去前,我都会剥下皮肤上覆盖的一片鳞须让他带回去,我不想他为难,即使他不说,只要看到他露出眉头紧锁的忧愁表情,我就明白他还需要更多的鳞须。

  我要帮助他,帮助他实现心愿,因为我非常希望他能不用再被人间生活撕扯得愁眉不展。

  不用那么拼尽全力读书,不用苦苦寻觅良药滴血养花,不用无奈放弃大好前程,他那么好,又那么善良,拥有才华又有孝心,这样的人为什么不能有好报?

  我希望他能过上普通人都拥有的,体面而幸福的生活。

  我希望他不再受苦了。

  鳞须是人参表面生长出的,用来保护躯干不受损伤的纤维片,是人参的一部分,具有和人参同等的药用价值,当我们幻化人形时,鳞须就会覆盖全身,和皮肤融为一体。

  每拔下一片鳞须,就像用刀子从身上生生割下一块肉,非常疼。但是我不怕疼。

  拔掉鳞须后的那块皮肤会流血不止,要偷偷溜进爹爹的药房取丹药涂抹才行。止血后,鳞须并不会再生,皮肤上变得光秃秃的一块,怕光又怕寒,所以我都会拿绷带裹好几层,将手臂死死藏在袖子底下,谁也没有发觉过。

  我的鳞须还很多,只要能帮到温公子,我什么都愿意做。

  一想到温公子接过鳞须后绽放的温柔笑容,我就感到很开心,一点也不怕疼了。

  就这样,我开始每天都拔鳞须送给温公子,慢慢的,其中一条手臂已经快拔光了,绷带缠了一圈又一圈,睡觉的时候伤口又冰又烫,火辣辣的作痛,经常疼到我满地打滚,但一想到温公子离他的理想又近了一步,模糊泪眼中又笑开了花。

  温公子似乎变得忙起来了。

  有时候是隔一天才来,渐渐二三天才来一次,后来一个月过去,他都不来苍穹山了,我怕错过他,总是从白天守到黑夜,又从黑夜站到白天,直到爹爹怒气冲冲出现把我抓回家,才恋恋不舍又垂头丧气放弃等待。

  二个月过去了,他都没来找我,我放心不下,决定下山找他。

  虽然很舍不得爹爹和娘亲,但我无法不控制自己去想念他,见不到他的日子,我觉得生命索然无味。

  因为他时常一身蓝布褂,我就为自己精挑细选了一身最漂亮的红裙,再精心描绘一套艳丽的红妆,站在铜镜前,我低声问道。

  “温公子,螺娘这样,好看吗?”

  晋安城实在是太大了,我在热闹的街市上逛花了眼,不认识任何人,又不敢贸然开口,竟不知不觉瞎走了一整天。一无所获,又见天色已晚,我思量着以后的出路,于是果断在一家招人的茶铺求见了掌柜。

  掌柜面善,见我孤零零一个姑娘家,无地可去,便当即答应我的求聘,为我空出一间客房,还留我今后在茶铺吃住。

  待在晋安城的茶铺做下手的日子里,我渐渐打听到了温公子的事,听说他靠我的鳞须买卖发了大财,已经顺利同母亲搬去了豪华的庄园,日子已经大为改善。

  我听后非常欣慰感动,发自内心的由衷的替他感到高兴。

  大概是鳞须卖完了,温公子竟然主动打听到我在茶铺干活,很快就派小厮前来通告,约我在茶铺见面。

  我俩久别重逢,互相交换了住址,许诺以后会经常书信联系。

  他的气色变得特别好,气质也变得不一样了,出门配置了马车和仆人,没有再穿那套洗得发白,满是补丁的蓝布褂了,就只有这一点,让总是穿一身红衣每天盼望着见到他的我有一点点失落。

  他好像变胖了许多,不过不用紧,外貌的改变动摇不了他在我心里的地位,他还是那个我认识的善良努力的温公子。

  临走前,他亲昵的抬手摸摸我的脑袋,用宠溺的笑容望着我,低声同我商量,“螺娘,上次你给我的鳞须用完了,可是我这还有好几个病入膏肓的百姓,正排着队巴巴儿等着医治,你能不能再给我几片?”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知道你心善,定是不会放着人的性命不管不顾。”

  待在晋安城也不少时候了,我早有耳闻,外界的人都称呼温公子「救世活佛」,他拿着我的鳞须救活了许多人的性命,在晋安城已经是妇孺皆知,赫赫有名。此刻,他又有求于我,这种关乎他命运的关键时刻,我又怎么忍心看他名誉扫地。

  我点点头,对他说:“以后你想要鳞须了,就写信告诉我,我会第二日亲自送到温家大庄。今昔不同朝日,你有你的理想要实现,每天都很忙碌,我是知道的。”

  “你写信来就好,不用特意到茶铺见我。”

  温公子大喜,他用颤抖的手臂第一次拉住了我的手腕,将我紧紧抱入怀中,我瞪大双眼不知所措,全身僵硬之际,他轻轻俯身,撩开我前额的发帘,落下一枚深情的吻。

继续阅读:第三十三章 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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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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