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林南南洗过澡收拾好出门,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不过魔都的商业相当发达,现在日头偏西,没那么晒人了,正好是逛街购物的好时机。
这时候魔都还没有以后遍地开花的购物中心,几家老牌百货大楼价格都是让人高攀不起的。不过她们自然有地方让钱包和身材都不受委屈,泰州路上的小服装店一家一家逛过去就够让人心动的了。这里还有不少南方来的外贸原单,用心可以淘到相当不错的衣服。质量款式绝对不比大商场差。
沈秀没有因为多了几十年的眼光而觉得这时候的衣服过时。服装潮流什么的,就是那几样来来回回的换。她只要挑基本款就好了。
当然也许还是心态老了,所有粉红色荷叶边的东西她都敬谢不敏。
三个年轻女孩走在一起,就是一道风景。
苗小溪是可爱萝莉型,圆圆的小脸,齐刘海更显得可爱,一双眼睛充满了灵气。她穿了一件牛仔及膝的背带裙,头发绑成中马尾,尾巴还随着她说话一甩一甩的,看起来简直像个高中生。
林南南是柔弱美人型。本来她两个小酒窝,一笑也是甜甜的。这几天因为心情不好,她脸上的笑容少了,可是更添了一种柔弱的风情。那样低头垂首之间, 竟然无端地就让人觉得心疼,想去抚平她轻轻感起的眉间,让她展现出笑容来。
而沈秀无疑是三个人中间的焦点,苗小溪和林南南都是娇小的身材,而沈秀的身高超过一米七,正好是最适合当衣架子的身高。她今天也懒得收拾,随便地套了一条高腰牛仔裤,上身是一件普普通通的白T,头发更是直接绑成了高马尾,然后扣了顶鸭舌帽。 但是就是这样简单的装束,却让她显得活力十足。
高腰的设计完美的展现了她的长腿和细腰,远远地看见背影就知道是个美人。而走到近前,真正是眉目如画,最出彩的是她的一双眼睛, 清澈纯净,但是又波澜不惊,看向人的时候不闪不避, 直率坦荡。 直叫人一眼都望进了心里。
如果说林南南和苗小溪的美还带有一些女性的特点,更多的是会激起男人的保护欲,沈秀吸引人的地方却是超越了性别,有女性的柔美,但是又显得很帅气,一顶鸭舌帽遮住半张脸,透出几分神秘不羁。走在路上,连旁边店里面同样在逛街的女孩子也忍不住目光在她身上流连。
“秀秀,你说这件好不好看。“
苗小溪到服装店就进入买买买模式,各种衣服试个不停,这都已经是她在试的第五件了。但是沈秀几乎看不出来她看上的每一件衣服的差别、 一水的都是可爱的高中女生风。好吧,苗小溪的小脸和小个子,穿这样的衣服的确很可爱,但是毕竟她已经工作好几年了。
其实有时候职业装也是职业的一部分,穿着干练可以帮助自己建立更好的职业形象,让人更信服自己。联想到苗小溪在公司里面的穿看,再想到她现在的那些工作内容,沈秀的目光在对面的衣架上搜索起来。
苗小溪个子娇小,所以穿衣服的时候,总是下意识的穿一些可爱风的衣服,来配合自己娇小的身材,但是其实,小个子穿职业装一样可以穿得非常干练,而且还能够调整身材的比例。
沈秀在衣架上来回搜索了两遍,立刻就选中了目标,一件略微有些偏小的修身款的西服,里面是一件带荷叶边的衬衫,下身则是一条阔腿裤。
其实这个时候阔腿裤远没有以后流行,但是这家店看来还真挺有眼光的,居然在那一排裤子当中,有一小半儿都是各种廓形。
阔腿裤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修饰腿型,而且因为它是逐渐向外延展的一条,可以使得整个人腰会显得更细,变相的拉长了腿的比例。
沈秀把选好的几件衣服递给了苗小溪:“小心你去试试看,这个风格应该还蛮适合你的,怎么说也是24岁的女孩了行不行?不要整天装嫩。”
苗小溪刚拿到的时候,还有点犹豫:“职业装啊,我穿职业装,会不会显得,嗯,像小孩穿大人衣服一样。”
“选的好就不会,而且,毕竟是上班工作了的人,总不能整天还打扮的像高中生一样吧,背个书包都可以去参加期末考试了。”
明明沈秀比自己还小两岁,苗小溪却觉得,沈秀说这番话怎么有种自己妈妈的即视感?不过换上衣服之后,她就发现,沈秀的审美眼光比她妈妈强多了。
修身款的小上衣抬高了腰线,舍得上下身的比例,更加修长,也会让人的个子显得要高一些。她本来平常就穿着八厘米以上的高跟鞋,努力把自己的身高垫到1米6以上,现在加上这件衣服,简直觉得自己的身高达到了1米65。而且西装相对干练的线条,使得苗小溪觉得镜子里面的自己,怎么看怎么像一个职业女性,真的好让人满意。
虽然她平常经常是穿可爱风的衣服,但毕竟在工作场合看见别的同事都穿的那么干练职业,有时候也会幻想,自己应该更职业化一点。
但是她自己尝试了好几次,也尝试过西装,但站到镜子前面总是很像小孩子偷穿大人的衣服。
没想到这一次效果这么好。苗小溪立刻开心的让店主帮自己包起来,连讨价还价都没顾得上。
沈秀看了也频频点头,如果苗小溪能把发型再修饰一下,会更加干练,不过现在这样也挺不错啦。
给苗小溪做完造型变身,沈秀就把目光放到了,林南南身上。不同于苗小溪今天一到服装店就这么兴奋,左试右试。林南南虽然被她们叫出来了,但整个人好像还是游离在集体之外。
到了店里面,也就是默默的找个椅子一坐,要不然就是倚在墙角,看着苗小溪,试来试去,每件衣服都点头说不错,明显是一点心思都没有放在挑衣服上。
现在在这家店并没有适合林南南的服装,不要沈秀他们几个人又逛了好几家,终于沈秀看到一件衣服的时候眼前一亮。
林南南的穿衣风格,永远都是那种乖乖牌温柔女孩的样子。沈秀回忆起上学时候蒋华志的历次劈腿对象 ,与其说他喜欢这种温柔型的,女孩,倒不如说他喜欢林南南,永远是温顺的样子。而他劈腿的女孩,是各式各样,百花齐放。
大概他潜意识里面,就想要林南南永远是这样子,乖顺的贤妻良母的样子,穿一件宽宽大大的衬衫,配一条朴素的卡其色裤子。如果是穿裙子的话,那一定是长及脚踝的纯白色棉布裙。
长发乖乖的扎成低马尾垂在脑后,整个人站在那里,就是一副静默的,大写的乖顺。
不是说林南南不适合这样的着装气质。但一想到她一直是这样子,如同一个影子一样默默的陪在讲话着身边,忍受他的那些花心事,而最后还被他狠心抛弃,沈秀就想让林南南好好的改变一下,说不定她会适合多变的风格。
这家店正好满足了沈秀的想法,这家店大概是做日本外贸原单的,有点原宿风。
很多原宿风的搭配,都是所谓的over size外套,然后里面加上小吊带背心和短裤,再加上哥特风格的各种配饰。
但是真穿成那样,先不说,对于林南南来说变化太大,她可能接受起来有点困难,沈秀也觉得,那种偏非主流的打扮方法,并不适合她。
她并没有给林南南选择什么oversize,那种男友风的外套,要想穿的好看,相当不容易,一个弄不好,就真的显得是穿了不合身的衣服,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会很差。
“南南,去试试这一套。”沈秀直接把衣服都选好了,一股脑的塞给了林南南。
“啊,我不。”林南南才说了两个字,就看见了沈秀和苗小溪一致的摇摇头。
苗小溪:“不许拒绝哦,说好了要大变身,让前男友闪瞎眼的,有没有觉得我这一身超棒,决定明天就这么去上班了?原来还没有发现,说说你对服装搭配怎么没有经验,快去试试,我要好好看看,秀秀选的这套衣服穿在你身上会是什么效果?”
林南南虽然情绪还不高,不过有两个好朋友一直陪着自己开解自己,还拉她出来逛街,想让自己开心,她也不是那么不识好歹的人。
等她换完衣服出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林南南简直惊呆了。
上衣是一件上半截有点破洞设计的,黑色蝙蝠袖T恤。下半身,则搭配上一个亮苹果绿的短裤。这种跳色,要穿得好看,并不容易,不过林南南最棒的一点是,皮肤特别的好,非常白,又很细腻,穿这种超级挑肤色的衣服,一点都不显得突兀,反而显得皮肤白得几乎发光。
她以前穿那样子长及脚踝的裙子,虽然说,显得整个人气质很温和,但同时,也显得人没有什么特点,温吞吞的很沉闷。
而现在,这样苹果绿的跳色,再配两条白得耀眼的大腿,简直让人眼晕。而上身的黑色T恤,却有很好的压住了这样子的跳色,不会显得整个人颜色太夸张,太混乱。
林南南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也有点吃惊,她也有这样,看起来非常抢眼的时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