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没了孟尔东的影子,顾春晗才亲昵的挽着沈曦的胳膊:“嫂嫂你不是出任务去了吗?怎么来我们学校了?”
沈曦莞尔一笑:“今年我们警局里向青少年宣传知法守法的活动是在你们学校举行。”
“哦是这样啊。”顾春晗点点头,然后苦恼的拉着沈曦撒娇:“嫂嫂,你什么时候回家?这两天你不在,家里都快成人工制冷场了。”
回想着这一个星期的遭遇,顾春晗就打了一个冷颤。若不是这样,她也不会提前来学校。
沈曦不语,想来又是因为夜辰域。
听顾春晗吐槽了一早上夜辰域的恶劣行为,宣讲活动就开始了。
“……从以上例子说明,赌博会助长不劳而获的习气,会扭曲人的价值观、人生观和时间观,从而对家庭和社会产生严重危害……”
夏城工商大学的礼堂里,听说夏城警局出名的刑侦队队长来此做宣讲活动,上千个座位座无虚席。
“……晚点的慈善活动一切从简就行,把多余的经费省出来,这样也能为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多出一份力。”
“好的岳董事长,有您这样的慈善家,真真是孩子们的福气啊。”
游览学校的一行人悠悠走着,商讨晚上的慈善活动。
“李书记言重了,我们都是华夏子孙,相互帮助都是应该的,更何况这次出力更多的还是心妍。”被恭维的岳璇没有因此失态,一如既往的端庄大方。
挽着岳璇的左心妍抿唇一笑,虚心婉拒:“璇姨高看心妍了,心妍不过是跟着沾光罢了。”
“你这丫头,还是这么可人。”岳璇望着左心妍熟悉的模样,脸上笑着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如果他当年没有死,那他们的孩子应该也会像左心妍一样吧?
只可惜……
“咦?璇姨你看,那是不是沈队长?”走到大礼堂的左心妍被远处台上的人吸住了目光。
“在用法律自我保护的同时,我们还要去维护它的底线……”
循着声音望去,岳璇的脸马上沉下来。
“岳董事长和左小姐也认识沈队长吗?”后面校董事会的董事一见有了话题,又马上插进来:
“夏城警局每年都会召开青少年知法守法宣讲活动,没想到今年会在我们学校举行,还是这沈队长亲自主持,所以大早上的,学生们都来这里占座位,没抢到的甚至宁愿站着也要听。”
在这里见到最不想见的人,再听校董事的解释,岳璇冷嗤:“心妍,既然在这遇到了沈队长,那咱们去和她打打招呼。”
“好的璇姨。”左心妍低眉顺眼,自然也乐意去。
岳璇,和岳雨琪、赫连铭依那样的蠢货可不一样。
“这……”拦也不是去也不是,几个校董事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一个是手攥巨额慈善基金的主子,一个是刑侦队队长,他们怎么选都不是。
可等他们犹豫几秒,岳璇和左心妍已经走到台阶下了。
没办法,校董事们只能跟上去,随机应变。
“沈队长。”岳璇站在台下,不顾几千人疑惑的目光,打断发着言论的沈曦。
从岳璇和左心妍出现在礼堂的时候,沈曦早就看见了,心里但愿她们赶快走的时候,宣讲的动作不停。
谁想到怕什么来什么,这二人还走下来了。
“岳董事长,左小姐。”沈曦硬着头皮点头回应,然后继续自己的讲话。
一看这两个就来者不善,为了避免不好的影响,她还是早点结束的好。
岳璇也看出了沈曦的打算,可她不想就这样放过她。
“沈队长,对于你说的知法守法,我有个疑问。”岳璇故意踩着麦克风空隙,提高声音问道。
旁边宣传科科长也看出了岳璇的敌意,正要上前解决就被沈曦暗中用手势止住了。
连一个妇人都解决不了,那她这么多年的刑侦队队长也白当了。
“好,岳董事长请说。”沈曦毫不迟疑的点点头。
她当然也知道岳璇和左心妍是来找茬的,不过她们有张良计,她也有过墙梯!
“不知道沈队长是否还记得五年前的一桩连环杀人案,凶手是华夏法政大学的教授。”岳璇向前走了两步,离台上的沈曦更近。
“当然记得。”沈曦点头。
五年前的那桩连环凶杀案沈曦还记忆犹新,不仅是因为凶手身份的特殊性,还有案件的影响和背后引人深思的意义。
这个案子的凶手是华夏知名法律博士,其对法律的贡献可谓是功不可没,但也就是因为他对法律几乎到了一个痴狂的境界,不能容忍触犯的人,于是用自己的方法残忍杀了他们,自诩城市之光。
“这个案子的凶手是大家都都意想不到的人,作为法政大学的教授,沈队长觉得何元伟不知法吗?我相信,他对法律的熟悉程度绝对比在坐的各位多得多,那他为什么还知法犯法去杀那么多人呢?就为了他口中的正义,让没有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得到他应有的制裁吗?”
大礼堂很安静,都在等着沈曦的回答。
不得不说岳璇的这个问题很是刁钻,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是和沈曦对着干。
台下坐在前面的顾春晗急了,给夜辰域发了一条信息后便要站出来维护沈曦。
“岳董事长的问题我能回答。”就在众人都为沈曦捏一把冷汗,顾春晗要出声时,沈曦说话了。
“五年前的教授杀人案在华夏甚至国内都产生了不少风波,有人也因此怀疑法律的底线在哪里,所谓的正义又是什么,为什么自以为做的是好事,却不能被法律接受。”
沈曦说得掷地有声,灼灼的目光都盯着她。
“今天我就可以告诉大家,法律,是自由的界限,也是正义的化身,不是每个人犯罪的理由,就如同五年前教授杀人案。”
“何元伟自诩城市之光,可以扫除人间的一切罪恶,照亮整座城市。殊不知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审判他人的生死,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