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陌?”周丹妮眼底一颤,“你不是在后面组织大家准备手术么?这时候你跑出来干什么?凌御珩危在旦夕……”
冷陌表情深冷,他俯下视线看了眼唐夜,冷笑一声,对周丹妮有几分不屑一顾,“我不可能为了一个凌御珩而委屈唐夜。”
“什么?”周丹妮有些不敢相信的望着唐夜,“冷教授,你开什么国际玩笑!”
冷陌点头,将唐夜搂在怀里,“我这辈子最内疚的一件事,就是十六年前放开了她的手!现在,我找到她,不可能再让她受任何委屈,丹妮,如果是以唐夜的幸福为代价的交换,那你另择高明。”
“别……”周丹妮显然激动起来,她语气加重,试图挽回他的理智般,“冷陌,你是个医生!没有理由放弃病人!”
冷陌的情绪没有半分被撼动,他冷眼扫着周丹妮,语气鲜有的无情,“你也曾是名出色的医生……丹妮,从来不是凌御珩对不起你,相反,他拒绝你,光明磊落,没有欺骗你的感情,守住了尊重你的底线,是你自己一直陷在编制的美好中迷失了自己。”
冷陌说着,语气加重,“如果我是凌御珩,宁可选择一死,也不愿心爱的女人被迫接受要挟!换句话说,如果你用这种卑劣的方式救了凌御珩,他苏醒之时,必定是你们彻底完了之时!周丹妮,作为多年好友,我劝你一句,别用自己高贵的骄傲去俯首讨好一份不可能到手的爱情!”
周丹妮捏着拳头,心里矛盾纠缠。
转头,望着加护病房里奄奄一息的凌御珩,眼前全是青葱岁月。
的确,如果不是凌御珩坚持的拒绝,她也不可能成为今天的周丹妮。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报复他,让那个曾经对你不屑一顾,伤透了你的心的人永远失去再爱别人的资格!”
“不!”周丹妮红着眼睛,“我从未想过报复他!”
“那就别留遗憾,别让自己都恨自己。”
简单的话彻底将周丹妮击溃,她思索了许久,捂着双眸沉默留言,忽然,她擦干泪水,红着眼睛对唐夜掷地有声的说,“你只猜对了命题的前一半。”
周丹妮说完转身跑开,她冲着身后的医疗团队挥了挥手,简单霸气的动作带着落寞和无奈。
所有医护团队开始加入了对凌御珩的抢救之中。
唐夜坐在手术室门外的长椅上,整个人糊涂得像是一个在茫茫大海上迷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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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小时后,冷陌从手术室出来。
他摘下口罩,清冷的侧脸露出深深的倦意。
他第一时间捕捉到了唐夜的身影,快步走过去说道,“顺利。”
话音刚落,他伸手在她的肩膀拍了拍。
如果不是小时候放开了她的手,这个优秀的女人应该就是他老婆了。
但现在她生活得这么甜蜜,他也无心打扰,索性就当她是自己的小妹妹吧。
“谢谢。”
唐夜说完,就眼前一黑,一头栽下去。
冷陌下意识的抱紧她。
即使他从头到尾做了三个小时的手术,甚至连助手缝合的工作他都亲力亲行了,而此时的冷陌轻而易举就抱起唐夜时,还是觉得她清瘦的很。
冷陌将唐夜放在休息室,委托宁婉照顾后,便又继续去跟凌御珩的后续情况。
凌御珩那边的事情安排好后,冷陌回到休息室却赫然发现唐夜不见了!
而就在这时,宁婉手里提着一个餐盒,在见到空空的床时,整个人有些愣了。
“唐夜呢?”宁婉说。
“我还想问她去哪里了!”冷陌声线严厉,“我刚从凌御珩那里回来,她不在,你再去卫生间看看。”
宁婉赶紧跑过去,不到一分钟跑回来,满脸紧张,“卫生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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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天台。
周丹妮喝着啤酒,有几分微醺。
唐夜就站在她后面不远处。
她醒来后直接去了洗手间,却在洗手间里发现醉酒呕吐的周丹妮。
高傲光鲜、娇奢傲慢的女人此时狼狈不堪,一败涂地。
唐夜想去扶她,可周丹妮是只骄傲的孔雀,她怎么会接受来自于胜者的施舍?
她起身,摇摇晃晃上了楼。
唐夜担心周丹妮出事,所以,一路跟了上来。
暮色四合。
周丹妮手里捏着一只没有喝完的酒罐,迎着天台的风。
她趴在栏杆上,喝了口酒,“我从小就喜欢他,我也知道很多女生都喜欢他,我一直以为是我自己不够优秀,我放弃了默默无闻的工作,去各大名校演讲,成为惊艳四座的客座教授,我四处拉赞助,艰难的开办杂志社,国内国外飞,就为了让知名的教授写上三百字的医学报告……我甚至做上市公司,企图能跟他有合作机会……我每天关注他的新闻,动态,翻着少年时彼此青涩的照片,我以为我与他的距离越来越小,我以为时间会让我成为最终的胜者……”
周丹妮语气微顿,夹杂着酸楚的挫败,“我喜欢他是种一厢情愿的习惯,而他拒绝我自始至终都是一种本能的自然,我喜欢他,是我倒霉,是我活该,可我有什么错?”
“周姐,你很优秀。”唐夜说着,上前一步,主动的凑近周丹妮,“之前是我不对,我在这里向你道歉,我没权利评价你对凌御珩的感情,谢谢你曾经深爱他,也谢谢你直到今日的坚持,否则,这个世界就再也不会有凌御珩,我也替他谢谢你。”
周丹妮惊诧于唐夜的回答,她冷眸望向唐夜,许久才淡淡一笑,“如果十六年前,冷陌没有放开你的手多好。”
唐夜歪头,有几分迷惑。
“我和冷陌是大学同学,大一的时候,他就是同系女生争抢表白的对象,从系花到校花,他一个都没接受。
我和他是同班同学,而他对我与对那些女生的态度几乎是一样的,形同陌路,漠视枉顾。
直到大三,系里开始两人一组实验,恰好,我的搭档就是他。
第一次合作的时候,他穿着一身白色大褂,干净而耀眼,我永远记得他眼神冰冷的对我说,‘死心吧,我有喜欢的人了’。
切,喜欢的人,谁没有?
我那时候不也神魂颠倒的喜欢着凌御珩么?
再后来,在我不知道第N次向凌御珩告白失败的时候,他坐在我身边,陪我喝酒。
所以,我才知道,原来,我和他是同病相怜。
我喜欢的是凌御珩,而他一直沉迷于对你的愧疚。”
“愧疚?”
周丹妮点了点头,“他说,你的第一任养父养母为了生计想把你给卖了,那天,他看你走得累了,才央求父母救了你……
再后来,你整天缠着他,他也不忍心父母把你送去福利院。
半年后,冷家父母闹离婚,父亲带着他到了星海,母亲带着你回农村老家。
他好不容易挨到暑假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去看你们,一进门却听说你走丢了……
那一年,冷陌十五岁,你四岁。
从那刻起,他开始满世界的找你。
整整十六年,无数美丽而青春的女孩子,都没有将你从他的脑海中挤出去。
你占据了他绝大多数的青春和美好。
他曾说,他要抓紧时间找到你,他不想自己口中的‘小媳妇’成为了别人的女友、前女友、妻子,母亲……
可有什么用,还不是晚了一步?
但不得不承认,他比我会装。
明明伤心透了,还一副衣冠楚楚的大义凛然模样。
我真他么的受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