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这家面粉铺发生了命案。
围了很多的人去看热闹,周围的人凑在一起指指点点,有的和面粉铺子老板认识的,都在一脸的悲伤。
警察们严正以待,还有几个侦探探长以及他们的探员和助手,凑在一起记录一些自以为的证据和蛛丝马迹。
不过看他们各自给出的推论,都是风马牛不相及。
甚至有的本就关系不睦的侦探长,脸红脖子粗吵了起来。
萧姿也听了一耳朵,感觉他们给出的推论都不大靠谱。
虽然她还没有看过真正的命案现场,但是这个身体继承的专业技能让她很是笃定,那几个所谓的侦探们,其实都是半吊子。
萧姿停住了脚步,因为原主的惯性,她看到了一旁隔壁隔了三家的另一家面粉铺子的墙壁上,有一道刀痕。
走过去正准备伸出手触摸的时候,另一只冰冷的手覆盖住她的手。
抬头,对上了一双翡翠色晕染了紫色光晕的瞳孔,她吓了一跳,旁边有人喳喳呼呼地喊道:“啊,是格尔森那个疯子!”
格尔森?
我的天呐!
萧姿在心里面感叹一声!这还真的是瞌睡了就给人送枕头!
此人名字为格尔森·布莱尔默,是具有几千年贵族底蕴的布莱尔默家族的嫡系继承人。
听闻他继承的遗产总额约莫一百多万磅,而所有的产业加起来,每年可以获得至少三万磅的利润!
在伦敦城的富豪排行榜,他绝对可以位列前三位。
不知道多少上流社会的贵族千金,上赶着想要嫁给他。然而他是个不近女色,并且严谨得像个圣斗士一样的存在。
据悉有伦敦城最美的贵族公主,剥光了自己引诱他,却被他蒙着眼,用麻布袋裹着丢出了庄园!
纵然如此,还是有很多的贵族千金,飞蛾扑火一般,疯狂地迷恋着他。
直到他聘请了专门的执事,代为管理自己的产业,而自己成立了一家侦探社,整天出入凶杀案的现场。
有时候为了查案,他甚至会三天三夜待在灌木丛中,不眠不休,不吃不喝,可想而知,把自己糟蹋成了什么邋遢模样。
被几名贵族千金看到那一幕之后,总算是打消了他们走火入魔的迷恋。
她们从梦境中清醒,迅速地参与各种舞会、宴会,然后结识了新的英俊贵族青年,把自己给嫁了出去。
时间的推移,这位英俊多金的贵族青年,逐渐地成为了上流圈子里的另类。并且因为他整日里跟那些尸体打交道,还拥有独立的试验室,让大多数的人还是对他惊恐多于讨好。
不过他可能天生就是侦探一样,自打入行以来,就破获了最为丧心病狂的连环碎尸案。
还有什么无头案啊,失踪的少女们……
他在侦探界里面的声明逐渐地高涨,一跃成为了神探排行榜,当之无愧的第一位。
并且自打荣登第一位的宝座之后,他就再没有下来过。
下面的神探排行名次经常的更换,只有他,稳居首位一成不变。
这位贵族神探脾气也非常的古怪,原本他一直待在伦敦城,只有受到邀约,才会远行。
萧姿可以确信,伍兹小镇的案子还没能够得上资格,让镇长给他发出求助信。
那么,他是恰好路过这儿吗?
关于格尔森这个疯子的传闻,前几年就开始流传到了这边的小乡镇。
据悉,格尔森并不是自幼生活在伦敦城的贵族区庄园内。他其实是个私生子,他的生母是伍兹小镇一名农女,因其风流成性的父亲偶然一次路过,结下了露水情缘。
之后,他的父亲离开,给他的母亲留了不少的英镑。
后来他的父亲娶了贵族千金,却一直没能生出一个儿子。按照律法规定,他的遗产只能给儿子继承,否则的话,就只能便宜那些不怀好意的侄子们。
好在有忠心的执事向他禀报,他当初的风流还有了个儿子。
格尔森这才被带回了伦敦城,那个时候他已经养成了冷心冷清的性格,并且比较沉默寡言。
他的父亲迟来的父爱作祟,为他聘请了很多的名师,总算是让他镀金,成了一名真正的贵族。
这些都是伍兹小镇酒馆里面,经常会谈论的事情。
大多数的妇人会觉得,他的母亲没有那个享福的命。在格尔森五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在病痛的折磨下撒手人寰。
而他的舅舅们霸占了他们的房子和小庄园,还把格尔森当成奴隶一样使唤。
格尔森每次吃一顿饭,都像是虎口拔牙一样。后来他开始凶狠起来,谁敢欺负他,就咬死谁。
他的表哥就曾经因为虐打他,被他活生生咬掉了一只耳朵。
直到现在,那个表哥还穷困潦倒,没有姑娘乐意嫁给他。
并且他还不敢报复格尔森,只因为格尔森已经成了皇室授勋的侯爵,又是神探榜第一人。
能够成为神探的人,身手自然不用说,绝对的秒杀那些警察局的人。
像是格尔森之所以被称呼为疯子,就是自幼在这里长大,每次有欺负他的孩子们,都会得到十倍百倍的奉还。
久而久之,疯子这个称号就传扬开来。
加之他在伦敦城成为探长之后,更是专门接一些恐怖的连环杀人案。血腥暴力又令人发指,每次还要和罪犯进行一场对决。
提到格尔森,后面必然会加个后缀疯子。
“你在看什么?”格尔森的声音属于低音炮的类型,萧姿感觉耳朵痒了痒,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天啦噜,原主竟然是个音控!
泥煤,听个声音都能让心跳如鼓,仿佛有一只猫爪,挠着心房,让人心痒难耐!
如果不是那熟悉的灵魂气息,萧姿绝对会掉头就走。不然继续这么呆下去,她怀疑自己真的有可能扑上去。
“没什么,就是觉得这个刀痕有点突兀。”萧姿垂眸,收回了手。
只是手背上被他触摸到的感觉还残留着,或许是因为他本身的职业关系,他的身上没有别的气味,反而有一种薄荷的清新味道。
萧姿忍不住深深地嗅了嗅,而后抬眸,直直地看着他。
他真的拥有一张英俊的面孔,典型的西方高鼻梁,白皮肤。不过那双翡翠色的眼瞳,给他凭添了一股子神秘的高贵感。
金发碧眼,就是用来形容出身高贵的贵族。
这两样,他都具备了。
“看你的穿着,是刚从隔壁的商业街过来。我还嗅到你脚底板的青草气息,嗯,是咸腥味的泥土混合着薰衣草花香。看来你住的地方近三天内,下过一场雨,还有一条必经的泥泞小路。”
顿了顿,他将萧姿从头到脚底板审视地看了看,继续说:“花香从你的手臂和身上传来,说明你特地用手摘了薰衣草。”
“啪啪啪——”对于他精准地推论,萧姿很是给面子的鼓掌。
“您位居神探榜榜首,果然名不虚传。”萧姿很是诚恳地说:“不知道您是否与我从前的老板沃尔斯马合作过,坦白说,因为职业关系,自打他离开这个行业,我找了其余的工作都不理想。”
1314:“999号宿主,你这个意图显而易见。对于一个高傲的冷心冷清的贵族来说,他恐怕回觉得你别有用心。”
实习期的小系统,没资格发表言论!
哇呜——
1314给自己换了个流着泪的流氓兔形象,蹲在了角落里,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个小孩子大哭的音频。
萧姿吵得耳朵疼,单方面断了链接,总算感觉到了清净。
格尔森挑眉,大有深意地看了看她,而后高深莫测地说:“想要成为我的助手不是不可能,单看你是否能够通过我的考验了。”
考验?
咦,这么说,有戏?
果然啊,系统君小哥哥就是送上门来的金大腿!
虽然这个位面的金大腿有点不好抱,不过小哥哥这个位面的人设,能够对她这样的态度,萧姿已经深感荣幸了。
“克莱尔默先生,您放心,我一定用我的专业水准让您满意!”萧姿有点儿激动,甚至手足无措的模样,让格尔森不知道为什么,罕见地露出了一抹浅笑。
可能是他不经常微笑,这样乍然笑起来,简直像是冰雪融化了一样,令人心驰神往。
“那么,我拭目以待。”格尔森可能意识到自己面部表情有点出乎意料,他迅速地收敛了笑容,恢复了高傲的冷漠说。
顿了顿,又担心会打击到这个小丫头,便又加了一句:“那么,考验从此时此刻开始!”
“是!”萧姿立刻应了一声,回应她的是格尔森离去的高大挺拔的背影。
萧姿原本双眼就冒出了亮晶晶的星星,这会儿从头到脚底板,而后定格在他那双挺直矫健的大长腿上,啧啧,久久地不舍得移开眼神。
而格尔森原本向往常一样行走,顺便挤开了拥挤的人群,进入了案发现场。后面那双灼灼地一直盯着他的眼神,让他脊背一阵的酥麻,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地飞进了铺子里。
萧姿有点儿惋惜,她还没有欣赏够呢!
果然啊系统君小哥哥,每个位面的附身宿主,都特么的是极品。
由于没有侦探带她,所以萧姿无法进入案发现场。她只能尽自己所能,在案发现场的周围进行勘察。
以希望能够察觉一些蛛丝马迹。
结果转了一圈,萧姿还真的发现了一些小东西。
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分别向周围扩散相同的距离,她发现固定的点上面,都残留一些烟灰。
哦不,应该不是普通的烟灰。她仔细地拈起来嗅了嗅,放在嘴里咀嚼,而后笃定的得出,这是华夏国的一种沉香木燃烧后的灰烬。
凶手难道是东方人?
亦或是,拥有东方的血统?
不,也有可能,凶手故意混淆视听?
但是不可否认,他是个熟知东方一些风土人情的高智商之人。
这就给这个案子,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既然考察开始了,萧姿就知道,晚上她势必需要出来一趟。
周围再没了任何的有用蛛丝马迹,她索性去旧书摊买了最近三个月的所有报纸,然后抱回去准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