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道之责:
道者,良知也。人之初,性本善,因有良知也。所以师者,顺人善性,扬其善而抑其恶,是为传道。
道者,创造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道之创造,皆由人之创造而显,人之创造,与道同在,与生俱来,能生万物。所以师者,顺道而为,开人之创造,是为传道。
授业之责:
犬守夜,鸡司晨,蚕吐丝,蜂酿蜜,动物皆有所司,况人乎;花木司美,泥矿司器,水气司能,万物皆有所司,况人乎。工业农业商业,学业职业事业,世间千业万业,皆为人设,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各取所需,是为业道。所以师者,因材授业,鼓之励之,以至成业,是为授业。
解惑之责:
惑者,迷也。人未有不学而知者。未知而学,学而后知不足,于是愈学,于是愈知不足,于是愈学,旋而复始,成长之道也。所以,师者,教其不足而解其迷也,是为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