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他乡遇故友
菲J2019-02-25 15:112,991

  加州大学,这间充满历史文化的美国公立学校,充满欧洲风格的教学楼屹立在院内历经着风雨洗礼,向慕名而来的人们诉说着百年的沧桑。

  绿荫大道下,干净的草坪上,学校的台阶上,不管在哪个角落,从哪个角度看你总能见到拿着单反到处照相的旅行者。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说笑的同学,偶尔有几个安静在角落里看书的学子。

  在学校的另一头,此时的礼堂正进行着一场倍受全球画师瞩目的比赛。

  每轮20名选手依次坐在各自的位子上,用认真的表情通过画笔勾勒着他们每个人的理想,台下是庄重严肃的评委席看着。

  这是一场临场发挥的比赛,选手们通过抽签上面的命题来作画。

  100位选手分为五组进行复赛,通过评委的三天讨论,开会研究然后从中选出50名参加决赛的画手。

  10:1比例,当听到规则的江宁不由得颤抖了一下,不过马上调整了心态。

  因为毕竟这场他必须努力,一定要拿到“全球杰出画家”的奖项,其他名次他都不要,他一定要这个奖项!必须的!

  他打开纸,命题是“手”。他想起父母勤劳之手,想起外婆充满茧子的双手,想起那次不经意的握到蒋晓萌的手。

  那个充满花季的年代,女孩子的手都是以细腻,柔滑的代言。

  而她,蒋晓萌的手却细致中带着粗糙,手掌中还带着依稀可见的茧子。没有少女中常描述的洁白,却略带着古铜色,这是一双勤劳而不失稚嫩的手。

  他记得她手上的每一个纹络,记得手掌上那颗黑痣,在小的时候常听老人家说故事。

  听说掌上有黑痣的人是因为前身情缘未续,所以在来生的时候靠着掌上黑痣的印记来找寻前生的情缘。

  江宁摊开手掌,看着自己左手上的黑痣,这个传说不管是不是真的,对他来讲,是一个美丽的故事。

  江宁带着脑海中的记忆,幸福的看着身边空荡荡的地方,此时的他,会觉得蒋晓萌就在身边,看着他比赛,为他打气!

  画中出现两双紧握着彼此的手,执子之手。手掌上印着两颗寻找情缘的黑痣。在那双手上以日出黄昏为背景。

  在右下角的写上:“前世未断,今生再续!”署名:江宁。

  从来到美国第一天起,江宁依然每天向陈晓宇询问着蒋晓萌的近况。

  “老大!你也行行好,你现在是下午17点,我这里天还没亮呢?不带这样扰人清梦的!我醒来跟你说!”

  陈晓宇刚梦好跟腾云约会,就被大洋洲彼岸的电话所破坏,冲着空气大骂几声,继续蒙头睡去。

  希望这声音可以通过流动的空气传给那笨蛋兄弟,心里想着能不能接上梦中的剧情。

  江宁放下电话后,不由得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心想:陈晓宇应该是在大洋彼岸那头正狂骂着。

  时下秋季,起风的时候,落叶纷纷,校园内早已是一片金色的海洋。身上的衣服显得单薄,凉风穿过肌肤,不由得起了鸡皮疙瘩。

  晚上约了叶思仁吃饭,江宁决定去房里换件长袖,毕竟在美国早晚气温有所差距。

  在学校附近新开了一家中国餐厅,这几天吃腻了西洋食物,突然看到家乡的饭菜,感觉跟面前一个个饭菜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动。

  白米饭加水煮鱼,再配几样凉拌青菜,特别是将水煮鱼的汤汁搅拌在饭里,晶莹的饭粒透着红色的汤汁带着麻辣的香味。

  江宁吃了一口,米饭的嚼劲加上还伴着空心菜的清脆和汤汁的味道,他忍不住又瓢了一碗饭。

  “江宁同学,麻烦你注意一下形象好吗?“叶思仁指了指他嘴角。像个父亲一样,可爱的说道,“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从贫民窟刚出来的!”

  “喔!不好意思!“他摸了摸嘴角,将饭粒放进嘴里。仍然像个孩子一样狼吞虎咽。

  “你不知道,教授,这几天来吃着那些西洋菜吃到想吐,而且每天活像个解剖家一样,一手拿着刀叉一手拿着叉子,中间还夹着汤勺,多累啊!哪像我们只要筷子汤勺就可以了。”

  这几天主办方为了鼓励参赛者,方便彼此间的了解和对绘画的谈论,举办了不少聚餐跟宴会。

  “你这么满腹抱怨,要是让你留下这里常住,岂不是要你的命!“叶思仁听着江宁的抱怨。“不过,这几天,你也学了不少西方礼仪吧!”

  活像当初那个羽翼未长齐的江宁,这么多年来,心里仍然在不经意间暴露出稚嫩的影子。

  这么多年的作品,江宁一秉持着自己的一贯作风,清新,自然。从画中便可以了解他的内心世界。

  有几次,商家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强烈要求他的画增加一些重口味的内容,而且把报酬上增加了百分之五十,那时的他一口拒绝,要么另请高人,要么用就按他的风格,至于报酬方面,无功不受禄,依然保持原报酬。

  这让叶思仁又敬佩又担心,敬佩的高风亮节,却又担心他不懂得趋利避害,担心固执会影响到他在画坛的处境,毕竟现在识时务者为俊杰。

  “教授,想什么呢?你再不吃,我就全都吃光了!“

  “叶思仁教授!”一位金发美女走了过来,“嘿,江宁!你这么也在这里,”

  “路亚莎!好久不见。”江宁看着她过来,很绅士的将旁边的椅子移出来。

  “谢谢!江宁,”路亚莎坐在位子上,看了他一眼,脸上泛起一丝红潮,‘对了,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路亚莎是中美混血,一头亚麻色的金发,拥有着一双梦幻的蓝色眼眸,吹弹可破的皮肤在时间的冲刷下看不到一丝丝瑕疵,脸上永远带着微笑,就像向日葵一样,在阳光的沐浴下,永远充满着朝气。

  “来美国参加绘画比赛,教授是来加州做学术交流的,刚好这几天结束,于是就陪我了。到时我们一起回国。”江宁让服务生叫了副碗筷,“这几天西洋菜吃腻了,所以来这里尝尝家乡的味道!”

  “喔。原来是这样,我也是听说这里开了家中国餐厅,作为吃货的我,一定要来鉴定一下。”路亚莎尝了口水煮鱼,点点头,竖起了大拇指。“实在不错!”

  叶思仁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指了指她的下巴,看着她坐在江宁的旁边,一对郎才女貌。

  “对不起,“路亚莎摸了摸饭粒,扔进了嘴里。”一时高兴,没注意到形象,教授,你不介意我这种吃法吧。“

  “不介意!因为刚才江宁已经是这么吃了,你只是把他刚才的动作重复一遍而已!”真是两个长不大的孩子啊!教授无奈的摇了摇头。

  “是吗?“路亚莎惊讶的望着江宁。

  江宁配合的点了点头。

  他依然那么帅,几年前作为交换生来到路亚莎班上的时候,就在那一刻,被江宁腼腆的笑容所吸引,瘦瘦高高的像棵树一样站在讲台上,用流畅的英语做自我介绍,清澈的眼神,每看一次江宁,都被他身上所散发出来艺术的气质所吸引,

  她打了个喷嚏,一阵秋风吹过,摆动着裙角,金发在风中飘起,加州大学的晚上格外宁静,除了几位同学经过,昏黄的灯光下,江宁把身上的外套披在她肩上。

  叶思仁在就餐时接到一个电话便离开了,在聊天中得知路亚莎毕业之后留在学校教《中国近代史》。

  路亚莎看着旁边穿着短袖的江宁,他总是这么绅士,为女孩着想,“你不冷吗?”昏黄的灯下,江宁格外高大,宽阔的肩膀增加了几分安全感。

  现在的他褪去羞涩与腼腆,散发着成熟男士应有的气息出现在她面前,又一次荡起她内心的潮水。

  “不冷啊!我是男生嘛!”江宁望着天上依稀可见的六等星,嘴角边露出幸福的弧度。就算外界再冷,只要心中充满温暖,秋风算什么?就算是飓风,我也不怕!

  路亚莎看着一脸幸福的江宁,这样的他只有在画画的时候出现,可是她知道这样的他,虽然近在咫尺,却远隔天涯!

  根本不属于她,她知道江宁的心里一直住着一个人,一个就算不在身边也会让他觉得幸福的女人,她曾经幻想过,有一天,江宁也可以用这样表情看着她。可是伊人有意,江郎无心。

继续阅读:第四十四章:开始担心比赛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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