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依灵,既然你开口了,我一定给你办到。”
叶琛认为戚依灵的办法可行,不想她失望,便答应了她。
下午四点,设在河岸的擂台周围已经站满了特意前来观点的部落牧民。
每个人都很好奇,从外表看上去比格雷逊长得瘦小的叶琛凭什么有胆量接受格雷逊的挑战。
部落里的人谁都知道,格雷逊的第一勇士称号并非浪得虚名,而是手上确实有真功夫。
自从他们认识格雷逊以来,还没有见过他被打败呢。
“你们说这次擂台赛,格雷逊会不会品尝到第一次失败的滋味呢?”
一个牧民问他身边的朋友道。
“绝对不会!我看失败的只会是叶琛,不可能是格雷逊。”
另一个牧民答道。
周围的人纷纷点头,几乎全部都同意后一个牧民的看法,认为叶琛必输无疑。
“那我们要不要去跟叶琛说一下,劝他不要打这个擂台赛了呢?”
当中有人对叶琛产生了怜悯之心。
先不说被格雷逊杀死,哪怕被打伤,也够叶琛受了。
“叶琛已经接受了格雷逊的挑战,现在再劝他都来不及,彻底晚了。”
“对呀,我们对叶琛无能为力,只能希望格雷逊对他手下留情,不要对他下死手。”
“这次叶琛肯定落难,不是死亡,就是受伤。”
在牧民们对叶琛的一片质疑声中,只见格雷逊已经率先跳上擂台。
他显的意气风发,以为这次可以将叶琛打败,彻底出掉心里的恶气。
“叶琛呢?怎么还不上擂台?”
格雷逊有点急不可耐,在擂台上大喊大叫。
“不会是害怕了吧?”
有人猜测道。但他的话音刚落,就遭到打脸。
“我来了!”
叶琛大喝一声,纵身一跳,便稳稳的站在擂台上面。
“不错!起码你没有失信,我刚才还以为你不敢来跟我比试了。”
格雷逊见到叶琛,立刻露出笑容。
可惜这种笑不是善意的,而是狡猾又阴险的。
两人刚刚拉开架势,准备比武时,只见戚依灵突然走上擂台,手里拿着一张纸。
叶琛突然想起来,戚依灵是拿着生死状来让自己跟格雷逊签了。
格雷逊却满脸慒逼,不明白戚依灵有何用意。
“依灵,你来这擂台上干什么呢?”
格雷逊不解的问戚依灵道。
“我怕这擂台上呆会有人丢掉性命,给对方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为了公平起见,就决定让你们互相签订生死状。”
戚依灵回答格雷逊道。
她把自己手中的那张纸摊开,只见上面已经写满字,打擂台产生的各种后果都写清楚。
“格雷逊,你敢不敢签呢?”
戚依灵带着一抹挑衅的意味来质问格雷逊。
这份生死状是她特意为格雷逊准备的,首先就是要骗他签订,才能让叶琛放心杀他。
“我当然敢。依灵,你想的真周到。这样我就算打死了叶琛,也没有什么事。”
格雷逊毫不犹豫的答应戚依灵,竟然以为戚依灵是为他着想。
“嘿嘿,希望你呆会不要后悔才好。”
戚依灵冷笑道。
格雷逊在生死状上签名之后,戚依灵又让叶琛同样在上签了名。
“生死状一签,你就不必有任何顾忌了。千万不要手下留情,给我杀了他。”
戚依灵凑到叶琛的耳边,轻声叮嘱他。
叶琛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点了一下头,表示记住戚依灵的话了。
戚依灵很满意的带着生死状走下去,擂台上只留下叶琛和格雷逊两人。
看到戚依灵当着自己和众多牧民的面在交头接耳如此亲密,格雷逊刚才的好心情登时消失的没有踪影。
他最见不得的就是自己喜欢的戚依灵跟吉琛走太近,不由得产生强烈的妒忌心。
“叶琛,你既然胆敢跟我签订生死状,就把命留下来,别想活着离开北极了。”
格雷逊抓紧拳头,恶狠狠的对叶琛说道。
“到底是谁取谁的性命,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希望你好运。”
与暴跳如雷的格雷逊不同,叶琛表现的十分沉着又冷静。
格雷逊大喝一声,举着拳头便朝叶琛冲了过去。
他一出手就下杀招,对准叶琛的面门,企图将叶琛的整张脸砸个稀巴烂,就不能再骗取戚依灵的芳心了。
“一介莽夫,雕虫小技!”
叶琛对格雷逊十分轻蔑,不慌不忙的应战。
他只是侧身一躲,就轻轻松松的避开了格雷逊的凌厉攻击。
反观格雷逊,则是显的有点狼狈,横冲过去,一时没有能收住脚步,居然直接冲到擂台的边沿,差一点就摔下擂台去了。
“哈哈哈!”
在擂台下观点的众人发出一片哄笑声,纷纷嘲笑格雷逊。
“格雷逊这是怎么回事呢?不会是想跳下擂台认输吧?”
“他肯定是没有料到叶琛能够躲开他的第一波攻击。”
牧民们议论的话传进格雷逊的耳朵里,令他气恼不已。
“叶琛,你到底比不比?只顾着躲闪是什么意思?”
格雷逊大怒,高声质问叶琛道。
说话之间,他不死的再次冲向叶琛,发起第二回攻击。
“我站在擂台上,就已经表明我要跟你比出高低,分出胜负的态度,根本不存在比或不比的问题。”
叶琛有理有据的反驳格雷逊。
“你有种就跟我交手,不要躲来躲去了。”
格雷逊对叶琛使上激将法,不想重演刚才的狼狈一幕。
“好极!既然你一心求死,就怨不得我了。”
叶琛冷笑一声,终于出拳跟格雷逊对抗。
从格雷逊刚才的攻击,叶琛已经看出对手的实力,确实是跟自己差太远了。
眼看着格雷逊的拳头打了过来。叶琛这回果然说到做到,不再躲避,而是以牙还牙,同样以拳头相迎。
“噗!”
两只拳头碰在一块,发出的声音并不大,还略显沉闷。
叶琛看似云淡风轻,随手一拳,却已经用上了正宗的叶氏内家拳。
虽然他对自家拳法还没有彻底领悟,但是用来对付格雷逊这种有勇无谋的对手,已经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