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唇凑到儿子耳边轻声说:“你妈咪才不会被人抢走,否则的话……”
小家伙听到这里,立刻皱眉,水汪汪的大眼似乎就要眨出泪水,“那你要快点和妈妈睡在一起,绝对不能让别人抢走。”
“爸爸就知道蛋蛋最懂事了。”
转身,他一把将目瞪口呆的夏小晴打横抱起,“亲爱的小晴,既然儿子都已经下了命令,今天晚上就让夫君好好疼妳……”
“喂……喂……我还没有吃饭,你这个混蛋快点放开我啦!”
灵感枯竭了,遇到瓶颈了,世界末日了……
因为殷恕桀无孔不入的出现在她的生命里,把她一向很有规律的生活破坏得一滴不剩。
思绪完全受到干扰的夏小晴,终于遇到了她最害怕的事,就是写不出来稿子了。
当她绝望的在床上滚了第一百二十八圈时,殷恕桀的电话打了过来,虽然最近每天都很期待他的电话,也开始学会了习惯他无孔不入的存在。
但写不出来稿子的痛苦却让她倍感焦躁。
“小晴妳怎么了?讲话声音为什么这样没力气?”
“我灵感枯竭,现在什么东西也写不出来了。”
趴在床上抱着电话,她开始没头没脑的抱怨,“我真快要疯了啦,这个桥段怎么写都不合理,根本毫无逻辑性可言,我要弃坑,并宣布从此退出写作事业。”
彼端的殷恕桀听她孩子气的向自己撒娇,心底泛出一阵柔软和甜蜜,“妳若是真弃了坑,恐怕不出三天就会被读者追杀的。乖啦,别给自己太多压力,适当的放松才更适合于新剧情的发展,妳昨天不是说想吃F国菜吗,我刚好知道一家味道还不错,一会儿过去接妳,今天午餐一起好不好?”
虽然殷恕桀的几句劝慰并不能给她带来实质的意义,但听到中午可以吃到好吃的,她立刻兴奋了起来。
殷恕桀是个聪明的男人,当他慢慢得知夏小晴很容易被美食所掳获的时候,便想尽一切方法从这方面下手讨好她。
而事实上夏小晴的确很好哄,先不说她本来就对他余情未了,在他变着法的疼她宠她时,相信没有哪个女人能抗拒得了这份柔情。
中午下班,殷恕桀很准时的出现在夏小晴家楼下,可当他看到她的穿着打扮时,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妳……这样是不是也有些太夸张了?我和妳走在一起,无论怎么样,也不至于给妳丢人吧?”
这女人不但把自己全身上下包了个严实,脸上还架了副眼镜,脑袋上戴了一顶大大的帽子。
“这可是我们之间第一次正式出门约会,我当然要把自己好好掩护起来。”
一屁股坐进他的车,顺手将车门关上,对着车里的镜子东瞧西瞧,发现完全看不到自己五官的时候,她嘿嘿一乐。
“我现在大小也算得上是知名人士,如果被媒体发现我们两个走得太近,搞不好明天的报纸头条就会乱写一通。”
扶了扶那副大得夸张的眼镜,“为了我的个人名誉着想,必要的掩护工作是绝对不能少的,这样就算有一天你和别的女人有奸情,也不会把我扯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