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明远想笑,却笑不出声来:我的天啊,这样的话语,如果出自一个待字闺中的姑娘,尚在情理之中;而如今的左秀霞,身为人妇,已近一年了!更何况,这套房子,她是另一个出资人!像她这样的人,像她那样的家庭,虽不敢说举世无双,难得一见绝对称得上啊!唉,如果世上还有“无语”一词的话,眼前的这一幕,还真“配得上”!心烦意乱之际,梁明远依然拉着对方的手,嘴里说着:“秀霞,留下吧,就一晚——”
“放开!”左秀霞呵斥道。
“不放,我就是不放——”梁明远把心一横,这样回答。
“放不放,你到底放不放?”左秀霞已是声色俱厉。
“就是不放,我——”梁明远说着,显然,他并不打算买账。
也就在这一瞬间,他只觉得手背上被什么东西猛钉了一下,揪心的一痛一下,他的手,下意识地松开了。与此同时,左秀霞手一甩,迅步走到了大门边。
“啪——”的一声巨响,在梁明远愣神的瞬间,她开门出去了;而且,出门之后,还将大门向里重重一计回击!于是,室内的梁明远听到了这一记重锤般的声音。
梁明远没有追上去,或许,这一瞬间,他连拔腿的念头,也提不起。
“哒哒哒——”门外是左秀霞快步下楼的声音。
“啪啪啪——”室内是梁明远心头被猛抽耳光的声音:走吧,既然要走,我又何必阻拦呢?这么近的距离,走几分钟就到了,不会出什么问题的。哦,食指往下寸许的地方,这月牙般的红印,自然就是她手指甲的“杰作”了。这么用力的一钉,在她看来,自然是因为我拉住了她的手,不放她出门。是啊,左“大姑娘”的路,说挡就能挡的吗?不给你一点颜色看,你怎么会长记性呢?只是,秀霞啊,你可曾想到,手上的伤痕容易消去,心上的创痛呢?在你眼里,我算什么呢?我,不过是挂着一块丈夫的招牌罢了。从相恋到现在,你一直都生活在你母亲的羽翼之下,不曾离开半步!于是,这样的夜晚,即便是新房早已装修一新的这个夜晚,你依然不曾留下自己的脚步。如此说来,这套房子,连旅店都算不上了:即便是旅店,也是不能摔门就走的啊!这样的生活,意义何在呢?
揉了揉手上那被猛钉了一下的地方,梁晓刚拖着步子,来到了沙发旁,颓然坐下:现在,她快回到家门口了吧?那么,我该怎么办呢?追上去,向她陪个不是。只是,这样一来,以后我又怎样直起腰杆做人呢?一味地妥协退让、委屈自己,做人的意义,究竟何在呢?如果不回到那边去,也就意味着,表面上的和谐与平静,撕开了一道口。唉,撕破脸,大概是迟早的事情。这种时候,双方都冷静一下,也是应该的吧?既然是这样,今晚就留在这儿了,将那分庭抗礼的序幕,缓缓拉开。即便分庭抗礼不是目的,观望一下,似乎也无可厚非。总想着向别人低头,也是不妥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眼下,这样的说法,似乎也不无道理。只是,这是怎样的“坟墓”呢?买了新房子,婚姻的一方却不愿入住!这,大概也算是这世上的一桩奇事了?原来,生活,总有着你意想不到的一面。以前,把婚姻比作围城、港湾、坟墓什么的,着实还不曾穷尽婚姻的“丰富多彩”!那么,这样的婚姻,究竟该比做什么呢?或许,在无限丰富、“多姿多彩”的现实面前,一切的比喻,都是蹩脚的。
一时半会儿之间,梁明远也想不出那比喻来,苦苦一笑之后,他点上了一支香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一想起这一句诗,掠过梁明远心间的,除了左秀霞,会不会还另有其人呢?是啊,一个情字,常常是和一言难尽连在一起的。
走在前往工作单位路上的这个傍晚,已是蛙鸣蝉唱的夏季了。
梁明远此行,是要到单位里值夜班的。说到值班,其实也是一件司空见惯之事;只是,对于他来说,此时竟然伴随着某种一样的感觉。
这家单位,位于县城西南千来米处,按散步的街节拍,二三十分钟,也就到了。于是,不忙着赶路的梁明远,就这样闲庭信步的走着,一任自己的思绪,像半空中的小飞虫一般,四下飞散着:一个“人”字,一撇一捺,够简单的吧?只是,做起来又怎样呢?以前,轮到我值班的时候,我只觉得这是一件苦差事:又单调又烦闷,枯守孤岛般的寂寞。此时此刻,我还是这样想吗?一样的漫漫长夜,一样的孤灯清影,一样的“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当你一想到能够暂时逃离现实的无语之时,会不会也有一丝半缕的神往呢?尽管这种“逃逸”,依然是暂时的。哦,这样的心境,该从何说起呢?那一次散步归来,左秀霞一怒之下甩门而去,那一刻,偌大的一个空间,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平心而论,有那么几个瞬间,我也想追上去,至少,也想着把她送到“家”门口。那么,我为什么最终还是做不到呢?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心烦意乱之际,我索性“破罐破摔”了。是啊,一个人低头惯了,当你需要他抬头时,挺直腰杆倒变成一件“反常”的事情了!人,就是这样奇怪,总习惯于为自己的选择找理由、找借口,哪怕这样的理由和借口未必就站得住脚。当然,在心中的那个“结”尚未解开之时,让自己清净几天,何尝又不是一件好事呢?“人家屋檐下,哪能不低头”?这样的感慨,真不知该如何开口了。在一般人看来,一下班回到家,就有吃有喝的,还不心满意足吗?然而,另一方面,即便是羸弱孤单如林黛玉,也吐露出这样的心声: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是吃饱了撑的吗?如果不是为生活所迫,谁会喜欢“寄人篱下”的生活呢?我也算有头有脸能够自食其力的人了,为什么就一定要去过那种看人脸色的生活呢?如果真有那么一架天平,显而易见的是,在左秀霞心目中,父母那一边要更重一些!诚然,我不希望也不奢望她能倒向我这一边;只是,什么时候她能够考虑一下我的感受呢?这样的乖乖女,有多少独立意识与自我意识呢?如果她敢于迈出第一步,以后的日子,还是可以期待的。其实,她的父母,离需要身边伺候汤药的那一天,还远得很。她完全可以试着走出那独立自主的第一步啊!就算不成功,她的父母也会意识到,一个人,迟早是要自立的。而这自立,宜早不宜迟。再说,当时她完全可以给她母亲打个电话,说自己不回去了。古人云“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说的就是这样的道理。而这位左“大姑娘”,居然连试一下的念头,都不曾闪过。不妨这样猜想,在她母亲看来,自己的宝贝女儿,的确是须臾离不开自己的羽翼的。这样看来,这母女俩,其实有点类似于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本来,这也没什么,只是,从长远的角度看,未必就是什么好事情。一个是吸铁石,一个是铁,那么,我又算是什么呢?多余的人,局外人罢了。这样说来,那一天夜晚,我不回到那样的“家”去,看似无情,其实也自有道理。什么时候这母女俩,能将生命的半径,放得稍大些呢?我的这番良苦用心,她们能体会到吗?心与心之间的距离,究竟有多大呢?一条天河,也曾隔开了那牛郎织女,结果又怎样呢?从这个角度看,我何尝比得上牛郎呢?
过了几天,事情似乎有了转机。哦,那天下午,我依然像前几天那样,下班后回到自己所买的套房里。正当我坐在沙发上,想着该弄点什么来填一下那肚皮时,手机的铃声响起。看那显示屏时,发现是左秀霞打来的。不假思索的,我按了接听键。
“明远,你在楼上吗?”电话里传来左秀霞的声音。
“我,我在楼上,有什么事情吗?”我尽量用平静的声音回答道。
“哦,是这样的,今天晚上,家里来了客人,是我老家那边的,老爸老妈的意思是,希望你能够回去一趟——”左秀霞的声音,也是风平浪静的。
闭口不提前几天的事情,而只是叫我回去吃饭,这的确是一个体面的、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台阶。这样的橄榄枝,的确是先接过来再说为好,于是我回答道:“你,你在楼下吗?稍等一下,我马上就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