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圣上口谕,我可不敢带你走啊!”
“是啊,现在,你也可以再叫圣上下一道口谕,让我回宫去——”
李仪盯着我,干咳了一声,朗声说道:“好,圣上口谕——”
“奴婢接旨——”我随口应道。
“圣上口谕,”李仪缓缓说道,“岭南民女宋娟,淑贞娴静,实为桂王第三子李仪良配,今特许两人结为连理。钦此——”我先是一怔,接着噗嗤一笑:“民女,民女接旨!”李仪哈哈一笑,一双大手铁箍似的扳过了我的肩头。我身子一软,倒在了那宽厚的怀里。那一双大手,轻轻地抚着我的脊背。霎时,我就像沐浴在熏暖的春风里,一任他爱抚着。像是一阵清风吹过,那裙裾,恰似那池塘里的田田莲叶。“李仪,你,你真坏——”“坏?怎么个坏法呢?”“圣上可不会下这样的口谕——”“可是,你,你就盼着圣上这样的口谕啊!”“就算圣上有这样的口谕,你也该明媒正娶——”“明媒正娶?如今,月亮做媒,苍天大地作我们的见证——”此时此刻,月光突然也像害了羞,躲到云层里去了。有那么一个瞬间,砰砰的心跳声中,我还是睁开了双眼。哦,暗沉沉的天地间,随着那双大手向前一推,两颗心之间的距离,转眼间就是最小的了——“啊——”的一声,我惊醒过来了!睁眼看时,自己的左手,正搭在两腿之间,可羞死人了。
哦,这样一个暮春的夜晚,我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一个梦呢?
白马王子?梦里的李仪,的确是骑着白马的。
如果撇开年龄上的原因,我倒是很想知道:那《长生诀》,真相如何呢?哦,唐代皇帝喜欢修仙炼丹,有一部类似于《长生诀》的书,倒也不足为奇啊!遥想唐玄宗当年,当他将三千宠爱集于杨贵妃一身之时,长生不老、温柔永在的梦,肯定是要做上一番的了。只是,他万万没想到,那样一场梦,会醒得那样快!哦,记得,记得李商隐有这样一首诗:
海外徒闻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
空闻虎旅传宵析,无复鸡人报晓筹。
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
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
权势富贵如唐玄宗,最终不仅没能保住自己所宠爱的杨贵妃,“当时七夕笑牵牛”,倒像是抽向他脸上的一记耳光了。看来,对于一个人来说,过好今生,已是相当不错了。哦,这样说来,那“长生”,意义何在呢?或许,爱幻想,也是人的天性吧?李商隐敢于讽刺前朝皇帝,倒也算是有胆识。“十八的姑娘一朵花”?是有这样一首歌;只是,我又是怎样的一朵花呢?做那样的一个梦,我心里是不是有点下贱呢?如果那个夏日午后,我不曾在山上的树林里看到那一幕,情形会不会有所不同呢?只是,人生,哪来的“如果”呢?
梦见白马王子的事情,我可从来不曾对别人说起,包括我姐姐宋婵。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流逝着。
转眼间,又是盛夏了。
这天夜晚,由于下午刚下过一场大雨,到了九点多钟,倒不算太闷热了。休息之前,闲着无事,我拿过一本《红楼梦》,随手翻看起来了:
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
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块大石,
上面字迹分明,编述历历——
“几世几劫?这,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样念叨着的时候,我只觉得自己的那一双眼皮,沉甸甸的直往下垂。哦,好些天过去了,难得有这样一个稍稍清爽的夜晚。书里说什么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会是在哪儿呢?我,我只记得,村子旁边的那一片群山,山崖啊山峰啊什么的,倒也是不少。哦,前些天我还到山上转了一圈。这样想着,恍惚之中,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身子像是轻了不少,还真有点像是在云雾里飘飞一般。心中觉得奇怪之际,我睁开眼来,发现自己正在山脚下。不错,是在山脚下:山上的那一片树林,正被微风轻轻吹拂着。
也就在这时候,我的脸颊,像是被炭火烫了一下:哦,好几年前,就在那一片林子里,曾有过那样让我脸红心跳的一幕。“管它呢,我,我又不是有意——”这样想着,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呼吸也顺畅起来了。只是,这样一个午后,我该做点什么呢?
一时拿不定主意,眨了眨眼后,下意识地,我向四周望了望。
也就在这时候,一个满脸狠肉的家伙,正向我所在的山脚走来。
暮春的阳光下,那绵延的山体,山上的花草树木,眼前山脚下的这一大片如茵的草地:这一切,都显得那样的迷人而美好。只是,就是这样的时刻,偏偏就闯出这样一个满脸横肉、流里流气的家伙来了呢?皱了皱眉头之后,我将目光转向南边,不去看他。
(看到这儿,梁明远心头一阵苦笑:看来,来者不善啊!更进一步说,好梦,也不是想做就能做的!人的一生中,那些有形或无形的枷锁,真可谓无所不在啊!)
那家伙四下张望一番后,过来搭讪道:“小妹子,就你一个人?”
瞪了他一眼,我没好气的回答道:“我找的那个人,还没到——”这倒是句实话,这地方,跟那《红楼梦》里的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倒有几分相似;只是,那刻着字的大石头,没看见;那位红尘中游历的“石兄”,无影踪;至于那位空空道人,就更没指望了。
又是四周打量了一番,那家伙这样说道:“本少爷今天闲着无事,随从也不带,就带着这把猎叉,到山上转了转。野兔山鸡没找到。没想到,下山后,却在这里遇见了姑娘——”说着,狞笑一下之后,他晃了晃手中的猎叉。
我心里暗暗叫苦:这家伙,八成是把本姑娘当作“猎物”了!这地方,人迹罕至的,对于这样的家伙,倒是不容易打发啊!于是,我这样说道:“要打猎,就到山上去;在本姑娘面前,你将那把破猎叉摇来晃去的,是什么意思呢?”
那家伙讪讪一笑,将猎叉丢在了地上,接着说道:“好吧,既然姑娘不喜欢猎叉,本少爷就将它扔了。走吧,跟我走一趟——”说着,左脚移出了一步。
下意识地向后退了半步后,我这样说道:“你,你想干什么?”
“没想干什么,只想把姑娘带回去,咱俩好好快活一阵;这地方,也太荒凉了——”这家伙说着,斜斜的瞟了我一眼,好像我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我心头一怔:硬拼,似乎不行了。眼下,应该先想办法拖延一下,看看有没有人路过。这样想着,淡淡一笑之后,我这样说道:“本来嘛,要跟少爷回去,也不是不可以——”
“是啊,只要你答应,山珍海味任你吃,绫罗绸缎任你穿,荣华富贵任你享受——”
“不过,”我缓缓接口道,“本姑娘今天还有点事情,还要等一个人。”
那家伙一听之下,哈哈一笑:“这缓兵之计,就免了吧?不过,本少爷也不想太为难你了。有什么事情,说来听听,说不定我还能效犬马之劳呢?”
暗暗吸了一口长气后,我这样说道:“有一本书叫《长生诀》,听说过吧?”
“老子又不想去考状元,跟我提书干什么?”说着,鼻子哼了一声。
“这,你就不懂了——”我卖起了关子来。
“不懂?我有什么不懂的?”这家伙从头到脚望了一下自己,这样说道。
“这样说吧,”我缓缓说道,“比如说,像少爷这样的人,荣华富贵,自然是享受不尽的了;不过嘛,当那一天到来的时候,一切就成空了——”
那家伙皱了皱眉头,喃喃自语道:“这,这也算吗有几分道理。不过,向来就有人说,今朝有酒今朝醉!下辈子的事情,谁管得了呢?”
“少爷,你,你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
“这,这话怎讲?”他的语气,带上了一丝好奇与急切。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接着说道:“如果真有那么一本书,能够使人长生不老,少爷就不想看看吗?”说到这儿,我特意闭紧了双唇。
“就是,就是那本什么《长生诀》?”这家伙说着,瞪大了眼睛,就像个门上的铁环。
“是啊,就是那部《长生诀》——”
“好,你说说看,如果真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