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读小学的时候,那篮球场上,基本上没有我的身影。
上中学之后,排队做操之时,我所站的位置,还是比较靠后的,这样一来,体育老师决定要组织班级篮球队和校级篮球队的时候,也点到了我的名字。
然而,我却是另有想法的。
首先,我基础比较差,上了中学才从拍球运球带球学起,恐怕为时已晚。而另一方面,如果要想在球场上有所作为有所表现,勤学苦练自然就是家常便饭了。而我,偏偏就是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之辈。训练时的挥汗如雨,别说是身体力行,就是去想想联想一番,我都有点不寒而栗。从这个角度看,当初杨叔叔叫我二公子,也不无道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对于打篮球,我一向没什么兴趣。甚至,也不妨这样说,叫我去训练、颇有点赶鸭子上架的味儿。就像我名字之中的那个“静”字一样,我还是比较文静的。甚至,有时我会这样想,就凭我的这点三脚猫的功夫,就算是勉强上了场,那表现,一定也是很拙劣,很可笑的。这样一来,场下看球的人,其实也就是在看我的笑话了。是啊,丢人现眼的事情,能够不做,那就尽量去避免吧。
老师的意思是,先叫我跟集训队一起,参加他们的训练。我觉得,跟着班上那么多同学一起晨练,运动量也就差不多了吧?嗯,没必要整天把自己弄得汗流浃背的。于是,从一开始,我就没跟集训队待在一起过。这样,过得几天之后,也没见体育老师有什么特别的表示,哦,也算是不了了之了吧?毕竟,不是所有达到相应高度的人,都喜欢打篮球的。
于是,跟隔壁班的阿博做队友的机会,被我主动放弃了。
不过,即便是到了现在,也就是独自前往县城中心的路上的这个午后,我也不曾后悔过。对于这样的一件事情,我是这样想的:我跟打篮球,是无缘的。
据我的观察,那些篮球集训队的同学,加班加练的时候,是很多的。
他们用来练打球的时间,我多半就用在看闲书,漫步闲逛,或是沉思默想上了。
哦,这勉强也说得上是人各有志吧?
想起来也有点可笑,一个连俯卧撑都做不好的男生,差点儿就成了一名篮球队的成员。
球场上的人,自然是英姿飒爽、朝气蓬勃的,不过,那样的一幕幕,并不属于我。
说起来,就是在场边看打球,我也没多大兴趣。
或许,这一切的根源就在于,从懂事之日起,我就很少打球的。
哦,有一个小故事,我时常想起的一个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