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兔子
黄粱一梦2019-03-25 17:525,312

  所幸,从进来就一直没有人注意到我,虽然身为王妃,在宴会上连个打招呼的人都没有,是极为难堪的,但我依然希望让她们无视我。

  因为,扮着人样的魔鬼,才是最可怕的,此话,形容的不正是这些官家女子吗。

  我带着听雨一边往里走,一边欣赏着各种奇花异草,还有芳香四漪的桃沈。

  “咦,王妃您看,那里有只兔子。”听雨突然指着花丛中的一块空地,惊喜的叫到。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还真有一只巴掌大的小白兔,看着很少招人喜欢,不过我很快又发现,小兔子匍匐在地上,腹部大幅度的鼓起落下,明显是受伤了。

  我急忙吩咐听雨:“它受伤了,快去把它抱出来。”

  因为前世在读医大的时候,每次实践,我都会选择挑战小白兔,而非毛短好处理的老鼠,八年来,一直如此。

  所以我此时看到这只小兔子,心中莫名的有种亲属感。

  待听雨绕进花丛,将小兔子抱了出来后,我也不顾脏,就伸手接进自己怀里,仔细的盘查起它的伤势。

  “你去找一块丝帕,然后撕成两指宽的条。”

  我吩咐了听雨一句后,急忙蹲在地上,从袖口中无声的取出一枚麻醉针,扎在小兔子的腿上,待其昏厥后,我又悄悄把麻醉针收回袖袋。

  此时周围人多,我不方便使用手术刀,想了一下,正准备从发髻上取簪子的时候,突然一柄锋利的匕首,毫无征兆的伸到我眼前。

  我以为是听雨,正准备问她是在哪里寻找的匕首,结果却恍惚间看到旁边有一双男子的鞋。

  我慢慢抬眼往上看去,那是一张与江天宸一般英俊的脸,但眉宇中又比江天宸多了几分柔情。

  我一时看的失神,但怀里的小兔子突然抽搐了一下,我才瞬间清醒过来,接过男子手中的匕首,并轻声道了声谢。

  小兔子腿上的伤口,明显是被尖锐的利齿所致,已经严重的伤害到神经,如果处理不及时,恐怕这小可怜连下午都撑不过去。

  我不急不慢的从袖袋里取出一个火折子,将匕首通体烧了一遍,算是消毒,又伸进桌子上酒杯中,泡了一会儿,取出来擦拭干净,我才正式开始全身心的投入到手术当中。

  我先用匕首将小兔子腿上的软毛全部剃干净,又撑开伤口,切除掉被细菌感染了的死肉。

  “它已经受伤了,为何还要割……”男子看到这样血腥的一幕,登时有些不忍的开口问道。

  由于匕首是他借的,我只好破例一次,在做手术时讲话,解释道:“它的伤口明显是被利齿划破的,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的牙齿上都是有生菌的,如果不割掉这些感染了生菌的死肉,那伤口根本无法愈合,而就算侥幸愈合了,那也是虚有其表,外面看起来是好的,而里面的肉却是烂掉的。”

  听完,男子眼里闪过一抹诧异,“你会医术?”

  我点点头,“略懂一点儿。”

  不多时,小兔子的伤势就完全处理好了,我将匕首上的血迹清洗干净,归还给男子。

  谁知,他却抬手推回来,说道:“这匕首名叫凤鸣,本就是女子使用的物件,今日见姑娘用的顺心,所以便送给姑娘,就算做是见面礼。”

  我嫣然一笑,仔细的打量了匕首一番,发现好多细节处都打造的异常完美,手柄处更是雕刻着一对飞舞的凤与凰。

  在这个年代,凤代表男子,凰代表女子……

  想到这里,我不禁怔了一下,试探的看向男子,问他:“这匕首是否有一对?”

  男子犹豫一下,终于点了点头,但又很快解释道:“姑娘千万别乱想,我只是觉得姑娘的气质与它很配,所以才将它赠与姑娘的。”

  我笑着看了看手中的匕首,最终还是硬塞回男子的怀中,说道:“公子别姑娘姑娘的叫了,我已是有夫之妇,公子叫我江王妃就好。”

  “江王妃?你是江王兄的王妃?”男子不禁惊呼一声。

  江王兄?莫不是眼前这名男子也是名王爷?

  可据我所知,先皇的儿子在先皇突然驾崩后,展开了激烈的夺嫡之战,最终被现如今的皇帝一举得胜,并斩杀了一众造反的皇子公主,活下来的皇子,也只有那时还年幼懵懂的江天宸,公主也仅仅是只有两个,并且都是皇帝的亲妹妹。

  男子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不禁笑道:“姑娘有所不知,我就是那个掉下山崖,失踪了二十年的景王,其实早在前年,皇上就找到了我,并接我回了京城,只是一直隐瞒了此事,没人知晓罢了。”

  我在记忆里搜寻了一番,还的确有个景王爷,他本名为江禹景,是皇上的亲弟弟,当年才仅仅六岁,被其他皇子追杀上山崖,为了不连累自己的皇兄,六岁的他,纵身跳下山崖,从此彻底的消失,而皇帝这些年也从未放弃过寻找他。

  我心头猛的一怔,六岁,这得需要多强大的心智与勇气,为了不连累哥哥,敢独自从山崖跳下。

  虽然心中震惊不已,但我脸上却没表现出来,保持着微笑,提醒一句:“景王爷怎还叫我姑娘,你应该叫皇嫂才对。”

  江禹景微微一怔,眼中闪过一丝失落,但很快一扫前颜,恢复一张俊美笑脸,说道:“皇嫂,禹景先带你换身衣服,然后去跟皇后请安,听说皇后今日还特意为你准备了惊喜,只是禹景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皇嫂,还差点做出失了礼仪的事,还望皇嫂见谅。”

  正说着,听雨气喘吁吁的拿着几捋布条跑了过来,“王妃,奴婢没来迟吧?”

  我没好气的将怀里的小兔子塞给她,“已经处理好了,你可得给我把它照顾妥当,万不能出了差错。”

  听雨抱着小兔子,急忙点点头,又看向我的衣服,提醒道:“王妃,您衣服弄脏了,咱们先找个地儿换身衣服吧。”

  我点头答应后,又笑着看向景王,婉拒道:“有听雨在,就不麻烦景王爷了。”

  告别了江禹景,我带着听雨在宾客殿中换了身衣服,正准备坐下歇息一会儿的时候,来了个太监,手里提着一只木笼,恭敬的说道:“王妃娘娘,这是景王殿下让奴才送您的笼子。”

  我不禁轻笑了一下,方才还让听雨去找笼子,结果却空手而归,江禹景也是有心了。

  如此体贴的一个俊美男子,是多少女子做梦都想求得的,但,我必须得与他保持距离。

  因为,我是江天宸的王妃,如果我与江禹景走的太近,到时,不但我倒霉,江禹景也会受到牵连。

  “景王殿下有心了,你回去且先告诉殿下,这笼子,本王妃只是借用一日,明日,定当派人送回景王府。”

  说罢,我又加了一句:“若再无事,本王妃要歇息了。”

  太监将笼子递给听雨,又神色为难的说道:“王妃娘娘恕罪,此时您恐怕是歇不成了,景王殿下还吩咐,要您在半个时辰之内,赶到金华殿,说是皇后娘娘与众位嫔妃都已经到了。”

  我捏了几下胀痛的眉心,“嗯,知道了,你下去吧。”

  待太监退下后,我让听雨替我重新整理了一番衣妆,虽不比宫廷正装华贵,但也绝不低调。

  那日,在宫中的家宴上,我可是因为穿戴问题,才被难堪的,两次绊倒在同一块石头上,绝对是我最不能允许的。

  既然不能沉寂,那我便高调。

  收拾好后,听雨将小白兔放进笼子中,正准备塞桌子下,我随即开口阻拦,“不能放在这里,还是随身带着吧,若不然被打扫房间的下人拿走了,它定是活不成。”

  ……

  半个时辰略超出一些,我才带着听雨匆匆的赶到金华殿,发现宴席并未摆在殿中,而是在殿前一座宽敞的广场上。

  赏着奇花异草,吹着丝丝清风,在如此雅致的环境里饮酒作乐,当真是美不胜收。

  我心中不禁赞叹一句:有钱人,真会玩!

  四下打量了一番,我才上前,雍容华贵的向皇后,刘贵妃分别行了一礼,并柔声问安,至于其他妃嫔,我连看一眼都没有。

  家宴那日,我可是记得很清楚,在场的这些妃嫔,除了刘贵妃外,其他的所有人,都摆出一副看热闹的姿态,似乎盼着让我出点什么事。

  见我一下变得气质不凡,颇有种凤仪天下的气势,在场的众人,脸色登时变得精彩起来。

  皇后也微微一怔,但随即又挂起一副祥和的笑脸,柔声道:“明月,你初次来不必拘着,随便坐吧。”

  皇后此话,虽然听起来再正常不过,并且还透着长辈对晚辈的溺爱,但我心中却冷笑一下,随便坐?我来的晚,此时两边的位置,靠前的都已经坐满了人,剩下零零散散的几个,都是在最后面。

  这种场合下,位置越靠前,越代表着自己的身份,如果我坐在最后面,与那些官家小姐还有什么区别?

  我保持着轻笑,向两边扫了几眼,最后轻轻把手搭在听雨的胳膊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踩着缓步仪态万千的走向我好妹妹——沈尔晴。

  由于这是女宴,所以大皇子不方便参与,此时只有沈尔晴一人在。

  到了沈尔晴跟前,我止住步子,微笑着说道:“尔晴妹妹好久不见,不知近来可好。”

  我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在场的每个人都听的真真切切,不了解内幕的,还以为我与沈尔晴是姐妹情深,知晓真相的,则已经摆出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沈尔晴定是在记恨,我那日甩她的那一巴掌,就冷冷的回了一句:“姐姐莫不是眼瞎了,我能好端端的坐在这里,自然无病无灾,过的很好!”

  我垂下眸子,掩去眼中的嘲讽,脸上依旧保持着笑容,说道:“本王妃还以为,妹妹你今日脑袋有些不适。”

  闻言,沈尔晴登时就炸毛了,在她心中,自己现在早已注定会成为大皇子妃,只要等皇帝驾崩,大皇子登基,她就是母仪天下的一国之母,怎能容我一个小小的亲王妃所羞辱。

  “姐姐此话是何意,若是不给出妹妹一个合理的解释,今日,妹妹定当要在皇后娘娘面前讨个公道!”

  公道?妹妹想要,姐姐给你便是!

  我心中冷冷一笑,大声说道:“如果妹妹的脑袋正常,又怎么会坐错位置呢?本王妃可是天家人,左右的前二双位中,有一个必然是本王妃的,可现在除了妹妹,其他三位都是天家人,所以,妹妹若不是坐错了,就是想抢了姐姐的位子?”

  听完后,沈尔晴登时气的小脸一阵阴沉,冷冷道:“姐姐莫不是忘了,我虽然还未嫁给大皇子殿下,但那是迟早的事,身为未来大皇子妃,这个位置,我坐的起!”

  在场的诸人,虽然都知晓大皇子喜欢沈尔晴,但天家人娶妻嫁人,光喜欢是没用的,还要门当户对才行,最重要的是,还得过了皇上与皇后这一关。

  沈尔晴此时说这话,未免有些太早了,并且,她光是这一句话,就已经招惹了一群梦想嫁给大皇子的女子。

  直到看见周围众人眼中鄙夷的神色后,她才瞬间反应过来,自己方才一时激动,竟说出了如此招惹是非的话来。

  “皇后娘娘,尔晴知错了。”沈尔晴急忙在第一时间,站起来向皇后行礼认错。

  但终究是有些晚了,皇后摆摆手,语气平淡的说道:“你坐在这位子上,的确有些不合适,快些挪开吧。”

  闻言,沈尔晴立马不甘心的喊了一声:“皇后娘娘,大皇子殿下……”

  “就算是大皇子,也得听本宫的!”皇后一口打断沈尔晴的话,居然敢拿大皇子来压她,真是愚蠢至极。

  沈尔晴丢了如此的脸,自然是待不下去了,就又向皇后行了一礼,“皇后娘娘,尔晴突然有些身子不适,就先回去了。”

  皇后勉强的笑了一下,掩去眼中的寒意,道:“既然身子不适,就回去好好养着,没事别四处乱跑,若被人磕着碰着,你让本宫如何跟大皇子交代?”

  光是一句带有威胁气味的“磕着碰着”,就已经让沈尔晴感到一股寒意贯彻全身,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谢娘娘关心,尔晴告辞。”沈尔晴低着头,声音略微有些发颤,待皇后点了头,就急忙转身,往广场外快步走去。

  由于桌上的东西已经被沈尔晴用过了,我只好唤来两个太监,连着棉榻也一同换了。

  而这一切,被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在眼里,我不是怕事的,听雨也不是怕事的,站在我身后,没有露出丝毫的胆怯。

  由于我一系列高调的举止,此时在宴会中,不知不觉间代替皇后,成为了焦点。

  “咦?江王妃旁边放着的,不正是我丢失的那只兔子吗?”这时,我本以为风平浪静了,一道清脆的声音却突然从对面传来。

  抿了一口茶水,抬眼看过去,发现一名穿着华贵异族服饰的女子,正用带着敌意的目光看着我。

  我不禁微蹙了一下眉头,但还是轻声说道:“这兔子的确是本王妃捡来的,看见它时,它已经性命垂危,本王妃就顺手救下了它,若你想要,那本王妃也不好据为己有,定当物归原主。”

  那女子也甜甜笑了一下,语气中带着草原儿女的爽朗,道:“如此再好不过,还有,王妃可能还不知晓我是谁,若是知晓了,不知还会不会将兔子还给我。”

  我淡然一笑,本以为是个正常的,现在看来,又是来找麻烦的,“贵人直说便是,一只兔子罢了,本王妃不会小气。”

  异服女子眼里闪过一抹冷意,咬字清晰,一字一句的说道:“本公主,就是西域之王的独女——马可惜曦”

  “马可惜曦?”我不禁沉思了一下,我分明不认识她,可听她方才的话,应该是与我有些恩怨才对。

  听雨在一旁看出了我的疑虑,悄悄凑近我,语气中带着愤怒,道:“原来她就是马可惜曦,一个白玉雪还没处理好,现在她怎么也来了!”

  闻言,我更加疑惑起来:“她怎么又和白玉雪扯上关系了?”

  听雨犹豫了一下,看着我小心翼翼的说道:“王妃有所不知,这马可惜曦在几年前就与咱们王爷相识,并且每年桃花节都会不远千里来的看一次王爷,就在去年,她临回西域的时候,放出狂言,说今年回来,她必定让娶她入门。”

  我无奈一笑,原来是这个样子,弄的紧张兮兮的,我还以为原主曾经在哪里招惹过这马可惜曦了!……

  听雨见我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登时里急了:“王妃,您一定不能松懈啊!”

  我没好气的一眼瞪过去,听雨这才闭上嘴,辛辛的退到了身后。

  看着马可惜曦一脸嚣张,还有眼中丝毫不掩饰的嘲讽。

继续阅读:第三十四章:西域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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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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