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呆了一天十三小时二十五分钟后,粟薇薇终于等到了纪程然带回来的好消息,与此同时,警方也正是撤掉对她的拘捕,原因只有一个——藏毒凶手另有其人。
当程小薰拽着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长得獐头鼠目的瘦小男子出现在警察局时,负责讯问的龙警官和姜纬同时沉默下来。知道纪程然从外面走进来后,才把疑问视线投过去,“纪老师,这人——”
“姜警官,你负责刑事案件,不觉得他看起来很眼熟?”
被他这么一说,不止姜维,就连龙警官和其余的警官都看过去,不约而同点点头:“还真是……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最后还是姜纬比较快反应过来,脸色一变:“前阵子广城发生一起银行抢劫案,涉嫌的一个犯罪团伙已经被我们抓了七七八八,但最后却被那个团伙的老大跑了,我们查了银行的监控,这人就是涉嫌银行抢劫的团伙老大。”
他又仔细看了两眼,笃定道。
这阵子,刑警队为了抓捕这个罪犯不知费了多少精力,无奈对方实在狡猾多端,几次逃出抓捕网,没想到最后却被纪程然抓了过来。只是——这人跟藏毒案有什么关系?
“关系可大了。”一旁的程小薰踢了踢男子几脚,欺负对方嘴巴被塞,而且四肢也捆绑的扎扎实实的,抢着说:“趁我外出,往我们家里藏毒的就是这小子,那包冰毒千真万确就是他藏进去,打算来个栽赃陷害用的。在路上我已经问过他,说是受了人指使,对方答应他事成之后就送他离开广城,保证不会被警方抓住,所以这白痴就傻傻帮人去藏毒害人了。”
要说这次抓到这小贼,程小薰还是出了大力,以她的手段,要在广城寻找一个去过家里的小偷简直不要太简单。虽然一开始她还挺担忧,既然对方能够不知不觉混进家里,说不定技术道行什么的比她还高……结果一碰面,才知道这小偷分明就是趁着她晚上出去嗨的时候,偷偷溜进去的。
到底是犯罪团伙的老大,都有胆量组织团伙去银行抢劫了,要让他悄悄溜进一户豪宅去藏东西还不容易?
基于对危险的敏感,她之前布置的一些防盗系统几乎没怎么派上用场,让这小偷成功混了进去。
如果他仅是藏毒,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离开,也许还没有那么容易被人抓到。可坏就坏在,这小偷实在太贪心,见到一豪宅里贵重东西后,哪里能不眼红。所以明知道风险大,还是没忍住顺走一两个贵重小物件塞兜里,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而他更倒霉的是,在他偷窃的那其中一件贵重物品,就是从程小薰的卧室里顺走,并且被她装上了隐形追踪器,只要她有心调查,分分钟都能查到他的落脚地点。
综上所述,小偷被抓实在太冤,如果他能管住自己的手,没准还能在外面继续逍遥一两天。
这些经过,程小薰当然不会曝光,更别说让警方知道,不然她自己的那点小秘密,恐怕也会被这些警察给翻了个底。所以说祖训说得对:做人还是低调一点。
听完了简洁版的抓捕罪犯过程,姜纬和龙警官一时间都陷入了沉思,程小薰吐吐舌头,反正报道完毕,又趁机把真凶抓到,既出了一口恶气,也顺便把任务完成了。在征求了纪程然的同意后,果断离开讯问室,去找粟薇薇和伊莉莎了。
接下来的发展流程就十分顺其自然了,先是审问了小偷,后者对于藏毒并且栽赃陷害一事供认不讳,就如同之前程小薰所说的那样,他跟雇主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并没有见面。
在他抢劫银行一案失败后,小偷三番五次差点被警方抓到,都是雇主事先得到消息后提醒他,这才让小偷侥幸逃过几次抓捕。但一直待在广城躲着也不是个事,偏偏警方又下了通缉令,无论是机场还是高铁都有人在盘查,再加上挥霍无度,小偷在广城的日子过得战战兢兢如同过街老鼠,又随时担心吃不饱睡不暖的生活危机。
所以,当有人提出用金钱和安全,收买他帮自己卖命的时候,小偷想液没想就答应了,冲着对方之前给他提过醒躲开了条子,所建立起来的信任基础,不就是藏个毒栽赃陷害么,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后面的事,大家就都知道了。
在整理了讯问笔记,以及这起藏毒案的线索后,就会发现其中仍是有许多疑点。比如这毒并不是粟薇薇的,那为什么作为同学朋友的宋梓云会陷害粟薇薇呢?而且,还有另外一名自称目击证人的顾宛言……这其中让人想不明白。
“看来,接下来我们要重点侦查宋梓云的下落了。”在看了报告后,本属于缉毒队的任务也交到刑警队去。原因无他,如今宋梓云下落不明,从小偷的证词上看,宋梓云极有可能也是被人收买或者威胁,那她帮着幕后凶手办完了事情,现在又突然失踪,会不会已经遭遇了不测?
毒品已经够让人操心,现在没准又要牵扯到人命,姜纬等人接下来有多忙碌可想而知。
从拘留所释放后,粟薇薇就在纪程然的陪同下,回到阔别一天多的可爱温暖的家,虽然在拘留室里,基于配合以及大家对她的信任,日子过得倒是还不错,但那种地方,怎么可能跟自己逍遥自在的小窝相比呢?更何况这个窝并不小。
“对了,姜警官不是拜托你过去帮忙吗?打算什么时候过去?”回到家休息了会后,粟薇薇伸了伸懒腰,偏头问仅依靠着自己的纪程然问道。
基于这次他在短短时间内就抓到藏毒的小偷,而且这个小偷还曾经组织了抢劫银行的犯罪团伙……反正刑警队警察局那边对他是越来越看重了,那炙热崇拜的目光,就差没有把他抢回去,摆在警察局门口充当镇局吉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