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消息我下了一票,立刻让张小芳赶快给我查一下,结果在一天之后,张小凡的动作非常快,把一个名单摆放在我的桌面上,这是我一个一个看上去旁边的张彩虹就住在我旁边,一边看一边感觉到无比的惊恐,这里是最近一个月之内的死亡名单,其中有十几个人全部上吊自杀,死在了自己的家里。
我当时没看完,也不想再看,因为当时这个张彩虹看到这里就惊吓的立刻把这些照片全都塞到了裤子当中,张彩虹感觉到非常害怕,总觉得自己是害死了他们的元凶。
短短的一个月全部上吊自杀,没有任何的原因,张小凡说已经调查过他们每个人的身份,没有不良记录也没有欠款,都是家庭幸福美满,自杀的原因完全不明,这个案件陷入了焦灼,只不过在这一刻,我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就看见之前那个算命先生给了我一幅画,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我盯着这幅画思考了半天,旁边的张小凡突然间说道:“兄弟,这幅画不就是阳光小区里吗?看见这几个水塔了没有?这个水塔正是阳光小区居民楼的特征!”
经过张小凡的点播,我立刻明白了,在咱们阳光小区当中,做建筑的房屋和这个画面上的一模一样,从画面上的男人来看,虽然无法看清对方到底是谁,但可以确定是阳光小区最中间的3单元的一个用户,我立刻自己打了一辆车来到了阳光小区,紧接着来到了对方的房门前。
我敲打了半天房子,就是没有人智商里面静静的,这是可能敲打的声音太大了,物业管理员正好走过我身边,用一种好奇的眼光上下打量,那管理员手中的棍子早就已经握得紧紧的,可能以为我是盗贼。
张小凡立刻拿出自己的名片,挡在保安面前说:“我是私家侦探张小凡受人委托要调查一些信息,请问这户人家你认不认识对方去了什么地方?”
看到私家侦探这几个字儿,那管理员立刻笑出了笑容,他们似乎对这个行业非常的感兴趣,反而和我们热热闹闹的聊了起来,结果这才知道,这个男人实际上就是一个刚结婚不久的小伙子,但每天到了夜晚的时候就说,总是在房间里听到女孩的哭声,于是就离开了这儿,帮搬家没多久,至于去的地方,根据物业管理的登记来看对方好像重新搬了一个小区。
收到这些线索之后,我没有功夫在这废话,我和张小凡立刻赶到了新的小区旁边,结果来到这就发现这里被红色的围栏完全的拦住,原来就在我们来到这里的三个小时前,那个要找的男人已经上吊自杀了,而这回功夫当我回到家里面的时候,感觉线索重新的断掉,不过那个男人能够在这时候上吊自杀也在我们预料之外,因为回家和我百无聊赖的,把所有的照片全都发了一遍发现那个男的也是导演,剧目组当中的一个人。
没办法,张彩虹从这一天以后再也不敢回到自己家里,说什么也让我和张小鹏陪着对方,生怕下一秒钟意外出现在对方的自己身边,而且如果请求警察保护的话,这种理由肯定是不成立的,完全没有必要。
我和张小凡合计了一下,暂时不行就让张彩虹和咱们住在一块,虽然孤男寡女的不太好,但是总比和幽灵作伴更加好一些。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转眼之间已经过了半个月,恐怖直播,家里的人经常催我继续搞直播,但现在我真的没这个心情。
一天夜班,我这出去搞了一个直播,勉勉强强对付了一下后回到家里,就看见张彩虹的样子有一点点的奇怪,当时张彩虹正好站在我家阳台的旁边,对着偏旁说话,我以为对方在打电话就没管他,可说来说去一直在说三个字,这时候我就感觉不对了,谁家打电话,怎么不停的重复呢啊?
我抱着好奇心就来到了张彩虹旁边,就在这时,听见张彩虹脑袋看着天花板,嘟嘟囔囔的说道:“邪魅妖,邪魅妖!”
这也太诡异了,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呀,这时候我突然之间猛的一拍脑门,我想起了一件之前遗漏的事儿,我当时先没说这件事情,赶快把这个张彩虹扶到了房间旁边,就看见对方全身上下不断颤抖,眼睛开始发红,而且嘴巴里面一直重复这个叫做邪美妖的东西。
我立刻打电话把张小凡给叫了过来,我们两个看到这个架势,怎么看张彩虹都是着了魔,这种情况我们也没送医院,立刻开始五花大绑,直接捆在了床上,直到结束这一切我才松了口气儿,好在这家伙总算是安定了,伴随着一阵折腾,慢慢的看着张彩虹睡去,我心中也放下了一口气。
结果谁知道,我刚刚作息的时候,我就想起之前我要说的那些事儿,我把张小凡立刻叫到大厅当中,开门见山的讲道:“一个叫张彩虹的女孩,在刚刚疯疯癫癫的过程当中,说自己是小雪,而且在公园当中被诅咒了,如今早就已经死了,这件事情千万不要告诉白云,否则话那个疯婆娘爆炸了可别怨我!”
张小凡拖着下巴告诉我,自己其实不太相信这些事儿,但是事已至此和我一起合作这么久,相不相信也存在于眼前,关键的是,张彩虹之所以莫名其妙说出一些小雪能说的话,做出一些小雪会做的事情,那岂不是就说明小雪如今早就已经死了,至少是遇害了,如今闹个鬼上身张彩虹带给小雪诉说生前的恩怨。
张小凡这样说的话,我感觉真的有点道理,这样一来的话事情就全都说得通了,如果说小雪死了的话,这件事情还是不要告诉白云比较好,否则的话会闹得更大。
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知道这个叫邪魅妖的道理是啥?
这一点如同阴霾一样,将我的内心掩盖的死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