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钱我不认!”我直接回了一句话。
“不认可以,那你就别想离婚,该干嘛干嘛去,给我老实呆着!”她似乎认为拿捏到了我的弱点,知道我现在没有现金给她,所以才会这样有恃无恐地逼迫我。
我迎视着她,让自己在这个雷雨的夜里不再害怕,说道:“行!你说要20万,也可以!那我们就公事公办,通过法律来裁决。如果法院判我需要赔你们20万,我自然会赔;但是如果法律不支持,那么你们看着办!”
没想到婆婆说道:“那就等你诉诸了法律再说吧!现在,不要再打扰我们睡觉!”
婆婆说完,拉着赵林就进去了,“砰”的一声,房门在我眼前关上了。
这个时候,又一声惊雷,闪电划破了夜的黑暗。
我就这样苍白着脸,站在紧闭的房门之外,所有的情绪,都一点一点的,从我身体里被抽离。到了最后,我甚至都不知道,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
后来,还是在客房服务人员的帮助下,我才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在惊恐和害怕、以及不甘和屈辱中,度过了这个漫漫长夜。
第二天天一亮,我就收拾了一下行李,离开了这个所谓的度蜜月的鬼地方。
回程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好了,不管有多么的艰难,我都必须要自救。我不能在这段婚姻里,一点一点的耗尽自己。但是现在他们耍无赖,我也不能和他们硬碰硬。
所以,飞机刚落地,我就去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了一下我和赵林现在的情况。律师给我的解释是:办婚礼的钱肯定是不用给的,但是如果我要争取房子的所有权,确实应该要支付赵林给的那10万首付款的。
原本,我的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是我什么都不要了,我只想结束这段婚姻,但是现在律师告诉我房子应该是属于我的,我才如梦初醒:我受了这么大的伤害,为什么要放弃本应属于我的一切,仓皇逃走?我必须站起来,争夺应该属于我的东西!
出了律师事务所,我的心情轻松了一点,现在问题的症结切实很简单,我只要去法院起诉离婚,然后再偿付赵林10万的首付款就可以了。我不但可以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我还可以将赵林和婆婆赶出我的家。
只是我也有些发愁。因为我结婚已经花光了我和姐姐身上所有的积蓄,我又哪里去弄来这10万块钱呢?
实在无计可施的我只好回了一趟自己的家。在和赵林结婚之前,是我和姐姐两个人住的,爸妈留给我们的房子,现在我出嫁之后就姐姐一个人住了。
我本来想的是先回家,等晚上姐姐下班回来,和她商量一下目前的情况,到底要怎么弄。我也知道我的事情如果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姐姐,她一定会担心。
但是这么大的事情,我一个人也是兜不住的。与其让姐姐以后知道了责怪我不告知她,还不如现在坦白地和她讲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