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自己抢建筑系第一,家世比自己强,毫不费力就能够做到比自己努力得到的一切,这一切自己以前勉强自己不在意的一切终于在这一刻爆发了出来,怎么可以这样!程昱,你已经夺走了我的一切,难道连我的女人也要抢吗?
此刻已经失去理智的莫云,并没有考虑到,如果程昱的确早就已经和季雪确定关系的话自己才是那个插入的人,现在他心里只是想着,程昱什么都要抢走自己的,再这样下去自己就会什么都不剩了。
这种出自于一时的不理智心理,最终由于平时点滴积累所造成的温土而成长为一种真正名为嫉妒的东西。
至于季雪,她对于这俩人之间的纠葛还完全不了解,当然也没有什么可以了解的途径就是了,毕竟,莫云是一位平时很绅士的大男孩,展现给季雪所能够看到和了解的,是一个如同阳光大男孩一般的邻家哥哥,正好和程昱给季雪的印象完全不同,如果说莫云是一个邻家男孩的话,程昱就是大家族被惯坏的小孩子。
虽然有很多少女会做被大少爷看上的灰姑娘的梦,但是家境贫寒,很小的时候就看清了自己所处现状,早熟又现实的季雪,很明白的是,灰姑娘的梦是不存在的,一个人得到一件东西,就会失去一样东西,而得到的东西分量越足,所失去的东西就越可怕,甚至于自己不觉得可怕,而最终失去自我。
和一个少爷谈恋爱,困难太多,而程昱并没有那种让自己为之抛弃一切的特质,所以即使程昱是自己这种层面很少见到的阶级人物,自己也丝毫不打算和程昱扯上任何关系,与其说自己是不知好歹,不如说自己是看的太清楚了,季雪心想。
比起程昱自然是莫云更适合作为自己的恋爱对象了,季雪也不是一个保守的人,对于这些东西都有自己的看法。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季雪其实觉得刘妍妍和自己挺像的,只不过个人看法不同,虽然同样现实,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然而她更加主动,季雪其实从心底里希望,刘妍妍能够得到程昱的“芳心”,因为,天知道,她是真的对程昱不感冒啊,虽然面对金钱,任何人都会心动,而且作为一个家境贫寒的人,对于金钱的渴望就更加强烈了,但是!季雪就是觉得自己对于程昱没有任何想法,不是不愿意,而是本来就没办法!
刘妍妍的家境比季雪要好很多,和季雪一样在超市打工却不是因为家里没钱,而是美名曰为体验生活,本来刘妍妍是觉得这工作没什么好玩的,虽然说打工本来就没什么好玩的,然而平日里看多了小说的刘妍妍原本希望在这个超市里遇见什么有意思的邂逅,没想到,自己倒是没有遇见邂逅,一直看不起家境不好但是长得居然比自己好的季雪居然遇上了!
刘妍妍心里相当的烦闷,至于自己的前任男友更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了。
当然,她更看不顺眼的是季雪。
季雪算什么?又穷又矫情,虽然刘妍妍心底自认为只要让自己不顺眼的人都是矫情,凭什么只单单凭一个邂逅就能把大少爷程昱打动?哪有这么简单的感情?刘妍妍从心底认为,这只是程昱的一时冲动,或者只是为了玩玩季雪罢了,毕竟季雪也长得的确不错,那么大少爷爱玩女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任何一个少爷都需要一个良家妇女作为自己的老婆啊,虽然程昱对于她是没有一点想法,但是刘妍妍已经从心底把自己代入良家妇女适合娶回家的角色了,本来就是嘛,一般妻子对于这种大少爷来说是不得喜欢的,但是最后却不得不娶进门,自己对于程昱来说也一定是可以有这个道理的。
刘妍妍便是如此在心底中确认着,每天争取在程昱面前晃来晃去,寻找存在感,指望着程昱哪天良心发现,觉得自己果然还是最适合他的人。小说中不都是这么讲的吗?刘妍妍信心满满地想到,只有无论发生什么事儿,都在对方身边呆着的人,才能够赢取对方的心呢,至于季雪,她现在都在和程昱大少爷拿乔,想和自己争?门都没有!
毕竟,刘妍妍和季雪是对门的邻居,以前没撕破脸的时候,表面功夫也是不错的,季雪原本还是指望着和刘妍妍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不要因为程昱而有什么改变,甚至于自己都已经表示和程昱没有关系,然而刘妍妍依旧是认为,季雪这家伙,从小家庭条件就不好,要让自己相信季雪没有看上有钱的程昱大少爷,谁信呢?连自己都心动了,有什么理由季雪不心动?
虽然成长环境差不多,但是果然还是会成长为不同的人啊。
程昱倒是把他们这四人的情况看得挺透彻,毕竟聪明嘛,也不是说说而已,他知道莫云对季雪有好感,但是并不以为意,他知道莫云会纠结于自己和他同时喜欢季雪这么一回事,但同样也不以为意,因为莫云只是因为想要去纠结才去纠结的,这整件事情根本就没有纠结的必要,莫云对于季雪的感情只是好感而已,也仅仅止于好感,他之所以会有这种纠结于季雪的感觉,只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也喜欢季雪罢了。
当然,程昱是这么认为的,在他看来,一切感情都是事出有因,从没有一瞬间毫无理由就感情深厚,非此人不可的道理。
莫云糊涂,自己可不能糊涂,程昱心想,因为季雪如果需要在他和莫云之间做出选择的话,肯定会选择莫云,而不是自己,程昱在这方面可没有平时力压莫云一头的气概,这也是因为,他知道季雪这个女人实际上很聪明,太聪明了以至于不会选择自己,这从某种程度上也是自己至今为止一直执着于这个女人的原因。
物以稀为贵嘛,会选择莫云而不选择自己的女人实在是和天山雪莲一样稀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不享受一下,这种让她也选择自己的挑战的快感,浪费这么一个机会,自己还能称作为人吗?还好意思说自己的名字叫程昱吗?不过正是因为这种心里,自己也更加难以追到这个女人了,虽然可预见的困难是如此的深重,但是正是因为愈加深重,才愈加让人兴奋。
男人喜欢有挑战性的事务,喜欢征服的快感大致就是这个道理,那么,季雪,让我看看你能忍受我的魅力到什么程度吧!
想到最后,程昱还是相当中二地说出了这句话,然后拔腿就去找莫云玩了。
要说程昱为什么要找莫云玩?那当然是为了玩啦。
玩是为了让自己心情愉快,而程昱相信,此刻自己去找莫云,绝对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
刘妍妍那个女人,大概一直以为自己掌握着四个人之间微妙关系的微妙互动吧。
但是可怜她是这四个人中最蠢的一个,根本就看不清自己所处的位置,以为长期跟在自己身边就能得到自己的青睐?开什么玩笑,自己能够忍受和这样的垃圾说话也不过是因为需要得到季雪的资料罢了,蚊子和苍蝇也很喜欢跟着人,但还没见过什么人喜欢过苍蝇和蚊子呢。
而此刻,相信那个蠢女人已经告诉莫云那个头脑简单的家伙,自己也喜欢季雪这回事儿了,以前觉得这个蠢女人只有得到季雪的资料这种用处,没想到用处还挺多的嘛,留着的话说不定会给他们四人间的关系添加更多有意思的东西呢,程昱一边想着一边向莫云的寝室走过去,此刻的莫云现在绝对在寝室,本来还打算不想见到刘妍妍这种苍蝇的,但是既然她还有点用处,那么就不要这么快把她踢出局好了,反正,一场游戏,多几个人玩玩也无所谓,自己说不定也能玩的更加尽兴一点。
程昱一边愉悦地走着一边想着待会怎么激起莫云那家伙的怒火,毕竟整天看着莫云这家伙对自己敢怒不敢言的样子,他自己不累,老子都快累了。
其实,程昱有点低估了莫云现在的愤怒程度,毕竟多年积累的嫉妒一度爆发,即使是莫云自己也没有料到自己会做到什么程度,根本就不需要程昱主动煽动,莫云现在看到程昱就有揍人的冲动了。
程昱一见到莫云就满脸笑容。并且跟莫云打招呼说好久不见了。
“其实我们昨天就见过了。”莫云冷冷地回到。
程昱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这句话恐怕不能用在我们身上吧。”莫云继续冷笑道,他这口气,即使是一般不熟悉他们之间关系的人估计也能看出俩人之间的火花四溅了。
“为什么不能?”程昱懒洋洋地问道,其实他也觉得那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有点那啥,恶心的感觉,不过他也就那么不经意地一说啦,反正自己只要和莫云唱反调就够了,更何况莫云自己本身就在和自己唱反调呢,这么好的机会,为啥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