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梦,第二天,项晨跟叶半夏吃完早餐,就带着她去酒店内的泳池去学游泳。
“一大早就开始啊?”叶半夏还有点抗拒。
“早点学会,我们就可以一起去浮潜了。”项晨说道。
“浮潜?”叶半夏一听说还有这种项目,不觉得心里已经敲起退堂鼓了。
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家卖游泳装备有卖小孩用的游泳圈。叶半夏就挑了一个刚好可以抱在怀里,增加一些浮力的。
“给你增加一点安全感,不过想要学会的话,最好是不要依赖这种东西。”项晨认真地跟她说着。
他们从泳池边下水,叶半夏在儿童浅水区不敢深入。
在项晨的鼓励下,渐渐她试着抱着小游泳圈可以游一段距离。
其实,游泳跟其它运动一样,最大的障碍是自己的恐惧。如果能放得开,迈出第一步,就很容易了。就像小朋友骑自行车,只有自己不怕摔倒,开始骑了,不能总是依靠辅助轮,而是真正靠自己的能力,就学会了。
人类,天生就具备游泳的能力。
就像每个人出生前,一直在母体的羊水里面,就是游泳的状态。
所以,国外,很多孕妇都选择水下分娩,一则是减少母亲的痛苦,一则宝宝生出来之后,马上就会在水里开始自己游水了,让他在运动的过程中接触新世界,更有活力。
项晨跟叶半夏说了很多道理,叶半夏当然都明白,只是自己做起来,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试了很久,她还是不太敢放开游泳圈。项晨说,“我在你边上,拉着你。如果你感觉害怕,就过来抱着我。”
有他这句话,让叶半夏稍微大胆一点。
于是项晨就站在浅水区,当着人肉扶手,一直带着叶半夏在游圈圈。
渐渐,她好像找到一点感觉了。
项晨说去深水试试,她忙摇头,“不行,难度不要提得太快了。”
于是项晨顺着她的意思,一直在低难度区玩到日头渐渐高了。有些晒得厉害,他们就上岸。换了衣服,去市里面玩。
租了汽车,项晨带着叶半夏一路去逛悉尼的名景点,悉尼港大桥,歌剧院,国会馆,顺便还去参观了八校联盟中的几所大学。
最棒的是,每到一处,项晨都会给叶半夏如数家珍一般细细介绍,这里有什么特点呢,为什么会吸引游客,什么时候建成的,历史上有什么大事件,或者有什么趣闻。简直堪比专业导游了。
看着叶半夏崇拜的眼神,项晨内心得意着,提前做点功课还是很有效果的嘛。
只是随便逛了几处地方,就已经到下午饭点了。
他们就在市内找了一家餐馆吃饭,回到酒店之后,天色有些暗了。项晨非带着叶半夏再去泳池里练习练习。
看来,他是坚决要带着叶半夏去浮潜了。
“只要你有一点点基础就可以,浮潜其实比在水面上游泳要简单。关键你不怕水,能学会在水下换气就好了。”项晨跟她解释着。
一想到,能到水下,亲自去摸一摸珊瑚,海底的鱼儿绕着自己游,那种景象,还是很让人期待的。叶半夏只好努力,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
项晨也明显感觉到叶半夏在很认真地学习着,为了奖励她这种势头,中场休息的时候,他主动去给她买冰淇淋。
叶半夏就坐在泳池边上,等着他回来。小游泳圈放在身后的地上。
她也满惊讶自己的学习速度,现在基本上可以不用小游泳圈了。等的有点无聊了,她正东张西望的时候,有人走她身后过的时候,突然把她整个人给推下水去。
余光只看到是一个穿泳装的女的,她就掉进池子里。
幸亏今天差不多练了好几个小时,所以人进到水里之后才不会那么慌,反而给了她机会,彻底放手。让她开启了自己的新天赋。
等到项晨买冰淇淋回来的时候,看到叶半夏完全已经可以自己在泳池里自由地游圈了,惊得冰淇淋差点掉了。
其实也就是生死交界的电光火石,反而更能开发人的潜能。怎么说呢,有句老话,不是说人都是逼出来的吗。
叶半夏游到池边,上了岸,对着项晨伸出手,“给我买了什么口味的?”
“不亏是我的好徒弟,怎么我一转身就一下子游得那么好了?”项晨递给她一个蜜瓜口味的。
“基本功你帮我打得好,所以一下子就爆发了。”叶半夏没有告诉他,自己被人推下水的事。不知道是那人的恶作剧,还是其它什么原因。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叶半夏一边吃着冰欺凌,一边环顾着周围的人群,她没看到那人的脸,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只是隐约好像看到了红色。
虽然只是小事,但也让叶半夏再次感受到,凡事必须要自己强大了,才不会怕外界给予的打击,不管是否是恶意,只要自己强大,就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她不可能永远依靠项晨的保护。
项晨突然过来吃了一口她的冰淇淋,叶半夏愣了,“你的不是还有那么多,干嘛吃我的?”
项晨露出孩子一样的表情,笑着说,“你的口味好像更好吃一点。”
“哼!吃我的口水。”叶半夏反击道。
“就吃你的口水。”项晨得意地笑,明显这反击效果等于零。叶半夏无语了,只好大口大口地吃着自己的冰淇淋,以防他又突袭。
他们吃完冰淇淋,又一起到泳池里游了一会儿,直到叶半夏觉得有些累了,才返回酒店房间里。
在叶半夏他们悉尼旅行的时候,乔小玲住在她家,指挥着保姆做这个做那个,俨然一副主人的样子。
钱穗安已经被沈南辰交出去了,正式被警方收押,这事儿已经上了新闻。乔小玲的父母打电话给她询问情况,她如实告诉他们自己现在住在叶半夏家里,暂时不打算回去。
“你肚子那么大,不回来怎么办?有人照顾你吗?”乔母不放心道。
“有,叶半夏现在傍了一个大款,特别有钱的,她还给我配了一个小保姆。平时我在家,就吃了玩,也没什么做的。”虽然现在有钱的不是她自己,但乔小玲的虚荣心还是让她表现得好像挥霍的是自己的钱一样。
“就是那个你以前高中的同学,家里穷得要死,阿妈病死了的那个瘦瘦小小的那个啊。没想到啊,你看看人家,真是会选男人啊。”乔母嫌贫爱富那种势利劲,正是乔小玲卑劣品性的源头。
一听乔母这语气,乔小玲就受不了,可乔母还在那边一个劲地说着。
“你再看看你,现在拖个身子,改嫁也不容易了。听说那个钱穗安判刑也要判好多年的,还要还债,你赶紧跟他离婚,免得被连累了。”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你别说了!”乔小玲不耐烦地打断她母亲。
“不过你在那边生孩子的时候,我们还是来看看你吧。现在你是一个人,妈妈还是不放心的。”乔母说道。
乔小玲忍住眼泪,“不用了,我这边好吃好住的,你们放心吧。到时候等我恢复好了,找到工作之后,再回来看你们。”
“你这孩子,着急找什么工作。你那个朋友,你以前没少照顾她的,我是知道的。现在既然她条件这么好,在她这里住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关键的,你看看人家男朋友,问一下看看有没有机会给你介绍一个好男人,离过婚的,老一点的也没有关系。有钱的就好……”
“行了!我先挂了!”乔小玲刚涌出来的一丢丢想家的情绪就被乔母完全破坏殆尽。
虽然她是气冲冲地挂了母亲的电话,但是母亲说的话在理,乔小玲仔细想着,与其自己带着孩子,累死累活的去打一份工,不如干脆找个有钱老公嫁得了。
自己还这么年轻,要不是肚子里这个累赘,唉,早就可以改嫁了。
“太太,我准备做晚饭了。晚饭想吃什么菜?”保姆阿彩过来问乔小玲。
乔小玲想了想,“不要太油腻,两个荤,两个素,一个汤菜就可以了。”
阿彩答应道,转身去了厨房,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就在嘀咕,这些有钱人真浪费,一个人吃饭还要点四个人的份量。
“喵~”小喵表示自己肚子也饿了,过来要饭吃。
乔小玲不耐烦地看着这猫,“滚!”
小动物跟小孩子都有一种能察觉危险的天赋,遇到可能会对自己有威胁,或者感觉到对方的恶意时,都会特别敏感。
小喵对着乔小玲赫赫地哈气,弓着背,表现出很不满的敌意。
乔小玲越看它越烦,伸出一脚,就把它小小的身体踢飞了老远。她也没用多大力气,但是小喵估计是被吓到了,凄厉地尖叫了一声。
就在这个时候,厨房里的阿彩跟门口的叶当归都赶紧进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乔小玲一看叶当归也放学了,不动声色地说,“这猫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在那里乱叫。”
叶当归表示不相信,看了一眼阿彩,“阿彩姐姐,你知道小喵怎么了吗?”
阿彩摇摇头,“我刚才在厨房里,什么都不知道。”
叶当归过去,抱着小喵,仔细检查着它身上,没有什么伤痕,但他还是有点疑惑。
“小喵,走吧,我给你弄点吃的。”他只好把它又放下来,看它走路还是挺正常的,也许真的只是乱叫吧。
其实,叶当归现在挺不喜欢乔小玲的。要不是今天小孟哥哥还要在花店里值班,没空陪他,他也不想这么早回来的。
虽然说乔小玲是姐姐的好朋友,但是她们俩读书时候,叶当归还是个小婴孩,怎么知道乔小玲曾经还有善良温柔的时候。
现在在他心目中,乔小玲完全就是一个恶巫婆的形象。叶当归看着小喵在自己脚边乖乖吃着猫粮,心里默默祈祷着,姐姐,你快点回来吧,我跟小喵都好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