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番外、风未临
剑灵2019-04-13 13:143,291

  我是公主,这没错。

  我得宠,这也没错。

  我拥天下所有之物,得凡人不得之乐,这错了。

  皇兄在我XX岁诞辰之日送我一只天鸢。

  我勾着头发笑着问,“大哥怎么送我这等低贱物品?难不成大哥穷得连年年都要送我的碧落明珠都买不起了?”

  皇兄摇摇头,“你总是叫我大哥,被父皇听见了要骂不知礼数的。”

  “才不会呢,父皇最疼爱我啦。”

  “是,最疼你,所以每次挨骂的都是我。”皇兄长叹,又是无奈又是委屈。

  那时我就嘻嘻笑着弹出一个灵力团,往皇兄身上砸去。

  晶莹剔透的灵团在皇兄金边银底的下摆上噗地爆炸,染上月晕桃花般的红霞。

  猞伽是没有月晕桃花的。

  猞伽崇尚力量,鄙弃那些柔弱的、美丽的东西。比如月晕花。

  我只见过一次月晕花,是皇兄从碧落带回来的。

  皇兄把月晕花插在我的发间,随即他又把它拿掉了。他说,“不,这些柔弱的花会玷污你的心灵的。你不可以动摇,不可以优柔,你要成为猞伽未来的王。”

  但是月晕花真的很美。粉色的,娇弱的,一碰即碎。

  皇兄常常送我很多东西,后来我发现,竟然是那只天鸢被我留到了最后。

  因为在我内心深处,有着我最不愿意承认的——对自由的渴望。

  我有一次带着天鸢偷偷跑出了皇宫,因为皇宫的天太低了,有不间断巡逻的狼鹰在宫殿的上空盘旋,它们若看到了我的天鸢,就会把它击落。而天鸢能飞到的高度远比那里高得多,它该带着它的一身洁白的羽毛去我不曾到达的天空。

  那一次天鸢飞了很高,很远,我一路追着,追到了苦水山头。那里住着一群群的低阶兽民,他们丑陋、贫穷、未开化,毛发上沾了灰尘泥水,见到我后眼里都发出光来,绿森森地仿佛是要吃了我。那一瞬我有点后悔从金碧辉煌的宫殿里跑出来。但是只是一瞬间,我一点也不想回到水晶铸就的牢笼里。

  所以我宁愿让那些野蛮的兽人用肮脏的爪子撕我的裙摆我都不愿意轻轻弹个指头用灵力把他们毁灭。因为父皇会顺着力量的气息找到我。

  是的,那一次我不只是出来放飞天鸢,更是一次疯狂的叛逃之举。我受够了没完没了的教条禁忌,我讨厌那些蒙在斗篷里的祭师用权杖把我定在半空作为我不够听话的惩罚。

  我也不想要虚伪的父皇对我虚假的宠爱。他会把万里疆土内的奇珍异宝放到我面前,也会把我丢进万兽山妖魔横行的兽窟。他从来不会给我想要的,他只逼着我去成为他力量中最强势的一部分。

  也许那天是用光了我一生所有的运气,才会遇见那一阵轻轻的风。

  自由、潇洒,像从天上降临。

  独孤风临,他叫这个名字。

  他是一个很俊美的男子,就算他出现时衣衫褴褛我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他将我从那些狰狞的爪子和尖利的牙齿下拉出来,一点没伤到我和我的天鸢。

  他带着我坐在山顶看日落。

  “独孤风临。我的名字。”他盯着夕阳说。

  暖暖的余晖映在他白皙光洁的脸上,粉粉的像染上了桃花。不像皇兄和我一样有艳丽的妖纹,他的脸是完美上好的白玉。

  温柔的,安静的,美丽的。猞伽国没有的。

  他是一阵风,自由地来,自由地走。

  我抱着天鸢独自坐在山顶。

  天鸢不是鸟,它是能工巧匠做出的机关鸟。但它身上的羽毛,据说是从万兽山下的火炎洞里捡来的。而火炎洞是猞伽人曾经居住过的地方。

  “我们曾经,是有翅膀的。”我对着自己说。一定拥有过洁白宽大的羽翼,上可遨游九天,那时候的我们自由自在。我们现在对力量贪婪,只是因为我们想回到天上去。

  我不想就那么回皇宫,回去之后等着我的一定是地狱。我也知道我必然会回去,因为我是猞伽的公主。但是在我回去前,我要再见一次独孤风临,他是风的模样,在他面前,我仿佛能够飞翔。尽管我和他分别还不到一个日月的交替时间,我已经无比想念他。

  我从山顶跌跌撞撞一路走到沼泽,又从沼泽悄悄摸摸绕到王城。离皇宫很近,我很危险。但我有一种预感,独孤风临会去王城,甚至会去找父皇。若问我为什么有这种预感,大概是因为,我嗅到了他血里特有的血统吧。他和我一样,都生于皇家。

  他也许是某个国度落难的王子,也许是哪个边疆幸存的将军,他带着一身的伤出现在这里,而他的双眼却含有希望和自信。如果,如果……他真是哪国的王子,我真希望能和他联姻,用我们加起来的势力,在这个噪乱的界地称王。

  但是我的运气这时就不太好了,我被城外铁衣的卫兵发现,他们上身是人下身是四足的兽,在蛮力和速度上无与伦比。我转头向森林奔去,但根本无法摆脱卫兵们,独孤风临却又在这时候救了我。

  他坐在树上笑着看我,弹出树枝穿透卫兵的铁甲,卫兵就如木偶一样定在了原地。

  “你怎么又在逃?”独孤风临居高临下地笑着问我。

  我不想暴露我的公主身份,我希望他因为我而喜欢我,而不是为了身份而接近我。我说,“我偷了他们的东西。”

  “是什么?”

  我把天鸢举起给他看,“就是这个。”

  独孤风临摇头,“你偷的是他们的小公主。”

  “你!”我一时惊愕地不能言语,他怎么就看出我的小秘密了?

  “猞伽国像你这么美丽的姑娘只有皇城有了。你手里抱着的那个小东西,价值连城。你知道那一片羽毛在我的国度是比珠宝更名贵的修炼材料吗?又漂亮又这么有钱的小姑娘,只有猞伽的公主了。”他打趣。

  我脸一红。然后我反应过来,我的外貌是区别于皇城外的低阶兽人的,他要辨别很容易。

  “为什么逃呢?”

  “因为那里有我不喜欢的东西。”我努嘴。

  “逃得掉吗?”

  “逃不掉。”

  独孤风临说,“那去面对吧。”

  “当你足够强大的时候,那些你不喜欢的东西都会变得微不足道。”

  “那些你喜欢的东西,都会唾手可得。”

  “好运,我的小公主。期待再见你的时候,你已经是强大的女神。”

  独孤风临笑起来,狭长的凤眼带着狡黠的光。然后他走得潇潇洒洒,头也不回。

  我明白了,他喜欢强大的女人。现在的我还不够让他驻足。我只有更强大,才能与他匹配。

  我转身一步步走回皇城,下了坚定的决心。

  那一次出逃为我带来了长达数月的监禁,两条锁链穿过我的肩胛骨将我钉在冰墙上。

  皇兄漠然地来看我,一身白衣干净华美。

  “丽安娜。”皇兄叫我,“你不该乱跑。父皇会不喜欢的。”他喜欢把我的名字读重,隐隐约约有一丝奇怪的宠溺。也许这是身为高阶皇族的他对自己唯一的妹妹的唯一怜爱吧。

  猞伽国人,骨子里的是兽性。情爱永远是摆在力量之下的。如果有必要,虎毒食子自相残杀倒戈相向的事情下一时辰就会发生。

  我很清楚这一点。

  我更清楚的知道,父皇宠爱我是因为我是女子,若我灵力强大到一手遮天,自然是他的得力继承人。若我灵力庸庸,那么我依然可以与别国联姻换得他方势力。

  “丽安娜,你会被嫁掉。”皇兄说。

  “不会,我会成为猞伽的女王!我很强。”我不悦地出手轰掉水晶宫里的一排柱子,在碎片飞舞中昭示我高贵身体里蕴藏的力量。

  “你会的。”皇兄抚摸着断裂的柱子,“你是很强,远远强过我。但是还有三皇弟。你忘了,他的母亲曾经是猞伽国力量最纯净而强大的女人,她的孩子有她的血统,天生就比我们强大。”

  “他?哼,杂种罢了。”

  “那个杂种回来了。”皇兄淡淡说,“你知道么?”

  “他回来了?”我咬着牙。三皇子在我被禁闭的时候回来了,悄悄地又声势磅礴地,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回来夺走属于我的地位。

  “是的,三天前刚来。父皇把专注力全放在他身上了。但是丽安娜,我们不会就这么把我们手里攥着的东西让给他的。对吗?我们身体里流淌的血是野性的,永远不会认输。”皇兄经常说这句话,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妖纹就隐隐泛光,艳红欲滴。

  不会让的,我手里的,死也不会让。

  比如那时我手里的天鸢,比如现在我面前的皇权。

  比如独孤风临。

  哪怕我后来知道独孤风临心里有另一个女人的影子,叫巫云。

  没什么,他们死了,我的东西就完全属于我了。

  没错,是这样。

  我是为皇权而生,我一路走来为的就是千万里的疆土之上我猞伽一国的强盛,而这强盛势必要由我戴着王冠引领。

  她美丽的妖异的瞳孔望像天空飞舞的纸鹤,嘴角露出一抹冷笑,任何人都不能成为她的阻碍。

继续阅读:第一百零五章 杀人狂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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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来风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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