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身后的关门的声音,莫如风回头看一眼,见林佳一还在,有几分意外,特原以为林佳一会趁着这个机会再次逃跑的,倒是没有想到,她居然就留下来了。
“你的伤,我不放心。”虽然是有些别扭,不过林佳一还是说了自己留下来的真实目的。
推着莫如风在沙发上坐下,林佳一满是嫌弃的将他脚上那已经绑好的绷带解开,嘟囔道:“都多大的人了,怎么就是不懂得照顾好自己。”
“没有你在我身边,即便是照顾好了自己,也没有什么用处,又何必呢。”莫如风说着,身子往后一躺,叫就顺势放在了林佳一的大腿上。
“你!”林佳一微怒,抬头看向莫如风的时候,脸颊却是粉红的,分明就是害羞的,哪里是生气。
见状,莫如风越发厚着脸皮,说道:“我这样放你也比较好包扎不是吗?”
林佳一想了想,竟然觉得他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抿了抿唇,林佳一将自己心里的不满压了下去,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拿过医药箱里的酒精,先擦干净了消毒,又倒了一点跌打损伤的药酒在手上,揉着莫如风那已经肿起来的脚踝。
脚踝上火辣辣的刺痛,让莫如风忍不住蹙了眉,不过却是没有喊出来,毕竟他曾经承受过比这要疼上千万倍的痛苦。
将林佳一从自己的生活里,硬生生地抹去,是莫如风这辈子经历过的,最痛苦的事情,如果可以的话,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林佳一想着刚才的事情,就觉得有些委屈,手上的力道也故意增加了些许。
见莫如风没有丝毫的反应,林佳一还以为是自己的力道小了,又增加了起来。
不过最后林佳一的手都已经酸软了,可莫如风却还是像个没事人一样,单手撑着下巴,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林佳一。
林佳一轻咳了一声,问道:“你难道就不痛吗?”
她说着,自己都不忍心去看莫如风那已经被自己蹂躏得发红的脚踝。
点了点头,莫如风才说道:“痛吧,但想起失去你时候的那份痛苦,我就觉得这没什么了。”
失去的痛苦?!
听到莫如风的话,林佳一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冷了双眸,将莫如风的脚推开,才冷声说道:
“失去的痛苦,你真的就懂得吗?莫如风,你不要再在我面前演戏了,我林佳一承认,我就是愚蠢,我就是无能,我就是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你迷惑,谁让我喜欢你呢,即便是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我还是喜欢你,是我自己没用,怨不得任何人!”
“可是莫如风,我的喜欢即便是再廉价,也是数量有限的,你已经消耗了我太多的喜欢,所以现在的我,不要再继续喜欢你了,我也在努力当中了。”
抿了抿唇,林佳一微低了头,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声音也有几分哽咽了起来。
“往后,遇到了还是可以打招呼的朋友,但情人,就算了吧,那天晚上的事情,刚才发生的事情,都是荷尔蒙在作祟罢了。希望你我都不要当真。”
说完,林佳一就站了起来,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般,又补充着说道:“话我已经一遍又一遍的说了,若是你不听,那就不能怪我了。”
“你想怎么样?”莫如风有些激动的看着她,“又一次玩失踪吗?”
林佳一摇了摇头,“不,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我知道消失这样的伎俩不可能再用,所以我想的是离开这里,到一个即便是你知道,但你也不会再来找我的地方……”
“不可能的。”莫如风打断了林佳一后面的话,抢话说道:“即便真的有一个让你愿意驻扎在那里的地方,我也一定会去找你。”
林佳一抿了抿唇,原本已经计划好了的话语,在这一刻,都说不出口了。
“随便吧,我言尽于此。”甩开莫如风的手,林佳一又嘱咐道:“最近几天就不要喝酒了,凉水也少碰。”
“一一!”
林佳一没有回头,不过却是停下了脚步。
“有件事情想让你帮忙一下。”莫如风低声说着。
这还是他从莫许集团重生之后,第一次对人开口,让人帮忙。
林佳一站在原地没动,等着莫如风的下文。
“南风一直在找一如既往,想要影视版权,作为南风的哥哥,也作为莫许集团的总裁,更是作为《男神》的原型……”莫南风抿了抿唇,又说道:“我希望你可以答应授权。”
眼泪无声的从脸上滑落,他终于还是承认是自己是《男神》的原型,可林佳一已经不会再厚着脸皮,说自己是那个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了。
“我知道了。”林佳一抬手,抹去脸上的泪渍,快步的走了出去。
莫如风扶着沙发站了起来,走到落地窗前看着林佳一一步步的离开了别墅,直到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影。
出租车上,一阵铃声突然响起。
林佳一拿出自己的手机,却发现并不是她的手机在响。
司机看了一眼后视镜,说道:“姑娘,你的手机响了,不接吗?”
林佳一愣了一下,这才从包里找出了自己的旧手机,来电显示:憨憨。
犹豫了下,想起临走前莫如风的话,林佳一还是接了起来。
“一一,你终于是接电话了!”憨憨急切的说道:“我知道这件事情十分为难你,但是无论如何,也就只有你可以帮我了。”
不用憨憨继续说下去,林佳一也已经猜到了她想说什么。
懒得再去拐弯抹角,林佳一开门见山的说道:“跟莫许集团的合约,明天见面的时候你带过来我看一眼吧,如果合适的话,我就签了。”
显然是没有想到林佳一竟然会突然答应,还是这么爽快的答应,憨憨愣了一下,随即像怕林佳一会反悔,又急忙说道:“好,我现在马上准备,明天下午三点,你们临大校门口旁边的咖啡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