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端,我怎么不认识呢,常在梦里,梦到你。
眉眼依然是那么的倔傲,依然是那么恰到好处的飞扬,但是如今比起过往,现在的他,更是惹人注目。
如果说林夏是水墨画,那么林端,就是清冷的寒水。
林夏总是温和,但是却有大将之风,事事能圆满地掌握着,林夏太完美了,我不喜欢完美的,我就喜欢林端那寒水一样的性格,清冷,却又是那么的聪明勇敢啊。
我很崇拜他,我们大院没有一个人能像他一样,学习这么好,还勤工俭学,还做很多很多的事。
站在我面前的林端,微微惊讶地看着我。我的出现,是他没料到。
我想,我真不该一时冲动,就跟着林夏来的。
飞烟热情地叫:“林端,瞧瞧,我的小堂妹现在出落得多漂亮。”
林端清淡的声音穿透我的耳脉:“是很漂亮,千寻。”
他的笑,还是这么的浅,他的声音,还是让我心跳得生痛着。
“千寻,Baby,你来机场作什么,接朋友?”飞烟摇着我的手:“不管不管,我是你堂姐,你得陪我们去吃饭,我这么多年没有回北京,你得带我们去吃好吃的。”
“本帮菜吧。”林端推行礼:“很久没有吃过了,一直想念着。”
“不是有火锅,你说你以前没出国的时候经常吃的,很出名的?”飞烟嬉笑着,一手勾住林端的手,宣告着她和他之间的关系。
“迟些吧。”林端淡淡一笑:“林夏来了,林夏哥不喜欢吃火锅的。”
我抬头看到林夏,然后扬起笑容,装作惊喜地说:“林夏哥,想不到在机场碰到你们,太巧了,我是来接朋友的,也就快到了。”
林夏别有深意地看着我,我哀求地看他,给我留点儿自尊吧,林夏。
“飞烟姐,下次有时间,再约你们。”
“不要不要,人家才回来。”
“飞烟,别任性。”林端轻淡的一句话。
飞烟就收起了不满,却撒娇地叫:“Bing,人家哪有任性了嘛。”
现在他,对别的女人这样说话了。以前跟我说的时候,我是不耐烦的,现在听着,心里酸楚啊。
我怎能再呆下去,我扬扬手机笑着往另一侧去,转回头,我依然笑着,笑得想哭。
飞烟在大声地喊:“千寻,我们怎么找你啊,你的号码是多少啊?”
我跑得快,装作没有听到。
他回来了,我可以,彻彻底底地死心了。
秦瑞打电话过来:“千寻,林端回来了。”
我知道,我现在就在机场,我刚才就看到他和我的飞烟姐了,他们是回来结婚的。
“千寻。”
我的沉默,让秦瑞焦急了起来。
我压下心里起伏着的各种情绪,轻声地说:“秦瑞,我知道了,以后你们都不要再告诉我林端的事。”
“千寻,你还好吗?”
“我很好。”
“千寻,如果你是放下了的,那真的是挺好的。”
“对不起秦瑞,我现在正忙着,信号也不是很好,就这样了,88。”急急地挂掉,索性再关掉。
不想再听他们说关于林端的事,我傻不傻啊,我还执守着等他的心,哪怕林静刺我几句,我也不当真。
我总是很相信,最初的爱,就是最纯的爱,是割舍不下的爱。原来,我真的是很可笑。
拿着纪小北的卡,刷起来那是一个痛快,只挑贵的,不挑对的,把我喜欢的各种名牌高跟都扫下来。
王府井这儿,一条丝巾都可以高达上万,或是几十倍。
眼也不眨地刷着,只要觉得颜色对了,只要多看二眼,就刷下来。
纪小北,你看,我是一个多挥霍的女人,没有贞洁观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你还要宠,还要护吗?
买了大堆的东西,却不能高兴一点,坐在花园的阶梯上,听着人拉二胡,听得很认真,那凄婉的声音让我却想笑。
心情,终于是好一点了。
抓了一把草数着:开机,不开机,开机,不开机。
罢了,有这犹豫的心思,其实不就是想开机,不就是想看看,他是否有短信发给我。
这一段感情,从不曾放下过啊,林端,每每念他的名字都会心疼,我这薄情的人,老天爷总会给我点儿教训的。
这么多年来,我画地为牢,我走不出写着他名字的牢。
手机的时间,一圈一圈跑着,如此的安静,我讨厌这一刻无比的安静,主动打电话去给纪小北。
很快就接通了,他压低了声音:“千寻。”
“在干嘛呢?”手指在石阶上无聊地画着圈圈。
“开会。”
我咯咯笑二声:“开会哦,万能的开会,晓得不,男人十个借口里,八个就是开会的。”
他也低笑出声:“在哪儿呢?”
“你猜啊。”
瞧吧,我多无聊,快烦快烦我。
他依然笑:“等一分钟。”
“GPS查没意思,小北,你来接我吧,就等你二十分钟,好啦现在开始算时间。你要是在这二十分钟来了,有礼物送你。”
“等着。”他爽快地应下。
挂掉电话,专心地看着时间。
二胡又拉了几首曲子,一束青白色的清新海芋出现在我的眼皮底下,我合起手机朝他笑:“十八分。”
他浓眉下的黑眸带着愉悦,亮得几乎让我不敢正视。
“礼物呢?”他开始索取了,瞧也没瞧我脚边堆着的大包小包。
一手勾着他的脖子,热情地给他一个吻。
“这份礼物,小爷喜欢。”他笑着一手抱住我的腰:“还穿着睡衣出来逛,王府井?啧啧。”“不行?”我挑起眉:“有钱就是大爷,你的卡一刷,人家管我穿什么呢。”
“陌大爷,怎么只买了这么点?怎么,给大爷省钱啊?”
“东西不在于多,只在于贵。”我笑,我很欣赏纪小北的这种大气,他对我,还真不是一般的有耐心。
他给我拎起所有的东西,却哀哀叫:“好重,重死了。”
我叹口气:“好吧,给个我拿。”
他看了看,看了看,然后将所有的东西都放左手提,抽出右手给我:“这个轻点,你拿稳这个就好。”
我握住他的手,忍不住地唇角上翘着,一天所有的不开心,都挥散而去。
“小北,今晚上去吃本帮菜好不好,许久不曾吃过了,有点怀念。我们去东直门那儿的小南国吃。”
“跑这么远?”
“去嘛。”
他拉住我的手,用力地晃一晃:“好。”
吃饭的人潮,挺多的,北京有很多本帮菜,可是就要来东直门这儿吃,因为我知道,林端会来这儿吃的。
林端是从上海到北京的,他喜欢吃本帮菜,他最喜欢最喜欢,就是来这一家吃,他说这里的味道最好。
倒是挺幸运的,不用久等就有位置了。
纪小北把菜单给我:“你点吧,我是没吃过这一类,不知什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