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一件陶就是一个生命。当你在窑前等待你亲手制的陶出炉时,就像在等待一个属于你的婴儿出世。它是崭新的。
是梵小高对我讲了上面的话。他是我心中的忍者、超人。天底下只有我一个人坚定不移地相信他是个艺术家,我在陶吧玩泥巴时认识了他。他在那里以教客人做陶为工作,样子酷得无法无天。
他做陶时总是冷着脸,而且从来不低头,昂着他那颗一看就高贵的头颅,用纤细的手指和泥巴有节奏地纠缠。他做得毫无激情,三两分钟就可以完成一只没有特征没有个性的陶制罐子。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缓缓地走向他,因为他那件纯色的衬衫上有六枚奇特的纽扣。纽扣是陶制的,泥土的原色,上面刻着不同的图案;寂寥的月亮抑或忧伤的眸子,每一颗都有一种辽远和空旷的美丽。当我获知那是他自己的杰作时,我就赖定他做朋友了。
我们是很好的玩伴,我们一样喜欢这家不休止地放黑人音乐、有咖啡机和制陶的拉胚机共同旋转的陶吧,我们一样喜欢蓝山咖啡和绿薄荷甜酒,我们一样喜欢黑夜和猫咪,我们一样喜欢地铁和霓虹灯,我们一样喜欢王家卫的电影村上春树的小说。一样喜欢泥土和陶。
可是不久之后我必须跟这位少年艺术家告别了。他的骄傲和欲望不停地蔓延,终于烧烫了他原本平和的心。于是他,十九岁却已从纯情校园里抽身离开的他,要去那个有地铁,有夜的内容,有名为“巴黎春天”的百货公司的城市寻梦了。而我,必须留在这个不太先进的城市继续着伟大而不朽的功课。
这是一个温度偏低的冬日午后。陶吧。我坐在高速飞转的拉胚机前,正视着可爱的朋友梵小高。用米兰·昆德拉的话,“一场为了告别的聚会”。我想他选择我为他送行的原因是我一直像个信徒一样崇拜他。他或者只是想在告别这座城市时要一点煽情的依恋。他在不停地安慰伤心的我。他说会在“巴黎春天”买那只昂贵的据说鼻子是真皮的小熊给我,他说会接我去玩……我麻木不仁地摇头,有点矫情地说:最后一次,再为我做一只陶罢。我感到我的内心很荒唐地触动了两个凹凸不平的字:爱情。一瞬间我愕然。就像一只猫在快乐地吃着鱼,是的,我们相处得很好,像猫享用鱼一样快乐。但是这只乐极生悲的猫一不小心哽到了那枚名叫“爱情”的刺。
很严肃的问题是这枚纯属意外的爱情之刺把这只年幼的猫弄痛了。
我看了一下窗外,提醒自己这是个适宜别离的干巴巴的冬季。我一遍遍强调给自己,梵小高不过是我身旁一颗飞逝的流星,但我还是无法否认这颗流星剧烈的光亮已经灼伤了我。
整个下午,我们合作完成了一只非常个性的陶。它纯圆,胖得发喘,只有一个指甲那么大的心形瓶口。我要求它有单薄的罐壁,因为那样在敲击时可能会有令人悸动的声音。我就是在让那机器那陶转得疯狂的时刻,悄然落了一滴泪。它滴在罐子中,逝去无声。梵小高拉起发愣的我,停下机器,他无比温柔地说:傻姑娘,陶壁再薄,烧的时候就要爆了。
我定定地看着那只罐子,怯怯地问:给我一枚你的陶制扣子好吗?于是我得到了那枚梦寐以求的刻有一段沧桑的鱼骨的扣子。我擎它在掌心,这就是弄痛了那只小猫的鱼刺吗?我喃喃地问自己。
扣子被我小心地嵌在罐子上,那只罐子立刻像戴上了高贵的勋章,显得趾高气扬。这是我们合作的陶,它将拥有我们共同造就的生命,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可以用它来凭吊过往,我可以聆听敲击它的天籁之音,触摸它泥土的身躯,让这个我爱的偶像可以及时从往事里跳出来,一如从前与我对看眉眼。这只陶里盛着我们的爱情,那无色透明的芳香气体。知道我为什么尽力将瓶口做得那么小吗?我怕这些气体飘摇着就逃逸出去了。
这就是所有我可以为我十七岁的情感所做的。
从陶做好到可烧制,大约有二十天的时间。这期间一个淡玫瑰色的黄昏:梵小高离开了。我安静地坐在窗前,在蓝山咖啡氤氲的香气中,在幻听的火车鸣笛声中,一遍遍默默同这个蹩脚的少年艺术家说着再见。
我在我们的陶宝贝烧制的时间,安静地等在窑旁。梵小高已安排好,这一炉只烧我们那一只陶,让它有一个隆重的诞生。我在漫长的等待中想象着这个圣洁的宝贝,它古铜色的皮肤,它滚圆的肚子,它身上沾染着他的气息。
然而一切在一声巨响中终止。爆炸声——来自孕育我们的宝贝的炉中。这一声是我们的宝贝在这世间唯一的声响。它爆了,碎了,破裂了,夭折了。
这场单薄的爱情注定如此脆弱。
我无法遏制地号啕大哭。因为我们的爱情爆炸了,支离破碎了。我奔向炉边,在那堆残骸中寻找,摸索。
那枚扣子。
残缺。
我再次凝望上面短短的、断裂的鱼骨。我惊讶地发现,它竟像极了一道心口的伤疤。
领衔的疯子
一
我一直都想开一家酒吧。用玻璃建得美伦美奂。透明的窗帘,可以看到同一时刻的不同脸孔。种几棵很个性的植物,有一架旧唱片机放着叫人猜不出名字的爵士乐——我不请Pub歌手做现场演出,因为直觉告诉我,他们不是纯得可以配得上我的“绿吧”的。是的,绿吧,我赋予它的名字。在黄昏之后,用绿色霓虹包围它,清亮得像块薄荷糖。咖啡机缓缓转着,将一个个温暖的梦揉碎在里面。我永远如一个过客般匆匆来去,谁都不知道它是我的。
这是我惟一一个不灰色的理想。
在我的成才史上,一共有四个人支持我这个有关开酒吧的梦。两个是我最好的朋友:妙妙,晨木。两个是宠我的老师:凌凡,小蔚。现在凌凡在最高的地方,小蔚过着最有规律的生活,晨木在搭计程车就可以看到埃菲尔铁塔的地方天天画教堂,妙妙穿着七个耳洞登着红色溜冰鞋炫在大街上。
他们都有不俗气的人生,都是生活的领衔者。但我发现这一类生活的领衔者大都是被喻为疯子的。
二
当初进美术组,纯粹是混日子的。
我和妙妙永远保持着一致性。当我们发现美术组有个帅气到使全校所有因爱美而拒绝戴眼镜的女生在两周之内全部配戴上眼镜的男老师,我们千方百计地挤进了美术组。
这位名为凌凡的男老师永远穿一件很长的纯色衬衫,从不打领带,头发及肩。两周后有一天他站在讲台上倾情地大讲罗丹时我就很自然地安排他在我心里住下了。那个迟到的秋天来到时,他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长得枝繁叶茂了。妙妙居然在这件事上,也与我一致。
小蔚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我们是她的第一批学生,很遗憾,也是最后一批。她是那种柔得可以溶化你的女孩。爱穿黑白鲜明的裙,或咖啡色的毛衣、棉褛。但是他也可以将野性的桃红色演绎得美得很平和。小蔚在上任的第三天就以一首苏轼的《江城子》彻底征服了我们。那天她一身白衣站在刮偏南风的教室门口,头发浸着夕阳的微红吹散开来。那一望我们就把她的形象定格在绝尘凄美上了。
中间种种都可以一个“缘”字带过,大家走到了一起,不再有长幼尊卑,是最交心的朋友。我,妙妙,小蔚,凌凡,还有晨木。
我和晨木的缘曲折得像海岸线,不太浪漫,但至少悠长和缓。晨木虽然与我同班,但并不相熟。后来在美术班熟络起来。只觉得他的才情盖不过偏执和傲慢,但毕竟是个使我牵挂的人。我们在学校门外的梧桐树下一起走过无数次,讲话却廖廖。有时我跑几步为拾一枚完好的叶,他就用长辈的口气劝戒我要安静。或者他是想用他沉重的严肃凝固我的热情。何苦?
我和晨木常常一起吃麻辣烫,但终究也没吃出个“爱情麻辣汤”。我总要涂厚厚的红辣椒,他看了就会皱眉。我的吃相一定很不淑女。因为他总是停下来只看我吃,眼神怪怪的。可他仍邀我,我也还是乐颠颠地前往。就是这么一种平淡而微妙的依恋。
我们五个人一环扣一环的织得像一张网:我和妙妙是雷都劈不开的知已;我和晨木被一种莫名的缘牵着;我和妙妙很欣赏凌凡,在欣赏之外,又不觉地都在迷惘的爱中沦陷;凌凡是晨木的偶像,是晨木的方向,晨木执着地画着,居然并不渴望成名,只是想做一个凌凡一般的人而已;我们三人同为小蔚的最爱和最好的学生,我们惊诧于有小蔚这般柔美的女子的存在,疼惜着她,像对待稀有动物一般保护着她;小蔚和凌凡之间晃若缘系三生的倾城之恋更是上演得轰轰烈烈,只是来去太匆忙。
三
十月,我一人去了囚着小蔚的疗养院。位置很荒凉,依着一座颓废的山,不知一季会有多少迎着灿烂绽放的花,失望寂寞地枯萎离开。而且树木太高,置身的人几乎窒息。我捧了一束粉紫色的勿忘我——事实上由她的病情来看,她已然忘了我。隔着玻璃窗,我看到了一身素白病号服的小蔚。她靠着水蓝色的窗帘倾斜地站着,玩着一根狭细的灰绿色叶子,手指绞着叶茎,出奇地专注。我敢肯定她是我见过的最安静的疯子了。我觉得此刻的她依旧很迷人,依旧顶着圣女的光环。我无法靠近她,因为一群怒视我的疯子不允许。小蔚俨然是他们高高在上的、不可侵犯的公主。
就是这样的,小蔚安静地坐在他们围的圈子中,旁若无人地玩着纤草,疯子们的步步逼近迫使我退出房间。我绕到后窗,将勿忘我轻轻放下。小蔚看到了,浅笑着过来取,——她还是一如从前地爱花。她的眉目已不再系着哀怨,看来如婴孩般纤尘不染。
然而我蓦地从她的纯净中找到了自己埋藏很深的的邪恶。我无法遏制地使对她的恨跳出内心,直到此时,我才发现,我恨。我甚至想用手指钳住她雪白的颈子。可是我听到凌凡在我的体内呐喊,阻止我。——我答应过凌凡,我很乖,我得听他的。
我什么也没做,除了离开。背影淹没在小蔚四散开来的笑意中。
四
凌凡现在在天堂,——我所知道的最高的地方。这很便利他画,因为他什么都看得到了。
小蔚给了凌凡一杯毒酒,她一定是笑着劝他喝下,——没有人可以拒绝小蔚的笑容。
凌凡就如此轻易地死了。
小蔚准备了两杯毒酒,她乐意追随他。可她还没来得及去,已经疯了。她就去不成了。他就注定要孤单了。故事这样落幕,可我们却被他们的故事溅得浑身是血。
小蔚在那晚午夜打电话给我,我问她为什么不睡,她说马上,但可能会睡久一点,要我帮她请明早的假。次日我想起她的怪异时,凌凡的葬礼将至。我想小蔚给我电话时,凌凡已在去天堂的路上了,很可能只到了半路上。
我和妙妙在得知噩耗的当晚,相拥睡在了一起。我们喋喋不休地讲话,泪水一发不可收拾地洗着脸。妙妙说她恨小蔚。然而痛苦已使我不懂得什么是恨了。妙妙问我,凌凡没事吧。我说没事,去天堂的路会很平坦。我也问凌凡会不会走得很痛苦。妙妙答,他的走是好事,我们不都说看着他这样完美的人一点点老去是很可怕的事吗,现在他永远不会老了。我哭着笑了:他不老了,真好。
第二天,我和妙妙没有去学校。妙妙把我从可怕的血色恶梦里拉起来,帮助我套了一件纯黑的衣,替我很认真的洗了脸,带我上了街。她永远比我坚强。
妙妙说,就让我们最后一次、最彻底地追溯他吧。她先带我去了学校对面教堂,那里是凌凡最常去画画的地方。他并不信仰天主,他不祈祷,也不做礼拜。但他在教堂面前总会格外安静。他画不同角度的教堂,画不同时刻的教堂。他画的教堂如小蔚一般美得飘渺,美得不真切。教堂太静了,我一时间迷失了自己。我在近乎停止的思绪中翻到了“天堂”两个字,于是欣喜若狂。大概天堂就在教堂的上方罢。我想或者可以听到凌凡的声意。最后我沮丧地告诉妙妙,我尝试着飞越人间和天堂的界线,可惜还是失败了,快带我离开。还是晚了,这时教堂的钟声响彻云霄,我错愕地哭了。
后来我们去了凌凡喜欢的酒吧。“燃情岁月”在下午时分通常很寂寥。我要了酒,不太烈但足以醉的酒。
凌凡喜欢酒吧。他每每都坐在高脚椅上,并不喝酒,只是专注地看酒的清澈,待最后要离开时才一饮而尽。他带我们过来,给我叫的是名为绿薄荷的甜酒,像糖水一样好喝。他就叫我糖水丫头,笑我的纯。我知道凌凡一定喜欢可以喝烈酒的、有阅历的女子。小蔚太弱不禁风,没有霸气和骄傲。而我和妙妙不过是他不谙世事的小妹。
这时晨木推门进了“燃情岁月”,很亮的一束光照得我的悲哀无处躲藏。他坐下,要了一杯“黑方”。他在同妙妙讨论小蔚的心理。他说小蔚虽然有柔弱的外表,但内心渴望征服凌凡,有着最强的占有欲。死是一种占有和征服吗?妙妙问。我不插话,也不专注听他们谈话。但我还是听出晨木显然也被击垮了。他甚至打算放弃最爱的美术。我听到妙妙可怕的预言,她诅咒小蔚今生来世都要不休地受苦。我看到了一个自己不熟悉的用仇恨重新书写的妙妙。我无法恨,小蔚透明的微笑让我相信这是一次意外。我透过咖啡色的灯光看着墙壁上一幅张牙舞爪的鬼的画。冲我笑呢,他。谁?凌凡吗?
后来他们叫我。我不应。星蓝,讲话。星蓝!晨木无限温柔地唤我。我回身已满脸是泪,我冲他大吼:叫我糖水丫头!
五
那天小蔚上了晚报的社会版。
我在报摊旁看着每个买报的人。他们即将看到不明内情的记者笔下那个暴力的女巫似的小蔚。我想解释给他们听,我们的小蔚有多善良,她连没人要的弃猫也收养。真的。事情发生在五月。当我们明白这件事潜伏的灾难时,中考伴着特大的雨季到来了。我们三人无一幸免地失败了。我没有怪罪小蔚,因为三年里她也教会了我很多。
晨木那很有面子的老爸,帮他实现了去艺术之都的求学梦。他将在冬天到来时体面地离开。
妙妙一天比一天颓废,她是个极端的人。小蔚的做法让她得出两条结论:人都虚伪;知识没用。她不再信任何人,像一只受到重创的刺猬。她上了职业学校,但只读了几天。
我复读了。
我收养了小蔚收养的弃猫。它叫酋长,很老,跛脚。
那个伤心的暑假,我、妙妙、晨木都不常联络。晨木偶尔来看酋长,他很喜欢这只一无是处的猫,我也是。因为它是我们五人惟一的共同财产。
在那段日子里,我觉得凌凡又如从前一般住到了我心里,时刻与我对话。可小蔚那无孔不入的玄妙的淡笑会打断我们。
七
复读的日子我很乖,不像从前那么张扬。我不与外界联络,但凌凡例外,他在心里支撑着我。
圣诞节时晨木约了我,他要走了。我们没有找到妙妙。妙妙彻底消失了!
我和晨木在一家很热闹的商场见面,地方是我选的,我认为热闹可以冲淡分离。晨木在这半年里又长高了,穿着一件灰白色的长风衣,我必须承认他很吸引人。我忘记了自己的衣着,只记得围了条火红的围巾。那是我半年来,第一次穿红色。
他一直交代我要做的事。诸如寻找妙妙,好好学习,忘记过去。他说得很亲切,不像从前那样轻狂。我怕哭,我已经半年没哭了。所以我看着他的眉毛不太倾注地听。我才发现他的眉毛那么好看,顺畅地像道流水。我开始数他的眉毛。我数到第二十二根时他打断了我。星蓝,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谈话,认真点好吗?你不再回来了吗?我怯怯地问。他说尽量不回来。但他很快抬头看我——他关心着我的表情。他补充说,但可能为看我而回来。
我就在那一刻肯定了晨木一直喜欢我。因为那一刻他的表情美丽得经典。我感到一种满足,或是感激。我冲动地想讲给他听,讲凌凡在我心里的入住,讲对小蔚挥之不去的思念,讲我失掉了最珍贵的妙妙。我想说说我的“绿吧”,里面挂满他和凌凡的画,我想我们一如从前地聚会,我可以喝着绿薄荷被叫着糖水丫头。我想再和妙妙一起去淋雨,在空旷的篮球场高唱,得到他和凌凡的喝彩。我想和小蔚一起穿桃红色,我想再被人看着不淑女的吃相吃下辣透了的麻辣烫。
可是是道别不是吗?要晨木带上这么沉重的悲哀飞去巴黎吗?爱也不是理由。
他又再三强调好好照顾酋长。然后我们道别了,在商场三楼。我们没有沿用任何一部电影或小说的道别方式,比如《东京爱情故事》中很经典的一起回身,一起数着步子背向而去。我也没有心虚地挂一个赤名莉香式的微笑,我们也没有欲言又止地叫住对方。就是最简单地,道了声再见,我上楼,他下楼。
我不慌不忙地到顶层的餐厅里要了一份包括一杯咖啡两块点心的下午茶。我还安静地听完服务小姐诸如祝您用餐愉快、圣诞快乐的套词,然后在靠窗的位置坐下。圣诞节,窗子涂满色彩。我从透明的地方看出去,刚好,晨木走进我的视线。我是算好的,我对晨木的走路速度了如指掌。
我突然间发现晨木长大了,很有些凌凡的气韵了。他的长风衣在大风里舞得很好看。这时餐厅里响的是莫文蔚的《阴天》,我喜欢她不规矩的声音。她在唱:总之,那几年,你们两个没有缘!这弄哭了我。再见,晨木,我喜欢和喜欢我的人。再见,我听见心里凌凡也对晨木说。
八
我和妙妙没有重缝。我疯狂到她可能去过的地方贴满寻人启事。我也听了许多关于她的传说,她爱穿红色旱冰鞋,打了七个耳洞,梳着十七条辫子——她的年龄。她做了我一直没有好感的Pub歌手,她也可以喝我不敢喝的烈酒了。
她爱着凌凡,恨着小蔚。她惟有躲避开我,离开从前的圈子,才可以彻底遗忘。
九
我喜欢村上春树的小说。但并不是最喜欢《挪威的森林》,而是喜欢有些乏味的《寻羊冒险记》。因为我在这本书的第280页看到了一句主人公与他的朋友的对话:
“你已经死了吧?”
“是的,我是死了。”
我愕然。这正是我与凌凡的对话。每次我和凌凡谈话一直讲到我怀疑他还活着,我就问:凌凡,你已经死了吗?他干脆地答:是的,我是死了。然后消失在我周围的空气里。然后我听到碎片声,不知道是什么碎掉了。酒杯?我那玻璃的“绿吧”?或更重要的东西。
我终于明白死亡是多么不朽的事了。
十
一年后,我过上了迟来的高中生活。酋长死了。老死的,有一天突然在梦中睡去了,不再醒。死得很安详。我甚至是高兴的,因为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样一个死亡。
一个人的生活很乏味,不再有大悲大喜,不再是生活的领衔者,但也不会“很受伤”了。
我在E-mail上对晨木说:戏散了,我所能做的,只有主演自己的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