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还是停在了七年前的那个巷口,周围的一切景物居然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看着这熟悉的景象,我的脑子像放电影似的回到了十九岁的那个春末,一切的回忆都清晰如昨。望着那满墙的枝藤叶蔓。
“是不是觉得好像一下子就回到了过去,一切都没有改变。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相同的场景,还是你和我。”他的声音居然平静地没有一丝风云,就好像述说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过往。
看不得他脸上的云淡风轻,我略带讥讽地说道:“表面上的东西是没有变,但是本质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我有了一个儿子,而你有了一个妻子。说完推开车门,抱起诺诺下了车。
“你可真会煞风景。”他把车子锁好,拿出了烟,用打火机点上。泛着莹光,铮亮的金属打火机在他的手里“咔嗒”了好几声,才点着火。他呼烟的姿势很娴熟、优雅。香烟被他夹在两根修长的手指之间,袅袅的白色烟雾从他的指间缭绕升起,骨节很分明,夹烟的两根手指很稳定。过了一会儿,他才把烟放在嘴里轻吸一口,又很快地把手垂下,手腕微微地往上扬起一些,拉起了手臂和裤子的距离。
我们就这样静静站了很久,直到我感觉到了手臂因为负重产生了酸胀感。我把诺诺往上抱了抱,想要把他的头放到我的肩膀上去。
“别动,我来抱。你这样弄来弄去会把他弄醒的。”说完,扔了烟,用脚捻灭,就伸手过来把诺诺接了过去。
我没有拒绝,他是孩子的父亲,虽然他们并不知道,但是血脉亲情是怎么样也阻隔不了的。林培希现在不知道诺诺是他的孩子,都能够那么喜欢,甚至爱护。等到以后见多了,相处久了,难免不会察觉到一些蛛丝马迹。何况我也不能保证,我是不是能够保守这个秘密一辈子。诺诺现在一直以为赵卓一就是他的爸爸,但是长大了呢?长大了万一他要找爸爸呢?我不可能让赵卓一扮他一辈子的爸爸呀!在这个问题上,我一直是在扮舵鸟。我总想只要现在不把诺诺从我的身边夺走就好了,长大了我就告诉他谁是他的亲爸爸,反正长大了他也不可能只属于我一个,他会谈恋爱,结婚生子,但是现在我不能让他离开我,没有了诺诺我就会像鱼儿没有了水。所以,只要他现在在我身边就好,将来的事情谁都无法去掌控,我也不愿意去想那么遥远的未来。
林培希抱着诺诺在前面走,他的手臂确实比我强壮有力得多,时不时地腾出一只手来把敞开的衣服掖严实。从旁人的眼睛看来,这是一副多么温馨的画面啊!慈爱的父亲,可爱的孩子,后面还跟着一个温柔年轻的妈妈。看着从身旁走过的人们,投来的羡慕目光。我也在想,如果我没有离开中国,如果若水还在,如果我和林培希结了婚,我们是不是就会一家三口,很平淡却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们是不是能够像现在这样安静和谐地走进城市的林荫小道或者街头巷尾,去接受别人投来的艳羡目光。可惜,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如果,现实永远比如果来得残酷。
我只愿这条小巷子没有尽头,就让我们三个人相携一路走下去。
“发什么愣?到了,按门铃。”林培希的话打断了我的臆想。
是付哥亲自来给我们开得门,看到我们的一刹那,他有瞬间的失神,很快他就亮出他招牌式的爽朗笑声。
“妹子,几年不见,还记得付哥家的路怎么走?”
“当然记得,你看我这不是来了吗?”我俏皮地跳过门槛,蹦了进去,现在穿着八厘米的高跟鞋,我也能够健步如飞了。
“你小心点,穿着高跟鞋呢?”林培希的话在门外响起,声音里隐约有一丝责备。
“没关系,别说这样原地起跳,就是让我到外面去跑两圈,也不在话下。”说完,习惯性地冲他吐了吐舌头。
“是吗?这样看来,你在英国倒是真长进了不少?”淡淡地话语,却让我瞬间清醒。我怎么能够因为看见了熟悉的人,熟悉的物,就忘记时间已经过去六七年了呢?我已不是十九岁的李依洁了,我现在是一个叫李诺的小朋友的妈妈。我离开这里已经整整六年了,我在一个叫英国的地方,学会了穿套装,学会了穿高跟鞋,学会了对着别人优雅地笑。想到这些,我很惭愧地低下了头,等我重新抬起头的时候,我就已经变成了那个端庄娴淑的Petal了。
“付哥,你好,六年不见,风采依旧啊!”我露出很迷人、很职业地笑。
这回换付哥伤愣愣地了。林培希却从鼻孔里发出两声冷哼。
“付哥,你有没有客房?我想把诺诺放床上睡去,抱着睡他会不舒服。”
付哥这才发现林培希手臂里正抱着一个小小孩,眼珠子瞪得老大的看着林培希,就是在看一个怪物。
“别看了,如果我儿子看到你这么一个怪伯伯看着他,他会害怕的。”我出声打断了付哥的胡思乱想。
“你的儿子?”付哥难以置信。
“怎么,不像我。可是他千真万确是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我亲眼看着的,不会错。”我打趣道。
“你这么小小个,能生出那么大一宝贝?”他还是不相信,以为我忽悠他呢?
“付哥,你可真逗,谁刚生出来得时候会有那么大个的?”我笑。
“不是,我当然知道,生出来的小孩个子小。我的意思是你才多大年纪呀,你儿子就那么大了。”
“我儿子五岁多了,可不就这么大。”我很随意地打量着院子里那口井和那棵枣树,发现它们依然像六年前一样一点变化都没有,“付哥,你的枣树怎么一点个子都没长啊?”
“它长到一定程度就不长了呗!这跟人是一个道理。”付哥替我答疑解惑。
“噢,是这样啊!”我作恍然大悟状。
“李依洁,你说诺诺多大了?”林培希正瞪大眼睛看着我,极其认真地问道。
看着他那严肃的表情,我的心里莫明的有些紧张。
“五岁,怎么了?”
“你刚才可不是这样说的?”
“我刚才是怎么说的?”
“你说诺诺五岁多了。”
我的心里终于在关键时刻觉醒了,我在脑子里快速地搜索着应对的措施。支吾其词,蒙混过关。拼死抵赖,拒不承认。还是干脆就装着刚才的话没有说。
“他就五岁多了,怎么着?”在还没有想到应对的措施前,我的口气要很强硬。
“怀个孩子得要十个月吧?”
“这是常识问题,林大少,你不会不知道吧!”付哥似乎看出我们之间有些剑拔驽张,想要打个哈哈缓和气氛。
林培希不理他,把诺诺递他手上。
“找张床把孩子抱去睡,千万别弄醒了他,他感冒了,让他多睡会。”叨叨地吩咐,样子像极了一个溺爱孩子的父亲。
付哥气场不足,抱着孩子灰溜溜地上楼去了。我也顶不住压力,拔腿就想跟着跑,嘴里还特理直气壮地说:“我去看看。”
林培希伸出手一把拽住我的胳膊。
“付哥能搞定,用不着你去瞎凑热闹。”
他的手上无意识地使上了劲,我的胳膊被他拽得生疼。
“你弄疼我了。”我边说边掰他的手。
他看到我脸上的痛苦表情,倏地把手松开,却怕我逃跑似的揽住了我的腰,姿势暧昧之极。热热的呼吸就这样直蹿我的脸颊脖颈,陌生又熟悉的男性气息,让我的呼吸变得有些紊乱。这真不能怪我,已经六年没有这么近距离地靠近男人,身体正在做出他的本能反应。
“你那么紧张干什么?”林培希松开我,脸上是挂着一股莫测高深地笑,语义好像还带双关。
“谁说我紧张了。”我死鸭子嘴硬。
“你这种反应和七年前,我第一次抱你的时候一模一样。这几年你是不是没有被男人碰过?”
“瞎说,没被男人碰过,哪来的小孩。”我决定将瞎话进行到底。
“是吗,那你说说孩子的爸爸是个怎么样的人?”他靠在墙壁上,屈起一条腿,随意地搭在一级台阶上,嘴角往上勾着,痞痞地。
“不用你管。”
“好,我不问。那你说说诺诺到底多少岁?”
“五岁多。”
“五岁零几个月?”他倒打破砂锅问到底。
“五岁零六个月,怎么了,一到英国就怀上了,不可以吗?”这倒是实话,按照产期的推测,诺诺是我在离开A市前的几天怀到的。所以我才会在英国呆了一个多月后,意外被发现怀孕了。
他上扬的嘴角明显的僵硬了起来。
“你就那么耐不住寂寞,一到英国就找了男人,还生了孩子。”过了很久,他才从牙缝间挤出那么几个字。一张俊脸罩上一层严霜似乎能把天地之间的一切都给冻住。
我不由自主的瑟缩了一下身子。我知道他很生气,就是不知道后果会不会很严重。悄悄往后挪了挪身子,让自己站到了一个便于逃跑的位置。
“那我在你心中到底算什么?”他深吸了一口气,尽力使自己的语言听起来更平静。
我转过头不看他,我怕自己看到他眼神里那一抹细微地受伤时,会忍不住把一切都告诉他。我不能失去诺诺,诺诺是这六年来,我能勇敢生存下去的唯一理由。
过了将近一个世纪那么久,他转身蹬蹬蹬地上了楼。
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长舒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他并没有动手打人的坏习惯。
“杵在那干什么,上来,我有话要跟你谈。”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他在楼下居高临下地喊。
我有些蒙,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于是,仰想头,呆呆地看着他。
“看什么呢?林大少叫你上去。走吧,走吧,开饭了。”付哥系着条围裙,手里端着两盘菜,在我后面吆喝道。
“付哥,你的生意是不是做不下去了?怎么沦落到自己端盘子。”我嘿嘿笑道,颠颠地跑在前面。
“我这小屋生意倒挺好,还不至于请不起人。但是林大少有要求,凡是他来,不能让小姑娘进他的包房。”
“为什么呀?”
“唉,现在的小姑娘到哪去找一个不花痴的呀?每次他来,小姑娘们是一个又一个走观灯似的往他包房跑,不是端茶就是递水的。后来那大爷烦了,就给我下了禁令,若还有姑娘出现在他的方圆三米内,就唯我是问。你想啊,现在花钱的哪个不是大爷呀!生意经上不是还说,顾客是上帝吗?上帝都发话了,我一介凡人能不听他的么?何况他不但是大爷,还是财神爷。一个礼拜总得往我这儿砸个千八百的,我当然得当神似的把他供起来。”
“嘿嘿,付哥,你就是为人民币折腰的典型代表,与古风相悖哦?不怕陶渊明老先生从古墓里边跳出来踹你两脚。”
“无妨无妨,不就是混口饭吃吗?老祖宗们能理解。”说完自己就哈哈大笑起来。
看着他那爽朗乐观的劲头,我的心情也豁然开朗,多云转晴。
“看样子,你的心情挺好。”等付哥摆好饭菜,斟好酒退了出去之后,林培希眯着他那狭长的桃花眼看着我说。
他的眼睛其实真的挺好看,眼神也不是很锐利的那种。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他一眯缝起来,我就会有一种不祥的感觉,特有压迫感。
“别介,您千万别这样看着我,太毛骨悚然了。”
“是吗?怕是你做贼心虚吧!”
“我有什么好心虚的。”我矢口否认。
“你确定你没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他把身子往我的方向探了探,盯着我的眼睛问。
“没有。”我的眼神有些退缩,“真的没有。”我的语气有些僵硬。
“没有就好。”他把身子恢复到正常的位置,我觉得全身顿时感到一阵轻松。
“吃吧,都是你爱吃得菜。吃完了,我还想跟你聊聊。”他很随意地往我的碗里夹肉丝,亲切自然、从容不迫。
暴风雨前的宁静,绝对是暴风雨前的片刻宁静。林培希的修养绝对没有好到,听到前女友刚离开他就泡男人的这种地步。最起码对我,他的修养不会有那么好。
“说吧,林培希。你究竟想到跟我谈什么,先谈,谈完了再吃也不迟。”
“先吃吧,吃完了再说。”
他越是叫我吃,我就越吃不下。干脆放下筷子,看着他吃得不亦乐乎。他看起来味口极好,吃得很畅快,很快一碗米饭就被他吞下了肚。吃完他把碗习惯性地递给我,以前我们住在一起的时候,吃完一碗还要添饭的话他就把碗递给我。看着那只伸过来的手和那个空空如也的碗,我的大脑有瞬间的失神,忘记伸手去接。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几秒,似乎才反应过来,尴尬的正要往回缩。我一把抢过那只碗,满满地装了一碗白米饭递给他。
“依依,你也吃点吧。付哥的手艺越来越好了。”他的语气终于柔和了下来,有了一些些以前低声诱哄我多吃一点的味道。
“好。”我端起碗,拿起筷子往自己的嘴里扒饭,心里却涌起一股酸酸甜甜说不清楚的味道。
吃完饭,他自己轻啜了一口酒,却给我倒上了茶。
“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我洗耳恭听。”
“做我情妇吧!我给你五十万。”
我霍地站了起来,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他。我可以接受他的指责,可以承受他的指控,但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对我进行这样的侮辱。
“怎么,是不是觉得太少了。也是,这是六年前的价,现在应该涨涨。”说完,他点燃一根烟,靠在红木椅背上深深地吸了一口,“你可以加价,只要在我能接受的范围。”
“林培希,你觉得我像很缺钱的样子吗?”我冷冷地开口说道。
“不像。不过,难道你不爱钱吗?”
“我爱钱,但是还不至于爱到出卖自己。”
“也是,你不会卖自己,你只会卖别人。”他的话里充满了嘲讽的味道,既像针对我,又像针对自己。
“林培希,你把话说清楚,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你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最清楚,我没有义务提醒你。”说完狠命地吸了一口烟,左手握拳,关节突出,手背上的青筋也清晰可见。
“我做什么了?值得你哪五十万来侮辱我!”
他抿紧嘴唇不理我。
“钱的事情我们以后可以再商量。这是钥匙,你不用每天过来陪我,我需要的时候会打电话给你。”说完,把一串钥匙扔到我的面前。大大的钥匙圈上,挂着一个很Q的灰太狼,是我以前常用的那把。
“不用那么惊讶,我把那房子买了下来,用的还是你的名字。等我们分手后,那房子也归你。”
死一般的寂静。我像一个突然失语的人一样,想要张嘴说话却发现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你也可以拒绝。不过,你要仔细掂量一下,你能不能承受拒绝的后果。”
看着我仍然一言不发,只是面无表情地站在那,他接着往下说。
“AD酒店刚在中国立稳脚跟,现在如果能够接下市政府的那个大案子,艾伦总经理在总部的地位就能够直线上升。这对他的职业生涯来说,可是很浓墨重彩的一笔。他都已经三十八岁了,如果还不能做出什么成绩来,一辈子最好的成就也就是A市分部的总经理了。李助理,你说是不是。如果哪天我心情很好地请他吃顿饭,并告诉他,他的得意爱徒兼知己好友就是他升职路途上的绊脚石,不知他会作何感想。想想,正是他把你从总部调回来的吧?啧啧,他倒是可以很好的学会一个成语,那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知道你以前有没有教过他这个成语。好了,我的话说完,就看你的态度了。只要你点头,我就会让凌风退出君临与AD的竞争;如果你摇头,那么,对不起。我会让你们AD一点好处都捞不到,甚至我会让它在A市无法立足。”说完,他欺身靠近我,把嘴贴到我的耳朵上,“相信我,我能够做到。”
我颓唐地坐到了椅子上,浑身虚脱无力,说不出是惶恐还是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