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金丝雀剑
天域孤城2018-10-26 07:193,292

  “你才是小子呢,还说我,本座已经两百多岁了。你在我面前,就是一个小毛孩。”它不服气的,据理力争。

  但是有屁颠屁颠的讨要修炼之法。

  献出辛苦找来的灵果,讨好金荣。

  给了它一些点拨,自己悟去吧。

  “少主,我也要去救倾舞。”大壮如今身体更加的强壮,浑身都是肌肉,举手抬足都展示着力量的强大。

  “你不能去,霸主级别的对战,你去了没多大作用,而且独眼婆婆需要你照顾。难道你想留她一个人在这里,被妖兽吃掉吗?”

  已经十五天过去了,不知道倾舞怎么样了。

  如今已经提升了境界,辟升境界。成为霸主地位,是时候去风城闯一闯了。

  “少主……我。”大壮结巴。

  “好了……”挥了挥手,打断了大壮说道::“我带着飞鹤前去,答应你,只要倾舞活着,我一定将她带回来。你要在这里,照顾婆婆有问题吗?”

  “没问题……”大壮大声的说道。

  风城,一个高大,久负盛名的城池。乘骑烈火飞鹤,两天就能抵达。

  然而,穿云破雾的飞行了两天半,不得不下来。距离越近,越是危险,周围都是风城的势力。

  提早被发现了,并非是一件好的事情。偏僻的地方,潜行行走,距离凤城一百公里有一座大山,烈火飞鹤藏匿在其中。

  只要几个呼吸,就能赶到风城,进行支援。到时候,金荣会传音给它。

  金荣独自一个人出发,一路上斩杀了不少妖兽。夺取珍贵的东西,化成猎户。

  来到风城,仰望它,高不见头,稳稳地矗立在哪儿,不可撼动,一种磅礴的厚重的感觉。

  人站在它的面前,就像是蚂蚁与大象的区别。一块块巨大的石头,完美构建。

  下方石头乌黑,留有各种痕迹。刀剑等,尤其是兽爪,窟窿。可见它的历史,也是一种沧桑。

  “嘿,小子你到底进不进城,呆呆的在哪里干嘛?挡着路了好吗?”有人在后面催叫。

  “哦哦。”金荣一阵尴尬,第一次见到风城,一时失神。

  “小姐,又是一个猎户小呆子,第一次来风城,被震撼住了,才挡住了路。”香车内,一个少女轻声的带着嬉笑说道。

  实际上,路口很大,只是进城的人和车太多了,造成了拥挤。侍卫都热血境界,灵识异常的强大。

  哪怕一点异常,也逃不过他们的灵觉扫射,然而,金荣比他们高一个境界,又如此年轻,不会引起如何的怀疑。

  内敛了其实,与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随着人潮,各种检查。进入风城里面。顿时,一排排繁荣宫殿,出现在眼前。

  地上也是大石块铺垫,十分的平整干净。宽阔的很,几百两马车,并排驰骋一点问题都没有。

  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游荡了半天,终于碰到了一处收购猎物商铺。兴高采烈的将身上的毛皮啊,犄角啊,心脏啊,等放如柜子上面。

  收购商人的店员看到这些东旭,顿时眼睛亮了起来,无疑虽然算不上珍品,但是都是好东西。

  爱不释手。

  检查完毕以后,瞬间落下脸来。

  “这些都是你猎杀的?八角犀牛,可是力大无穷,不是热血境界的无双者。很难杀死的,你一个人能猎杀它?”

  八角犀牛的确力大无穷,但是那有怎么样?一击必杀而已,在霸主面前,蝼蚁而已。

  “不是,,我们设下陷阱。我们全村的人一起围杀的,然而依旧死了十几个壮年,才将它杀死的。”金荣伤心的说道,同时流下了眼泪,难过至极。

  “得得,我知道了。”店员最怕看到这个了,原本还想坑点,人家都死了这么多人了。

  看金荣模样,摇了摇头,让还是少年的人。带着如此珍贵的东西,前来卖钱。

  可见,他们村壮年真的是死了差不多,不然肯定是很多壮年前来。

  这可是,一个村子的生计。这种事情,他见到多了。

  算了算。

  “总共一百金……”店员正声说道,并未少算。

  “我卖……”金荣急声,擦干眼泪,收起沉甸甸的金币。连胜感激,被嘱咐小心收藏。

  离开了收购猎物的商店,他一路向前荡着。那里人群最多,就去那里。

  进动了买衣服的商店,买了合身的白色长袍。顿时,从猎户小子,变成了一位翩翩公子。

  看到了,一处兵器店。随意逛了逛,店员热情的介绍。

  “少爷,这个刀好啊。这个刀可是占过霸主凶兽的鲜血的。是以前了不起一个猎户猎刀,你值得拥有。”不断的献殷勤,说起来眉飞色舞。

  挥了挥刀,感觉呼啸空气,的确是一把好刀。

  “多少钱?”

  店员伸出一根指头,笑吟吟。

  “一个金币?”金荣惊讶,这么便宜。然而很快看到店员,摇了摇头。

  店里面也有很多看或者买兵器的人,大多都是年轻人。顿时,很多人嗤笑。

  “真是好玩,那可是钨钢制作而成的,一个金币?太搞笑的吧。”

  “呵呵,我只能说,他是一个根本不懂兵器的小子。”

  “一百金币?”金荣蹙眉,再次开口。得到的答案,再次是后定的。

  “少爷,我只能说‘呵呵’……这可是乌金制作而成的,而且占过霸主兽的鲜血,低于一百万金币不卖。”店员不屑的眼神。

  “啊……这么贵,买不起,买不起……”大惊,如扔滚热的炭火一般,扔给店员。

  众人大笑,一百万金币,超级富豪家族才有。

  这个钨钢到,是镇店之宝。其实,店员看到金荣一看就是一个新手,故意戏弄他的。

  “那少爷,你大概买多少钱的武器?”店员还是有职业道德的。

  “大概,一个金币,最多不能超过两个金币……但是,你可不能坑我,我需要一把削铁如泥,好看的剑。”金荣想了想说道。

  很多人,抿着嘴,暗暗的偷笑。

  一个金币?能买什么兵器?这不是那种销魂楼中,假把式“才女”们,才用的东西。

  “哦,明白了。”店员点了点头,转身走了,在里面捣鼓了一阵子,出来了,手上多了一把玉色发光的宝剑。

  众人看到这把剑,纷纷侧目,眼神流露出,果然是这样的意思。

  拿着这一把剑,金荣试了试,感觉还不错。制造细致,光泽锃亮,。最主要的是它的剑鞘,白玉发光,上面雕琢着一只美丽的金丝雀,栩栩如生。

  与他的气质和相符,公子配玉色宝剑,绝配。

  “这个剑绝度适合少爷您这种身份,好看,锋利。”

  “恩,这把剑不错,只是价格……”金荣一副犹豫,意思是你别坑我,我可是识剑的人。

  “绝对不贵,一个金币就好,我们店就剩下这一把了,不然最少两个金币……”店员一副亏死来的脸色。

  “好……”抛出了一个金币,虽然钱少,但是气势不能输。

  金荣离开了,店内很多人憋不住了,顿时哈哈大笑。

  “真坏,这可是白面的象征,你这样做真的好吗?”有人问到。

  店员委屈:“我也是没办法啊,他一两个金币就需要好看与削铁如泥。想了想,符合条件的只有它了,最后一把了。”

  “哎,想当年,风靡一时的金丝雀剑,如今都消失了。真是为难了,那些寂寞难耐的贵妇了。”有人这样说道。

  “可惜,可惜,我还是喜欢金丝猴剑。”有人抬头想了想说道。

  “废话,你是男的当然喜欢金丝猴剑的主人。”

  这把剑佩戴在身上,顿时感觉自己高大尚。一个金币,买了一个如此好看的长剑,镶嵌这金丝雀的白玉剑鞘,这种好事,那里才能找的到?

  但是感觉又怪怪的,街上很多人别样的看着他。有的还指指点点。

  “兄弟,你们这是去干吗?”看见一群特殊的人,前往一处地方。

  这些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而是身怀绝技。有的带着笨重的大刀,有的一身结实的肌肉,有的瘦小但是给人一种无比灵活的感觉。

  金荣好奇,后者脸皮,拉着一个长的还可以的少年,询问着。

  “这你都不知道啊?刚进城的?”少年银色长袍,一表人才,气息内敛,眼睛贼亮。

  “是的,是的,兄弟真是慧眼啊,我就是刚进城来讨生活的。”金荣点头,连连说道。

  “难怪。”银色长袍少年,一副我早就看出来的模样。

  “廖小姐招收门客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少年靠近,小心的说道。

  “廖小姐,那个廖小姐?”金荣迷惑。

  “我去,你真是白痴啊,风城这么大,就只有一个廖小姐。那就是城主之孙女。”银色长袍少年,翻白眼对金荣说道。

  靠,谢老头居然还有孙女,顿时眼睛亮了起来,他不是掠走倾舞吗?我要掠走他孙女。

  “喂喂,小子,你流口水干嘛?廖小姐这种身份的人,可不是你这种的人可以打主意的。”看到金荣眼睛发亮,留着哈喇子,顿时引来银色长袍少年的猜想。

继续阅读:第二十七章 混个门客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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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魂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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