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一日三餐,都有人打点得好好的,还变着花样做各种美食,衣服也有人洗,洗澡水有人放,大约除了不能代劳的,其他的事都不需要自己动手。
文铮觉得自己完全成废人了,每天过着猪一样的生活。
人的意志大约也是这样消磨殆尽的。奢靡的生活,让你变得慵懒,散漫,于是,每天除了吃喝,闲逛,再想不起其他照做的事。
而人的习惯同样也是这样培养出来的。日复一日,让你习惯了有人照顾,慢慢就忘了要远离这些让你意志消沉的享受。
在乡村里生活了一个月,文铮已经隐隐感觉到自己对她的依赖。
有时候早晨起床,找不到要穿的衣服,他还要扯着嗓子问她,“林艳,我今天穿的衣服呢?”
林艳总会第一时间把他的衣服拿出来,解释说:“这两天天气不好,衣服闻着有些霉味,我拿出来烘一烘。”
文铮点了点头,看着她抖开一件衬衫,要给他穿上。
他迟疑了一下,顺从地伸出手。
林艳像个顾家的妻子,体贴地给他穿好衣服。扣上扣子,温柔地注视着他,说道:“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你习惯我在你身边了吗?”
文铮一怔,垂眸对上她清澈又狡黠的眼眸,有种被算计了的感觉。
他有些气恼,也不知是恼她的别有用心,还是恼自己竟然遭了她的算计。
“哼,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难道我就不活了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说……”林艳对上他骤然冷下的脸,有些心虚,嗫嚅着,“我们彼此已经熟悉,为什么不……”
“我已经告诉过你,这是不可能的!别痴心妄想了!”文铮冷然打断,挣开她的手,自己把衣服穿好,走了出去。
这时两人在一起之后第一次冷战。
这天,文铮出门后就一直没有回来。中午,林艳做了一桌子菜等他,也没等到。晚上,她坐在昏黄的灯光下,看着一桌子冷掉的饭菜,有些难过。
就算自己带着几分刻意,但她对他的心,却是真的,他难道连这个都感觉不到吗?
这天,她静静地坐在那里,听万籁俱寂,心也跟着沉寂下来。
她不知道自己的一腔孤勇可以持续多久。到此刻她才知,当初他和萧文倩在一起,坚忍了那么多年,又是何等的英勇!
文铮一个人在外闲逛了一天,中午草草吃了点东西,一点味口都没有。
晚上,夜幕降临,家家户户亮起了灯火,温馨的家,有种安抚人心的魔力。
可是,他的家又在哪里呢?
文铮看着错落有致的点点熏黄,有些迷茫。
早就知道过去不可追,他也早就放下,为何还是感到孤寂?
晚上本想在外面的小餐馆随便吃点东西,可自己的嘴真的被养叼了,那些店子里的东西竟然没有一样能入他的眼!
不知不觉,步履悠悠,到底还是走回了家。
房里那盏昏黄的灯光,透过纱窗照着门外一点幽亮。再不起眼,也是温暖的。
他推门而入,原以为这么晚了,她应该早就休息了。没想到会看到她坐在桌上,愣愣地看着桌上的几盘菜。
他胸口一荡,有种莫名的触动。
“你回来啦!”林艳发现他进门,立刻站起身,脸上洋溢着惊喜。
他知道她等了很久,心里有些许愧疚。看到她欢喜迎上来,毫无怨言,只关切地问他饿了没有,他心里那份感动就越发浓烈。
“我把菜热一下,你先喝点水吧。”她又帮他倒了杯温水,然后把饭菜拿到厨房。
文铮安静地坐在桌上,看她在厨房里忙碌,早先那种孤寂感似乎淡了许多。
也许是太久没有一个人过了,竟然已经不习惯了。没有另外一个人,真的会觉得孤独。
“快吃吧。”林艳把热好的饭菜端上来,催促道。
文铮点了点头,闻着饭菜的香味,只觉得肚子里的馋虫一下子被勾起来了。
实在是饿了,他忍不住多吃了一碗。心里却越发鄙视自己,难道真的过不惯一个人的生活了吗?
林艳就坐在一旁看着他吃饭,越看越喜欢。这个男人,不像秦朗那么帅,却沉稳温和,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只是……
他的温暖似乎从没给过她。
每次想到这个,她就会难过几秒钟。
但,这是自己的选择,她能有什么怨言呢?
“文铮,我知道你今天不高兴了,我……我其实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对你好,希望你能记住我。不管你高兴不高兴,我都不会因此改变。”
林艳看他吃完饭,深吸了口气,将自己酝酿了许久的话说出来。
文铮生了一天的闷气,早就不再气了。再说,这也不怪她,要怪只能怪自己。
她原本就是有图谋的,自然做些事也是奔着他而来的,他有什么可埋怨的?
“我没有怪你。”他说。
林艳眼睛亮了一下,笑得越发灿烂。
“我们明天就走吧。”他又说。
“为什么?这里不好吗?”林艳惊讶地看着他,暗自猜测,他不会是因为今天生气了才想要离开吧?
文铮看向窗外,沉默了一下,说道:“这里挺好,不过,我们不是一直都在各地游走吗?你难道已经找到一处想住一辈子的地方?”
林艳笑了一下,说道:“我觉得住在哪里无所谓,只要那个地方有你就行。”
文铮猝不及防被表白,怔在那里。
不知为何,这一次,他竟然没有那么排斥她这样的话。
也许,真的习惯了吃她做的饭,觉得有她在一起,其实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第二天,他们就像往常一样转移阵地了。不同的是,这次,从小乡村出去的路上,文铮对她若有若无的靠近似乎更习惯了。
林艳大受鼓舞,深感追逐有望。
因为是小乡村,交通没那么便利,两人先坐了去大城市的中巴,再从那里买火车票到下个目的地。
小中巴在蜿蜒的山路上盘旋,颠簸,把林艳颠得想吐。
两人坐得靠后,颠簸程度更大。原本是个扑倒在男神怀里的好机会,偏偏她胸口闷,难受得要死,哪里还有那个闲心去关心这样的机会?
文铮看她脸色不好,问道:“怎么了?很难受?”
“嗯,有点想吐。”她有气无力地说。
“把手给我,我帮你按按。”他说着已经抓过她的手,在她的劳宫穴上按揉起来。
有个医生在身边就是好!
林艳顿时觉得胸口好多了,不免生出几分绮念。
心念一起,触觉变得敏感起来。总觉得他手指按在她的手上,那般温柔,像带了几分怜惜,让她感觉到自己是被他呵护着的。
侧过头看他,明朗的侧脸,因为专注而格外有魅力。
她目光痴迷,一眨不眨。终于,这样炙热的目光将他惊醒,他转过头,有些意外。
“好些了吗?”
“嗯。”她低下头,耳根微红。
被他逮到自己这样迷恋的样子,到底有些窘。
文铮难得看到她羞涩的模样,有种娴静婉约的美。他心口微微一跳,竟也多了几分不自然。
既然她说好些了,而且看起来也确实好多了,他就松开她的手,准备收回去。
林艳下意识地伸手一握,抓住他的手指。
两人都微微一怔,手间的温热触感传来,带了对方的温度,像突然间激起了电流,酥麻了心脏。
林艳心口猛跳,却固执地不肯松开。
他也微微有些异样,轻轻挣了一下,没有挣开,也就随她了。
这是个良好的开端。
林艳心中一喜,晕车的感觉全然消失,代之以被幸福侵袭的眩晕。
一切仿佛都发生得莫名其妙,又仿佛水到渠成。
只是,他们谁也没有看谁,似乎都在回避这个事实。只有手指相交,不敢妄动。
心情就随着一路的颠簸上下起伏,既紧张又兴奋。至少林艳是这样的感觉,而且强烈到让她忽略了晕车的难受。
文铮也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怜悯她的痴心,还是感动她的付出,才心有不忍。
可终究不是爱情,就不该给她太多希望。他这样想着,就在车子在一个村子停下时,顺势收回自己的手。
林艳手中一空,指间残留的余温让她有种恍惚。她舍不得放弃这样的温度,直接伸手挽住他的手臂,头也靠了上去。
文铮皱了皱眉,侧过头,想斥责她。
林艳已先一步,装作头晕的模样,说道:“还是很难受,头有点晕。”
“……”
文铮的话就此被堵在喉咙里,最终默默叹了口气。
林艳有种奸计得逞的欢快,嘴角弯了起来。
从那以后,她好像找到了一种靠近他的方法,就是时不时让自己病一场。
原本泼辣的她,转眼多了林黛玉的娇弱,也不知道文铮看出来没有。反正他没有指出来,她也就心安理得地当作他不知情,理所当然地享受他的照顾。
在穷乡僻壤游荡了一圈之后,两人也算同甘共苦过。毕竟经常会有一些意外发生,而且有些地方的纯朴居民,同样具备刁民的气质。
让林艳印象深刻的是那次,两人在一处山间的小村子里住下,第二天想去当地有名的九龙飞瀑,因为没有人带路,费了一番周折。
当他们寻着好心人指点的路前去,突然跳出一个刁民,拦着他们的路,大有“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之架势。
事实证明,那个刁民也确实抱着打劫点买路钱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