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剑这边才刚问了几句话,那旁的小女孩就忍不住喊饿,肚子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叹息了一声,说道:“你说的那家面馆在哪儿?带路吧。”
“……”
吉姆楞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小心翼翼缩着脖子,在前面领路。
他知道,林剑要他带他们去那家面馆,是想看看他说的是真是假,如果这家伙一直以来就都是个窃贼,林剑不会放过他。
三个人一前一后,穿过了条条街巷,很快来到了一家面馆,这里的老板是个矮个子的大胡子,眼睛眯起来时只剩一条缝,但看起来慈眉善目,此刻正在店里热火朝天的忙碌着,见到吉姆来了,还楞了一下。
“你这个臭小子,这些天死哪儿去了?”
老板一瞪眼睛,骂咧咧的说着,很快将肩膀上的抹布丢了过去:“还愣着干什么?没看店里忙的要死吗?快去帮忙!”
吉姆接过抹布,顺手搭在肩膀上,缩着脖子满脸苦笑,用请示的目光望向了林剑,后者对他点了点头。
旋即,林剑带着那小女孩,在一处空位坐下,便看到吉姆在这面馆里忙碌了起来,擦桌子扫地,端茶递水,一看就是个动作娴熟的小工,从这一点上来看,足以证明他之前所说的话并非虚假。
林剑自己端着茶壶,倒了一碗茶,用余光瞥了一眼正走来的胖老板,后者堆笑道:“这位客人,您想吃点什么?”
林剑瞥了眼墙上挂着的菜单,上面的文字他竟有些看不懂,西土界的文字与九州不同,他顿时脸色一黑,咳嗽了一声,清清嗓子道:“最上面的那三样东西,每样都来一份吧,快些上来。”
“呃!”
老板楞了一下,挠挠头迟疑问道:“客官,您确定吗?”
林剑这时候还能怎么说,只能是故作淡定,装出一副自己并非文盲的样子,点了点头,说道:“确定,快点上菜吧,别让我等急了。”
“好嘞……”
老板应了一声,擦了擦汗,转身过去忙活了。
没过多久,吉姆端着一个大盘子上来了,上面摆放着满满一整盘牛肉片,层层叠叠,垒起了将近半米高。
看吉姆那费劲儿吃力的样子,林剑目测,这一盘肉起码得有二十多斤,难怪老板刚才的表情那么奇怪。
“咳咳,放下吧。”
林剑有些尴尬,盘子刚一放桌上,小女孩就忍不住欢呼了一声,两只手抓着牛肉片,就往嘴巴里塞进去,动作看起来软萌的很,但速度却一点都不慢。
吉姆擦了把汗,说道:“大人,您还真能吃啊,另外的二十斤羊肉和二十斤猪肉,已经快做好了……”
“……”
林剑嘴角微微抽搐,原来还有两盘呢?
但,更让他感到惊讶的,却是坐在他身旁的那个小女孩,在林剑发愣的时候,那小女孩两只手快的飞起,已经消灭了盘子里三分之一的牛肉,而且看样子她吃的兴起,眼睛都在发着光。
而当吉姆将第二盘羊肉端上来的时候,第一盘的牛肉已经彻底见底了,能在散乱的几片牛肉中间,看到木盘底部的花纹。
“啊,怎么都让你吃了!”
吉姆见状,大为震惊,生怕林剑会为此感到生气,连忙低头道:“大人,您千万别在意,她一直这么能吃……喂,快停嘴,别吃了,喂!”
林剑摆了摆手,说道:“算了,本来就是给她点的,就让她吃吧,另外,我之前仿佛误会你了。”
吉姆干笑两声,有些羞赧的挠挠头,说道:“大人说笑了,小的混迹街头,整天油嘴滑舌,说出来的话连自己都不怎么相信,就更别指望会得到别人的信任了,起码您现在愿意相信我,小的就很满足了。”
林剑点了点头,目送着吉姆继续去忙活,他就端着一碗茶,慢慢喝着,同时看着他身旁可怜的小姑娘。
茶虽然不是什么好茶,有些粗,更有些苦涩,但品茶就是在品人生,他现在看到的,可不就是这样一副画面么?
直到黄昏将近,小女孩终于消灭了那三盘肉,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十分满足的捂着自己微微发鼓的小肚子。
林剑和吉姆看到这一幕,都感到极为费解,按理来讲,这小女孩的体重,最多也就六十斤到头了,而她刚才吃下的这些东西,甚至要比她本人还要更重——那么这些食物,到底吃到哪儿去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
林剑伸手,按在小女孩的额头,感受了一下她的体质,在这小女孩的身上,林剑并未发现任何修炼天赋,甚至她的经脉十分紊乱,纤细而堵塞,基本上是没有成为武者或者魔法师的可能性。
但,能吃也是一种特点,这说明这小女孩的消化能力特别强,能快速从食物中汲取养分,这也是一种天赋。
只不过,这样的天赋,说实话的确有些太奢侈了,对于她和吉姆这样的穷孩子来说,一顿饭几乎要顶上一个月的工钱,也难怪吉姆之前会说养不起她,不得已才去做了个金手指铤而走险。
当店里的生意不再那么忙碌的时候,胖老板十分放心的将店面交给了吉姆来打理,自己到躺椅上眯着去了。
林剑把他叫过来,问道:“这里的老板似乎很信任你,当初你捡到她的时候,为什么没去跟老板求助?”
“大人您有所不知……店主大叔他虽然是个好人,但家里的财政大权,一直掌握在老板娘的手里,而老板娘又是个贪财吝啬的性格,肯定不会帮助我们的,与其拖累大叔,还不如我自己……”
吉姆说到这里,神色一暗,十分后悔的样子。
林剑叹息一声,看着一旁舔手指的小女孩,向他问道:“那你原本有什么打算吗?”
“打算……”
吉姆挠了挠头,说道:“我在店主大叔这里,已经做了两年工,今年店主大叔的儿子要去王都求学,大叔和老板娘打算将店铺也一同搬过去,他们曾对我说,如果我能攒够三十个金币,他们就将店铺卖给我……当然这只是我自己异想天开啦,攒了两年的钱,才不过四五个金币,这些天还都被花光了。”
林剑闻言,略微一默,将刚才被吉姆偷走的袋子取出来,点了五十枚金币,交给了吉姆,后者一下子就愣住了。
“大人!您这是……”
吉姆不敢置信的看着那一块块金闪闪的金币,膛目结舌。
林剑笑了笑:“相逢即是缘,我这人心软,看不惯别人过得可怜,这些钱你收下,把这店面盘下来,自己养活自己,也养活你这个捡来的妹妹,日后若是有机会,我会来你这小店吃饭。”
“大人,我……”
吉姆双眼一下子通红,眼眶湿润了起来,感动的不能自已,肩膀微微颤抖。
而另一边,那小女孩根本不理会二人在说什么,她悄悄摸摸用小手抓了一个金币,两手捧着送进嘴里,用力的咬了下去。
“哎,这个不能吃!”
吉姆赶忙上前,制止了小女孩的行动,将她按回椅子上,“你不是都吃饱了吗?不要看见什么都往嘴里塞……”
林剑在旁看到这一幕,心中涌上来一股温馨的感觉,他不自觉地笑了笑,再次开口,催促吉姆把钱收下。
“大人,实在是太感谢您了!”
吉姆感激涕零,抹了把激动的泪水,说道:“您就是我和诺诺的再生父母,以后只要有机会,无论做什么,小的一定要报答您的恩情,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呵呵。”
林剑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又揉了揉小女孩诺诺的头发,说道:“好了,你该去和老板说这件事了,我帮你照看她一会儿。”
“好!”
吉姆连忙点头,数了一下金币的数量后,又从里面挑出来二十枚金币,还给了林剑,说道:“大叔说过,只要三十枚金币就够了,这些多出来的,我实在没有理由接受,请您收回去吧。”
林剑摇摇头,说道:“钱财乃身外之物,我送出去的,便不会再往回要,你要是再不收下的话,当心这小家伙把它们都吃了。”
“……”
吉姆又是一阵感动,道了几声谢之后,把它们又收了起来,然后去找了胖老板,将后者从躺椅上叫醒,说了这件事,而这也整合其意。
现在,胖老板的老婆已经带着儿子去了王都,他之所以没跟上,就是因为店铺还没转让出去,现在吉姆送上门来,胖老板几乎毫不犹豫,立刻就答应了,甚至还主动减除了一些,只收他二十八枚金币。
敲定了之后,双方一个交房契和钥匙,一个交钱,胖老板揣着金币,几乎是迫不及待,当天就跟着车队去往了王都,跟自己的家人团聚去了。
而吉姆站在店铺门前,捏着手里剩下的金币,心中一片激动,想要感谢林剑的时候,却发现诺诺自己一个人走了过来,而林剑的身影已经消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