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至茉已经消失了整整48个小时。
初宛在公寓里,泡着茉莉花茶。看着悠闲,其实已经心乱如麻。
可是闫至茉现在在哪,除了监控到一辆面包车曾运过她,没有其他线索,更何况那面包车已经找到了,被丢弃在废弃的巷子里,那里根本就没有监控。
这些资料只能说是一个A市人,或者是熟悉A市的人干的,可是闫至茉为人低调,不想是和人结仇的样子。要是说结仇,也只有潘璟,但潘璟已经离开了A市了。就算是潘璟干的,也不知道人在哪里。
更何况她有前科,难不保,闫至茉现在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之前他就听说人说过,曾发生在女厕所的杀人未遂事件。
但是听到的时候除了吃惊并没有其他想法,只是听到闫至茉——只是听到闫至茉被人掐着脖子,晕倒了现在正在医院抢救,他就吓了一身冷汗。
那天,他记得很清。
他本来是要上课的,可一听到闫至茉正在急救中心,什么也没想,就找人代了课。
突如其来的大雨让他防不胜防,不顾找伞,就冲进了大雨里,拦了一辆出租车,到了医院。本来是想直接去的,可是看到束季冉,康晓凯都在急救室守着,才知道自己做的有些鲁莽了。
什么时候自己会不经过大脑做事情?
为了不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便独自一人湿淋淋的在站在医院的楼梯口两个多小时。直到他们走了,这才打开了门。
当时他一开门,就看到了那双大眼睛还是那么的明亮,只是还没等他细看,闫至茉便躲进了被窝。
看到她没事,他的心才渐渐平定,想也没想就说让她下学期来研究所。
其实还没来得及说,只是怕不说,就晚了。
他缓过神,收回了思考,摸了下杯沿,才知道已经凉了大半。
整理思绪,说不定有用的线索就在闫至茉住的地方,更何况警察确实没人查那里,从开始都以为闫至茉出去了,所以根本就没有人查这里,现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他微叹气。
第一次来到对面这条街。
其实他是个很板的人,从不喜欢做一些无用工,所以他除了在马路对面下过车,就没有进去过里面。按照束季冉给的路线,他很快就找到了闫至茉的家,他用锤子锤开了门后,里面一片漆黑。
门口处按了开头,开灯后,眼前的一幕吓了他一跳。
这一幕,让他淡然成性的人,都露出了惊讶的面容。
一个三十不到平米,墙壁上全部都是照片,一张张,大大小小,错落的贴在墙上,把白墙贴的满满的。
而那一张张照片全是初宛。
全是不一样的初宛。
高中的,大学的,现在的,每一张,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放大了,装裱了。每一张照片,就连初宛都不知道它的来历。
这就是她的秘密吗?
他问自己的心。
狭小的房间,简单的家具,窗户口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很小,只有一个头大小,正开着吹来一席风。窗户下面放在一高板凳,人坐在那里能清晰的看到窗外,初宛走过去,一看就看到自己的住的小区。
一角厨具俱全,锅里还剩着半碗面条,让他留意的不是这个,而是那熟悉的饭盒。
那个饭盒正是绯妍给他送餐的那个。
他忍者自己不舒服的心情,继续寻找闫至茉可能留下的线索。
桌子上放在一本本子,让他注意这个的是,上面还有一定血迹,他翻开了本子,至茉的字他很熟悉。
I know everything ,and don’t know anything 。(我什么都懂,又什么都不懂。)
——初宛,终于到了同一片天空,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同你一块在这呼吸。
——初宛,在我心里,很好,已经是我对你的最高的褒奖词了。
——初宛,原来我早已在还未开花岁月里,就喜欢上了你,并且如此痴迷,狂热。
——初宛,我不懂,不懂为什么如同死寂的心,有一天因为你就像是一把火焰,妄想燃烧,越来越烈。
……
——初宛,感谢这月色,我才能离你这么近,你身上的味道就像蓝烈,让我沉醉。
——初宛,我喜欢你,喜欢到自己竟忘了娇羞,喜欢到就连这寒冷的夜也觉得越发迷人。
——初宛,因为你喜欢吃甜点,所以我一定要成为最棒的糕点师,然后只给你一个做。
——初宛,好不容易等到开学,可是却不见你,地质老师换了可我却一点都不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