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宛第一次知道了,“生理需要”的威力这么大,以前哪里还有这个概念啊。
就算是青春期时的遗精,好像都没有过。
别人都认为初宛是性冷淡呢。
至茉起身坐在床上给他擦擦汗,拿扇子扇扇风。
过了很久,初宛才安稳的睡去。
初宛妈妈当时送给她送睡裙的时候,还特意问了她一个很私密的问题,“你和初宛有没有发生关系?”
她脸上娇羞是盖不住的,“没有,我们只是一块睡着,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就是就是……”
“是什么?”
“老师会偷偷给我身上种草莓。”
初宛妈妈挑了挑眉,她倒没想到,清冷的初宛也会做这么情趣的事,然后笑道,“那你好好要加油哦!”
想起初宛妈妈说的话,她不禁叹了叹气。
初宛他想好好珍惜我,不想就这样的要了我。
虽然她是无所谓的,但初宛的心意她明白。
既然如此,那我便等着初宛想要我那一刻吧,也许就在不远的时候。
至茉把性感的睡裙换了,穿上了那件卡通黑色睡裙。
看着初宛脖子上的红疹越来越明显,她便趁着初宛熟睡,继续舔他的脖子,最后迷迷糊糊地也睡了过去。
“晚安,我的爱人——”
第二天一早,初宛要去趟市里办点事,顺便买点去消红疹的药,好在脖子上的红疹和昨天比,消了很多,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到。
不知道是不是至茉那所谓的土方子奏效了,还是因为其他。
中饭是至茉随便做给自己吃的,晚上便做了一桌的好菜等着初宛。
没等多久,初宛是林童开车送回来的,至茉一听车声就知道是初宛回来了,激动地打开院子去迎接。
“老师你回来了?”
见初宛和林童从车上下来,至茉赶紧道,“大哥你也过来了,要吃饭吗?”
林童一看这家里简陋,破旧的不像个样子,里面什么都没有,直咋咋舌。
“不了,我就送送他,现在就回去。不过这里这么热,你们两个怎么不回家睡?”林童问。
至茉解释道,“因为,我正在晒茶,好茶费功夫不能离开。”
林童转过头看着初宛,“你呢?你又不会制茶。”
“我留下来陪她,呆两天就走。”初宛道。
林童一愣,果然初宛是中了爱情的毒。
“那这样,我就先走了。”
“大哥,要不就留下来吃饭吧,我已经做好了饭。”至茉再次邀请。
林童也算是个优越的少爷,从来没有来过乡下地方,虽然空气好,花香浓,但还是有些犹豫。
初宛温和道,“进来吧,吃了饭再走也不迟。”
林童也就没再矫情。
红烧鲫鱼,小炒牛肉,素炒空心菜和一个山药蛋汤,菜色丰盛,色泽鲜艳,不禁让人食指大开。
至茉给林童,初宛盛好饭,“大哥,快动筷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林童夹了块牛肉,鲜嫩开胃,味道非常不错,忙称赞笑道,“初宛这不会就是你不回家的原因吧?”
初宛也笑道,“当然不是,或者说不止是这个。”
至茉怎么也没想到,一顿饭竟让林童对她有了很大的改观。
现在的女人,哪里会做饭啊。
越是大家闺秀,千金小姐,越是什么都不会,看来平凡也有平凡的好处。
吃完饭,喝了汤,休息了片刻,林童便开车走了。
等送走林童,至茉才想起来,自己上午特意在街上买了大西瓜,已经切开两半,放进冰箱先冰镇着。
用勺子挖了一勺,喂到初宛嘴边,“老师吃瓜。”
初宛整理东西,看也没看就张嘴,让至茉喂。
至茉亲昵一口一口地喂他,初宛温柔的笑着。
“甜不甜?”
“甜。”
清甜的西瓜,在他的嘴里划开,他的目光飘散。
回了A市,初宛又开始忙了起来,不过都是在家里办公,至茉除了买菜做饭,打扫卫生,然后就是陪在初宛身边,时不时的帮他打下手。
毕竟是F大的高材生,若不是从小就低调,至茉的光环其实也是很强大的。
多年后,初宛回想起现在的生活,就想着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喜欢至茉。
一看到她就想和她过一辈子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结婚对象不是他以为的那么随便。
因为那是生活,因为要茶米油盐。
他有想过,结婚的如果绯妍,那么以后家里的保姆也就只能在餐厅过了。
哪怕她愿意为自己学做饭。
如果是苏萣,干练强硬的她,一向以工作为主,心血来潮的游玩也是要看工作排表,就算她愿意放下工作去玩,那也偶尔。
要是在生活中闹点脾气,火爆脾气的她,他是懒得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