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夏莱天出去晨跑的时候其实还有一个人也出去过。
曳言躺在床上,给‘尼莫昇’发着短信。
曳言:我说,尼莫昇,怎么好久没看你上线了?干嘛去了?
尼莫昇:怎么了?我没干什么啊,公司这几天有些忙。你不是有男朋友么,摇曳。
曳言:他?我知道有他,可是不好玩啊。
尼莫昇:所以就找我了?不然我们见见吧。地点你定。
曳言(想了想):好吧,那就去……那就去蓝伯爵咖啡厅。
尼莫昇:好。
曳言盖上手机,从床上爬起来,换下小熊睡衣,穿上衣服。匆匆的下楼。看着好空荡荡的客厅,好像还没有人起来。
曳言匆匆从冰箱里拿出三明治和一杯牛奶,再把正在酣睡中的拉拉抱着,就出门了。
话说有些奇怪,哈哈居然没在这儿,应该是在别的地方去玩了吧。曳言想。
才刚刚打开门,一阵冷风就吹过,曳言赶紧抱住衣服,朝车库走去。
曳言心想,还好把车子开来了。不然要冷死去。
刚刚把车开出去,刚刚开动引擎,就只看见一阵烟雾了。速度真快。
终于到了。好在不远。
曳言打开车门,真想把拉拉抱出来,忽然被一只纯咖啡色的贵宾犬所吸引。
曳言跑到贵宾犬面前,又是摸,又是看。完全没注意贵宾犬后面还站着一个人。
“咳咳,”那人清了清嗓子,似是有些尴尬,“你是摇曳吧。你好,我是尼莫昇。”
曳言这才注意到,哦,原来这儿还站着一个人啊。曳言直起身子,细细打量着眼前的人。
一身白色的羽绒服,白色的围巾,白色的手套,白色的帽子。额前微微有一些琐碎的刘海儿,眼睛是那种风情万种的桃花眼,,鼻子酷似吴彦祖,嘴唇酷似炎亚纶。
鼻梁上还夹着一副黑色边框的眼镜,这是唯一一个黑色,其他的颜色。看上去多了一丝沉稳,一丝成熟。
尼莫昇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尖,“你好。我真名是施羽野。我想,你也不是什么摇曳吧。不过,你的狗狗呢?不是说好要把狗狗带着的么?”
曳言这才想起来,拉拉还被关在车里呢。曳言赶紧掉头去把拉拉抱出来。
“喏,这是我的拉拉。我是曳言,辰曳言。”
“是么?很好听的名字,”施羽野笑笑,两个浅浅的酒窝现形了出来,映在脸颊上,“这是我家夜夜。他很调皮的。”
曳言有些不相信,“怎么会呢?很可爱。”
施羽野笑笑,不予。他伸手向曳言嘴边靠近,曳言戒备的向后退了一步。
施羽野自嘲的笑笑,“怎么?怕我吗?放心,我又不会吃掉你。我可是有女朋友的。”
曳言也知道了自己的反应过大,尴尬的笑笑,“没、没关系。不好意思啊。我有些神经过敏,呵呵。”
“那,进去喝一杯吧!”
曳言摇摇头,“不用了。我只是想看看你什么样。”
施羽野奇怪的问,“想看的话,手机不是可以看的么?”
“不,我觉得还是真实世界的好一些。那就这样了,我先走了,再见!”曳言就把还在和贵宾犬指手画脚的拉拉给抱着走了。
走的时候还恋恋不舍的看了一下贵宾犬。真的是很可爱啊。曳言心想。
算了,还是回家吧。
又是搜的一下。
曳言刚刚回到家,第一件事不是别的,就是冲回房间,脱掉衣服,继续睡。
呜啊呜啊呜啊……睡觉真是人生一大乐趣啊,曳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