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清秀自然是知道林宇的性格,按理来说,两人更像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就连搬家都搬到同一所院子。
不过由于许爸爸忍受不了弄堂里的气氛,尤其是杀猪匠商熊的跋扈气焰,终究还是搬走了。
故而林宇只能安于现状,与许清秀同一小段路了。
林宇说的这话自然又遭到了许清秀的白眼,林宇不由得苦笑道:“我说红颜啊,红颜,你这知己当的也不咋样啊。”
许清秀只是微微一笑,以作回应。
路过几棵树,树下有秋千。
林宇不禁想了许多,仍记起了初中的那一幕幕片段。
那一袭白衣白裙是多么美好的风景啊。
林宇那时带了她坐在秋千上,自己就在后面用力推着。说起来那时候也只是一个简易的秋千罢了,两个绳子,一块木板罢了,但在那时青春懵懂的时候,两人依然是很开心。
记得那时的永久牌自行车也是很风靡的,带着她去了海边,抬头看星星,握手许愿。
以致其后她抛弃林宇跟了一个大少,林宇仍很清楚地记着这段记忆。
林宇呵呵一笑,便想起了一个在初二结识的一个妹妹,虽然是一个萌妹子,但却是一个爷们性格,经常跟着刘宇们几个闯过来闯过去,这个妹妹叫做方晓晓。
记得方晓晓总爱和土豆,小白,以及那时外号火炮的一个小子打扑克,还总爱拉着自己加入进去,大冬天的时候也照打不误,也不赌钱,也就是输了的端着几个爷们的囤积衣物,在冰一样的水管下洗着。
但总是小方吃亏,有一次方晓晓竟把林宇的衣服弄成破洞遍布。
林宇满揣着怒火,怒气冲冲找过去的时候,看见她冻红的双手,鼻头以及小脸时,怒气立刻消了,况且那妹子在那洗衣房里号嚎大哭,鼻涕与眼泪齐流,林宇一走过去,就挨了无数暴打。
但自那之后,这妹子就再也没输过。
之后便断了联系,方晓晓去了有名的一所重点高中,但具体名字叫什么,林宇却记不清了。
许清秀拍他一下,问道:“发什么呆呢?”
林宇收回心神,回道:“没什么,没什么。”
再走了一段路程,是岔路,许清秀向他笑了一下,走了右边,而林宇,则走了左边。
走不过多久,就见得一个悦耳的声音响起:“我们都有梦啊,在无忧无虑的路上,曾经多么欢快的走着,时光却渐渐的拉长,我看见它啊,便似看见了一道虹……。”
声音很是空灵,不虞一些鬼哭狼嚎,在寝室的时候,就听见一些童鞋们不顾形象的嚎着,唱破了音也要继续唱着,尤其是停电的时候更为热闹欢腾。
挑战了林宇的听觉神经。
林宇不禁想到,寝室里可是有着一个大神级别的存在,早早睡下,又早早起床。
更有放假的时候,半夜放歌能放到凌晨两三点的。
最后小白一锤定音:“每个寝室总是会有奇葩的存在。”
让众人纷纷赞同。
说起来,林宇即是住校也是走读,缘故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打了招呼。
这时往前走着,便看见黄昏下抱着吉他却清唱的一个清秀少年,看着他的背影是多么的孤独,想必他的吉他也是孤独的吧。
这不仅让林宇想起一句话:“生命是如此的精彩,生命是如此的辉煌。”
林宇就用手拍了一下他。
说道:“哥们,如此风景,不如与在下吟几首诗如何?”
少年不动,像是一根木头,林宇又说了几句,依然没反应。
这让林宇气冲斗牛啊,直接放话了:“来,哥们,干一架!”
少年猛然回头。
林宇错愕的张开嘴巴,大致可以塞下一个鸡蛋。
怎么是你!
林宇才刚说完,身子已飞了起来。
少年拿起树旁的吉他,慢慢起身而走,身后小湖传来噗咚一声巨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