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可可一到六点钟就起来了,拿着一张地理复习资料到了操场上。
跑步是前天晚上和父亲聊天之后决定的事情,林可可觉得自己的身体素质需要加强了,只有身体好了,才不会弱弱的受人欺负。
跑了大约半个多小时,林可可坐在操场上,拿着手中的纸张看着上面的地理知识,一字一句的默诵着。
现在她和风早的关系,就只剩下这一门地理课了吧,只要自己这次地理课过关了,那就和他真的一干二净了。
七点钟,估摸着瓜瓜他们可能起来了,可可也就回去了。刚刚一进门,同宿舍的一个叫杨雪的女孩子看见她从外面走进来,惊讶的道:“你怎么起那么早?”
林可可笑了笑,说:“没什么,就是出去跑了跑步而已。”
“可可啊,你怎么能够有办法起的那么早啊?”瓜瓜打着哈欠从厕所里走出来说道。
“我呢,从今天开始要锻炼坚强的意志和强壮的体魄,所以呢,以后我每天都回去跑步的!当然啦,我会轻点,不会吵醒你们的。”林可可又回到了以前那个大大咧咧的林可可,只是眼中那尚未散去的忧伤还是表达出了她现在的情况。忧伤是需要时间的。
“那你就加油了,我就不用舍命陪君子了。”瓜瓜敬谢不敏的道。
“快点洗漱吧,要上课了。”
第一节课刚好是地理课,林可可认认真真的听着课。想到了那天父亲说的话,知足常乐,一辈子平平安安的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但是林可可不这么认为,现在她的人生就已经够平平淡淡的了,风早给她的生活带来的精彩已经过去了,所以现在,她要为自己的生活创造一些精彩,这样到最后甘愿平凡的时候,当她回头看自己的人生,才不会有太多的遗憾。
林可可的成绩并不差,甚至可以说很好,上次考试就是班级第一的,而林可可此时由有了一个新的目标,那就是年纪第一。因此,地理倒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林可可,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地理老师听说过林可可的,成绩很好的一个孩子,这么认认真真的听讲,就点她来回答问题。
“老师,从图上可以看出,经纬网交叉的地方是非洲北部欧洲南部的地中海地区,受地中海气候的影响,当地的植被主要是常绿硬叶林……”林可可侃侃而谈,台上的老师微微地点点头,心道,这个林可可倒是个可造之才啊。
林可可回答完问题便低下头看着自己的书本,耳朵依旧听着老师的话,只是时不时地拿着笔在课本上记录着什么。
地理课下课后,范雨就来了,范雨将林可可拉倒了走廊深处的楼梯口,说是有话要说。
“你怎么来了?”林可可见范雨急冲冲的样子,不解的问道。
“你和风早住院的事情没有什么关系吧?”范雨问道,要是他们两个真的有什么关系,那就糟糕了。
“有或者没有现在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我们没有关系了,所以,你就别问了。”林可可说道。
“他们说明天去看看风早,你去不去?”范雨问道,毕竟同班同学一场,虽然不着调为什么林可可就这么转班级了。
“不去了,我还有事。”林可可说道。
回教室的路上,林可可看向了对面,不一样的楼层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曾经的那一段暗恋,可能也要这么结束了吧。
听了爸爸的话之后,林可可一夜之间长大了,知道现在不是自己想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的时候,现在的自己,还没有资格谈恋爱什么的,所以,对于谭峰的这一场暗恋,也就注定这么无疾而终了。所以,现在,看向对面的教学楼,谭峰也就不会出现在自己的视线范围里面了。
回到教室开始上课,林可可依旧认认真真的听讲,没有了风早在一旁的叽叽咕咕的讲小话,林可可的注意力都停留在了书本上,只是有时候会十分不习惯,看看旁边睡觉的同桌,才会反应过来原来自己的同桌已经换人了。是一个睡觉睡得天昏地暗的男同学林凡,而不是那个老是还自己被老师罚站的风早了。
台上的老师虽然在声情并茂地讲着课,可是林可可的思绪却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林可可在想,总要给自己的生活找点除了学习之外的事情做吧。以前自己的生活虽然平平淡淡,但不可否认的是,平平淡淡也是碌碌无为的,除了学习成绩,她还想做点其他的事情。
林可可托着下巴想着,无意中看到了自己的桌子上一本小说杂志,是瓜瓜为了让自己调节一下心情看的,她记得杂志的第一页是一则征文启事,林可可想,自己是不是可以试试去投稿。反正自己闲着也是闲着,再说了,林可可的语文是自己所有的科目中最好的,作文还经常会被当成范文来读。于是,林可可的生活有了目标,有了除了风早意外的有意思的事情。
下课后,林可可迫不及待的翻开杂志,仔细的读了读征稿的要求,突然之间,林可可发现自己貌似不会写小说,也不知道这种杂志所要求的小说到底是什么样的,所以,林可可觉得,自己有必要普及一下所谓的网络小说。
放学后吃晚饭到上晚自习之间的空挡里,林可可拒绝了瓜瓜一起会宿舍的要求,自己一个人来到了学校的免费试用的电脑机房。上网查找了自己需要的资料,林可可选择了几种适合自己的类型,穿越,特别是清穿。林可可个人比较喜欢历史,而这种历史性的小说倒是比较和林可可的胃口。下了几部号称经典的小说导入了自己的手机里面,林可可满意的回到了教室,趁着还没有上晚自习,开始看了起来。
不过让林可可失望的是,所谓的清穿小说和历史的差距很大,都会在不同的程度上改变历史,哪怕是最经典的小说,都是有些违背历史的情节的。
可是林可可转念一想,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小说源于历史,可是又高于历史,所以也就慢慢地接受了。
以前看史书的时候,清朝的皇帝林可可最喜欢的是雍正,而小说里面的雍正大多倒是那种所谓的铁血柔情的,但是美中不足的是,铁血总是不及柔情。林可可想,要是真的这样的话,柔情会把一个人软化的,这样的雍正怎么成大事呢?
当然,此时的林可可是不可能自己动笔去写一篇清穿小说,但是这个念头已经在林可可的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早晚都会发芽的。
林可可按照杂志上的要求,用了三天的时间写了一篇自己比较喜欢的宋朝的,带一点武侠的短篇小说,并且利用周末的时间将手写稿变成了电子稿,发给了杂志社。就这么没有了下文。当然,林可可还有一个大胆的念头,那就是省点钱每一台便宜一点的电脑,这么手写实在是太麻烦了,反正学校是允许带电脑的。不过自己这么省钱也不是办法,那就找哥哥帮忙好了。
当林乐乐听到自己妹妹的想法之后,同意给林可可买一台电脑,条件是成绩不能落下,要是成绩掉出了年纪前十名,电脑就没收了。
于是林可可在三天之内有了自己的第一台笔记本电脑,并且在宿舍连上了网线。这样,林可可他们宿舍也就成了人手一台电脑了。不过其他三台电脑,两位同学是用来学习查资料的,瓜瓜的电脑是用来看电视的,而林可可的电脑,则是用来写小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