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说了,“她比你漂亮,身材比你好。”
我有点自卑,可我还是不服气,“不过就是个文秘,需要身材好吗?”
“身材好看着就让人舒服,难道像你这样,穿的密不透风,妆都不化一下就来面试好,?”
“我、我这是真实面目。”素颜还有罪了?
领导冷笑,“对不起,就算你长得再好看也没用,不化妆不性~感的女人,没资格跟我们老板出去应酬。”
说来说去,就是要陪着老板!
我气得要死,出来后把这件事跟逆天行说了,他把我看了好几遍,摇摇头。
“你这样还真是不行,至少,你得穿条裙子,黑色的裙子,你穿一定很好看。”
正是因为他这句话,以至于后来就算我失忆,也只穿黑色的裙子,我以为这是系好,其实完全是因为他说我穿黑色裙子好看。
我以为逆天行就说说而已,结果他还真的带我去买了两条黑色的裙子,裙摆蓬松,一层丝质打底,外面是蕾丝。
很好看的裙子,我看着很心动,却不好意思说出来。
“喜欢不?”逆天行摸着蕾丝,“女人都喜欢这种,你应该也喜欢。”
我一听,心高气傲呀,立刻就说:“不喜欢,一点都不好看。”
“那不要了。”逆天行随手就想扔回去。
我连忙抢了回来,“别,放着看看也好。”
逆天行用食指指着我笑了笑,去结账去了。
路上,我提着袋子,跟在他后面,等绿灯的时候才追上了他。
“你别走这么快行不,我都快跟不上了。”
逆天行扭头俯视我,吸了一口烟,“衣服很重吗?”
“不是啊。”我很愕然。
就两条裙子,哪里重了?
“那你走的可真慢。”
我:……
拜托,他那大长~腿,一步等于我走两步,我怎么追。
我没说话,扁着嘴看着对面的灯。
手上突然一轻,袋子已经被逆天行拿走,绿灯刚亮起,手也被他紧紧的握着,直接将我牵走。
这次,他走的很慢,为了迁就我,故意放慢了脚步。
我能跟他并排着向前走,这感觉真好。
回到家,秋梅还没回来,都不知道是不是还在生气。
妈跟爸也没回来,家里只有我跟逆天行两个人,我有点忐忑,在客厅坐了一会就回房间了。
过了一会,逆天行在外面叫我,“小天,晚饭出去吃?”
我拉开门,他就站在门外看着我,我呐呐的说:“在家煮吧,我下去买菜。”
“冰箱好像有菜。”
“是吗?”
吃饭的时候,逆天行说:“小天,你做饭还挺好吃的,有没有想过学厨师?”
我一怔,“开什么玩笑。”
不就是几个家常小菜,放在谁的身上都能捣鼓出来,这样就能做厨师?
逆天行笑着说:“人都有隐藏的天赋,就看能不能发掘出来,说不定你的天赋就是煮菜。”
我嗤的喷了他一脸的菜汁,“这是我跟我妈学的,我妈才是大厨,她以前可是在小吃店当过掌勺的呢。”
“伯母真厉害。”
我有点得意,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赞我妈。
吃过饭,收拾桌子的时候,秋梅突然出来了,一进门就追着我,“秋天,钱都给我。”
“干嘛啊姐,我没钱了。”
“爸昨天不是给你买菜钱,你给我。”她开始翻我的口袋。
我捂着袋子,竭力的阻止着,“姐,那是这个月的伙食费,你不能拿走。”
“给我,我要用钱。”
她抢走了那几百块,塞进了自己的包里,又开始翻箱倒柜的不知道找什么。
我有点怕,“姐,你要干嘛?”
秋梅从抽屉里翻出一只戒指,那是我妈给我么姐妹俩的戒指,K金上面镶嵌着一颗祖母绿的宝石。
她拿走了,还收拾了行李。
我一见这阵势,知道她要离家出走,立刻将她的箱子抱住,大声的说:“姐,你不能走啊,妈也是为你好才打你,她……”
“你让开。”秋梅奋力的扯着我,“我就不是她亲生的,她对我又打又骂,对你呢,亲都来不及,你才是她亲生的。”
“我走了,你的日子更好过了,你应该高兴才对。”
我死死的抱着箱子不放手,想要说服她,“我们都是妈的女儿,姐你误会妈妈了。”
“我误会?你看我身上这些伤,你还要说我误会?”
她的声音很尖锐,情绪有点失控,我被掀翻在地,她拖着箱子就要走。
门一开,逆天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站在门外,高大的身形,投下了一方暗影。
他淡淡的扫过秋梅手上的行李箱,“去哪?”
“好狗不挡道。”她伸手想要推开逆天行。
逆天行却反手捏住她的手腕,微微用了点力,面容冰冷的开口,“阿浩走了?”
秋梅神情一下就黯淡下来,她扭着手臂,“你放开我,我要去找他。”
“找到他又怎样?你配得上他?”
逆天行的话,想刀锋一样划过我的心脏。
门当户对,对于有钱人来说,比找个好老婆来的重要。
我亲眼看过逆天行付钱买东西时,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事,也发现他抽的都是好烟,穿的牛仔裤都是牌子货,就是那种,穿着就是养着的那种货。
明明被我们救起的时候,只有身上穿着的那一套又脏又破的衣服,可后来都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还是买来的衣服,反正在我眼里,那是我望尘莫及的高价货。
秋梅的脸色更加晦暗,她咬牙狠狠的瞪着逆天行,“你什么意思?”
逆天行一下就放开了她,力道很大,秋梅跌倒在旁边,他才漠然的开口,“阿浩的家人希望他能学法律,才送他出国,你跟着他,他还能用心读书?”
“而且……”他上下扫了秋梅一眼,语气更加伤人,“你连文凭都没有,怎么跟他相提并论,他需要的女人,不是你这种。”
这话,句句戳心。
我很想说些什么去反驳他,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说的对,这个年代,稍微有点钱的人,都把仔女送到国外接受教育。
喝过洋墨水再回来,无论从哪方面说都是个优秀人才,加上一张文凭,更加是高人一等。
秋梅哭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逆天行抽了一支烟后,才再次开口,“如果你真心爱他,就别阻碍他的发展,懂了吗?”
秋梅还是没说话。
逆天行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开了房间。
秋梅苦累了,在房间里睡了过去。
我走出房间,在客厅里看到正在看电视的逆天行。
我尝试着问他,“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嗯?”
我抿了抿唇,“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什么人重要么?”他反问。
我说:“重要,别人都说有钱人的朋友都是有钱人,如果你是阿浩的朋友,那他那么有钱,你一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逆天行皱了一下眉,“这什么逻辑?”
“你别管,你只管回答我是不是。”
他沉默了好一会,才说:“老子被人打到躺垃圾桶旁,你说有钱人会这样不?”
我愣住了。
是啊,有钱人一定请很多保镖,又怎么会被人打成那样?
逆天行坐了起来,点了一个烟吸了几口,“小天,如果有一天我突然走了,你会不会想我。”
我又愣住了。
想他?
会么?
只不过才认识了两三个星期的人,说感情也是有一点,离开就想念的话,应该还没到那个地步吧。
我其实不知道,我对逆天行早就情愫暗生,只是自己一直都没发现,直到……
那天在早上,他走了。
走的悄无声息,连话都没说一句,就从我家离开了。
我找不到任何他曾经住过的痕迹,甚至,在烟灰缸里,也看不到他抽过的烟头。
那一刻,我很绝望。
连再见都这么吝啬么?就算我是个陌生人,毕竟也曾救过他,难道,就没有一丁点能让他跟我说句再见的地方?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逆天行之所以走的那么匆忙,完全是因为,仇家已经找到他的行踪,他的老爸,历正雄连夜把他给送走了。
我想,逆天行也没想到,他走了之后,他的仇家会报复在我家人身上。
小卖部被砸了,我爸心脏骤停,我被砸到脑袋……
秋梅在出事前的一天,也走了,带走了家里所有的钱……
我想,那一天肯定是我这辈子最灰暗的一天,我这辈子,都会忘不了。
然而,我还是忘了。
我选择性失忆了,忘记了一切,忘记了曾经有一个叫逆天行的男人,也忘记了那天夜里,我把自己彻底交给了他。
再后来,我结婚了,嫁给了李诚铭,我的前夫,一切,就像文章开头那样,逆天行回来了,还改了名字,他叫历天珩。
放下笔,心头还是觉得很沉闷。
回忆本来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可每每回想起来,内里却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林徽因说过: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为一段青梅往事,为一座熟悉老宅。或许,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
一如当初我爱上了那个逆天行,现在爱上了历天珩,两人都是同一人,一切都与姓名无关,跟爱情有染。
幸运的是,现在的历天珩,给予了我这辈子都奢望想要得到的幸福。
邂逅一个人,只需片刻,爱上一个人,往往会是一生。萍水相逢随即转身不是过错,刻骨相爱天荒地老也并非完美。在注定的因缘际遇里,我们真的是别无他法。
——林徽因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