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早就想养一只这样小猫咪了,可是,外婆和妈妈总是说猫咪身上有寄生虫,无论他怎么撒娇她们都不同意。
“喜欢吗?他们就是你的了。”
余十戒走过去,抓住一只小猫咪给他的儿子抱着玩儿。
“嘻嘻~”蹭蹭小猫咪蓬松的毛,陆余生高兴的手舞足蹈。
在他玩得正开心时,余十戒突然柔声问:“生生,告诉叔叔,你爸爸在哪里?”
陆余生头也不抬,“爸爸去世啦。”
余十戒又问:“哦,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陆余生捉着小猫咪左右摇摆的小尾巴,骄傲地大声说:“妈妈说爸爸是大英雄。”
“是吗?”余十戒懒洋洋地笑了下。
“是的,妈妈说爸爸打坏人……”陆余生从来没有跟人提起过自己的爸爸,冷不丁这么一提,他还真是感到陌生,也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
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走过来,殷勤地说:“这位同志,你儿子的早饭粥熬好了,新鲜牛奶也送过来了。”
“好。”余十戒抱起陆余生,温柔地说:“生生,你跟这个奶奶一起去吃饭,我去叫妈妈起床好不好?吃完饭,我们一起带小猫咪去河边捉鱼吃。”
“好呀好呀。”想到动画片里加菲猫捉鱼的搞笑情形,陆余生拍手大笑,乖乖地跟着妇人走了,去另外一个院子吃早餐去。
余十戒回房间。
陆芸侧身躺着,还在哭,肩膀一抽一抽。
简直跟四年前没什么区别,还是那么的孩子气,大概是被保护的太好了,她真的一点儿长进都没有。
据私家侦探调查,在M国,她吃宋晓媛的,没有出去工作过,每天就是和保姆一起专职带孩子。
二十六岁的人了,脸蛋细腻如绸缎,一丝岁月的痕迹都没有。
不沾阳春水的十指,青葱如玉,在阳光下,透着羊脂玉般的牛奶白。
有妈的人就是好啊。
所以,他的儿子,一定不能没有妈。
余十戒忽然觉得,计划可以稍微往后再延迟一两年。
毕竟陆余生还太小,再享受两年无忧无虑的日子,是他给的最大仁慈。
温室里的花,注定不会有大出息,必须得经历风风雨雨,方能成大器。
余十戒想着,走到里间,掀开毯子,想要叫醒陆芸,目光,不经意落在她睡衣下摆露出的肌肤。
一道十厘米长的疤痕,像是一条蚯蚓,爬在女人白皙细腻的肌肤上。
这是剖腹产的伤痕吧?
陆小姐生孩子的时候差点大出血死掉。
调查侦探无意间说过的话,掠过余十戒脑海,也不知怎的,就觉得心跳超频率地跳了好几下。
这大概是她这辈子唯一受过的罪吧。
“余十戒!”陆芸猛地睁开眼睛。
余十戒随意应了一声,“嗯。”
“生生呢?你把生生怎么样了!”陆芸坐起来打量四周,发现自己身在陌生的地方,她感到恐慌。
“他在吃早饭,”余十戒从包里拿出两件衣服,扔给陆芸,“你也去吃吧。”
语气从容的,好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过。
陆芸想起梦中儿子清亮的笑声,心知余十戒不会把她们母子怎么样,他是回来看她的。
可是,他已经不再是他了。
不,应该说,他从来都是他,只是她不识他的心而已。
望着这个冷硬残酷的男人,统治了她梦的男人,陆芸不知该作何反应,只能恨恨地抱着自己的头痛哭。
“小点声,别把狼给招来了。”余十戒也不知自己出于什么心理,走到了床边,抓起她埋在膝盖间的脑袋。
红白的脸颊上,挂满泪珠,颗颗晶莹剔透。
余十戒抬手,楷掉,似笑非笑般地问:“哭这么厉害干什么?还爱我?嗯?”
陆芸咬咬牙,打掉他手,“你回来干什么?你不知道多少人盼着你死吗?”
余十戒问:“也包括你吗?”
陆芸咬牙,垂下眼睑:“包括!”
“撒谎不是好孩子哦……”余十戒猛扑过去,手顺着刀疤,往下游弋。
“别碰我,你个王八蛋!”在这条温热的蛇,又将自己牢牢缠住之前,陆芸拼命挣扎。
“老子就坐在沈明慈的面前,可他能拿我怎么样呢?你也看到了,哈哈,我如今是叶东银,连JC都奈何不了我。”余十戒放肆地笑,放肆地侵入狭窄的地界。
沾过许多人鲜血,肆意夺去人性命的手指,带着倒刺,粗粝如箭,直直刺入。
这是四年不曾被人探索过的领域。
封闭而又生涩。
陆芸疼得哭出声。
“还这么……”经验老道的余十戒感到意外,随后是懒洋洋的轻笑,有些怜惜地俯身,“这几年没有交过别的男朋友吗?难道是在等我?”
陆芸脸红如血,“还有林兆峰,他不会放过你的!”
余十戒多放了根手指,“回答我的问题,不然,接下来会有多疼,你是知道的。”
陆芸睁开眼,恨恨地盯着他,“余十戒,你会不得好死的。”
“我会长命百岁,寿终正寝的。”余十戒笑着,又多放了一根手指。
陆芸感到疼痛难忍,但仍旧咬着最后一丝骨气,“余十戒,你会不得好死的!”
“我会看着我的儿子长大成人,接手我的事业。”余十戒用那几根手指,捏了捏陆芸的脸蛋,放在她咬破的唇上。
抹掉血迹,轻笑:“宝贝儿,我要你再给我生个儿子,将来,我会创下一份超过百亿的商业帝国,一个儿子不够继承的。”
“做梦吧,你个狗东西,你去死!去死!”陆芸情绪失控地大吼大叫。
可惜,沾上这种人,她这辈子都逃不掉了。
……
……
造完儿子,余十戒心满意足,惬意地点燃一根烟,吞云吐雾。
陆芸被丢在床单上,如溺水之人,生不如死。
余十戒把她捞过来,亲了亲,“回去后好好给我带孩子,我去给你们娘俩挣钱去,不准勾搭别的男人,不准结婚听到没有?”
陆芸闭上眼睛。
余十戒掀开她眼睑,是警告的语气,“别企图带着儿子去香岛找我,小心被人砍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女人的眼睛雾气迷蒙,像一汪永不会干涸的清泉。
余十戒叹口气,又道:“接下来,我会消失一段时间,等你哪天在官方报纸上看到叶东银三个字,你就带着儿子和那块石头,去找我。”
“我不会跟别的女人结婚,更不会跟哪个女人生孩子。”
“即便是看到了我跟哪个女人在一起,她们对我来说,也不过是工具,你不同,你是个人,是我儿子的母亲。”
“这些年在香岛,我也玩腻了,看到儿子和你,我才知道什么是实实在在的人生,你放心,以后我会好好地对待你们的。”
“这座院子是我买给你的,再过二十年,就价值上亿,还有院子里那辆车,也是给你买的,这张卡,我会不定期往里面打钱,记住,我儿子吃的用的都要用最好的。”
“还有……”语气挺温柔地交代完了该说的话,余十戒猛地揪住陆芸头发,和她脸贴脸,鼻子对鼻子,眼神凶狠地恐吓道,“我会派人24小时跟着你,保护你,无论你说什么做什么都有人告诉我,别惹我不开心,否则,宋晓媛,林宝楠,陆余生,没有我不会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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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兆峰回到澳岛后,舒舒服服地释放了几天在大陆憋坏的身体,派人到香岛去打听叶东银的踪迹。
当天,小弟乘快船来报道:“他没回香岛,下落不明。”
“该不会是被明子哥给搞死了吧?”这是林兆峰的第一反应,毕竟在这个时代,悄无声息地杀个人,其实挺容易的。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呢。
沈明慈从来不是个善人,无论是做生意还是玩狠得,他都没有妇人之仁。
这是林兆峰自小就崇拜他的原因。
只不过是沈明慈能言善辩,五官又他妈的长得好看,容易迷惑人而已。
“峰哥,还有一件事,”小弟又邀功似的报道:“和他一起的那个叫林如月的女人,现在正在参加香岛小姐选拔赛,要不要把她带来快活快活?”
提到林如月,林兆峰抬手,摸了摸鼻子,嗅了嗅当日的余味儿,笑道,“不,老子要把她捧红。”
沈明慈在婚礼当日说的一番金玉良言,林兆峰回到澳岛以后,细细想了几遍,才觉得很是有道理。
林跃楠和宝岛那个肥婆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大的十六岁,小的三岁,都在Y国的贵族学校上学。
有的修工商管理,有的修计算机,个个他妈的不是贵公子就是名媛,只有他是个死看赌场的烂仔。
走在大街上,不带保镖,就有人看砍了他。
而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们,却是走到哪儿都香车宝马,受人巴结和羡慕。
啧啧。
于是,林兆峰又调查了一下才发现,自己傻乐呵地干了三年,两个赌场,名义上是他在管理,实际上财政大权都掌握在那个死鬼老爹的秘书手里。
歌舞厅的财政大权,依旧是死鬼老爹控制着,他能动的,只有那些万人骑的小姐们。
他妈的。
林兆峰突然觉得沈明慈有一句话说的很对,活了二十多年,他真的是只长几把不长脑子啊。
得知真相的林兆峰起初很愤怒,不过,躺在沙发上,回想假如他是沈明慈后,林兆峰觉得,沈明慈绝对不会杀到死鬼老爹那里讨公道,他就冷静了下来。
林兆峰想象自己是沈明慈,然后他决定,干一行爱一行,他要搞一个属于自己的赌场,搞自己的歌舞厅,培养自己的人,进军来钱快又安全的娱乐圈。
有朝一日,等死鬼老爹不需要他了,想一脚蹬开时,他就会发现他林兆峰已成长为谁都撼动不了的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