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医院最近的商场,是爱琴海购物广场。
到了晚上这里的景色特别美,无论是冬天还是夏天,只要到了夜幕降临的时候,都会变得热闹起来。
在南城如果说时代广场是一个文质彬彬高贵儒雅的公子,那么爱琴海一定就是那个风情万种柔情似水的姑娘了。
时代广场的消费水平比爱琴海高出来很多,时代广场在南城是有钱人的象征,所以很多人逛不起时代广场的人都只能选择来爱琴海购物。
陆离把车子停好,下车的时候叶书禹把自己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围在了袁一心的脖子上。
“不用…”
叶书禹突然间这样,一时间袁一心还真是不习惯。
每一次,不论何时何地,他都是照顾林予初的那一个,从来都没有在乎过自己…
“围上吧!外面冷!”他说。
围巾上还残留着叶书禹的温度,围上暖和多了。
临近新年,商场里浓厚的年味儿已经开始了,到处都是红艳艳喜庆的颜色。
看到这满是红色的场景,林予初的脑海中突然有一个镜头闪过,好像…是古代的一户人家…遍地都是红绸锦缎…像是有什么喜事。
场景不是很清楚,迷迷糊糊,别的什么也都看不清楚…
“怎么了?”
陆离的声音在耳畔传来。
“啊?没事…可能是刚才电梯上升的太快有点儿头晕。”
总不能告诉陆离,她这最近脑海中总是闪过一些奇奇怪怪的画面吧!
说出那些,可能只会让人觉得不正常,林予初便没有提起。
陆离伸出胳膊,示意林予初挽着她。
林予初笑笑,搂住了陆离的胳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脸上泛起笑容。
反正也不是一次两次的看见这些莫名其妙的场景了,后来林予初一心逛街,也就没有再多想。
接下来…
就是两个女人的战场了。
身后跟着两个负责买单的男人,不买白不买,买了也白买。
今儿必须买的开心,买的高兴。
“一心姐,我觉得那件抓绒衣不错,防风保暖,你可以买一件穿在里面,然后外面再裹一件厚厚的羽绒服,这样应该就不会冷了。”
林予初天真的以为袁一心多穿一点儿衣服就不会冷了,却不知道她的冷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就算穿的再多也没有用。
“好,买!”
买吧!说不定这就是最后一次逛街了,想买什么都要买给自己,以后可能就没机会了…
只要是林予初说好看的,袁一心自己也觉得想要的,不管是什么,他们通通都买了。
“初儿,试试这件大衣吧!红色的,很适合你,过年应该穿的喜庆一些。”
袁一心看见了一件中国红的大衣,款式很不错,稍微有些复古,颜色更是好看。
要不是生病了,说什么她都要把这件衣服买回去,哪怕不穿也要挂起来欣赏,只可惜她再也没有机会穿这样的衣服了。
“那我试试。”
林予初也一眼相中了。
从试衣间里出来,正好陆离和叶书禹从隔壁店结账跟过来,林予初一打开试衣间的门看见的人就是陆离。
“当当当当~陆离,我穿这件衣服好看吗?”
林予初显摆的在陆离面前转了一圈,不知怎的,看到林予初陆离突然间就想到了她…
那个六百年前亲手把刀捅入他心脏的那个人…
他明明连她的脸都记不清楚了,她是什么模样也都忘记了,怎么会想到她呢…
陆离有些愣神,林予初一把搂住她的腰,拉回了他的思绪。
“是不是我穿这件不好看?”
林予初嘟着嘴问。
“阿初穿什么都是好看的。”
陆离笑笑,摸摸林予初的头说道。
想来可能是因为阿初和她穿红色的衣服都很好看,所以才会突然想到吧!
眼前的人,是他孤独了六百年的时间才重新爱上的阿初,不是那个六百年前伤他最深的那个女人,不是那个他恨的女人。
“贫嘴!”
说完这两个字,林予初还在陆离的脸上亲了一口。
在一起的时间长了,陆离已经慢慢的开始习惯现在人谈恋爱的方式了。
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走路他要和林予初保持距离,不让林予初挽着他的胳膊说影响不好,当众牵手都不行,更不要说亲亲了。
现在呢,他会主动牵着林予初的手,让林予初挽着他的胳膊,也不介意林予初在大庭广众之下趁着他不注意亲他一口。
“喜欢吗?我买给你。”
袁一心随手拿了一件毛衣又放下了,正好被叶书禹看到了,他立马上前问道。
“不用了,我就是随便看看,你已经帮我买了很多了。”
叶书禹的手里大包小包提着的东西都是他买给袁一心的,陆离手中大包小包提着的都是林予初的。
要是再逛一会儿,恐怕两个人就要提不下了。
“这件,要了。”
叶书禹招招手叫来销售员,拿起衣架上袁一心刚才拿的那件毛衣递给她。
“叶总,你真的不用这样,我真的不需要…”
“我要买给你。”
叶书禹打断了袁一心的话,语气很果断,说的很干脆。
“是因为可怜我?还是因为我是将死之人了…”
袁一心苦笑,叶书禹越是这样,她就越觉得他只是因为自己快要死了。
她认命,可她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
只是想把这十年忽略她的关心补回来。
“都不重要了…买吧…还有那件黑色的我也想要。”
如果给自己买买买能够让叶书禹的心里好受一点儿,那就让他买吧!
叶书禹的东西还没开始买,他们已经快要提不下了,叶书禹的手都已经被购物袋勒的充血了。
“我们去前面那个餐厅吃点儿东西再逛吧!逛了那么久也该累了。”
这话是叶书禹说的,他是生怕袁一心走的太久身体会吃不消,她也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了,也该补充一点儿体力。
“好!我记得前面有一家菜馆不错,就去吃那家吧!不远,走过去大概也就十分钟。”
“不行,走十分钟太远了!就这旁边挑一家吃吧!我看前面那家就挺不错的。”
叶书禹随手指了指旁边一家不排队的餐厅,那距离倒是真的很近,走过去直径最多两百米。
之前对林予初有求必应的男人,突然就变了,他是担心走十分钟的路程太远,会把袁一心给累着所以才这么说的。
“这家…确定就请我们吃这个?”
林予初看看叶书禹指的这家门头广告,四个醒目的发光字:纱县小吃。
嗯,这年头,真的是什么都能冒充。
人家是沙县小吃,他是纱县小吃,这乍一看还真的分辨不出来。
进了店铺,装修简陋,里面也没有客人。
就一个胖子穿着厨师服,手里拿着一把瓜子正在磕着看电视。
“吃啥?”
听口音带着一股大碴子味,应该是东北人。
一家店铺开在这么繁华人流量又多的地方还没有客人是有原因的,先不说卫生不卫生,就老板这面相…就有点儿吓人。
要不是身边跟着两个男人,就林予初和袁一心两个人,还真不敢进这家店吃饭。
“要不…咱们还是换一家吧!”
叶书禹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来这一家店,就算是为了距离近,但是这环境也太差了点儿…
“算了,就这家吧!”
袁一心的声音听起来有气无力,她确实有些走不动了,而且她看到了墙壁菜单上的一个小吃,鸭腿炒饭。
好久没有吃过这样的小吃店了,鸭腿炒饭,那不就是她和叶书禹创业时候经常吃的么…
那个时候,他们最经常出入的,就是那种破烂不堪的小吃店了吧…
在知道叶书禹富二代的身份之前,她觉得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一份鸭腿炒饭已经算是对自己很奢侈了,那真的算得上人间美味。
又或者,起码他们同甘共苦过。
可是在知道了叶书禹富二代的身份之后,好像一切都变了,可能对于她来说,鸭腿饭是饥肠辘辘时候的大餐,可对于叶书禹来说…
一切只是她以为,她不知道的是,那时候的鸭腿饭对于叶书禹来说同样的弥足珍贵。
“吃点儿什么?我请客。”
四个人找了一个稍微干净点儿的位置坐了下来,叶书禹看了看墙壁上,没有单价超过三十块钱一份的餐。
“算了!这顿还是我来请吧!毕竟这么便宜…”
林予初也扫了一眼菜单说道,这么便宜,在她的消费范围之内。
“吃什么!快点儿点啊!”
老板在一旁着急了,脸上露出了几分不耐烦。
“鸭腿炒饭。”
“鸭腿炒饭。”
叶书禹和袁一心异口同声的说道。
“嚯——你俩这是心有灵犀,商量好的吧?”
林予初面露惊讶,点餐的语气都这么一样,真是厉害。
“陆离,你吃什么?”
能来这样的地方已经对陆离算是一个挑战了,他有洁癖,这里吃的东西肯定碰都不会碰的。
“我不饿,你们吃吧!”
“睿睿请客,你不吃可白不吃啊!”
“那你多吃点儿!”
陆离伸出手,揉揉林予初的脑袋。
“那就给我一份虾仁炒饭吧!另外加两个荷包蛋。”
这小店虽然是个冒牌的,但是这味道确实还不错。
上了菜,老板又抓了一把瓜子开始看电视剧。
“你们先吃,我出去一下,很快就回来。”
“你去哪儿啊?我跟你一起。”
“你乖乖吃饭。”
说完,陆离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