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街,人来人往,半大不小的客栈,门口挂着对联,立着一尊和人一样高的石马,石马的眼睛闭着,乖一只后蹄微弓,好像踩着什么什么东西,又或者正在积蓄力量。
“大叔,你们看过长安第一马戏团吗?”
天成子斟酌了会,看了眼易逍和白大力,征询他们的意见,易逍皱眉,紧接着传音道:“冷雀大人的任务可还没有完成,不能再耽误下去了,我们必须要走了。”
小女孩正是客栈老板的女儿,玲珑,穿着大红色的衣衫,眉心生着个小红点,今年才六岁,人小鬼大,平日就很有主意,她见着天成子虽然是三人之首可是每次都犹豫不决,还需要看其他人的眼神,于是又缠着另外两人试图鼓动他们。
“马戏团很好看的,大叔你们就去看看吧,那儿可是长安的特色。”
“白叔叔,你难道不想看一看表演吗?你们不是来长安游玩的吗,不看看特色马戏团怎么能叫来过长安呢。”玲珑睁着一双大眼睛,扯着白大力的袖子,可爱非常,饶是三人都是妖怪堆里打转,平日斗法搏斗不曾弱过一丝,面对着仍旧有些吃不消。
天成子打定主意不看她,狠狠心准备离开,易逍也是如此,他本就是冷血动物,有什么能比这次出塔的使命更为重要,谁知道白大力清咳了声,搓了搓手,声音是和长相不符的厚实,“要不,就去看一会?只需要热小半个时辰而已。”
玲珑心中一动,这是有谱了!
天成子听着也有些动心,小半个时辰而已,料想也耽误不了什么事。
这样想着,他随即拍板,应了下来就一起去看马戏表演好了,至于住店的银钱三人都没有,他们刚从镇魔塔内出来金银倒是没有准备。
“大叔身上没钱吗?”玲珑小声问道。
天成子有些尴尬,准备让易逍去用术法从别人身上弄一点银钱来。
然而就看见玲珑乖巧地说道:“是丢了吗?不要紧的,我去和爹爹说,三位大叔今晚住在这儿也没问题,大叔等我一会,我去房间枕头那把藏起来的压岁钱拿出来,一会带你们去看马戏演出。”
小女孩一直笑着,声音如同铃铛一般好听,很是自然地说着,三妖没有出过塔但并不代表他们智力低下,也知道玲珑约莫就是想要带他们住店以及看表演然后从中抽成,赚取一点银子。
因而便是公事公办的易逍也不由侧目,多看了几眼玲珑。
人族的小女孩都是这般可爱吗?
竟然说要免费让他们住店还要带他们去看表演,天成子弯腰,靠近小玲珑,有些拘谨地说:“没钱可以用其他东西代替吗?”
小玲珑自然是拒绝了,很是认真地说道朋友之间不用这样子,瞧着她那人小鬼大之言还真是让人想要笑一笑,天成子从袖口处掏出一根青色的羽毛,其上闪着一点荧光,看起来和普通的羽毛还是有明显的区别。
易逍二人也都有些惊讶,看着天成子,天成子说:“那这就当做谢谢小玲珑的礼物了。”
“这是鸭子身上的毛吗?”玲珑好奇地打量,好似奇怪地伸手接过羽毛想要挥动,天成子略窘,却也不好解释到底是什么东西,见她想要挥动慌忙抓住她的手,叮嘱道:“不要挥不要挥,小玲珑好好放着就好。”
玲珑睁着眼睛有些不解,却还是听从了他的建议。
这根羽毛可不是普通的鸿鹄之羽,天成子有青鸾血脉,虽然浅薄却也代表着他能够不断地凝聚远古血脉,使之成为真正威名赫赫,纵横天地的青鸾神兽。
这根青羽就是天成子血脉逐渐蜕变而生出的羽毛,至今不过三四根,每一根都是木属性的上好灵材,用于炼器效果更是不一般,便是单独使用,也可以引动他的一小部分妖力,让青草生长,让枯木发芽,贸然用出可容易惹出祸事。
天成子想了想,偷偷给自己的羽毛上下了个咒,让其除非遇到生命危险不然只能显露出一点点的威力。
小玲珑将这根青鸾之羽贴身放在腰间的小香包中,很是开心,“谢谢大叔。”
笑意温暖,天成子送完东西后准备离开,易逍喊住小玲珑,拿出一颗玻璃球,淡淡道:“收好了。”
白大力则是从发梢上扯了三根头发,在手中变成三根棕色毫毛,轻飘飘的,他倒是一直都是笑着,说:“也一起放着,兴许什么时候就有用了。”
玲珑将其装在小香囊中,回客栈从自己的枕头中掏出藏着的私房钱,接着带天成子三人去看马戏表演。马戏团在兴通坊,从这过去不远,小玲珑往常带了不少游客过去。
她走了几步累了,白大力笑着将其放在了肩上。
川流不息的人,天成子三人初时从塔内出来时还有些不习惯,可闻着这儿新鲜的空气,感受着和那术法造物的发光球体不同的温暖,仍旧是让他们回忆起了血液深处,对这片天空与大地的向往和眷恋。
四人漫悠悠行走,不时给小玲珑买几串糖葫芦,在经过一家叫做问仙居的酒楼时,天成子没来由得起了鸡皮疙瘩。
酒楼之内,来往的大多是修行中人,这儿名字叫问仙居,做的生意也都是修士或者高门勋爵的生意,那些佳肴都是具备灵气的灵蔬,而最为人称道的还是相传这儿不知多少年前曾经有仙人来过。
仙人。
放在当今世界虚无缥缈的存在,不少后来人认为那只不过是天人境界的大修士,至少那至今还悬挂在酒楼厅堂上的墨宝就没有什么奇异之处。
——犀渠玉剑艮家子,白马金羁侠少年。
平日就高挂在这,可还真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除了晚上稍微会发一点点的光,剩下的连一丝道韵灵气都看不见,有人觉得天人境界指不定都要打折扣,兴许就是通神境界而已。
天成子他们都是通神巅峰的大妖,放眼整个长安都是排的上名号,然而天成子此刻却觉得有些毛骨悚然,却不是因为进进出出的修士,而是因为门口的一个人。
一个眉目舒朗,五官深刻的青年摇着一葫芦酒,他身材高大,站着就别有威严,然而他却让天成子觉得有些恐惧,神鸟眼眸往往最利,他看着那人,识海深处仿佛都看见了一抹清亮的剑光。
剑光分化万千,遮蔽天空。
这是个剑道高手!
三妖不由小心了几分,那青年遥遥看了他们一眼,酒意微醺,似醉非醉,也不知道到底看出了什么名堂没有,就这样任由他们离开。
离得远些,天成子方才松了口气,若是对方出手他还真不知道打得赢打不赢。
问仙居的附近来了一伙书生,高矮胖瘦都有,身上大多带着一点修为,见着青年,为首那人欣喜地喊了句:“青莲兄!”
李白,李青莲。
青年睡意朦胧,揉了揉眼,擦了擦嘴角间的酒渍,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你们来了啊。”
“李白,你可算是来了!我们都等了你好久了!”
“报仇雪恨的时候到了,这次一定要将那文轩社的狂生们挨个打脸!”
有人抓狂:“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报仇雪恨,我们这明明是促进交流,积极交流!”
“言之兄大才,小弟佩服!”
“是有理的了,所以,我们现在就去文轩社?他们一会似乎就有一个诗会,正好青莲兄来长安,不如就去看看,也好让他们看看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有人笑着畅想,默默道:“我为什么已经开始开心了呢?”
众人这般说道,七嘴八舌的,哪里还有平日的文人模样,引得不少人侧目,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难道又是什么文比,心想最近莫不是又要来一场豪斗?
为首的那人叫彭玉昌,是长安有名的文学社——骊山学社的副社首,也正是他邀请李白来的长安,两人在灵州的陵光县相识,当时彭玉昌游历到那,和当地的文人一同去了采风。
然而爬了一座巴蛇山却引出了不少祸事,碰见了鬼蜮之事,好在有附近学宫的老师前来搭救,不然他们那么都人都要陷在那里了。
不过话虽如此,当日李白所作的诗文仍旧让他久久不能忘怀。
大江东去,浪花飞逝,有不尽风骨,好似黄河蜿蜒,雪山巍峨。
一月之后长安四大诗社评选,然而他们骊山学社老社长跟随自家老师去了边疆游历,没几个月可回不来,文轩社因此挑衅过不止一次,无奈之下,他想到了找人援助,思来想去。
李白就是最好的一个人选。
才名远播,诗篇被多地抄录,只不过他四处游历,行踪不定,这次能够找到他可是花了好大一番功夫。
李青莲晃了晃葫芦,道:“没酒了。”
有人赶忙接话道:“我我我,我去买酒!”
现在李白可是骊山学社的一号嘉宾,自然要享受全社最佳待遇!
李白伸手,有人接过葫芦,他迈开步子,登时骊山学社的社员们通通肃然,跟在他身后,仿佛小弟一般,彭玉昌跟在他身旁,心里也有些怦怦直跳。
要不?现在就去砸场子,咳咳,文学交流?
彭玉昌有些尴尬地开口:“青莲兄?”
李青莲摆摆手,众人肃穆,安静等待指示,就见他说,“晚些吧,我好像有些醉了。”
众人倒地。
青莲兄,还真是,真是不一般啊。
青天白日,李长明同样出了镇魔塔,然而在他出塔的那一瞬间,突然鞋底仿佛踩到了一颗小石子,他也没有在意,然后又是偷偷用了姜不回借给他的飞毯,遁出大雁塔。
在塔下守卫巡视的普通僧人仍旧尽职尽责地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