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是一面镜子,它会告诉你所有的诺言在后来的生活中都是扯淡了的。
我记得那是大一上半年某一天的晚上。
张家口的大风刮的到处都是尘土。我们哥几个刚从学校外面喝完2箱啤酒,身上一股酒气味,风尘仆仆的就赶回学校。
刚进学校校门,就见到正前方,许多学生围绕在一个搭建的平台,在那里听着台上的乐队唱的《同桌的你》。在平台上面,四个阳光的男孩,一个主唱,吉他手,贝司手,鼓手,在那里唱着老狼的歌曲。
当时我们哥四个,看着这场景惊呆了。学校啥时候举办了一场乐队演出,我们几个常常活跃在校园的风云人物咋会不知道呢?
我们流里流气的钻进人群人海的学生人群,然后听着这支乐队唱着校园歌曲。唱到最后的时候,主场阿哲邀请台下的学生,一起合唱一首BEYOND经典歌曲《愿我能》。当时林艺这货太坑人了,把我向前一推,我的肚子就碰了一下平台。
阿哲注意到我,以为我主动想和他们一起唱歌。然后邀请我和他一起来合唱这首歌曲。当时我记得阿哲是三七分的头发,穿着很新潮的衣服,对我发出邀请。
后面的林艺也跟着起哄,喊道:“上去。上去。上去。”后面的人就跟着林艺的呼声一起起哄,说上去上去。我瞟了一眼林艺,林艺摸着自己的下巴,猥琐的看着我,一边笑还在一边大声喊着“上去,上去”。看着他这幅嘴脸,我真想借着酒劲抽他一个大嘴巴子。
顶不住这群呼喊之声,外加上自己刚喝了点酒,自己咬咬牙,跺跺脚,就风萧萧的走上台去,与这支乐队合唱了《愿我能》。
对于这首歌曲,我不算太熟悉。在阿哲的帮衬下,我就放开了嗓子大声去唱。虽然没有专业歌手的水准,但是配着我沙哑的嗓音,我个人觉得我唱的还是不错滴。
林艺那群家伙在下面,一直给我拍手。一边拍手一边叫好,一边还对着身边的人,指着台上的我说着:“看见那个人没有?那是我的哥们,特傻比的一个人。”
唱完这首歌曲,那位叫阿哲对我微微一笑,上前握着我的握手说道:“你唱的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萧朋。或者叫我朋子就行。”
“我叫阿哲,很高兴认识你。如果明年有机会,我们乐队还会来母校,为大家继续唱歌的。到时候希望咱们可以再合唱这首歌曲。”阿哲顿了一下,接着又说了一句:“这算咱们的约定吧。”
我点点头,然后客套的回了几句。当时我这么想的,大老爷们的,谈啥约定,有病吧。后来我也就没有去想这件事情。没想到在这里居然碰见了他。
“阿哲?。”我打开记忆,看着他的这张脸,似乎疑惑,似乎也在肯定。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阿哲喝下一口酒,笑呵呵的说道。
我也将手中的罐啤酒,跟他碰了一下,然后说道:“真是有缘,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记着我喝下一大口啤酒,继续对他问道:“你们乐队其他人呢?”
“散了。散了。”阿哲有气无力的答道,“我们还是被现实打败了。”
“怎么了?跟我说说。”
他看了我一眼,眼神似乎表达着不想去说,一只手晃晃手中的罐啤,迟疑了一下,只说了几句:“散了,散了。现实把人心弄的不齐了。”
之后说完,他就再也没有说话,而是静静的把手中的罐啤喝完。
见他这个样子,我也不好多问,只是各怀心事的 把手中的啤酒喝完。临走的时候,我想请他吃顿饭,他摇摇头拒绝了,对着我说道:“如果有机会咱们还会再见的。”
说完这句,阿哲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背着书包和吉他,消失在地铁通道里面。
我不知道他受了什么打击,没有给我留下电话号码,没有想在一起吃饭的意思。不过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一种无奈,一种对于现实的无奈。
我也是这样的吧?可我怎么感觉,我比他差的太远太远了。
我摇摇头,又开始了漫无目的游荡着。打开手机,看看时间,才三点一刻,这让我去哪可好。不一会,一条短信发了过来,是韩雪仪的。
“你在哪呢。收到给我回个电话。”
我一想,就算是被辞退,哥也要正大光明的被辞退。关掉手机,啥都不理算啥哪门子的事。
我靠在地铁通道一侧的墙壁上,拨通韩雪仪的手机,懒洋洋的问道:“我说,韩妹子,有啥事情找哥。”
韩雪仪说道:“你还知道开机啊。经理都快发疯了找你呢。”
“咋啦?经理想这么快就辞退我啊。”
“不是。经理说了,你人回来就好。其他事情既往不咎。”
“靠,有这等好事?我才不信呢。”韩雪仪的这句话,让我觉得这是不是经理玩的欲擒故纵。你会相信耶和华会在佛祖的面前听教吗?
“你爱信不信,我把话给你带到了。另外你的工作,经理都在帮你做呢。我看的出来,她是真心想让你回来。”
“嗯。我知道了。”我对她说了一句。
“嗯,那你记得回来啊。我这活多,就不跟你废话了啊。”说完韩雪仪将手机挂掉。
我摸摸自己的额头,自己现在也有点不知所以了。看着通道里面,过往的人群,我觉得我是不是少了很多东西。我觉得,我要给给夏默打了个电话。
第一次打,夏默把我的电话给挂掉了。待了一会,夏默给我打了过来。
“朋子,刚才上课呢。现在我请假出来了,有啥事情啊。”夏默甜美的声音响起,让我感觉特别的踏实。
“想你了呗。我的大老婆。”我调侃的说道。
“鬼才信你呢。哼哼。”
我嘿嘿一笑,调侃的说了一句:“我说,大老婆。过几天我回学校看看你去。怎么样啊?”
“啊?你是不是陪我过生日来啊。”夏默那头有点小激动。
生日,我正才想起来,夏默的生日是11月初六。记得我们两个刚好的时候,夏默对我说道:“我的第一个生日愿意,就是想让你陪我一天去爬赐儿山。”
我坏坏的对她问道:“为啥去赐儿山?你这要是想要个儿子是吗?要是要儿子,咱们可以去个宾馆,就可以把事情给办了。哈哈。”
夏默用手敲着我的脑袋,小嘴撅着道:“你就爱想那事。我是想着,赐儿山那是个福山。咱们恋爱第一年去了,等到咱们结婚那年再去一次。你不觉得挺有意思的吗?”
好吧,我承认这种想法只有在夏默这小丫头的脑袋中可以想出来。当时,我也只好应付着说道:“大老婆说去哪咱就去哪过。”
夏默挽着我的手臂,很开心的笑着。
此刻,我拿着手机贴在耳旁,听着对面夏默说着这一句话,我楞在这里,不知道说什么了。
估计这两天,她一直想着我会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然后陪她去完成自己的生日心愿。所以脑子也没多想,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可我真的忘记了夏默的生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