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败露的莱特算是废了,不管怎么说,晨曦城这片地方他是待不下去了,清水玲子刚刚来电话说上头已经派出专案组,要对莱特进行立案调查,还说什么这可能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发现!
莱特听完立马体会到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不用说啦,人家肯定是来抓他去实验室进行切片研究的,弄不好还要蘸点酱油尝尝咸淡,你说这……这莱特能忍吗?叔可忍婶也不可忍,于是乎莱特是撒丫子就跑,买了张黎明城的飞艇票,转身就跑!
龙芊芊只好暂时交给花崎千雪照顾,而他呢,最近必须要潜水一段时间,以防被抓去切片尝尝咸淡。
作为亚特兰蒂斯唯一一个外星人,莱特瞬间就成了所有人的焦点,他的照片被贴满大街小巷,上面还标注着危险二字,在正中央写着悬赏十万抓捕恐怖分子。
将褐色头发染成金色的莱特戴着墨镜大刺刺的坐在飞艇上,亚特兰蒂斯民风淳朴,在警力方面略显稚嫩,主要是因为战争开始了,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那儿,没有人有空来管他这么个小恐怖分子。
在潜水的这段日子中,他就当时旅游了,晨曦城学院那头暂时只能办理休学,等风头过去了他再回去看看。
黎明城是个好地方,一面临海,西邻清溪城北邻森林王国,是著名的机甲工厂聚集地,清溪城就不多说了,那可是著名的风景秀丽的沿海城,只不过现在成了军区驻地,百姓们基本都被闲散撤退。要说就说这森林王国和黎明城,这两个地方之间可是非常有故事的……
森林王国是精灵与妖精的地盘,他们信奉森林女神和月神,热爱和平享受安逸,而黎明城就不一样了,黎明城地域宽广,人口众多,他们所信奉的神明乃是地狱君主莉莉丝,莉莉丝是谁啊?撒旦的老相好,是夜之魔女,大吸血鬼。试问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信仰比邻而居摩擦会小吗?
莱特是特意挑的这么一个地方,因为只有在这里,才没有人来烦他,大家的注意力都在两个领地的边境处,谁会管这么个外来者呀。
黎明城居住着不少吸血鬼,由于信仰莉莉丝,这里的居民不排斥吸血鬼,这让两方能够和平相处。
……
莱特顶着一头亮闪闪的金发出现在旅店附近的小酒馆里,他是来这里打探消息的。跟他预想的差不多,根本没有什么人认识他,这说明晨曦城的悬赏广告还没打到这里来。
酒吧里吵吵闹闹热闹非凡,舞池中三个风骚的女郎随着音乐扭动腰肢,挺翘的屁股刻意勾引着男人们本能的欲望,一位女郎跪在台子边上高举双手让自己的身体显得更加修长妖娆,高高挺起的胸脯前只有一片短小到几乎无法遮盖丰盈的情趣衬衫,男人们疯狂的尖叫,将手中的钞票塞进女人的短裙中,并在塞钱的时候趁机揩油。
莱特坐到酒吧长台前,敲敲台面,跟酒保说:“帅哥,苦艾酒。”
酒保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不高,一头卷发,留着两撇小胡子,两撇胡子显然经过仔细的修剪和悉心照料,末端微微翘起显得别具一格。酒保倒给莱特一杯苦艾酒,然后说:“外地来的吧?小哥。”
被一个三十多的男人叫小哥还真是有点别扭,莱特点点头,问:“没错,你怎么看出来的?”
“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黎明城本地人是很有特征的,他们从来不点苦艾酒,到我这只点一种特色酒——火辣,要不要尝尝?”
莱特点头,心说,这来到当地这个特色还是要尝尝的,要不然不是白来了吗?
酒保点头去一旁调酒,这时候一个带着贝雷帽脸上脏兮兮的矮个子忽然蹿到莱特旁边,贴着他,然后用肩膀碰了碰他:“老家伙在骗你的钱,他在忽悠你!你快走!”
纳尼?莱特都傻眼了,什么时候亚特兰蒂斯人的民风这么不淳朴了?居然还骗酒?
莱特看了一眼小胡子酒保,然后回过头拍拍小个子的肩膀:“谢了,兄弟,有空再报答你。”
说完,莱特偷偷摸摸的退出了酒吧。
酒吧中的贝雷帽矮个子将莱特的钱包揣进自己的口袋里,大刺刺的坐到椅子上,坏笑着拍着台面:“给我来一杯火辣!”
回宾馆的路上,莱特把玩着刚偷来的吊坠,一边感慨:“哎,这个世界真是江湖险恶呀~”
莱特手里有一个小吊坠,翠绿晶莹入手温热,一看便不是凡品,细细嗅来吊坠上还有一股花草的清香,吊坠怎么会有花草的清香呢、难道是某种药用吊坠,挂在身上能治病?亚特兰蒂斯文化博大精深,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莱特走在大街上,在一家电器店橱窗外停下了脚步,他看到了什么,悬赏抓人的广告!妈呀,他的悬赏广告已经打到黎明城了?细看之下才看到电视里播的不是他,而是个女的,一个栗色短发的精灵。
维多利亚·艾丽斯,潜逃在外的精灵间谍,拥有变换外表的能力,手上握着血族的重要情报,据可靠消息此人依靠着变换外表的特殊能力,依然藏在黎明城范围中,活着将其抓捕到警局可领取悬赏奖金一百万。
再说酒吧中,戴着贝雷帽喝着特色酒的小个子,迷迷糊糊的掏出钱包结账,然后立刻就傻眼了……钱包里居然没有钱?
纳尼?
暗骂一声晦气,居然反过来被别人给摆了一道,小个子只能自己掏腰包付账,将自己的钱包塞回怀中的时候这才发现,自己的吊坠不见了!
“该死……难道是他?”小个子暗叫不好,风风火火的一路夺门狂奔,可走到大街上一看,哪里还有那个男人的踪影?
小个子不停搓着手不安的走在大街上,东张西望四下寻找那个偷吊坠的贼:“可恶,我的东西也敢偷!”
要说莱特为什么会偷东西……
你们要记得,莱特以前是个出色机甲修理工,他的手是出了名的快,在晨曦学院大战入侵军两架机甲时那惊人的手速可是震惊全场的!至于这个手快是怎么练习的呢?这就要说起当年莱特还是清水镇一枝花的时候了,那个时候莱特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多少美少女掏出小手帕向他抛出爱情的橄榄枝,可是莱特都没有接受,因为他没有钱。
俗话说的好,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
莱特十年间为何一直守身如玉?你们真当他是柳下惠呀,他那是没钱娶媳妇!十年,他从一个流落街头的流浪汉成为一个事业有成的修理工……其中心酸旁人是无法体会的,在这样一个水浅王八多,遍地是大哥的社会中,想要从默默无闻混的飞起,是需要怎么样的鬼斧神工。
啊,抱歉有点跑题了,关于莱特手速的问题,这要归功于他在成为修理工之前那段流落街头的日子,饿肚子的莱特只能跑人家去偷吃的,他也穷过,也苦过,穷过苦过的莱特就是这样练就了一身本领。
人嘛,都是逼出来的,嘿嘿嘿。